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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思想史上,孟德斯鸠遭受的待遇颇为独特。一方面,他几乎不会缺席任何涉及近代思想史的论著,他的“三权分立”学说、联邦制思想以及所谓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总为人津津乐道;另一方面,其心血之作《论法的精神》长久以来却很少受到系统而严肃的对待。事实上,自这部鸿篇巨制问世以来,就不断有人指责它并无体系可言,“给人的印象不过是一部娱乐性著作”,文中充满了大量自相矛盾和凭空想象的论断,乃至当代权威思想史作家萨拜因都忍不住在其《政治学说史》中留下这样的评语:孟德斯鸠“貌似满腹经纶实则才疏学浅”。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关于《论法的精神》的“第一本连续通贯的解读性疏证”迟至一九七三年才出炉。这就是潘戈(Thomas L. Pangle)的出道之作《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哲学》。根据潘戈的论述,孟德斯鸠之所以遭受如此待遇,根源于他所实践的写作手法。据说,为了逃避审查与迫害,孟德斯鸠有意使其作品显得凌乱而晦涩,其实背后有着一以贯之的逻辑。而潘戈此书正致力于为我们揭示孟德斯鸠的“隐秘计划和论证”。显然,潘戈在此追随了其导师施特劳斯治思想史的理路—隐微与显白的双重写作学说。事实上,潘戈不仅在解释路径上遵循了施特劳斯的方法,他对孟德斯鸠的根本判断也受益于施特劳斯的指引。施特劳斯曾点明孟德斯鸠根据自由与人道的标准,真正心仪的是英式的商业共和政体(施特劳斯:《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而这正是潘戈在此书中所谓的“自由共和主义”(liberal republicanism)的要义所在。
潘戈之所以重新关注一直以来受到曲解和冷落的《论法的精神》,其目的显然不只是为孟德斯鸠抱不平。正如他在导论中所言,至上个世纪后期,欧美的“新左派”运动方兴未艾,主导西方两个多世纪的自由民主制原则面临重大危机,重新审视并论证自由原则成为迫切所需。潘戈相信,孟德斯鸠正是“真正站在自由传统起源处的思想家”之一,对他的考察将帮助我们重新回到自由民主制最初与其他政治方案竞争的情境,进而理解其真正优越之处与局限所在。不过,当他把目光聚焦到孟德斯鸠时,他发现,除了历史上的各种“误解”,他还将面临另一个强劲的解释对手—现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自汉娜·阿伦特扛起复兴大旗以来,古典共和主义在当时已经日益成为显学。著名的思想史流派剑桥学派也与之并起。古典共和主义者意图通过重述这一有别于自由共和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为坠入危机的现代政制引入全新的政体因素。潘戈要重新解释孟德斯鸠,显然无法绕过他们。
古典共和主义者将孟德斯鸠编入“古典共和主义”传统的序列。据说这一传统可以上溯至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里乃是其伟大的阐发者,孟德斯鸠紧随其后。他们将孟德斯鸠笔下献身公益的政治美德与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视为古典共和主义的重要价值。在他们看来,这些价值的失落正是导致现代性危机的重要原因。孟德斯鸠将古典共和政体的德性定義为爱法律和爱祖国的激情,这一德性显然与古希腊或者基督教的德性观念相去甚远。孟德斯鸠恰切地将之称为“政治德性”,以有别于所谓的伦理德性和宗教德性。孟德斯鸠所说的这一种政治德性被现代共和主义者奉为圭臬。他们相信,这种政治美德可以促使公民走出狭小的私人空间,投身于广阔的政治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孟德斯鸠说,“上至元首,下至小民,人人都可以怀有这种激情(即德性)”(《论法的精神》,第五章第二节)。既然人人都可以拥有美德,那么平等参政显然是共和国的应有之义。古典共和主义者也推崇平等。在他们看来,“人天生是政治动物”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参与政治生活的需要和能力。当然,古典共和主义者也意识到人在理性与德性上的必然差异。正如孟德斯鸠所表明的,人民有能力辨识才能却不知道如何处理事务,他们缺乏政治的审慎。因此,古典共和主义者相信人民必须有“自然贵族”的辅助。“成熟的共和制”需要混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元素,但这三者分别对应的只是“功能性”的机构。在共和主义者看来,人在资质和德行上的差异在政治上的反映只应当限定在“发挥功能或行使权力方面的差异”(波考克:《众国、共和国与帝国—早期近代视野中的美利坚立国》)。“贵族”所长在于提出方案,“君主”之所长在于决断,平民之所长在于执行。“公益”将在这种共和国得到最好的关照。
尽管潘戈克制地没有显明要以古典共和主义者为对手,但通过引证阿伦特的得意门生皮特金(Hanna Pitkin)以及满含机锋的话语,我们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潘戈对他们的“敲打”。在潘戈看来,当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错失了自由主义社会的真正目标,因而未能搞清楚“哪些东西与现代自由世界的基本原则相融,哪些又与之不相融”(2页)。在这一基础上,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提出的政治设想很可能误解了“行动的界限”。由此,我们得以理解,潘戈疏证孟德斯鸠的重大意图,正是与古典共和主义者争夺何为现代政制之真正传统的解释权,并指出古典共和主义方案的危险之处。
潘戈首先指出,孟德斯鸠所承续的传统并非古典共和主义,而是与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等人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并不强调以政治美德为支撑的积极自由,而毋宁说主张免受统治、免遭痛苦的消极自由。这一自由正是基于人类自我保存的根本欲望,它与对安全的渴求紧密相连。正如孟德斯鸠在关于自由的另一著名表述中所说的:“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静状态,它源自人人都享有安全这一想法。”孟德斯鸠的首要关切是保障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这一目标上他与绝对主义者霍布斯并没有区别(27页)。同时,潘戈表明,孟德斯鸠虽然表面上颂扬了为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推崇的政治美德,实则不过是他的修辞技法。在孟德斯鸠看来,共和国的德性正是建立在对人的自然喜好的剥夺之上的。在民主共和国中,爱祖国意味着爱平等。而要实现平等,只能普遍奉行节俭。这意味着抑制人的占有欲及其他自然情感。被剥夺了利己追求的公民们,只剩下一种雄心、一个愿望,只追求一种幸福,那就是“在为国家服务这一点上超过其他公民”。在孟德斯鸠看来,这样的德性很可能沦为“集体自私”。如果公民的自由仅仅在于参与到能被他人“见之、论之、忆之”的政治空间,那么这种自由很可能导向对个人和国家的荣誉的追求。这一追求将把共和国引向战争与奴役(69页)。
潘戈表明,当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之所以错把孟德斯鸠视为先师,很可能是源于他们混淆了孟德斯鸠暗中区分的古今共和政体。孟德斯鸠的古典共和政体首先指的是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共和国;而现代共和政治的典范则是英国政体。孟德斯鸠将英国政体称为“隐藏在君主制形式之下的共和制”,其直接目标就是政治自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英式共和政体的论述中,孟德斯鸠并未提到任何对美德和教育的需要。潘戈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英国政体并不以美德为原则。在描述英国政体的普遍精神时,孟德斯鸠写道:“各种欲念在那里不受约束,因此,仇恨、羡慕、嫉妒、发财致富和出人头地的热情,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英国政体的原则似乎是对欲念的放任自流。在英国,公民所获得的自由并非阿伦特所说的政治权力,它更多的是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权力”。这一“权力”不再要求甚至鼓励抛弃投身公益的美德,而赋予公民专注于私利的自由。因此,英式的共和政体与商业文明相辅相成。孟德斯鸠的理想公民并非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欣赏的强健的“公民/战士”,而是温和的“市民/商人”。
根据潘戈的论述,孟德斯鸠之所以背离古典共和政体,转而宣扬英式商业共和政体,乃是因为孟德斯鸠看到古代的美德政体的基础是严苛的军事体制和贫乏的农业经济,它有悖于人性,而现代商业的兴起将带来新的教养和人道。商业的发展可以大大提升人类相互同情与相互依存的能力,从而克服古代尚武凶残的习俗。在孟德斯鸠看来,商业是克服专制的灵丹妙药,商业的兴起使欧洲的政治趋向宽和。同时,宗教解放将与商业的兴起齐头并进。在英国,思想自由得到空前的强调。“在宗教方面,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意志,都由自己的理智或臆想引领。”(《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一种全新的“自由宗教”取代了基督教和古代共和国的公民宗教。在英国,经济和思想领域的自由与政治上的“自由”交相辉映。在潘戈看来,这一自由世界才是孟德斯鸠教诲的终点。
(《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哲学:〈论法的精神〉疏正》,[美]潘戈著,胡兴建、郑凡译,华夏出版社二0一六年版)
潘戈之所以重新关注一直以来受到曲解和冷落的《论法的精神》,其目的显然不只是为孟德斯鸠抱不平。正如他在导论中所言,至上个世纪后期,欧美的“新左派”运动方兴未艾,主导西方两个多世纪的自由民主制原则面临重大危机,重新审视并论证自由原则成为迫切所需。潘戈相信,孟德斯鸠正是“真正站在自由传统起源处的思想家”之一,对他的考察将帮助我们重新回到自由民主制最初与其他政治方案竞争的情境,进而理解其真正优越之处与局限所在。不过,当他把目光聚焦到孟德斯鸠时,他发现,除了历史上的各种“误解”,他还将面临另一个强劲的解释对手—现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自汉娜·阿伦特扛起复兴大旗以来,古典共和主义在当时已经日益成为显学。著名的思想史流派剑桥学派也与之并起。古典共和主义者意图通过重述这一有别于自由共和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为坠入危机的现代政制引入全新的政体因素。潘戈要重新解释孟德斯鸠,显然无法绕过他们。
古典共和主义者将孟德斯鸠编入“古典共和主义”传统的序列。据说这一传统可以上溯至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里乃是其伟大的阐发者,孟德斯鸠紧随其后。他们将孟德斯鸠笔下献身公益的政治美德与分权制衡的宪政体制视为古典共和主义的重要价值。在他们看来,这些价值的失落正是导致现代性危机的重要原因。孟德斯鸠将古典共和政体的德性定義为爱法律和爱祖国的激情,这一德性显然与古希腊或者基督教的德性观念相去甚远。孟德斯鸠恰切地将之称为“政治德性”,以有别于所谓的伦理德性和宗教德性。孟德斯鸠所说的这一种政治德性被现代共和主义者奉为圭臬。他们相信,这种政治美德可以促使公民走出狭小的私人空间,投身于广阔的政治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孟德斯鸠说,“上至元首,下至小民,人人都可以怀有这种激情(即德性)”(《论法的精神》,第五章第二节)。既然人人都可以拥有美德,那么平等参政显然是共和国的应有之义。古典共和主义者也推崇平等。在他们看来,“人天生是政治动物”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参与政治生活的需要和能力。当然,古典共和主义者也意识到人在理性与德性上的必然差异。正如孟德斯鸠所表明的,人民有能力辨识才能却不知道如何处理事务,他们缺乏政治的审慎。因此,古典共和主义者相信人民必须有“自然贵族”的辅助。“成熟的共和制”需要混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元素,但这三者分别对应的只是“功能性”的机构。在共和主义者看来,人在资质和德行上的差异在政治上的反映只应当限定在“发挥功能或行使权力方面的差异”(波考克:《众国、共和国与帝国—早期近代视野中的美利坚立国》)。“贵族”所长在于提出方案,“君主”之所长在于决断,平民之所长在于执行。“公益”将在这种共和国得到最好的关照。
尽管潘戈克制地没有显明要以古典共和主义者为对手,但通过引证阿伦特的得意门生皮特金(Hanna Pitkin)以及满含机锋的话语,我们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潘戈对他们的“敲打”。在潘戈看来,当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错失了自由主义社会的真正目标,因而未能搞清楚“哪些东西与现代自由世界的基本原则相融,哪些又与之不相融”(2页)。在这一基础上,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提出的政治设想很可能误解了“行动的界限”。由此,我们得以理解,潘戈疏证孟德斯鸠的重大意图,正是与古典共和主义者争夺何为现代政制之真正传统的解释权,并指出古典共和主义方案的危险之处。
潘戈首先指出,孟德斯鸠所承续的传统并非古典共和主义,而是与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等人一脉相承的自由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并不强调以政治美德为支撑的积极自由,而毋宁说主张免受统治、免遭痛苦的消极自由。这一自由正是基于人类自我保存的根本欲望,它与对安全的渴求紧密相连。正如孟德斯鸠在关于自由的另一著名表述中所说的:“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静状态,它源自人人都享有安全这一想法。”孟德斯鸠的首要关切是保障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这一目标上他与绝对主义者霍布斯并没有区别(27页)。同时,潘戈表明,孟德斯鸠虽然表面上颂扬了为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推崇的政治美德,实则不过是他的修辞技法。在孟德斯鸠看来,共和国的德性正是建立在对人的自然喜好的剥夺之上的。在民主共和国中,爱祖国意味着爱平等。而要实现平等,只能普遍奉行节俭。这意味着抑制人的占有欲及其他自然情感。被剥夺了利己追求的公民们,只剩下一种雄心、一个愿望,只追求一种幸福,那就是“在为国家服务这一点上超过其他公民”。在孟德斯鸠看来,这样的德性很可能沦为“集体自私”。如果公民的自由仅仅在于参与到能被他人“见之、论之、忆之”的政治空间,那么这种自由很可能导向对个人和国家的荣誉的追求。这一追求将把共和国引向战争与奴役(69页)。
潘戈表明,当代的古典共和主义者之所以错把孟德斯鸠视为先师,很可能是源于他们混淆了孟德斯鸠暗中区分的古今共和政体。孟德斯鸠的古典共和政体首先指的是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共和国;而现代共和政治的典范则是英国政体。孟德斯鸠将英国政体称为“隐藏在君主制形式之下的共和制”,其直接目标就是政治自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英式共和政体的论述中,孟德斯鸠并未提到任何对美德和教育的需要。潘戈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英国政体并不以美德为原则。在描述英国政体的普遍精神时,孟德斯鸠写道:“各种欲念在那里不受约束,因此,仇恨、羡慕、嫉妒、发财致富和出人头地的热情,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英国政体的原则似乎是对欲念的放任自流。在英国,公民所获得的自由并非阿伦特所说的政治权力,它更多的是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权力”。这一“权力”不再要求甚至鼓励抛弃投身公益的美德,而赋予公民专注于私利的自由。因此,英式的共和政体与商业文明相辅相成。孟德斯鸠的理想公民并非古典共和主义者所欣赏的强健的“公民/战士”,而是温和的“市民/商人”。
根据潘戈的论述,孟德斯鸠之所以背离古典共和政体,转而宣扬英式商业共和政体,乃是因为孟德斯鸠看到古代的美德政体的基础是严苛的军事体制和贫乏的农业经济,它有悖于人性,而现代商业的兴起将带来新的教养和人道。商业的发展可以大大提升人类相互同情与相互依存的能力,从而克服古代尚武凶残的习俗。在孟德斯鸠看来,商业是克服专制的灵丹妙药,商业的兴起使欧洲的政治趋向宽和。同时,宗教解放将与商业的兴起齐头并进。在英国,思想自由得到空前的强调。“在宗教方面,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意志,都由自己的理智或臆想引领。”(《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二十七节)一种全新的“自由宗教”取代了基督教和古代共和国的公民宗教。在英国,经济和思想领域的自由与政治上的“自由”交相辉映。在潘戈看来,这一自由世界才是孟德斯鸠教诲的终点。
(《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哲学:〈论法的精神〉疏正》,[美]潘戈著,胡兴建、郑凡译,华夏出版社二0一六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