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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刊今年第2期《班主任随笔》栏目中刊出了李迪老师的文章《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文中对班级的民主管理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在读者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李镇西老师读到这篇文章后,认为李迪老师对“民主”的理解存在偏差,而且这种偏差在一线班主任中很有代表性。为此,他专门撰写了《只要民主,不要专制》一文。而李迪老师在和李镇西老师等全国优秀班主任进行交流之后,有了很多感悟,也写下了她对“民主”的新的认识与思考。我们希望这两篇文章能帮助班主任进一步认清“民主”的内涵,并在班级管理中真正做到民主。
读了《河南教育》第2期上李迪老师的文章《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真正的朋友有一个标志,就是能够彼此说“不”。李迪老师是我的朋友,因此,我更要直言了。
说实话,一看这标题我就很惊讶。如果民主真的“变味”了,我们需要的是让民主名副其实,而不是“要专制”。专制有特定含义,古今中外即使是最专制的国家,也不敢公开说“我们要专制”,更不要说在民主潮流浩浩荡荡的当今世界。当然,我知道李迪老师说的是教育,是感到“民主变味”后的对专制的一种无奈的呼唤,而且我相信,这种无奈的呼唤在不少老师那里会引起共鸣。因为我经常听到身边的一些老师抱怨:“现在的学生,太难管了!不来点强硬的怎么行呢?”“给他点民主,他就蹬鼻子上脸,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现在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还民主什么呀!”所以,我更感到澄清民主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很有必要:究竟什么是民主?当学生不听话的时候需要专制吗?下面,我就李迪老师文章中的两个例子,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先说第一个例子,班里评优让学生选举,结果认真负责的班长落选了。于是,老师便认为这是民主的错。其实,这与民主选举本身没有关系,而和这个班的班风有关系。李迪老师将板子打在“民主”身上,实在冤枉了“民主”。让学生通过投票选优没有错,因为学生的选举权应该受到尊重。但成长中的学生,同时还需要教师的引导,这是教师的责任所在。
教师的引导绝不是选举时对学生的操纵甚至一手包办。教师对学生的引导主要体现在平时大量的、各方面的、理直气壮或潜移默化的教育,这些教育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让学生懂得辨别美丑、善恶、是非的道理,并将此转化为植根于心灵的道德信念。那位班主任班上出现的不正常选举结果,恰恰暴露出她平时的教育失误。面对是非颠倒的选举结果,她应做的是设法培养良好的班风。在集体舆论健康的班级里,至少大多数学生的道德评价、是非判断与班主任是一致的。也正因为如此,班主任才坦然自若地尊重学生的选举权。表面上看,教师对学生的选举“放任自流”,而实际上教师已通过平时的教育引导,不露痕迹地决定了学生的正确选择——教育者的理智与艺术正在于此!
李迪老师文中的第二个案例是,老师组织春游,因为有人请假,于是老师便“强硬”地取消春游活动,以此教训学生。“从此以后,刘老师的班级遇到集体活动,再也没有人敢提出请假了——那样的请假,是要触犯众怒的。”李迪老师把这看做“强硬”(也就是专制)的胜利,但在我看来,老师以集体的神圣名义剥夺孩子们春游的权利,却还要让孩子们迁怒于那几个请假的同学,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甚至是很可怕的。这的确是专制的胜利,但这种“胜利”给孩子播下的是专制的种子!所谓“触犯众怒”,客观上(说“客观上”是因为这未必是教师的主观意愿)是教师以集体的名义煽动多数孩子对个别孩子的怨恨。民主意味着尊重。当然,这种尊重必须体现于规则。因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对规则的遵守。而这个规则是大家(在班上,就是老师和学生)制订的,制订规则的过程是妥协的过程。这里的妥协就是商量的意思。决定这次春游活动之前,这个规则就应该让每一个人明确知道。规则里面包括了对请假的规定——哪些情况是允许的,哪些情况是不允许的。任何规则都不可能禁止正当请假。如果学生请假有正当理由,老师凭什么不准?有人会说:“如果都请假,那成什么话?这还算一个集体吗?”这依然还是平时的班风建设问题。如果班风良好,凝聚力强,学生自然热爱班集体,无正当理由请假的学生不可能很多。如果班风很好,但以各种借口请假的学生依然很多,那就说明班主任组织的活动不合大多数同学的心意。试想,爱玩儿是孩子的天性,老师组织的春游学生居然不愿意去,这说明什么问题呢?那么,老师要做的是广泛征求孩子们的意见,然后拿出一个大多数同学都赞同的春游方案,而不是因为个别学生请假而剥夺大多数学生春游的权利,同时又挑起大多数学生对个别学生的怨恨。当然,即使拿出了一个比较圆满的春游方案,依然不排除会有极个别学生因某些特殊而正当的理由请假,那老师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在行动上,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意愿;同时,在精神上,多数人尊重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和权利,这才是完整的民主。
这里我想谈谈对民主和教育民主的理解。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从字源上说,“民主”首先是指一种政治制度,通俗地说,是一种管理国家的方式。它的基本含义就是“人民进行统治”,或者说“人民当家做主”。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其外在标志是选举,内在精神是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为什么老百姓要有选举权,因为这是对其参政权利的尊重!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有选举权的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所说的班级民主管理,就包括了对学生选举权的尊重。
然而,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民主看做一种个人的生活方式,即认为民主不只是一种形式或者说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内在的修养。这种内在的修养体现于日常生活和与人交往的过程中:相信人性的潜能;相信每个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家庭背景、经济水平,其天性中都蕴含着发展的无限可能性;相信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人与人之间是能够和睦相处、真诚合作的。民主的生活方式,意味着自由、平等、尊重、多元、宽容、妥协、协商、和平等观念浸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体现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既然民主有“制度”和“生活”两个方面的含义,那么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同样必须在这两个方面努力。班级也是如此。一方面我们要建立一种民主的制度(体现于班级管理的制度),另一方面也要在生活中培养学生民主的生活态度(教师自身也需要培养)。无论是制度还是生活方式,民主的核心都是尊重——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学生对他人(当然包括对教师)的尊重!
我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学校民主教育绝不只是手段,或者是为了方便老师的管理而采取的某种策略或技巧。民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未来公民。对学生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培养,我们还是要紧扣民主的两个含义来进行。作为制度的民主,就是要教会甚至训练学生学会民主程序,比如班规的制订、执行,等等。要注意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所以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都由学生说了算,的确应该有一个价值引导的问题,只是这个引导应该是平时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浸润”。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要在每一个细节上(包括课堂上),培养学生的五种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法制意识、宽容意识、妥协意识。这五种意识,孤立地看都不完全等同于民主,但都和民主精神有关。这些民主意识的培养,一定要非常生活化、细节化。
陶行知曾指出:民主的时代已经来到。民主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们对于民主的生活还不习惯。但春天已来,我们必须脱去棉衣,穿上春装。我们必须在民主的新生活中学习民主。注意陶行知的这句话——我们必须在民主的新生活中学习民主。
关于班级管理中的民主操作,我以后有机会再细谈。这里我还想纠正对民主的一个错误认识,就是认为民主总是软弱的,是对学生的迁就。李迪老师文章中就把民主看做“强硬”的对立面,因而提出“偶然的强硬不可少”。这是对民主的误解。其实,就制度(大到法律,小到班规)层面而言,要说“强硬”,民主是最“强硬”的。只不过这里的“强硬”,不是任何个人意志的“强硬”,而是集体意志的结晶——规则(制度)的“强硬”。制订规则的过程是不断商量甚至“扯皮”、最后达成妥协的过程,但规则一旦通过,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就是强硬。或者说,强硬也是民主的一种体现形式。人们熟悉一句话:“任何个人和政党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何等的强硬!李迪老师说,民主不奏效的时候,需要“偶然的强硬”;我说,民主本身就是强硬的,而且是必然的强硬。所谓“民主的另一面是法治”,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们老师在这个意义上实行民主管理,就既不会迁就学生,也不会剥夺学生的权利。因为民主既不是学生服从老师,也不是老师服从学生,而是大家必须(这里的“必须”正体现了强硬)服从共同遵守的规则。
回头再看李迪文中的那两位老师,第一位老师以“民主”的名义,背离了真正的民主,结果成了对学生的迁就;第二位老师强硬倒是强硬了,但他不是民主意义上的强硬,结果是借集体名义剥夺了大部分孩子的权利:这两位老师的做法都违背了民主的原则。
李迪老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班主任,她对教育不但充满感情,富有智慧,而且善于思考和总结,年轻的她已经出版了四本教育专著。我和她经常交流教育感悟,包括碰撞思想。今天,我就她的这篇文章提出我的不同观点,以此与李迪老师一起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也求教于更多的老师。欢迎读者对我的观点批评指正。
本刊今年第2期《班主任随笔》栏目中刊出了李迪老师的文章《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文中对班级的民主管理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在读者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李镇西老师读到这篇文章后,认为李迪老师对“民主”的理解存在偏差,而且这种偏差在一线班主任中很有代表性。为此,他专门撰写了《只要民主,不要专制》一文。而李迪老师在和李镇西老师等全国优秀班主任进行交流之后,有了很多感悟,也写下了她对“民主”的新的认识与思考。我们希望这两篇文章能帮助班主任进一步认清“民主”的内涵,并在班级管理中真正做到民主。
读了《河南教育》第2期上李迪老师的文章《当民主变味时,我们要专制》,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在我看来,真正的朋友有一个标志,就是能够彼此说“不”。李迪老师是我的朋友,因此,我更要直言了。
说实话,一看这标题我就很惊讶。如果民主真的“变味”了,我们需要的是让民主名副其实,而不是“要专制”。专制有特定含义,古今中外即使是最专制的国家,也不敢公开说“我们要专制”,更不要说在民主潮流浩浩荡荡的当今世界。当然,我知道李迪老师说的是教育,是感到“民主变味”后的对专制的一种无奈的呼唤,而且我相信,这种无奈的呼唤在不少老师那里会引起共鸣。因为我经常听到身边的一些老师抱怨:“现在的学生,太难管了!不来点强硬的怎么行呢?”“给他点民主,他就蹬鼻子上脸,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现在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还民主什么呀!”所以,我更感到澄清民主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很有必要:究竟什么是民主?当学生不听话的时候需要专制吗?下面,我就李迪老师文章中的两个例子,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先说第一个例子,班里评优让学生选举,结果认真负责的班长落选了。于是,老师便认为这是民主的错。其实,这与民主选举本身没有关系,而和这个班的班风有关系。李迪老师将板子打在“民主”身上,实在冤枉了“民主”。让学生通过投票选优没有错,因为学生的选举权应该受到尊重。但成长中的学生,同时还需要教师的引导,这是教师的责任所在。
教师的引导绝不是选举时对学生的操纵甚至一手包办。教师对学生的引导主要体现在平时大量的、各方面的、理直气壮或潜移默化的教育,这些教育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让学生懂得辨别美丑、善恶、是非的道理,并将此转化为植根于心灵的道德信念。那位班主任班上出现的不正常选举结果,恰恰暴露出她平时的教育失误。面对是非颠倒的选举结果,她应做的是设法培养良好的班风。在集体舆论健康的班级里,至少大多数学生的道德评价、是非判断与班主任是一致的。也正因为如此,班主任才坦然自若地尊重学生的选举权。表面上看,教师对学生的选举“放任自流”,而实际上教师已通过平时的教育引导,不露痕迹地决定了学生的正确选择——教育者的理智与艺术正在于此!
李迪老师文中的第二个案例是,老师组织春游,因为有人请假,于是老师便“强硬”地取消春游活动,以此教训学生。“从此以后,刘老师的班级遇到集体活动,再也没有人敢提出请假了——那样的请假,是要触犯众怒的。”李迪老师把这看做“强硬”(也就是专制)的胜利,但在我看来,老师以集体的神圣名义剥夺孩子们春游的权利,却还要让孩子们迁怒于那几个请假的同学,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甚至是很可怕的。这的确是专制的胜利,但这种“胜利”给孩子播下的是专制的种子!所谓“触犯众怒”,客观上(说“客观上”是因为这未必是教师的主观意愿)是教师以集体的名义煽动多数孩子对个别孩子的怨恨。民主意味着尊重。当然,这种尊重必须体现于规则。因此,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对规则的遵守。而这个规则是大家(在班上,就是老师和学生)制订的,制订规则的过程是妥协的过程。这里的妥协就是商量的意思。决定这次春游活动之前,这个规则就应该让每一个人明确知道。规则里面包括了对请假的规定——哪些情况是允许的,哪些情况是不允许的。任何规则都不可能禁止正当请假。如果学生请假有正当理由,老师凭什么不准?有人会说:“如果都请假,那成什么话?这还算一个集体吗?”这依然还是平时的班风建设问题。如果班风良好,凝聚力强,学生自然热爱班集体,无正当理由请假的学生不可能很多。如果班风很好,但以各种借口请假的学生依然很多,那就说明班主任组织的活动不合大多数同学的心意。试想,爱玩儿是孩子的天性,老师组织的春游学生居然不愿意去,这说明什么问题呢?那么,老师要做的是广泛征求孩子们的意见,然后拿出一个大多数同学都赞同的春游方案,而不是因为个别学生请假而剥夺大多数学生春游的权利,同时又挑起大多数学生对个别学生的怨恨。当然,即使拿出了一个比较圆满的春游方案,依然不排除会有极个别学生因某些特殊而正当的理由请假,那老师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在行动上,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意愿;同时,在精神上,多数人尊重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和权利,这才是完整的民主。
这里我想谈谈对民主和教育民主的理解。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从字源上说,“民主”首先是指一种政治制度,通俗地说,是一种管理国家的方式。它的基本含义就是“人民进行统治”,或者说“人民当家做主”。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其外在标志是选举,内在精神是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为什么老百姓要有选举权,因为这是对其参政权利的尊重!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有选举权的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所说的班级民主管理,就包括了对学生选举权的尊重。
然而,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民主看做一种个人的生活方式,即认为民主不只是一种形式或者说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内在的修养。这种内在的修养体现于日常生活和与人交往的过程中:相信人性的潜能;相信每个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家庭背景、经济水平,其天性中都蕴含着发展的无限可能性;相信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人与人之间是能够和睦相处、真诚合作的。民主的生活方式,意味着自由、平等、尊重、多元、宽容、妥协、协商、和平等观念浸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体现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既然民主有“制度”和“生活”两个方面的含义,那么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同样必须在这两个方面努力。班级也是如此。一方面我们要建立一种民主的制度(体现于班级管理的制度),另一方面也要在生活中培养学生民主的生活态度(教师自身也需要培养)。无论是制度还是生活方式,民主的核心都是尊重——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学生对他人(当然包括对教师)的尊重!
我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学校民主教育绝不只是手段,或者是为了方便老师的管理而采取的某种策略或技巧。民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未来公民。对学生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培养,我们还是要紧扣民主的两个含义来进行。作为制度的民主,就是要教会甚至训练学生学会民主程序,比如班规的制订、执行,等等。要注意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所以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都由学生说了算,的确应该有一个价值引导的问题,只是这个引导应该是平时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浸润”。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要在每一个细节上(包括课堂上),培养学生的五种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法制意识、宽容意识、妥协意识。这五种意识,孤立地看都不完全等同于民主,但都和民主精神有关。这些民主意识的培养,一定要非常生活化、细节化。
陶行知曾指出:民主的时代已经来到。民主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们对于民主的生活还不习惯。但春天已来,我们必须脱去棉衣,穿上春装。我们必须在民主的新生活中学习民主。注意陶行知的这句话——我们必须在民主的新生活中学习民主。
关于班级管理中的民主操作,我以后有机会再细谈。这里我还想纠正对民主的一个错误认识,就是认为民主总是软弱的,是对学生的迁就。李迪老师文章中就把民主看做“强硬”的对立面,因而提出“偶然的强硬不可少”。这是对民主的误解。其实,就制度(大到法律,小到班规)层面而言,要说“强硬”,民主是最“强硬”的。只不过这里的“强硬”,不是任何个人意志的“强硬”,而是集体意志的结晶——规则(制度)的“强硬”。制订规则的过程是不断商量甚至“扯皮”、最后达成妥协的过程,但规则一旦通过,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就是强硬。或者说,强硬也是民主的一种体现形式。人们熟悉一句话:“任何个人和政党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何等的强硬!李迪老师说,民主不奏效的时候,需要“偶然的强硬”;我说,民主本身就是强硬的,而且是必然的强硬。所谓“民主的另一面是法治”,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我们老师在这个意义上实行民主管理,就既不会迁就学生,也不会剥夺学生的权利。因为民主既不是学生服从老师,也不是老师服从学生,而是大家必须(这里的“必须”正体现了强硬)服从共同遵守的规则。
回头再看李迪文中的那两位老师,第一位老师以“民主”的名义,背离了真正的民主,结果成了对学生的迁就;第二位老师强硬倒是强硬了,但他不是民主意义上的强硬,结果是借集体名义剥夺了大部分孩子的权利:这两位老师的做法都违背了民主的原则。
李迪老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班主任,她对教育不但充满感情,富有智慧,而且善于思考和总结,年轻的她已经出版了四本教育专著。我和她经常交流教育感悟,包括碰撞思想。今天,我就她的这篇文章提出我的不同观点,以此与李迪老师一起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也求教于更多的老师。欢迎读者对我的观点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