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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辱华”,看点还是卖点?
据说,在《天启四骑士》中,章于怡大露特露,还向老外跪拜在地,于是乎,引得网友“辱华”的质疑。之所以缀上“据说”二字,是因为此新闻被纸媒报道后,扑面而来的评论没有超出正常人的思维判断,千篇一律,即坚定地支持演员身份的章于怡,这种支持比对肯定她演技的人还多。角色是演员的衣食父母,就这部戏而言,像民族问题文化问题本八竿子打不着,套上“辱华”这样没甚技术含量的大帽子,咋看都十分滑稽可笑。
可笑的想必不是网友。信手点击网络上的娱乐新闻,哪条新闻后面的跟贴不是既不乏顶礼膜拜者,也不乏信口雌黄满口污言的无厘头式辱骂。熟悉网络的同仁大部对此一笑而过,当然如果有人实在闲得发慌,匿名跟个贴,恶搞一下,断是没人脸红脖子粗地找上门来拼命。说穿了,大家都只是图个乐,谁还真把这当个事儿。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同友高度关注的重大网络事件。所谓重大至少得满足这么两个条件,一则事件本身颇具新闻性,比如前段时间成龙的口不择言;二则观点游走于普遍观点边缘,绝对正确和绝对错误的观点往往很难进入公众法眼。太正确等于太废话,多一句不多,少一句不少。太错误则易被粉丝抛弃,人气一落千丈,估计没人会傻到睁着眼睛跳楼,除非有意告别这个圈子。
作为在国际上还算有点影响的影星,章子怡能混到今天这个田地不是买彩票一夜之间“暴富”。就算出现了最不可能的可能,她一时眼昏头花不慎,她周围的那个班子也不是白饭养着的。这么说来,将新闻所说的这点破事与“辱华”生硬地粘在一起,要么是指责者的智商出了问题,要么是释放这条新闻者的智商出了问题。
千万别以为我这是在骂人。说实话,如果放在以前,“辱华”这点事还真难挠到公众的痒处,但现在这个时候有点不同。一部《中国不高兴》虽然舆论并没给予太多正面评价,但这部书的大卖特卖足以证明,持“老于天下第一”心态者还真不在少数。既然有人以“老子”自居,那女人就算得是老娘了,老娘自然不能脱衣服给老外们看的,更何谈下跪。
这当然不是一个值得深究的混账逻辑,我也相信绝大多数网友包括评论者眼光的精准。但我不能不说,网友这一背黑锅,评论员们这一顿大义凛然地口诛笔伐,表面看来都只是白忙乎一场,但若联想起这部电影目前正在台湾上映,以及登陆内地的潜存可能性,这种过于浅白的口水游戏断不会对章子怡造成什么伤害,最大的受益者或只有一个,即这部电影。至少赚了些眼球,眼球是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是什么,是钞票!
“小龙女”让成龙很头痛?
陆 珊
吴绮莉带着九年前为成龙生下的“小龙女”吴卓林回港看豪宅,打算带女儿回香港定居。据悉,吴绮莉还托老友吴君如传话,希望可以安排卓林跟成龙见面,借以弥补过去9年女儿没有父亲相伴的日子,促成父女团聚。许多看官正饶有兴致地等着看成龙的好戏。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没错,成龙一直很头痛“小龙女”事件,成龙当年曾说:“我希望吴绮莉母女不要再来干扰我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做错的时候,既然她想独立承担这件事,那就让她自己独立承担吧,这就是最好的结果,所以我不会特意去探望或关心她们,否则肯定会伤害到另外的一方面。”“小龙女”出世后,成龙也一直与吴绮莉母女划清界限,还要求媒体不准提母女俩。直至在2004年一次媒体采访,成龙才公开表示了对这个女儿的怜爱之意,他说他知道自己对不起这个女儿。
是啊,事过境迁,一个悲天悯人,心怀苍生,热心公益事业的血性男人,说不想自己的女儿,不认自己的女儿,那是假话。成龙大哥这些年来,就不会在某个夜深人静时分,悄然想起远方的女儿?不会赔自关注“小龙女”的成长动态?实际不会在某个瞬间划过“小龙女”的点滴笑貌?血浓于水,与“小龙女”的骨肉亲情又岂会轻易分割得开。
任何事情总有它的两面性,好坏能随时转换。关键在于怎样看待。朝积极方面想,成龙有个现成的九岁大的女儿,懂事,秀气,儒雅,知书达理,大方得体,并且还长得像自己、像儿子房祖名。有女如斯,何尝不是已五十多岁的成龙的福气。
不管吴绮葡让“小龙女”认父的动机是什么,成龙只有顺水推舟成全小龙女(也是在成全他自己),才不至于违背伦理道德。如若有一天闹到父女对簿公堂,才不得不认下这个女儿,那时的父女感情已大打折扣。
秘鲁总统托莱多曾不愿认他的私生女萨拉伊,萨拉伊和母亲多次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托莱多承认并承担其做父亲的责任。在经过长达十几年的拉据战后,托莱多总统才想通,才在公众面前认了自己14岁的女儿萨拉伊。他轻松愉快地宣布:“我的敌人肯定会把今天这件事看做是他们的胜利,但他们错了,我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因为我赢得了一个慧智秀气的女儿。”
多么睿智的选择!成龙大哥,这个女儿早晚是要认的,晚认不如早认,早认不如潇洒地认。坦然面对,赢得的不仅是大众的尊重,更是自己心灵上的安宁,以及珍贵的父女情。
贾静雯,不如离婚
陆 珊
伊能静与哈林闹婚变那会,我撰文劝伊能静退出娱乐圈,回家相夫教于,那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一家子分开很可惜,我希望伊能静能够幸福。这一会,我劝贾静雯与孙志浩离婚,离开孙家。同样,也是希望贾静雯能够幸福。
古人云,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但倘若这桩婚已支离破碎,不堪回首。那么,拆了又何足惜?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会翻看媳妇的手机短信,会派人三番四次跟踪、监视媳妇。但我知道,失去尊重和信任的家庭、婚姻,不值得再苦苦支撑维系。当一个妈妈在女儿被父亲抱走失踪四个月下落不明,孤苦无助而无奈寻求媒体帮助,男方整个家族,以及男家的朋友乃至司机都一致对抗打压一个曾为他们家生儿育女、法律上还有儿媳、妻子名份的弱女子,事以至此,还有什么情份可言,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作家周国平在其《爱与孤独》一书中说,“爱情已经死去,婚姻仍不解除,这时的婚姻便成了一座内有尸体的坟墓,尸体会继续腐烂,败坏固守其旁的人的健康。”我甚认同。结婚是为了比单身的生活更幸福。当偏离了这一原则,婚姻则没有一点意义价值。
大人之间,再怎么恩断情绝,也改变不了是女儿梧桐妹亲生父母的事实。梧桐妹需要父爱母爱,而双亲却似仇人,相互攻击伤害,这叫梧桐妹情何以堪?既然无法给梧桐妹一个健全的家庭,就别再雪上加霜,加深对她的伤害了。
或许孙家反击是为了面子,可是多大的面子能抵得过一位母亲不知女儿下落,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女儿的揪心苦楚。纵使贾静雯有万般不是,也不至于得承受母女分离的惩罚啊。
女人相对男人来说,天生就是弱势群体。女人结婚就是为了寻求一种保护,享受家庭的温馨。但并非所有的婚姻都能够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当爱已画上句号,对方已经不再爱你,你再守着这段名存实亡、貌台神离的婚姻,已然没有意义。爱情已经死去,婚姻就应该解除,放爱一条生路,既成全别人,也成全自己。
贾静雯,跟他离婚吧,学会爱自己,勇敢用心地去开始全新的生活和演艺事业,保持自我,活出生命本色。
谁是“有丑闻劣迹的名人”?
乔志峰
广电总局日前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禁令中明确指出,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格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新闻、八卦新闻。禁令中还严格规定,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各类节目、栏目进行排查,确保不让“有丑闻劣迹的名人”污染荧屏声频,误导观众听众。有消息称,禁播令可能缘起某卫视本来安排在4月中旬播出的阿娇访谈特辑,目前这档节目已经确定无限期延播。
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黄金时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明令禁止整容变性节目……近年来,广电总局屡屡挥动禁播大棒,为了“净化荧屏”可谓是不遗余力。现如今,“禁丑令”又横空出世了。
如果“禁丑令”果真如传言那般跟阿娇的访谈有关,那么,“有丑闻劣迹的名人”阿娇就应该算一个。阿娇“落网”,“艳照门”的一千人等如陈冠希、张柏芝恐怕亦难幸免。此前,央视转播金像奖颁奖时汤唯的镜头全部“消失”。这一举措成为网友们议论的焦点,不少人质疑汤唯依然尚未在内地解禁。那么,汤唯算不算“有丑闻劣迹的名人”?如果汤唯算,那梁朝伟呢?真乱!
对“有丑闻劣迹的名人”,当然要有所限制,否则,便可能助长某些人或电视台借丑闻炒作山名的风气。可是,这个看似“出发点很好”的禁播令,实施起来却有点难度——到底什么才算是“丑闻劣迹”?什么才算是“炒作”?到底哪些名人才可以归人“有丑闻劣迹的名人”之列呢?用什么标准米进行认定?谁来认定?显然,只有广电总局才是认定的权威部门,别的部门包括电视台说了都不算。难道,以后广电总局隔一段时间就要下发一个长长的“黑名单”不成?而广电总局的认定,又凭什么服众、确保公平公正的呢?
说老实话,广电总局出台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禁令,却很少收到预期的效果,不少还引起了社会构争议和质疑。也许,广电总局也谚反思一下自己的“禁令癖”了,不要动不动就祭出禁播的杀手锏,而应该多从服务和引导上下功夫。
据说,在《天启四骑士》中,章于怡大露特露,还向老外跪拜在地,于是乎,引得网友“辱华”的质疑。之所以缀上“据说”二字,是因为此新闻被纸媒报道后,扑面而来的评论没有超出正常人的思维判断,千篇一律,即坚定地支持演员身份的章于怡,这种支持比对肯定她演技的人还多。角色是演员的衣食父母,就这部戏而言,像民族问题文化问题本八竿子打不着,套上“辱华”这样没甚技术含量的大帽子,咋看都十分滑稽可笑。
可笑的想必不是网友。信手点击网络上的娱乐新闻,哪条新闻后面的跟贴不是既不乏顶礼膜拜者,也不乏信口雌黄满口污言的无厘头式辱骂。熟悉网络的同仁大部对此一笑而过,当然如果有人实在闲得发慌,匿名跟个贴,恶搞一下,断是没人脸红脖子粗地找上门来拼命。说穿了,大家都只是图个乐,谁还真把这当个事儿。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同友高度关注的重大网络事件。所谓重大至少得满足这么两个条件,一则事件本身颇具新闻性,比如前段时间成龙的口不择言;二则观点游走于普遍观点边缘,绝对正确和绝对错误的观点往往很难进入公众法眼。太正确等于太废话,多一句不多,少一句不少。太错误则易被粉丝抛弃,人气一落千丈,估计没人会傻到睁着眼睛跳楼,除非有意告别这个圈子。
作为在国际上还算有点影响的影星,章子怡能混到今天这个田地不是买彩票一夜之间“暴富”。就算出现了最不可能的可能,她一时眼昏头花不慎,她周围的那个班子也不是白饭养着的。这么说来,将新闻所说的这点破事与“辱华”生硬地粘在一起,要么是指责者的智商出了问题,要么是释放这条新闻者的智商出了问题。
千万别以为我这是在骂人。说实话,如果放在以前,“辱华”这点事还真难挠到公众的痒处,但现在这个时候有点不同。一部《中国不高兴》虽然舆论并没给予太多正面评价,但这部书的大卖特卖足以证明,持“老于天下第一”心态者还真不在少数。既然有人以“老子”自居,那女人就算得是老娘了,老娘自然不能脱衣服给老外们看的,更何谈下跪。
这当然不是一个值得深究的混账逻辑,我也相信绝大多数网友包括评论者眼光的精准。但我不能不说,网友这一背黑锅,评论员们这一顿大义凛然地口诛笔伐,表面看来都只是白忙乎一场,但若联想起这部电影目前正在台湾上映,以及登陆内地的潜存可能性,这种过于浅白的口水游戏断不会对章子怡造成什么伤害,最大的受益者或只有一个,即这部电影。至少赚了些眼球,眼球是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力是什么,是钞票!
“小龙女”让成龙很头痛?
陆 珊
吴绮莉带着九年前为成龙生下的“小龙女”吴卓林回港看豪宅,打算带女儿回香港定居。据悉,吴绮莉还托老友吴君如传话,希望可以安排卓林跟成龙见面,借以弥补过去9年女儿没有父亲相伴的日子,促成父女团聚。许多看官正饶有兴致地等着看成龙的好戏。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没错,成龙一直很头痛“小龙女”事件,成龙当年曾说:“我希望吴绮莉母女不要再来干扰我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做错的时候,既然她想独立承担这件事,那就让她自己独立承担吧,这就是最好的结果,所以我不会特意去探望或关心她们,否则肯定会伤害到另外的一方面。”“小龙女”出世后,成龙也一直与吴绮莉母女划清界限,还要求媒体不准提母女俩。直至在2004年一次媒体采访,成龙才公开表示了对这个女儿的怜爱之意,他说他知道自己对不起这个女儿。
是啊,事过境迁,一个悲天悯人,心怀苍生,热心公益事业的血性男人,说不想自己的女儿,不认自己的女儿,那是假话。成龙大哥这些年来,就不会在某个夜深人静时分,悄然想起远方的女儿?不会赔自关注“小龙女”的成长动态?实际不会在某个瞬间划过“小龙女”的点滴笑貌?血浓于水,与“小龙女”的骨肉亲情又岂会轻易分割得开。
任何事情总有它的两面性,好坏能随时转换。关键在于怎样看待。朝积极方面想,成龙有个现成的九岁大的女儿,懂事,秀气,儒雅,知书达理,大方得体,并且还长得像自己、像儿子房祖名。有女如斯,何尝不是已五十多岁的成龙的福气。
不管吴绮葡让“小龙女”认父的动机是什么,成龙只有顺水推舟成全小龙女(也是在成全他自己),才不至于违背伦理道德。如若有一天闹到父女对簿公堂,才不得不认下这个女儿,那时的父女感情已大打折扣。
秘鲁总统托莱多曾不愿认他的私生女萨拉伊,萨拉伊和母亲多次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托莱多承认并承担其做父亲的责任。在经过长达十几年的拉据战后,托莱多总统才想通,才在公众面前认了自己14岁的女儿萨拉伊。他轻松愉快地宣布:“我的敌人肯定会把今天这件事看做是他们的胜利,但他们错了,我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因为我赢得了一个慧智秀气的女儿。”
多么睿智的选择!成龙大哥,这个女儿早晚是要认的,晚认不如早认,早认不如潇洒地认。坦然面对,赢得的不仅是大众的尊重,更是自己心灵上的安宁,以及珍贵的父女情。
贾静雯,不如离婚
陆 珊
伊能静与哈林闹婚变那会,我撰文劝伊能静退出娱乐圈,回家相夫教于,那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一家子分开很可惜,我希望伊能静能够幸福。这一会,我劝贾静雯与孙志浩离婚,离开孙家。同样,也是希望贾静雯能够幸福。
古人云,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但倘若这桩婚已支离破碎,不堪回首。那么,拆了又何足惜?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会翻看媳妇的手机短信,会派人三番四次跟踪、监视媳妇。但我知道,失去尊重和信任的家庭、婚姻,不值得再苦苦支撑维系。当一个妈妈在女儿被父亲抱走失踪四个月下落不明,孤苦无助而无奈寻求媒体帮助,男方整个家族,以及男家的朋友乃至司机都一致对抗打压一个曾为他们家生儿育女、法律上还有儿媳、妻子名份的弱女子,事以至此,还有什么情份可言,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作家周国平在其《爱与孤独》一书中说,“爱情已经死去,婚姻仍不解除,这时的婚姻便成了一座内有尸体的坟墓,尸体会继续腐烂,败坏固守其旁的人的健康。”我甚认同。结婚是为了比单身的生活更幸福。当偏离了这一原则,婚姻则没有一点意义价值。
大人之间,再怎么恩断情绝,也改变不了是女儿梧桐妹亲生父母的事实。梧桐妹需要父爱母爱,而双亲却似仇人,相互攻击伤害,这叫梧桐妹情何以堪?既然无法给梧桐妹一个健全的家庭,就别再雪上加霜,加深对她的伤害了。
或许孙家反击是为了面子,可是多大的面子能抵得过一位母亲不知女儿下落,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女儿的揪心苦楚。纵使贾静雯有万般不是,也不至于得承受母女分离的惩罚啊。
女人相对男人来说,天生就是弱势群体。女人结婚就是为了寻求一种保护,享受家庭的温馨。但并非所有的婚姻都能够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当爱已画上句号,对方已经不再爱你,你再守着这段名存实亡、貌台神离的婚姻,已然没有意义。爱情已经死去,婚姻就应该解除,放爱一条生路,既成全别人,也成全自己。
贾静雯,跟他离婚吧,学会爱自己,勇敢用心地去开始全新的生活和演艺事业,保持自我,活出生命本色。
谁是“有丑闻劣迹的名人”?
乔志峰
广电总局日前再下禁播令——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禁令中明确指出,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格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新闻、八卦新闻。禁令中还严格规定,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各类节目、栏目进行排查,确保不让“有丑闻劣迹的名人”污染荧屏声频,误导观众听众。有消息称,禁播令可能缘起某卫视本来安排在4月中旬播出的阿娇访谈特辑,目前这档节目已经确定无限期延播。
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黄金时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明令禁止整容变性节目……近年来,广电总局屡屡挥动禁播大棒,为了“净化荧屏”可谓是不遗余力。现如今,“禁丑令”又横空出世了。
如果“禁丑令”果真如传言那般跟阿娇的访谈有关,那么,“有丑闻劣迹的名人”阿娇就应该算一个。阿娇“落网”,“艳照门”的一千人等如陈冠希、张柏芝恐怕亦难幸免。此前,央视转播金像奖颁奖时汤唯的镜头全部“消失”。这一举措成为网友们议论的焦点,不少人质疑汤唯依然尚未在内地解禁。那么,汤唯算不算“有丑闻劣迹的名人”?如果汤唯算,那梁朝伟呢?真乱!
对“有丑闻劣迹的名人”,当然要有所限制,否则,便可能助长某些人或电视台借丑闻炒作山名的风气。可是,这个看似“出发点很好”的禁播令,实施起来却有点难度——到底什么才算是“丑闻劣迹”?什么才算是“炒作”?到底哪些名人才可以归人“有丑闻劣迹的名人”之列呢?用什么标准米进行认定?谁来认定?显然,只有广电总局才是认定的权威部门,别的部门包括电视台说了都不算。难道,以后广电总局隔一段时间就要下发一个长长的“黑名单”不成?而广电总局的认定,又凭什么服众、确保公平公正的呢?
说老实话,广电总局出台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禁令,却很少收到预期的效果,不少还引起了社会构争议和质疑。也许,广电总局也谚反思一下自己的“禁令癖”了,不要动不动就祭出禁播的杀手锏,而应该多从服务和引导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