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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多元化趋势。工会组织因其独特的性质和优势,在协调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中,越来越凸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既能以职工为本,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又能凝心聚力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思考和解决的普遍性问题。近年来,汉江集团工会坚持按照维护中帮扶、帮扶中保障、保障中长效的工作思路,结合企业实际,努力创新工会保障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在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探索了一些思路和方法。
一、以维护职工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权益为重点,推动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建立
汉江集团是一家有着50多年发展历史的国家大型水利企业,与其他国家大中型企业一样,集团也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企业人员总量过多历史包袱沉重等发展中遇到的难题。集团目前富余人员占集团用工总量的45%,占集团身份职工总量的63%,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压力巨大。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集团从社会发展和企业稳定大局出发,增强做好企业维稳促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细致地开展富余人员工作状况及经济收入情况调研的基础上,严格遵照上级社会保障法规政策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合理保障促进就业的方针,本着对国家负责,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对企业负责,有利于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对职工负责,有利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着力研究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安置问题。汉江集团公司依据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拟订了《汉江集团公司富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集团富余人员安置中心,负责接纳并管理集团内部富余人员。《暂行办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富余人员性别、年龄和就业能力等因素,由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安置协议领取不同标准生活费,充分体现了收入分配制度层面的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了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维护了职工的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权益。《暂行办法》2010年11月经汉江集团第三届职代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此外,集团工会在集团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参与了企业相关工资分配政策的制定,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确保集体合同条款履行,保障职工经济利益,努力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形成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集团工会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了集团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积极促进企业社会保障工作覆盖面,推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近年来集团《企业年金分配方案》、《集团公司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调整意见》等方案的出台,都是事先征求工会组织意见,由工会代表职工提出意见和主张,再召开职代会由职工代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认真讨论,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通过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工会源头参与、源头维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欢迎。
二、以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平台,深化维权帮扶长效机制建设
多年来,集团公司工会切实履行扶贫帮困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务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帮扶举措,确保不让一户职工家庭因生活困难过不下去。在积极推进集团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实现帮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集团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赋予工会组织更多的帮扶资源和手段,在信访接待、生活救助、爱心助学、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家庭援助等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3年来,集团公司各级工会组织慰问困难职工674户,发放送温暖慰问款30万余元,帮扶中心日常帮扶集团困难职工128人(次),发放困难补助金16万元。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发放助学救助金1.6万元,确保每一个集团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集团工会加强了援助中心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汉江集团公司捐赠救助管理暂行办法》、《汉江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建立职工援助中心实施意见》、《汉江集团公司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帮扶措施,规范中心运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强化了工会帮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了集团困难职工档案,加强了动态管理,保证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开展了困难职工群体状况调查研究,掌握了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基本情况,分析了困难职工群体致困原因,总结了集团公司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验,提出了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相关建议,为集团党政制定民生保障政策和深化工会帮扶工作提供依据和第一手资料。几年来,工会帮扶工作做到了为党政分忧、促企业发展、替职工解难,在发展和完善集团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发挥了工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为动力,推动企业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集团公司坚持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利益问题入手,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依托成立的集团富余人员安置中心,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为重点,突出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拓宽进入安置中心职工就业渠道,增强其自主创业能力。
一是建立了技能培训平台。经调查摸底,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中50岁以下职工占到42%,结合集团“4050”人员家庭实际,集团依托富余人员安置中心,建立了企业富余人员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开办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维修电工”、等且有企业特色的多期技能培训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解困。通过采取“扶贫输血”与“扶智造血”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地帮助企业富余人员实现就业。
二是搭建就业信息平台。集团整合并共享了各单位就业信息和资源,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富余人员就业招聘信息,提高再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清退外聘临时性辅助岗位用工活动,为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牵线搭桥,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上岗问题,缓解困难家庭经济压力,努力推动帮扶工作从帮扶救助领域向维权和服务领域扩展。
三是选树典型示范引领。集团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通过开展“创业明星”、“克困育才好母亲”等创业再就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工会帮扶工作品牌,扩大成功创业影响力。在困难职工群体中开展励志教育、同心教育,激励困难职工树立信心、鼓起勇气,使困难职工自觉将个人命运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增进理解、共享发展、同创和谐,努力实现全体职工体面劳动和有保障的生活,推动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以维护职工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权益为重点,推动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建立
汉江集团是一家有着50多年发展历史的国家大型水利企业,与其他国家大中型企业一样,集团也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企业人员总量过多历史包袱沉重等发展中遇到的难题。集团目前富余人员占集团用工总量的45%,占集团身份职工总量的63%,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压力巨大。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集团从社会发展和企业稳定大局出发,增强做好企业维稳促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细致地开展富余人员工作状况及经济收入情况调研的基础上,严格遵照上级社会保障法规政策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合理保障促进就业的方针,本着对国家负责,有利于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对企业负责,有利于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对职工负责,有利于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着力研究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安置问题。汉江集团公司依据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拟订了《汉江集团公司富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集团富余人员安置中心,负责接纳并管理集团内部富余人员。《暂行办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富余人员性别、年龄和就业能力等因素,由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安置协议领取不同标准生活费,充分体现了收入分配制度层面的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了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维护了职工的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权益。《暂行办法》2010年11月经汉江集团第三届职代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此外,集团工会在集团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参与了企业相关工资分配政策的制定,开展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确保集体合同条款履行,保障职工经济利益,努力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形成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集团工会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了集团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积极促进企业社会保障工作覆盖面,推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近年来集团《企业年金分配方案》、《集团公司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调整意见》等方案的出台,都是事先征求工会组织意见,由工会代表职工提出意见和主张,再召开职代会由职工代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认真讨论,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通过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工会源头参与、源头维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欢迎。
二、以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平台,深化维权帮扶长效机制建设
多年来,集团公司工会切实履行扶贫帮困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务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帮扶举措,确保不让一户职工家庭因生活困难过不下去。在积极推进集团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实现帮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集团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赋予工会组织更多的帮扶资源和手段,在信访接待、生活救助、爱心助学、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家庭援助等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3年来,集团公司各级工会组织慰问困难职工674户,发放送温暖慰问款30万余元,帮扶中心日常帮扶集团困难职工128人(次),发放困难补助金16万元。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发放助学救助金1.6万元,确保每一个集团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集团工会加强了援助中心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汉江集团公司捐赠救助管理暂行办法》、《汉江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建立职工援助中心实施意见》、《汉江集团公司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帮扶措施,规范中心运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强化了工会帮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了集团困难职工档案,加强了动态管理,保证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开展了困难职工群体状况调查研究,掌握了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基本情况,分析了困难职工群体致困原因,总结了集团公司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验,提出了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相关建议,为集团党政制定民生保障政策和深化工会帮扶工作提供依据和第一手资料。几年来,工会帮扶工作做到了为党政分忧、促企业发展、替职工解难,在发展和完善集团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发挥了工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为动力,推动企业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集团公司坚持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利益问题入手,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依托成立的集团富余人员安置中心,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为重点,突出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拓宽进入安置中心职工就业渠道,增强其自主创业能力。
一是建立了技能培训平台。经调查摸底,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中50岁以下职工占到42%,结合集团“4050”人员家庭实际,集团依托富余人员安置中心,建立了企业富余人员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开办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维修电工”、等且有企业特色的多期技能培训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解困。通过采取“扶贫输血”与“扶智造血”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地帮助企业富余人员实现就业。
二是搭建就业信息平台。集团整合并共享了各单位就业信息和资源,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富余人员就业招聘信息,提高再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清退外聘临时性辅助岗位用工活动,为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牵线搭桥,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上岗问题,缓解困难家庭经济压力,努力推动帮扶工作从帮扶救助领域向维权和服务领域扩展。
三是选树典型示范引领。集团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通过开展“创业明星”、“克困育才好母亲”等创业再就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树立工会帮扶工作品牌,扩大成功创业影响力。在困难职工群体中开展励志教育、同心教育,激励困难职工树立信心、鼓起勇气,使困难职工自觉将个人命运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增进理解、共享发展、同创和谐,努力实现全体职工体面劳动和有保障的生活,推动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