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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谈话前,请你在这份承诺书上签字……”威远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在初核某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一案时,谈话人员让该村主任刘某先签字。刘某说:“既然签了字,我肯定不敢说假话了……”,不到半个小时,刘某便承认了其伙同其他村干部私分了集体资金近2万元。该县纪委监察局创新传统谈话方式,谈话前让其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据实回答提问,如实说明真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