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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出租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弊病沉积,行业改革迟滞不前,“互联网+出租汽车”这一创新组合——专车异军突起,凭借其专业、便捷、优质的服务和巨额补贴吸引了庞大的客户群体,但因其合法性地位与自身存在的问题而备受争议,政府在对专车准确定位之后需加强管理,不仅要完善相关制度使专车规范运营,还应推动出租车行业改革,促使新旧业态分层发展,共建和谐交通。
【关键词】专车;“互联网+出租汽车”;管理
自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俗称“专车”)诞生后,专车已日渐成为一二线城市人们乐于选择的出行方式,有效解决了由于供给不足造成的出行难问题,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但与传统出租车行业存在利益冲突,使得各地反对声不断,也对传统出租车行业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在概述专车发展由来的基础上,围绕专车的优劣势以及各方所进行的相关管理展开论述,旨在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促进专车、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出租汽车服务现状堪忧
我国出租汽车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经历了十多年快速发展,在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的时期为解决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今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目前情况从需求方来讲,由于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现有的出租汽车市场规模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也给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供给方来讲,出租车行业一直实行的是行政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政府根据本地人口、经济发展的情况,限定一定数量的牌照,并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透明或不透明的程序授权给少量的个体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个体无法获得出租汽车经营权,需要向具有牌照的出租汽车公司承租并缴纳一定的“份子钱”。专车出现后,南京、武汉、南昌等多地出现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表面上看是专车抢占了出租车的生意,降低了出租车的营业额,实质症结在难以承受的高额“份子钱”上,根本性原因是运营牌照的垄断。出租车公司凭借牌照形成垄断,坐享高额的“份子钱”却不注重服务质量与公司管理经营。供需不平衡使得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的同时也饱受诟病,“打车难”年年被提、宰客、拒载时常发生,服务质量差、经营管理不尽规范等问题凸显。
二、专车异军突起
出租车行业弊病颇多,加上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发展不断趋于成熟,“互联网+出租汽车”创新组合使得专车服务集合互联网快速高效的优势于出租汽车之上,同时作为新兴产物,专车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迅速集聚大量资本,以巨额补贴手段短时间内吸引了无数的用户与司机,给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享受到专车带来的低价、优质的服务之余,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专车服务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车服务发展过程
2010年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未向现在这样普及时,易道用车通过从汽车租赁公司长期租赁车辆,在接到专车订单后以短租的形式租给司机,供需双方通过呼叫中心相联系,这便是最初的专车服务模型,当时市场还处于被教育阶段,份额较小。到2014年,这个被称为“移动互联网改变中国城市交通的变革元年”的一年,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发展成熟,利用“互联网+出租汽车”模式,促使专车服务体系硬件设施配备齐全,而滴滴和快的之间的补贴大战更是刺激了大量的用户和司机涌入专车市场,互联网专车开始正式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
经过激烈的竞争后,目前滴滴和快的合并后的滴滴出行在用户覆盖率及订单占比方面均以八成的份额占据着专车服务市场的龙头地位。统计显示,目前全国260万辆出租车一天的接单量总共是六千万单,而滴滴平台下的40万专车司机一天仅在12城市的接单量就超过了200万单,如果将全国打车软件的接单总量加起来,那绝对是一个令的哥们瞠目的数字。[1]互联网专车在高额补贴的催化下快速发展,而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发展,专车用户已经形成使用的习惯。未来国内专车行业将继续强化现有服务水平,并凭借优于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和近似的价格吸引用户。
(二)专车服务优势
1.提供便捷化、差异化服务
一方面,专车提供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大巴等不同的选择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各种场合的需求,通过收费预估系统可以提前测算费用,供乘客选择不同档次的专车服务,还可以随时取消专车服务;另一方面,专车服务质量优于出租车,车内免费提供纸巾、充电器、矿泉水和wifi,极大程度提升用户乘坐舒适感。在出行便捷方面,专车通过互联网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处理,使司机与客户之间信息相联系、共享,解决了以往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出租车等候时间长、拒载的问题,车辆运行更为高效,用户等待时间也大大减少。
2.定价低,客户群体庞大
相对于出租汽车企业必须承担驾驶员基本社会保障以及车辆保险、折旧、税赋等经营负担,专车市场除了没有这些负担外,最初因有大量私家车的加入,让这些打车软件公司并不存在车辆购置成本、车辆经营成本,以及税费等,只需承担软件公司运营成本和少量税赋、保险费用,通常乘客取得的专车发票上显示的会是“咨询服务费”、“叫车服务费”或“代驾劳务费”,税率为6%,而不是交通运输业服务的11%,更有些专车并未开具发票,逃避了纳税这一环节。成本低再加上为了抢占市场,专车不断进行融资,推出优惠活动,以低于出租车的实际价格吸引了庞大的客户群体。
3.服务体系完备
从乘客上车前预约车辆,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车辆,到上车司机提供的优质服务,再到下车电子支付,通过给予乘客奖券、积分等方式调动乘客参与专车服务评价打分的积极性,在乘客进行奖券分享的同时加大了打车软件的宣传力度,扩大了顾客范围,并且顾客打分直接影响到专车司机的考核、奖惩。专车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三方资源,为乘客提供全套服务,建立了完备的服务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实现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管理。 4.有效整合资源
目前专车服务车辆主要来源是租赁车辆、私家车,传统车辆租赁公司一般会有部分车辆因价格、租期的问题被闲置下来,虽然私家车运营不符合法律规范,但专车服务将闲置的租赁车辆调动起来,不但缓解了出行问题,也是对资源的整合利用,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增加社会福利。
(三)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1.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主体不明确
一是驾驶安全。出租汽车行业政府对其有着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出租车司机不但要求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二年以上驾龄,还经过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而专车司机很多只是兼职,其驾驶娴熟程度能多大保障乘客的安全不得而知,而且部分专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接单、打电话,加大了驾驶的危险性,易出交通事故。
二是乘客安全。由于专车司机来源广泛,难以排除不法分子利用专车客源多,无统一标识、隐蔽性强的特殊性质,利用专车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对乘客乘车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各地安全事故频发,如近期发生的北京“专车”驾驶员撞人致伤案件、深圳“专车”驾驶员被杀案件,印度因安全问题对专车勒令禁止,加拿大多伦多市认为Uber确实存在“真实而迫切”的安全问题也对Uber发起调查。
三是事故发生,责任主体不明。传统出租车出事故后是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私家车作为专车提供服务未给乘客购买保险,且属于非法运营车辆,在租赁公司租用的车辆作为专车提供服务,是属于运营类车辆,乘客只有购买乘客附加险,在出意外后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如若乘客并未购买乘客附加险,在出意外后,责任在打车软件公司、租赁公司、司机之间难以明确。
2.政府监管困难
虽然所有专车平台均表示,一直在与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合作来提供服务,即所有车辆均来自于各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拥有汽车租赁牌照,所有驾驶员均为正规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但现实是受限于租赁汽车牌照数量的限制,合法专车数量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各大专车平台上仍有不少挂靠租赁公司的私家车,这些闲置的私家车连人带车挂靠到这些租赁公司借助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执法人员在查处时如果乘客不配合,便难以定性其为非法运营。
3.自行定价造成行业无序竞争
正规的出租汽车中装置的计价器是由物价部门、客运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后安装,计价模式是有国家有权机关认定和批准,但专车的计价模式是由各个打车软件公司自行设立,其合理性和合法性都缺乏法律基础,造成行业无序竞争,同时无法保障用户对价格制定的知情权。
4.发展可持续问题
目前政府已明确定位私家车运营属于非法行为,专车可用车辆剩为租赁公司的租赁车辆,而在当前国家对汽车租赁公司也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的情况下,专车所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数量受限,专车服务市场很难进一步扩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专车后续投资、价格补贴能否得以为继、公司运营管理等都将影响专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及相关主体管理
从专车的出现到如今的蓬勃发展,因其身份合法性问题上各方争论不一,相关的管理也持续跟进、不断完善,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地方政府按照实际进行管理,行业协会广泛呼吁,互联网专车运营公司推出自身标准,加强自我约束。
(一)中央出台相关文件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只是两份征求意见稿,有一个月的讨论期,但为各地政府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提供了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思路是:将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2]文件明确的对专车进行定位,将其归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允许取得三证(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符合所规定的准入条件后可合法经营,但私家车被排除在外,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络约车运营,首先必须要变更车辆性质,这对专车行业、出租车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部分地方政府顺势改革
为应对专车的激烈竞争,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尝试,借此契机从根本上对出租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浙江义乌率先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从2018年开始,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此外,义乌将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义乌还提出建立和引进网络约租车平台,落实其主体责任,遵守运输市场规则,提供合法营运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此方案一出,就成为舆论的焦点,被视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多年的首次“破冰之举”。[3]上海市政府则一手促成了沪上四大出租车公司与滴滴公司的战略合作,堪称敢“吃螃蟹”的成功改革。政府将着力为双方搭建优质技术与服务平台,通过透明的管控,实现竞争对方双赢的局面,并在平台正式运行后,重点解决司机和车辆身份、车辆运行信息传动等问题,做到运营车辆状态识别,提高车辆的运营效率和运营安全性。[4]
(三)行业协会广泛呼吁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召开会议,通过自身影响力广泛呼吁,征求相关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政府能够把两个文件尽快修订、发布和实施,认为应重视出租汽车行业期待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的诉求;通过深化改革、依法规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打车软件公司加强自我管理
滴滴出行为加强自我管理,去年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具体包括:车辆须符合安全行驶条件;驾驶员得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无犯罪记录;对车辆和司机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出了意外事故,可“先行赔付”等多项要求。这一标准填补了互联网专车行业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建立了准入、监控、售后、赔付标准与机制,亦间接提升了专车行业的准入门槛,对其他公司也具有参考性价值。 四、对专车服务发展及政府管理的对策建议
由于各地在出租车数量、乘客数量、乘客消费水平、道路承载力、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状况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因此中央只能在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借鉴国内外经验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实现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构建和谐交通。
(一)完善制度设计,使得专车规范运营
立法部门及行政部门应尽快根据意见征求稿与民众呼声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将专车纳入法治框架,在制定完善相应法律规范时,不但要进一步明确专车服务的法律地位,还要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这其中不但要包括专车服务经营者的组织规范,也要包括专车服务的运营规范;既要有规定专车服务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实体规范,也要明确专车服务经营者所需履行的程序性规范。既要有事故处理规范,更要明确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归属,可借鉴美国科罗拉多州打车软件规制法案,该法案对商业保险适用的情形进行了详尽的划分。此外,法律法规还应明确专车服务的监管机构及执法内容。只有这样全方位地、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专车服务予以规范,才能将专车服务早日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建立自身网络预约平台
出租车行业改革势在必行,一方面,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道路承载力、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状况、乘客消费水平与喜好等因素,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出租汽车行业的近远期发展规划,根据市场环境和乘客需求适时调整车辆投放量,动态调控出租汽车数量的管制力度。同时,还应取消准入歧视,允许个体经营者进入出租汽车市场。为保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权发放的公平与公正,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配置。[5]
另一方面,出租车行业可效仿专车,建立统一便捷的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这样既可以保留原有的道路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接受预约,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制定一站式的约车、评价、奖惩系统,便于加强行业监控管理力度与整个行业的安全性、稳定性,确保行业良性发展。
(三)新旧业态分层发展,共建和谐交通
专车服务先是因为巨额补贴吸引了用户和私家车的大量涌入,使其营业额、覆盖率呈指数型增长,但在补贴疲软,私家车运营定性为非法之后,其价格优势也逐渐削弱,提供定制化、个性化、高端化服务或许才是专车未来发展之路,新旧业态分层发展也是吻合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的管理理念,共同构建和谐城市交通。
注释
[1] 张锐.以互联网+思维化解出租车与专车的市场冲突[J].广东经济.2015,(8)
[2]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2015-10-10].http://www.mot.gov.cn/zhuzhan/wangshangzhibo/2015zhuanti6/zhibozhaiyao/201510/t20151010_1886310.html
[3] 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4] 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5] 尹欣,张长青.专车服务与出租汽车市场的法律规制[J].城市交通.2015,(4)
参考文献
[1]张锐.以互联网+思维化解出租车与专车的市场冲突[J].广东经济,2015,(8)
[2]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2015-10-10].http://www.mot.gov.cn/zhuzhan/wangshangzhibo/2015zhuanti6/zhibozhaiyao/201510/t20151010_1886310.html
[3]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4]尹欣,张长青.专车服务与出租汽车市场的法律规制[J].城市交通.2015,(4)
【关键词】专车;“互联网+出租汽车”;管理
自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俗称“专车”)诞生后,专车已日渐成为一二线城市人们乐于选择的出行方式,有效解决了由于供给不足造成的出行难问题,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但与传统出租车行业存在利益冲突,使得各地反对声不断,也对传统出租车行业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在概述专车发展由来的基础上,围绕专车的优劣势以及各方所进行的相关管理展开论述,旨在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促进专车、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出租汽车服务现状堪忧
我国出租汽车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经历了十多年快速发展,在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的时期为解决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今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目前情况从需求方来讲,由于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现有的出租汽车市场规模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也给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供给方来讲,出租车行业一直实行的是行政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政府根据本地人口、经济发展的情况,限定一定数量的牌照,并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透明或不透明的程序授权给少量的个体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个体无法获得出租汽车经营权,需要向具有牌照的出租汽车公司承租并缴纳一定的“份子钱”。专车出现后,南京、武汉、南昌等多地出现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表面上看是专车抢占了出租车的生意,降低了出租车的营业额,实质症结在难以承受的高额“份子钱”上,根本性原因是运营牌照的垄断。出租车公司凭借牌照形成垄断,坐享高额的“份子钱”却不注重服务质量与公司管理经营。供需不平衡使得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的同时也饱受诟病,“打车难”年年被提、宰客、拒载时常发生,服务质量差、经营管理不尽规范等问题凸显。
二、专车异军突起
出租车行业弊病颇多,加上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发展不断趋于成熟,“互联网+出租汽车”创新组合使得专车服务集合互联网快速高效的优势于出租汽车之上,同时作为新兴产物,专车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迅速集聚大量资本,以巨额补贴手段短时间内吸引了无数的用户与司机,给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享受到专车带来的低价、优质的服务之余,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专车服务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车服务发展过程
2010年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未向现在这样普及时,易道用车通过从汽车租赁公司长期租赁车辆,在接到专车订单后以短租的形式租给司机,供需双方通过呼叫中心相联系,这便是最初的专车服务模型,当时市场还处于被教育阶段,份额较小。到2014年,这个被称为“移动互联网改变中国城市交通的变革元年”的一年,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发展成熟,利用“互联网+出租汽车”模式,促使专车服务体系硬件设施配备齐全,而滴滴和快的之间的补贴大战更是刺激了大量的用户和司机涌入专车市场,互联网专车开始正式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
经过激烈的竞争后,目前滴滴和快的合并后的滴滴出行在用户覆盖率及订单占比方面均以八成的份额占据着专车服务市场的龙头地位。统计显示,目前全国260万辆出租车一天的接单量总共是六千万单,而滴滴平台下的40万专车司机一天仅在12城市的接单量就超过了200万单,如果将全国打车软件的接单总量加起来,那绝对是一个令的哥们瞠目的数字。[1]互联网专车在高额补贴的催化下快速发展,而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发展,专车用户已经形成使用的习惯。未来国内专车行业将继续强化现有服务水平,并凭借优于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和近似的价格吸引用户。
(二)专车服务优势
1.提供便捷化、差异化服务
一方面,专车提供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大巴等不同的选择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各种场合的需求,通过收费预估系统可以提前测算费用,供乘客选择不同档次的专车服务,还可以随时取消专车服务;另一方面,专车服务质量优于出租车,车内免费提供纸巾、充电器、矿泉水和wifi,极大程度提升用户乘坐舒适感。在出行便捷方面,专车通过互联网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处理,使司机与客户之间信息相联系、共享,解决了以往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出租车等候时间长、拒载的问题,车辆运行更为高效,用户等待时间也大大减少。
2.定价低,客户群体庞大
相对于出租汽车企业必须承担驾驶员基本社会保障以及车辆保险、折旧、税赋等经营负担,专车市场除了没有这些负担外,最初因有大量私家车的加入,让这些打车软件公司并不存在车辆购置成本、车辆经营成本,以及税费等,只需承担软件公司运营成本和少量税赋、保险费用,通常乘客取得的专车发票上显示的会是“咨询服务费”、“叫车服务费”或“代驾劳务费”,税率为6%,而不是交通运输业服务的11%,更有些专车并未开具发票,逃避了纳税这一环节。成本低再加上为了抢占市场,专车不断进行融资,推出优惠活动,以低于出租车的实际价格吸引了庞大的客户群体。
3.服务体系完备
从乘客上车前预约车辆,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车辆,到上车司机提供的优质服务,再到下车电子支付,通过给予乘客奖券、积分等方式调动乘客参与专车服务评价打分的积极性,在乘客进行奖券分享的同时加大了打车软件的宣传力度,扩大了顾客范围,并且顾客打分直接影响到专车司机的考核、奖惩。专车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三方资源,为乘客提供全套服务,建立了完备的服务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实现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管理。 4.有效整合资源
目前专车服务车辆主要来源是租赁车辆、私家车,传统车辆租赁公司一般会有部分车辆因价格、租期的问题被闲置下来,虽然私家车运营不符合法律规范,但专车服务将闲置的租赁车辆调动起来,不但缓解了出行问题,也是对资源的整合利用,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增加社会福利。
(三)专车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1.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主体不明确
一是驾驶安全。出租汽车行业政府对其有着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出租车司机不但要求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二年以上驾龄,还经过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而专车司机很多只是兼职,其驾驶娴熟程度能多大保障乘客的安全不得而知,而且部分专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接单、打电话,加大了驾驶的危险性,易出交通事故。
二是乘客安全。由于专车司机来源广泛,难以排除不法分子利用专车客源多,无统一标识、隐蔽性强的特殊性质,利用专车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对乘客乘车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各地安全事故频发,如近期发生的北京“专车”驾驶员撞人致伤案件、深圳“专车”驾驶员被杀案件,印度因安全问题对专车勒令禁止,加拿大多伦多市认为Uber确实存在“真实而迫切”的安全问题也对Uber发起调查。
三是事故发生,责任主体不明。传统出租车出事故后是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私家车作为专车提供服务未给乘客购买保险,且属于非法运营车辆,在租赁公司租用的车辆作为专车提供服务,是属于运营类车辆,乘客只有购买乘客附加险,在出意外后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如若乘客并未购买乘客附加险,在出意外后,责任在打车软件公司、租赁公司、司机之间难以明确。
2.政府监管困难
虽然所有专车平台均表示,一直在与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合作来提供服务,即所有车辆均来自于各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拥有汽车租赁牌照,所有驾驶员均为正规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但现实是受限于租赁汽车牌照数量的限制,合法专车数量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各大专车平台上仍有不少挂靠租赁公司的私家车,这些闲置的私家车连人带车挂靠到这些租赁公司借助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执法人员在查处时如果乘客不配合,便难以定性其为非法运营。
3.自行定价造成行业无序竞争
正规的出租汽车中装置的计价器是由物价部门、客运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后安装,计价模式是有国家有权机关认定和批准,但专车的计价模式是由各个打车软件公司自行设立,其合理性和合法性都缺乏法律基础,造成行业无序竞争,同时无法保障用户对价格制定的知情权。
4.发展可持续问题
目前政府已明确定位私家车运营属于非法行为,专车可用车辆剩为租赁公司的租赁车辆,而在当前国家对汽车租赁公司也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的情况下,专车所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数量受限,专车服务市场很难进一步扩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专车后续投资、价格补贴能否得以为继、公司运营管理等都将影响专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及相关主体管理
从专车的出现到如今的蓬勃发展,因其身份合法性问题上各方争论不一,相关的管理也持续跟进、不断完善,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地方政府按照实际进行管理,行业协会广泛呼吁,互联网专车运营公司推出自身标准,加强自我约束。
(一)中央出台相关文件
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只是两份征求意见稿,有一个月的讨论期,但为各地政府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提供了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思路是:将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2]文件明确的对专车进行定位,将其归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允许取得三证(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符合所规定的准入条件后可合法经营,但私家车被排除在外,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络约车运营,首先必须要变更车辆性质,这对专车行业、出租车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部分地方政府顺势改革
为应对专车的激烈竞争,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尝试,借此契机从根本上对出租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浙江义乌率先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从2018年开始,有序开放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出租汽车数量管控,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此外,义乌将取消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义乌还提出建立和引进网络约租车平台,落实其主体责任,遵守运输市场规则,提供合法营运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此方案一出,就成为舆论的焦点,被视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多年的首次“破冰之举”。[3]上海市政府则一手促成了沪上四大出租车公司与滴滴公司的战略合作,堪称敢“吃螃蟹”的成功改革。政府将着力为双方搭建优质技术与服务平台,通过透明的管控,实现竞争对方双赢的局面,并在平台正式运行后,重点解决司机和车辆身份、车辆运行信息传动等问题,做到运营车辆状态识别,提高车辆的运营效率和运营安全性。[4]
(三)行业协会广泛呼吁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召开会议,通过自身影响力广泛呼吁,征求相关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政府能够把两个文件尽快修订、发布和实施,认为应重视出租汽车行业期待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的诉求;通过深化改革、依法规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打车软件公司加强自我管理
滴滴出行为加强自我管理,去年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具体包括:车辆须符合安全行驶条件;驾驶员得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无犯罪记录;对车辆和司机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出了意外事故,可“先行赔付”等多项要求。这一标准填补了互联网专车行业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建立了准入、监控、售后、赔付标准与机制,亦间接提升了专车行业的准入门槛,对其他公司也具有参考性价值。 四、对专车服务发展及政府管理的对策建议
由于各地在出租车数量、乘客数量、乘客消费水平、道路承载力、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状况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因此中央只能在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借鉴国内外经验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实现新旧业态融合发展,构建和谐交通。
(一)完善制度设计,使得专车规范运营
立法部门及行政部门应尽快根据意见征求稿与民众呼声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将专车纳入法治框架,在制定完善相应法律规范时,不但要进一步明确专车服务的法律地位,还要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这其中不但要包括专车服务经营者的组织规范,也要包括专车服务的运营规范;既要有规定专车服务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实体规范,也要明确专车服务经营者所需履行的程序性规范。既要有事故处理规范,更要明确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归属,可借鉴美国科罗拉多州打车软件规制法案,该法案对商业保险适用的情形进行了详尽的划分。此外,法律法规还应明确专车服务的监管机构及执法内容。只有这样全方位地、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专车服务予以规范,才能将专车服务早日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建立自身网络预约平台
出租车行业改革势在必行,一方面,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道路承载力、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状况、乘客消费水平与喜好等因素,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出租汽车行业的近远期发展规划,根据市场环境和乘客需求适时调整车辆投放量,动态调控出租汽车数量的管制力度。同时,还应取消准入歧视,允许个体经营者进入出租汽车市场。为保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权发放的公平与公正,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配置。[5]
另一方面,出租车行业可效仿专车,建立统一便捷的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这样既可以保留原有的道路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接受预约,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制定一站式的约车、评价、奖惩系统,便于加强行业监控管理力度与整个行业的安全性、稳定性,确保行业良性发展。
(三)新旧业态分层发展,共建和谐交通
专车服务先是因为巨额补贴吸引了用户和私家车的大量涌入,使其营业额、覆盖率呈指数型增长,但在补贴疲软,私家车运营定性为非法之后,其价格优势也逐渐削弱,提供定制化、个性化、高端化服务或许才是专车未来发展之路,新旧业态分层发展也是吻合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的管理理念,共同构建和谐城市交通。
注释
[1] 张锐.以互联网+思维化解出租车与专车的市场冲突[J].广东经济.2015,(8)
[2]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2015-10-10].http://www.mot.gov.cn/zhuzhan/wangshangzhibo/2015zhuanti6/zhibozhaiyao/201510/t20151010_1886310.html
[3] 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4] 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5] 尹欣,张长青.专车服务与出租汽车市场的法律规制[J].城市交通.2015,(4)
参考文献
[1]张锐.以互联网+思维化解出租车与专车的市场冲突[J].广东经济,2015,(8)
[2]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2015-10-10].http://www.mot.gov.cn/zhuzhan/wangshangzhibo/2015zhuanti6/zhibozhaiyao/201510/t20151010_1886310.html
[3]姜巍,张菀航.“互联网+专车”:撬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杠杆[J].中国发展观察,2015,(6)
[4]尹欣,张长青.专车服务与出租汽车市场的法律规制[J].城市交通.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