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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经济推动下逐渐崛起,共享经济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造成了影响。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应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都将源动力提供给了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模式创新。笔者就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为对象,分析了现有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相关完善建议及创新策略。
【关键词】 共享经济 商业模式 创新
我国当前已进入经济大发展时代,所提出的共享经济,是餐饮、家居服务、健康保健、物流快递等各个行业彼此不断竞争的商业模式,被称之为当代最具创新性的商业思维模式。共享经济可实现资源利用率的充分挖掘,并以最大化程度利用闲置的资源,以此获取回报。
一、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模式创新要素
(一)定位创新
商业模式定位表示的是将顾客需求满足的方式。共享经济下,企业借助信息技术构建共享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共享闲置资源,与普通B2C企业的区别在于对顾客需求通常为被动响应,与普通C2B企业的区别在于对顾客需求通常主动响应,是依据供需彼此间“连接”的建立,并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双方的自动撮合,灵活性更大,可将顾客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满足。
(二)业务系统创新
业务系统表示的是企业对相关合作利益者及交易方式的选择,主要包含构型、关系、角色。构型指的是利益相关者及其形成的网络拓扑结构,关系指的是利益相关者彼此治理关系,角色指的是具备实力的利益相关者[1]。立足于构型而言,共享经济这一网络结构由供给方、需求方及共享平台组成,供给方通常为拥有闲置资源且分散的一方,共享平台是撮合工序双方的媒介。在共享平台上,供需双方注册为用户后,能以需求为根据完成限制资源的分享。立足于交易角色而言,与传统企业垂直供应链关系的区别在于,供给方与共享平台彼此关系为更扁平的横向合作,如滴滴和顺风车车主这类合伙、同盟的关系,乘客是需求的主要来源而非滴滴本身,故而车主并非垂直意义上滴滴的供应商。立足于治理关系而言,传统企业、利益相关者彼此基本有纯市场、所有权交易及控股和参股等治理关系存在,而共享经济、相关利益者彼此间是以合作、联盟关系为主。
(三)盈利模式创新
盈利模式表示的是企业的收入来源及收支方式。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其盈利模式相对简单,顾客通常为其收入主要来源,员工、内部运营及外部供应商等是成本的来源,而依据互联网经济几乎可实现大量商品、服务的免费,并分享于协同共享上,零边际成本现象较为普及。共享经济使得资源利用率得到很大的提升,几乎不会有资源使用边际成本存在。而共享经济企业通常是以平台供应方或需求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如比例抽成、大数据分析、沉淀资金投资等增值服务。而平台运行、维护、信息技术研发等是其主要成本。共享经济企业在计价上多以时间为主,Airbnb计费是以住宿时间段和天数为根据,滴滴计费是以距离、时间为根据。
(四)企业价值创新
企业价值表示的是价值增值能力。对于传统企业而言,更注重资产模式,以致于管理、运营有着相对较高的成本,不但会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同时也会有大量资源限制成本产生。而就共享经济来说,由于是轻资产模式,是以信息共享平台为根据进行资产配置的整合与优化,可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提升,故而企業管理运营成本相对更低,企业利润也能得到更大的提升。如汽车共享企业便是轻资产企业的典型代表,依据信息平台实现闲置车辆资源的整合,为车主、用车客户提供实时对接服务,以此将闲置车辆使用权转移实现。同时,还能将一定的商业利润带给企业、车主。因此,轻资产模式可将长期、持续的价值增值带给汽车共享企业。
二、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监管力度不足
作为新兴经济运行模式之一的共享经济,尽管其并未有太长的发展时间,然而却拥有极快的发展速度、规模,这也使得对应的监管体制建设存在不足,难以有效确保共享经济下消费者、商家的利益。共享经济这种商业模式可实现全民参与,相对于传统行业而言,门槛更低。共享经济下需要对司机、房东、消费者、网络运营平台等大量对象进行监管,加之法律关系复杂,与信用、保险、税收等多个问题有所关联,因而传统监管模式无法将该模式的实际监管需求满足。
(二)缺乏健全的社会信用机制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可区分商品、服务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以致于人们面临了更大的交易风险,共享经济中信息数据安全性也成为一大热点[2]。商业信用的完整性、权威性和合规性无法将现实需求满足,引发了不对称的线上、线下信息,使得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经济发展基础的信用机制,若是不健全那么共享经济未来发展中就必然会有运营风险存在。
(三)共享平台商业模式运行不清晰
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引发了虚假繁荣的市场,不同虚假的共享、需求频频出现。大量企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加大投资,在各大城市抢占更大的份额。如此一来,市场发展也就会有问题出现,商家、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个别共享经济企业通常都是以让利甚至免费的盈利模式为主,尽管与消费者在短期内实现了互动建立,却无法为后续运作提供保障,以致于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三、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共享经济监管体系
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政府及公众的监督存在密切联系。共享经济模式下,我国在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的基础上,还需与国外经验相结合,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相符合的共享经济监管体制。如以个别城市开展试点活动,以一定时间反馈为依据,不断完善共享经济法律及监管体系。同时,严格把关行业准入机制,为市场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并且,企业运作中需与监管部门、专业人员积极建立合作,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专业人员的建议多加考虑,以共享经济运行全过程为对象落实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
完善社会信用机制能够促进共享经济的顺利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可将共享经济运行中的经营风险降低。首先,共享经济平台需以客户为对象展开综合性信用评级,将特权服务提供给具有良好信用的消费者。同时,将一定的惩罚及时予以信用评级偏低的用户,限制其网络交易;其次,共享经济运营平台与公安、政府征信部门等需尽快落实数据衔接,在大数据的运用下整合用户信息,以此共享征信信息。
(三)探索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
企业需将共享经济下的详细运作方式、内部发展结构进一步熟悉,以便将科学依据、正确指导供于商业模式发展使用。共享平台可将价值交换的场所提供给消费者、运营商,共享经济在充分融合网络与信息技术后,才能推动运营平台规范、完善、安全的建立,才能实现闲置资源整合及供需双方匹配的高效性[3]。同时,企业需对信息进行充分整合,避免盲目抢占市场,以便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四、商业模式创新分析——以共享单车为例
可以说,科技和利益相关者是对共享单车行业商业模式创新造成影响的核心要素。利益相关者表示的是投资者、当地社区和客户。就投资者而言,共享单车凭借资本才能进入市场,企业疯狂烧钱模式的开启是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所以对于改变共享单车烧钱圈地、忽略盈利模式现状而言,投资者是一个核心要素;就当地社区而言,共享单车将一定的便利提供给了社区居民,然而也必然会对传统公交、出租车行业等的利益造成损害,如何将这类人安顿好并将“最后一公里”这块蛋糕合理切分,不但是企业需思考的问题,政府也需重视。就客户而言,各个共享单车企业提高投放量、抢占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的主要目的在于客户资源的抢夺,所以必须深入研究客户用车需求、用车习惯,以便创新自身商业模式。投资者与客户能将经济价值提供给企业,而企业能将社会价值提供给社区,在利益相关者间这类价值可实现相互转化,故而对于共享单车商业模式创新而言,利益相关者也是一个核心要素。
不论是对于国家亦或是互联网企业而言,科学技术都是第一生产力。共享单车要想实现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将灵敏的定位装置安装在单车上,将单车丢失率的降低,将密码锁破解难度加大,促使APP使用便捷性得到提高,都与技术无法脱离。故而,对于共享单车商业模式而言,科技也是一个核心要素。
五、结语
现下,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在不断深化改革。各个产业相继进行了转型,将传统模式中与现有发展节奏不适应的因素淘汰,并逐渐进行了更先进的发展模式--方法的建立、开发,以便与现有市场经济相适应。该经济背景下,对于整个市场经济发展而言,共享经济模式必然会以更成熟的姿态进行引导,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參考文献】
[1] 赖华强,盛迪.共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以ofo共享单车为例[J].中国商论,2017(11):3-4.
[2] 李怀勇,张贵鹏.基于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17(1):120-122.
[3] 仲梦,樊一阳.共享经济驱动下的出行行业商业模式研究——基于Mobike、Uber案例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7,17(4):48-51.
【关键词】 共享经济 商业模式 创新
我国当前已进入经济大发展时代,所提出的共享经济,是餐饮、家居服务、健康保健、物流快递等各个行业彼此不断竞争的商业模式,被称之为当代最具创新性的商业思维模式。共享经济可实现资源利用率的充分挖掘,并以最大化程度利用闲置的资源,以此获取回报。
一、共享经济下的商业模式创新要素
(一)定位创新
商业模式定位表示的是将顾客需求满足的方式。共享经济下,企业借助信息技术构建共享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共享闲置资源,与普通B2C企业的区别在于对顾客需求通常为被动响应,与普通C2B企业的区别在于对顾客需求通常主动响应,是依据供需彼此间“连接”的建立,并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双方的自动撮合,灵活性更大,可将顾客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满足。
(二)业务系统创新
业务系统表示的是企业对相关合作利益者及交易方式的选择,主要包含构型、关系、角色。构型指的是利益相关者及其形成的网络拓扑结构,关系指的是利益相关者彼此治理关系,角色指的是具备实力的利益相关者[1]。立足于构型而言,共享经济这一网络结构由供给方、需求方及共享平台组成,供给方通常为拥有闲置资源且分散的一方,共享平台是撮合工序双方的媒介。在共享平台上,供需双方注册为用户后,能以需求为根据完成限制资源的分享。立足于交易角色而言,与传统企业垂直供应链关系的区别在于,供给方与共享平台彼此关系为更扁平的横向合作,如滴滴和顺风车车主这类合伙、同盟的关系,乘客是需求的主要来源而非滴滴本身,故而车主并非垂直意义上滴滴的供应商。立足于治理关系而言,传统企业、利益相关者彼此基本有纯市场、所有权交易及控股和参股等治理关系存在,而共享经济、相关利益者彼此间是以合作、联盟关系为主。
(三)盈利模式创新
盈利模式表示的是企业的收入来源及收支方式。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其盈利模式相对简单,顾客通常为其收入主要来源,员工、内部运营及外部供应商等是成本的来源,而依据互联网经济几乎可实现大量商品、服务的免费,并分享于协同共享上,零边际成本现象较为普及。共享经济使得资源利用率得到很大的提升,几乎不会有资源使用边际成本存在。而共享经济企业通常是以平台供应方或需求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如比例抽成、大数据分析、沉淀资金投资等增值服务。而平台运行、维护、信息技术研发等是其主要成本。共享经济企业在计价上多以时间为主,Airbnb计费是以住宿时间段和天数为根据,滴滴计费是以距离、时间为根据。
(四)企业价值创新
企业价值表示的是价值增值能力。对于传统企业而言,更注重资产模式,以致于管理、运营有着相对较高的成本,不但会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同时也会有大量资源限制成本产生。而就共享经济来说,由于是轻资产模式,是以信息共享平台为根据进行资产配置的整合与优化,可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提升,故而企業管理运营成本相对更低,企业利润也能得到更大的提升。如汽车共享企业便是轻资产企业的典型代表,依据信息平台实现闲置车辆资源的整合,为车主、用车客户提供实时对接服务,以此将闲置车辆使用权转移实现。同时,还能将一定的商业利润带给企业、车主。因此,轻资产模式可将长期、持续的价值增值带给汽车共享企业。
二、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监管力度不足
作为新兴经济运行模式之一的共享经济,尽管其并未有太长的发展时间,然而却拥有极快的发展速度、规模,这也使得对应的监管体制建设存在不足,难以有效确保共享经济下消费者、商家的利益。共享经济这种商业模式可实现全民参与,相对于传统行业而言,门槛更低。共享经济下需要对司机、房东、消费者、网络运营平台等大量对象进行监管,加之法律关系复杂,与信用、保险、税收等多个问题有所关联,因而传统监管模式无法将该模式的实际监管需求满足。
(二)缺乏健全的社会信用机制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可区分商品、服务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以致于人们面临了更大的交易风险,共享经济中信息数据安全性也成为一大热点[2]。商业信用的完整性、权威性和合规性无法将现实需求满足,引发了不对称的线上、线下信息,使得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经济发展基础的信用机制,若是不健全那么共享经济未来发展中就必然会有运营风险存在。
(三)共享平台商业模式运行不清晰
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引发了虚假繁荣的市场,不同虚假的共享、需求频频出现。大量企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加大投资,在各大城市抢占更大的份额。如此一来,市场发展也就会有问题出现,商家、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个别共享经济企业通常都是以让利甚至免费的盈利模式为主,尽管与消费者在短期内实现了互动建立,却无法为后续运作提供保障,以致于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三、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共享经济监管体系
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政府及公众的监督存在密切联系。共享经济模式下,我国在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的基础上,还需与国外经验相结合,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相符合的共享经济监管体制。如以个别城市开展试点活动,以一定时间反馈为依据,不断完善共享经济法律及监管体系。同时,严格把关行业准入机制,为市场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并且,企业运作中需与监管部门、专业人员积极建立合作,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专业人员的建议多加考虑,以共享经济运行全过程为对象落实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
完善社会信用机制能够促进共享经济的顺利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可将共享经济运行中的经营风险降低。首先,共享经济平台需以客户为对象展开综合性信用评级,将特权服务提供给具有良好信用的消费者。同时,将一定的惩罚及时予以信用评级偏低的用户,限制其网络交易;其次,共享经济运营平台与公安、政府征信部门等需尽快落实数据衔接,在大数据的运用下整合用户信息,以此共享征信信息。
(三)探索共享经济下商业模式
企业需将共享经济下的详细运作方式、内部发展结构进一步熟悉,以便将科学依据、正确指导供于商业模式发展使用。共享平台可将价值交换的场所提供给消费者、运营商,共享经济在充分融合网络与信息技术后,才能推动运营平台规范、完善、安全的建立,才能实现闲置资源整合及供需双方匹配的高效性[3]。同时,企业需对信息进行充分整合,避免盲目抢占市场,以便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四、商业模式创新分析——以共享单车为例
可以说,科技和利益相关者是对共享单车行业商业模式创新造成影响的核心要素。利益相关者表示的是投资者、当地社区和客户。就投资者而言,共享单车凭借资本才能进入市场,企业疯狂烧钱模式的开启是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所以对于改变共享单车烧钱圈地、忽略盈利模式现状而言,投资者是一个核心要素;就当地社区而言,共享单车将一定的便利提供给了社区居民,然而也必然会对传统公交、出租车行业等的利益造成损害,如何将这类人安顿好并将“最后一公里”这块蛋糕合理切分,不但是企业需思考的问题,政府也需重视。就客户而言,各个共享单车企业提高投放量、抢占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的主要目的在于客户资源的抢夺,所以必须深入研究客户用车需求、用车习惯,以便创新自身商业模式。投资者与客户能将经济价值提供给企业,而企业能将社会价值提供给社区,在利益相关者间这类价值可实现相互转化,故而对于共享单车商业模式创新而言,利益相关者也是一个核心要素。
不论是对于国家亦或是互联网企业而言,科学技术都是第一生产力。共享单车要想实现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将灵敏的定位装置安装在单车上,将单车丢失率的降低,将密码锁破解难度加大,促使APP使用便捷性得到提高,都与技术无法脱离。故而,对于共享单车商业模式而言,科技也是一个核心要素。
五、结语
现下,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在不断深化改革。各个产业相继进行了转型,将传统模式中与现有发展节奏不适应的因素淘汰,并逐渐进行了更先进的发展模式--方法的建立、开发,以便与现有市场经济相适应。该经济背景下,对于整个市场经济发展而言,共享经济模式必然会以更成熟的姿态进行引导,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參考文献】
[1] 赖华强,盛迪.共享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以ofo共享单车为例[J].中国商论,2017(11):3-4.
[2] 李怀勇,张贵鹏.基于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17(1):120-122.
[3] 仲梦,樊一阳.共享经济驱动下的出行行业商业模式研究——基于Mobike、Uber案例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7,17(4):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