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以洛川地名命名的“洛川苹果”商标,标志着陕西省洛川苹果从此拥有了正式名号。
洛川县自1947年引进苹果以来,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县苹果总面积已达50万亩、总产量达到56万吨、总收入12亿元;全县通过国家认证的绿色果品生產基地达30万亩,有机苹果出口认证1.5万亩;全县建成高标准科技示范园(区)1.5万亩,建成“果、畜、沼、草、水”五配套生态果园10万亩;通过认证达标的省级示范园56个,总面积8000亩,名列全省第一,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陕西苹果的代表符号和聚焦点。
洛川境内土层深厚、海拔适中,日照充足、降雨集中,全年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无任何工业污染,是国内外专家公认的世界最佳苹果优生区的核心地带,生产优质苹果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也是全国唯一全部符合日照、降雨量、海拔等苹果生长7项气候指标要求的优生区,享有“苹果之乡”的美誉。
多年来,洛川县通过引进日本、法国等国专家,对果业技术人员和果农进行技术培训,推广日本苹果的优良品种,使全县50万亩苹果优果率达70%以上,被省外专局授予苹果高光效树形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全县大力推广“巧施肥、大改形、强拉枝、无公害”四项关键技术,从栽培、生产、储藏到销售全部与国际接轨,使洛川苹果具备了“色泽艳丽、口感纯正、风味浓郁、耐储耐运”四大优良品质,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无公害苹果示范县、全国优势农产品(苹果)产业化建设示范县、国家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专供苹果基地。虽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规定,产品不准以地名注册商标,但洛川苹果以其特殊的生产地域和卓越的内在品质,赢得了中外消费者的一致赞誉,同时也赢得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认可,从而实现了以地名注册产品商标的突破。
(陕西外专局 李阳供稿)
洛川县自1947年引进苹果以来,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县苹果总面积已达50万亩、总产量达到56万吨、总收入12亿元;全县通过国家认证的绿色果品生產基地达30万亩,有机苹果出口认证1.5万亩;全县建成高标准科技示范园(区)1.5万亩,建成“果、畜、沼、草、水”五配套生态果园10万亩;通过认证达标的省级示范园56个,总面积8000亩,名列全省第一,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陕西苹果的代表符号和聚焦点。
洛川境内土层深厚、海拔适中,日照充足、降雨集中,全年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无任何工业污染,是国内外专家公认的世界最佳苹果优生区的核心地带,生产优质苹果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也是全国唯一全部符合日照、降雨量、海拔等苹果生长7项气候指标要求的优生区,享有“苹果之乡”的美誉。
多年来,洛川县通过引进日本、法国等国专家,对果业技术人员和果农进行技术培训,推广日本苹果的优良品种,使全县50万亩苹果优果率达70%以上,被省外专局授予苹果高光效树形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全县大力推广“巧施肥、大改形、强拉枝、无公害”四项关键技术,从栽培、生产、储藏到销售全部与国际接轨,使洛川苹果具备了“色泽艳丽、口感纯正、风味浓郁、耐储耐运”四大优良品质,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无公害苹果示范县、全国优势农产品(苹果)产业化建设示范县、国家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专供苹果基地。虽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规定,产品不准以地名注册商标,但洛川苹果以其特殊的生产地域和卓越的内在品质,赢得了中外消费者的一致赞誉,同时也赢得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认可,从而实现了以地名注册产品商标的突破。
(陕西外专局 李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