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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一起假冒"周黑鸭"注册商标案,邓某某、程某某、裴某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并处罚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居住于武汉市的邓某某、程某某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下半年起,邓某某开始利用自己掌握的熟食品卤制技术,雇人卤制鸭脖、鸭锁骨等10多种食品并予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