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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引致地方主体财源结构变化,使得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需要尽快做出优化调整。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基层财政层级的端点设置、财政层级的数量,构成了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前提。针对当前我国乡镇级和地市级财政的存废,需要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加以辩证考察,进而理性地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