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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拜读了朱江同志《档案与档案信息》一文(载《浙江档案》1991年第9期,以下简称朱文),很有感触。然而,笔者对某些观点不敢苟同。 一、档案信息不是档案的属性 朱文认为:“信息是一切物质的普遍属性”(在此当然也包括档案这种事物),而“档案信息是信息的组成部分”,所以,“档案信息是档案的属性。”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