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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已经成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学生违纪前的预防和违纪后的处罚,缺乏系统性、制度性的管理机制,效果不能得到保证。
关键词 高校学生 违纪行为 处分后教育
近年来,大学生违纪行为和动机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违纪数量呈上升趋势。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已经成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学生违纪前的预防和违纪后的处罚,以及违纪的成因、动机、心理等问题上,而对违纪学生常常是一罚了之,或处罚后虽有谈话及相关思想工作等,但往往由于缺乏系统性、制度性的管理机制,效果不能得到保证。而在理论界关于学生违纪后的教育管理,也鲜有深入、系统的探讨研究。
目前关于高校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研究侧重于对违纪学生教育的必要性、教育的途径、方法、学生违纪后的心理,以及从不同角度提出教育管理对策等方面。国内高校中尚没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成熟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管理体系。因此,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强对违纪学生处分后的教育管理制度的研究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高校学生违纪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学生违纪行为不断发生,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我们从某民族高校违纪情况统计分析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类:考试作弊。目前, 考试作弊是学生违纪行为的主要类型;第二类: 扩课。学生旷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可见学生纪律意识淡薄, 自我控制力差;第三类: 喝( 酗) 酒、打架。主要原因是自我控制力差, 人际关系紧张;第四类:扰乱学校秩序。主要表现是扰乱课堂纪律,不服从宿舍管理规定, 晚归、 夜不归宿以及损坏公物等。主要原因是自我控制力差, 不懂得移情。第五类:盗窃。 近几年, 学生盗窃事件呈上升趋势。偷窃对象主要是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价值高的物品, 个别数额较大, 已构成犯罪。可见有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不善于自我激励, 喜欢不劳而获, 或者有偷窃强迫症。
通过分析, 我们发现高校学生违纪呈现出一些规律性:(1)在这些违纪学生群体中, 男生群体高于女生群体;(2)大一和大四学生违纪数量低于大二、大三学生违纪数量;(3)旷课、考试作弊、打架斗殴违纪行为远远高于其他违纪行为。同时,大学生违纪还表现出一些极为明显的特点,即违纪行为越来越智能化;隐伏性越来越强,一旦爆发,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影响; 具有冲动性和盲目性等。
二、目前高校违纪学生教育管理的现状
(一)许多高校对处分后教育制度重视不足
目前,国内真正建立学生受处分后教育制度的高校是少之又少。有些高校即使建立了制度,但其管理者仍然存在着“强调处分程序,轻视教育过程”的观念,认为对学生处分就等于对学生进行教育。也有少数教育工作者以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为由,淡化了对受处分学生的关心和教育,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二)处分后管理缺乏科学化、体系化
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对学生的学业、思想和心理等各方面进行指导,而不是只有辅导员才管学生的思想工作。但是,目前很多高校中存在两个极端现象,教学的往往不管育人,育人的很少管教学,任课教师上完课就离开课堂,其他工作都由辅导员等负责。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工作,都是靠辅导员、副书记的个人力量和经验进行,任意性和波动性太大,缺乏科学化、体系化。
(三)跟踪教育制度缺乏
跟踪教育制度主要是对受处分学生进行学业、心理、就业等全方位的跟踪和记录,内容可包括跟踪人、跟踪事项、跟踪目标以及跟踪考核等。目前,很多高校尚未建立这种跟踪教育制度,有的高校即使建立了类似的制度,也大多流于形式,管理比较粗糙,没有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教育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许多教育工作者采用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往往局限于口头谈话和书面思想汇报,找学生谈几次话,写几次思想汇报就算进行了教育,力度不够,效果也不好,更谈不上根据受处分学生的特点,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也很少有效地利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教育资源。
三、构建违纪学生处理后的教育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情商教育为着重点的思想转化机制。从前文受处分学生违纪的类型分析来看, 应该将情商教育作为高校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着重点。受处分学生或者是自我控制情绪的能力比较差, 不懂得移情, 容易僵化人际关系;或者好逸恶劳, 平时不努力学习却又想不劳而获。这些都是情商差的表现。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优化思想教育者品德结构, 并使其付诸行动。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教育, 即将“外化”的东西转化为“内化”的营养消化、理解的过程, 是推动自我教育的过程。良好自我教育的实现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情绪, 控制自己的情绪, 只有先有了良好的情商才能有自我教育的可能。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认识, 情感、信念、意志、行为等因素同时起作用, 情商的高低也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所以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着重点应是情商教育。在新形势下, 情商教育作为高校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视角,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违纪学生教育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对受处分学生的“帮扶”主题教育活动,可以“结对子”等形式切实帮助其进步,建立“帮扶”目标,制定“帮扶”计划,对进步明显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同时,大力宣傳进步典型,可针对受处分学生群体增设若干“进步奖”,对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予以宣传和表彰,以激励其他学生重树信心、迈步前行。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三)建立能给违纪学生带来明显动力的跟踪考核机制,而当前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适当改革高校学生评奖评优体系,在一定范围内让受处分学生同样有权利在受到处分的学年申请特定的、针对受处分学生所设立的奖学金等各类荣誉。
要确保跟踪方式的多样化,创造符合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心理和成长特征的跟踪方式,防止跟踪教育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和其他正当利益,也就是说,高校实现受处分学生跟踪教育制度的根本还是要坚持“法治为先,学生为本”。
(四)建立处分撤销机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挽救学生的手段,出发点不是束缚人、禁锢人,而是创造条件发展人,是教育、引导、鞭策学生健康成长。大部分违纪的学生能够深刻反省,从思想意识、纪律观念、学习态度等方面转变。
从制度的有效性看,一项健全的管理制度应是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统一。现行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主要表现为一种约束机制,体现的是约束功能;而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制度顾名思义是一项对于符合规定的违纪学生给予处分解除的激励制度,体现的是激励功能。因此,它的建立和实施必将是对现行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的有效补充,也将使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五)建立与主题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开展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将违纪学生教育与实践育人相结合,活动内容划分为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创新人才培训、先进文化艺术熏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与实践指导。
本文系2013 年度中南民族大学“辅导员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资助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SCUN1314A12。
参考文献:
[1]张小芳.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制度厘定[J].现代教育管理,2010,(6).
[2]陈士俊,李奇.论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的完善[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3]茅锐,江雪梅,范文.对学生纪律处分程序的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05,(1).
[4]梁爽.论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制度的构建[J].北京教育,2008,(3).
关键词 高校学生 违纪行为 处分后教育
近年来,大学生违纪行为和动机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违纪数量呈上升趋势。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已经成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学生违纪前的预防和违纪后的处罚,以及违纪的成因、动机、心理等问题上,而对违纪学生常常是一罚了之,或处罚后虽有谈话及相关思想工作等,但往往由于缺乏系统性、制度性的管理机制,效果不能得到保证。而在理论界关于学生违纪后的教育管理,也鲜有深入、系统的探讨研究。
目前关于高校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研究侧重于对违纪学生教育的必要性、教育的途径、方法、学生违纪后的心理,以及从不同角度提出教育管理对策等方面。国内高校中尚没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成熟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管理体系。因此,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强对违纪学生处分后的教育管理制度的研究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高校学生违纪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学生违纪行为不断发生,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我们从某民族高校违纪情况统计分析来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类:考试作弊。目前, 考试作弊是学生违纪行为的主要类型;第二类: 扩课。学生旷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可见学生纪律意识淡薄, 自我控制力差;第三类: 喝( 酗) 酒、打架。主要原因是自我控制力差, 人际关系紧张;第四类:扰乱学校秩序。主要表现是扰乱课堂纪律,不服从宿舍管理规定, 晚归、 夜不归宿以及损坏公物等。主要原因是自我控制力差, 不懂得移情。第五类:盗窃。 近几年, 学生盗窃事件呈上升趋势。偷窃对象主要是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价值高的物品, 个别数额较大, 已构成犯罪。可见有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不善于自我激励, 喜欢不劳而获, 或者有偷窃强迫症。
通过分析, 我们发现高校学生违纪呈现出一些规律性:(1)在这些违纪学生群体中, 男生群体高于女生群体;(2)大一和大四学生违纪数量低于大二、大三学生违纪数量;(3)旷课、考试作弊、打架斗殴违纪行为远远高于其他违纪行为。同时,大学生违纪还表现出一些极为明显的特点,即违纪行为越来越智能化;隐伏性越来越强,一旦爆发,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影响; 具有冲动性和盲目性等。
二、目前高校违纪学生教育管理的现状
(一)许多高校对处分后教育制度重视不足
目前,国内真正建立学生受处分后教育制度的高校是少之又少。有些高校即使建立了制度,但其管理者仍然存在着“强调处分程序,轻视教育过程”的观念,认为对学生处分就等于对学生进行教育。也有少数教育工作者以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为由,淡化了对受处分学生的关心和教育,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二)处分后管理缺乏科学化、体系化
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对学生的学业、思想和心理等各方面进行指导,而不是只有辅导员才管学生的思想工作。但是,目前很多高校中存在两个极端现象,教学的往往不管育人,育人的很少管教学,任课教师上完课就离开课堂,其他工作都由辅导员等负责。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工作,都是靠辅导员、副书记的个人力量和经验进行,任意性和波动性太大,缺乏科学化、体系化。
(三)跟踪教育制度缺乏
跟踪教育制度主要是对受处分学生进行学业、心理、就业等全方位的跟踪和记录,内容可包括跟踪人、跟踪事项、跟踪目标以及跟踪考核等。目前,很多高校尚未建立这种跟踪教育制度,有的高校即使建立了类似的制度,也大多流于形式,管理比较粗糙,没有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教育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许多教育工作者采用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往往局限于口头谈话和书面思想汇报,找学生谈几次话,写几次思想汇报就算进行了教育,力度不够,效果也不好,更谈不上根据受处分学生的特点,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也很少有效地利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教育资源。
三、构建违纪学生处理后的教育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情商教育为着重点的思想转化机制。从前文受处分学生违纪的类型分析来看, 应该将情商教育作为高校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着重点。受处分学生或者是自我控制情绪的能力比较差, 不懂得移情, 容易僵化人际关系;或者好逸恶劳, 平时不努力学习却又想不劳而获。这些都是情商差的表现。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优化思想教育者品德结构, 并使其付诸行动。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教育, 即将“外化”的东西转化为“内化”的营养消化、理解的过程, 是推动自我教育的过程。良好自我教育的实现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情绪, 控制自己的情绪, 只有先有了良好的情商才能有自我教育的可能。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认识, 情感、信念、意志、行为等因素同时起作用, 情商的高低也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所以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着重点应是情商教育。在新形势下, 情商教育作为高校受处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视角,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违纪学生教育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对受处分学生的“帮扶”主题教育活动,可以“结对子”等形式切实帮助其进步,建立“帮扶”目标,制定“帮扶”计划,对进步明显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同时,大力宣傳进步典型,可针对受处分学生群体增设若干“进步奖”,对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予以宣传和表彰,以激励其他学生重树信心、迈步前行。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三)建立能给违纪学生带来明显动力的跟踪考核机制,而当前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适当改革高校学生评奖评优体系,在一定范围内让受处分学生同样有权利在受到处分的学年申请特定的、针对受处分学生所设立的奖学金等各类荣誉。
要确保跟踪方式的多样化,创造符合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心理和成长特征的跟踪方式,防止跟踪教育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和其他正当利益,也就是说,高校实现受处分学生跟踪教育制度的根本还是要坚持“法治为先,学生为本”。
(四)建立处分撤销机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挽救学生的手段,出发点不是束缚人、禁锢人,而是创造条件发展人,是教育、引导、鞭策学生健康成长。大部分违纪的学生能够深刻反省,从思想意识、纪律观念、学习态度等方面转变。
从制度的有效性看,一项健全的管理制度应是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统一。现行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主要表现为一种约束机制,体现的是约束功能;而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制度顾名思义是一项对于符合规定的违纪学生给予处分解除的激励制度,体现的是激励功能。因此,它的建立和实施必将是对现行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的有效补充,也将使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五)建立与主题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开展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将违纪学生教育与实践育人相结合,活动内容划分为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创新人才培训、先进文化艺术熏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与实践指导。
本文系2013 年度中南民族大学“辅导员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资助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SCUN1314A12。
参考文献:
[1]张小芳.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制度厘定[J].现代教育管理,2010,(6).
[2]陈士俊,李奇.论高校学生处分制度的完善[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3]茅锐,江雪梅,范文.对学生纪律处分程序的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05,(1).
[4]梁爽.论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制度的构建[J].北京教育,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