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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在制度与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套信息披露制度,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弊端,应切实改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方式。本文在分析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揭示其成因的基础上,就如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信息失真;财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作为整个会计工作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投资者的科学决策以及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如何客观评价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度正日益提高,我国的股票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了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既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
1 一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信息失真问题
信息披露的失真性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和危害最大的问题。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欺诈,这是对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但有些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弄虚作假。如在2008年5月初,华夏建通刚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师夏草评价为“史上最牛造假公司”。指出最大疑点是该公司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0.25亿元。但预付账款高达0.6亿元、其他应收款0.7亿元、无形资产1.27亿元,怀疑这些资产背后是隐瞒了巨额大股东占用资金。这说明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的主要表现有:通过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披露虚假信息,人为编造原始凭证,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等。
2 信息披露不充分
充分披露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决策要求。一些上市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有意或无意遗漏依法须披露的重要事项,或者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
3 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规范,不少上市公司并没有把对股东及债权人的信息披露当作应尽的义务,而是把它看成可有可无的额外负担。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抱着一种被动应付的态度。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其在经营管理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愿让公众知道的暗点。其管理人员普遍对信息披露还存在害怕和回避的心理。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的成因
1 上市公司内部原因
(1)公司的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仅对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其他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社会利益产生影响。由于利益驱动,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财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例如,一些公司为了突击获得上市资格,在上市前必然要进行包装。从而导致披露的财务信息失真。
(2)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制约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但仅仅依靠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中国股市依然会存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监管效率的矛盾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层也就没有太大的压力和动力来披露中小投资者所迫切需要的信息。
2 上市公司外部原因
(1)相关制度和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我国虽然已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以首次披露、定期报告为披露内容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但是由于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难以清楚界定,导致对上市公司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给披露虚假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另外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披露提供了诱因和可能。
(2)惩处力度不够
当前我国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太弱,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敢于铤而走险。有关惩治造假者的规定过轻过宽,比如《证券法》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行政罚款为30万元~60万元,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利益相比微不足道。另外,现行的法律条文缺乏具体衡量标准,执法可操作性不强。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3)信息使用者的素质程度
据调查,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群体中,证券知识、会计知识相对比较缺乏的个人投资者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市场中投机的气氛也比较浓厚,个人投资者的成熟程度还有待提高。
(4)注册会计师职业素养参差不齐
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仍然存在执业质量低、职业道德差的突出问题。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因片面追求创收,而忽视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不按照审计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来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编写审计报告。有的还违法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与客户串通作弊,败坏了注册会计师声誉,影响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
三、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广大股民利益,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健全内部控制
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应该制订相应措施,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在实现了全流通的基础之上,应从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强化外部约束两个方面同步人手,双管齐下,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才能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从而使大股东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受到制约。同时,将控制权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堡垒中分离出来,克服内部控制权过于集中、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过度重合,所有权、经营权和控制权混乱不清的状况。
(2)强化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力度
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需要控股的一些领域的上市公司,最好由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担当,以杜绝多头管理而导致管理的弱化。对于国家需要退出的一些竞争性领域的上市公司,应创造条件促使国有股上市流通,将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地位让位给社会公 众或企业法人。由他们根据自身利益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约束。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应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实现:①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避免舞弊。②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③明确财务人员的信息供给主体的地位,强化披露财务信息的内部监督。④上市公司应该充分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的地位,并使其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这样,可通过内、外部的双重的真正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来加强管理层对会计信息操纵的监控。
2 健全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法规制度 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方式和时间,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财务信息的质量直接受到会计准则的影响,如果没有会计准则对财务信息的质量做出规范,则无论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本身如何完善,其作用的发挥也很难保证。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完善具体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
3 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以落实诚信责任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诚信责任;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级和公告制度。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判断标准和惩罚方法。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罚力度,应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且应予重罚,提高其违规成本。要对违法乱纪者起到震慑作用。除此之外,建议考虑信息虚假披露所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
4 会计人员素质和社会环境的培养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培育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5 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信息披露监督体系
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民间审计制度对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十分有效。因此,我们应转变监督方式,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信息披露监督体系。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增强其独立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另一方面要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杜绝舞弊行为,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
四、结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管理制度的基石,也是现代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等,从而更好地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会计信息披露必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规范运作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必然会逐渐成熟,不断完善。
关键词 信息失真;财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作为整个会计工作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投资者的科学决策以及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如何客观评价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度正日益提高,我国的股票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了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既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
1 一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信息失真问题
信息披露的失真性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和危害最大的问题。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欺诈,这是对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但有些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弄虚作假。如在2008年5月初,华夏建通刚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师夏草评价为“史上最牛造假公司”。指出最大疑点是该公司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0.25亿元。但预付账款高达0.6亿元、其他应收款0.7亿元、无形资产1.27亿元,怀疑这些资产背后是隐瞒了巨额大股东占用资金。这说明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的主要表现有:通过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披露虚假信息,人为编造原始凭证,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等。
2 信息披露不充分
充分披露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决策要求。一些上市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有意或无意遗漏依法须披露的重要事项,或者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
3 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不规范,不少上市公司并没有把对股东及债权人的信息披露当作应尽的义务,而是把它看成可有可无的额外负担。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抱着一种被动应付的态度。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规范,其在经营管理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愿让公众知道的暗点。其管理人员普遍对信息披露还存在害怕和回避的心理。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的成因
1 上市公司内部原因
(1)公司的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仅对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其他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社会利益产生影响。由于利益驱动,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财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例如,一些公司为了突击获得上市资格,在上市前必然要进行包装。从而导致披露的财务信息失真。
(2)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制约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但仅仅依靠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中国股市依然会存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监管效率的矛盾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经营层也就没有太大的压力和动力来披露中小投资者所迫切需要的信息。
2 上市公司外部原因
(1)相关制度和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我国虽然已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以首次披露、定期报告为披露内容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但是由于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难以清楚界定,导致对上市公司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给披露虚假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另外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披露提供了诱因和可能。
(2)惩处力度不够
当前我国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太弱,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敢于铤而走险。有关惩治造假者的规定过轻过宽,比如《证券法》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行政罚款为30万元~60万元,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利益相比微不足道。另外,现行的法律条文缺乏具体衡量标准,执法可操作性不强。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3)信息使用者的素质程度
据调查,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群体中,证券知识、会计知识相对比较缺乏的个人投资者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市场中投机的气氛也比较浓厚,个人投资者的成熟程度还有待提高。
(4)注册会计师职业素养参差不齐
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仍然存在执业质量低、职业道德差的突出问题。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因片面追求创收,而忽视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不按照审计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来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编写审计报告。有的还违法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与客户串通作弊,败坏了注册会计师声誉,影响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
三、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
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广大股民利益,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健全内部控制
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薄弱,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应该制订相应措施,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在实现了全流通的基础之上,应从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强化外部约束两个方面同步人手,双管齐下,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才能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从而使大股东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受到制约。同时,将控制权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堡垒中分离出来,克服内部控制权过于集中、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过度重合,所有权、经营权和控制权混乱不清的状况。
(2)强化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力度
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需要控股的一些领域的上市公司,最好由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担当,以杜绝多头管理而导致管理的弱化。对于国家需要退出的一些竞争性领域的上市公司,应创造条件促使国有股上市流通,将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地位让位给社会公 众或企业法人。由他们根据自身利益强化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约束。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应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实现:①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避免舞弊。②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③明确财务人员的信息供给主体的地位,强化披露财务信息的内部监督。④上市公司应该充分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的地位,并使其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这样,可通过内、外部的双重的真正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来加强管理层对会计信息操纵的监控。
2 健全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法规制度 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方式和时间,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财务信息的质量直接受到会计准则的影响,如果没有会计准则对财务信息的质量做出规范,则无论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本身如何完善,其作用的发挥也很难保证。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完善具体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
3 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以落实诚信责任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诚信责任;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级和公告制度。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判断标准和惩罚方法。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罚力度,应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且应予重罚,提高其违规成本。要对违法乱纪者起到震慑作用。除此之外,建议考虑信息虚假披露所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
4 会计人员素质和社会环境的培养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培育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5 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信息披露监督体系
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民间审计制度对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十分有效。因此,我们应转变监督方式,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信息披露监督体系。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增强其独立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另一方面要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杜绝舞弊行为,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
四、结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管理制度的基石,也是现代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等,从而更好地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会计信息披露必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规范运作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必然会逐渐成熟,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