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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又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企业的改革改制和发展也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稳妥处理这些问题,是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内部环境,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将无从谈起。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稳定工作浅谈几点认识。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六位一体”的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要把维护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委工作意见,与生产经营和党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工作高效、奖惩严明的“六位一体”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的稳定工作职责。领导机构是做好稳定工作最重要的组织保障。国有企业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同心协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平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协作配合。要实行单位领导包分管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稳定工作的“包保”责任制度,领导要定期到分管单位或部门走访调研,听取“包保”单位或部门关于稳定工作的汇报,检查指导解决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上落实领导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职责,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抓稳定工作制度化。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制度是做好工作最有效的保证。国有企业应大力加强稳定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维护稳定信息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法、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维护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对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以及处置可能危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程序等都做出明确规定,使稳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率,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维护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站在以人为本,为职工群众解难,为党分忧的高度,积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于诉求合理,但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政策法律和思想教育工作,全力动员上访人员息诉息访。国有企业要坚持开门接访,坚持领导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包案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涉及人数多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要由领导亲自包案处理,做到“六个落实”,即包案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落实,责任人落实,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质量落实,教育稳控措施落实,使绝大多数事关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都在企业内部得到稳妥化解和处理。
四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竭力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机构,由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排查化解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包保”责任制,将化解责任落实到单位的具体领导,落实到部门负责人,落实到责任人,限期化解,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
五要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国有企业要严格实行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签订稳定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单位或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年终总评,与各单位、部门领导的工作绩效、年终兑现和升职晋级挂钩,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大力提高各单位、部门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要建立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稳定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者罢工、停产等事件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六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如企业改革改制、房屋拆迁安置、工资政策调整等,国有企业都要在事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全面的信访和维护稳定评估,制定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经过有关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决策过程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决策,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真正符合职工的意愿,全力从源头上杜绝产生不利于稳定的问题。要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不民主或不科学,造成职工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对负责决策的有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稳定信息收集上报,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涉及稳定方面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稳妥处置突发事件预留尽可能多的时间和空间。一要积极建立稳定信息收集报告网络。国有企业要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维护稳定信息收集报告网络,一直延伸到最基层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收集报告体系。二是要快速收集、快速甄别、快速上报。信息收集上报要准、要快,对于上报来的信息,要立即进行甄别核实,然后快速整理上报,为领导决策、采取措施稳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三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各级组织日常要密切关注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发现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苗头,要立即积极开展工作,同時立即报告,全力以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积极加强维护稳定教育,着力提高职工维护稳定责任意识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对职工的自觉维护稳定教育工作,积极提升职工维护稳定的意识,增强他们维护稳定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一是把对职工家属的维护稳定教育纳入到本单位的“普法规划”,纳入到年度对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之中,使得对职工的维护稳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召开会议、悬挂横幅、邀请有关专家来企业上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群众的维护稳定责任和知识教育,多种载体登载维护稳定重要性和意义,形成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三要做到思想上尊重职工群众,感情上贴近职工群众,行动上深入职工群众,工作上依靠职工群众。要帮助职工群众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使广大职工群众成为做好稳定工作、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的坚定力量。四是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保持理智、冷静,严防被敌对势力利用,决不做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情。五是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按照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发动起来,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综上诉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既是硬任务,又是国有企业第一政治责任,它对于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平稳和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有国有企业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真心实意为民解难,尽心尽力为党和政府分忧,全力维护好国有企业的稳定,进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稳定工作浅谈几点认识。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六位一体”的稳定工作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要把维护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委工作意见,与生产经营和党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工作高效、奖惩严明的“六位一体”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的稳定工作职责。领导机构是做好稳定工作最重要的组织保障。国有企业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同心协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平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协作配合。要实行单位领导包分管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稳定工作的“包保”责任制度,领导要定期到分管单位或部门走访调研,听取“包保”单位或部门关于稳定工作的汇报,检查指导解决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上落实领导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职责,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抓稳定工作制度化。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制度是做好工作最有效的保证。国有企业应大力加强稳定工作制度建设,要建立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维护稳定信息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法、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维护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对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以及处置可能危及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程序等都做出明确规定,使稳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率,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维护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信访事项,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站在以人为本,为职工群众解难,为党分忧的高度,积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于诉求合理,但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政策法律和思想教育工作,全力动员上访人员息诉息访。国有企业要坚持开门接访,坚持领导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包案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涉及人数多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要由领导亲自包案处理,做到“六个落实”,即包案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落实,责任人落实,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质量落实,教育稳控措施落实,使绝大多数事关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都在企业内部得到稳妥化解和处理。
四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竭力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机构,由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排查化解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包保”责任制,将化解责任落实到单位的具体领导,落实到部门负责人,落实到责任人,限期化解,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
五要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国有企业要严格实行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签订稳定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单位或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实行半年考核,年终总评,与各单位、部门领导的工作绩效、年终兑现和升职晋级挂钩,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大力提高各单位、部门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要建立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稳定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者罢工、停产等事件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六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如企业改革改制、房屋拆迁安置、工资政策调整等,国有企业都要在事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全面的信访和维护稳定评估,制定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经过有关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决策过程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决策,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真正符合职工的意愿,全力从源头上杜绝产生不利于稳定的问题。要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不公开、不透明、不公正、不民主或不科学,造成职工群众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对负责决策的有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稳定信息收集上报,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涉及稳定方面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稳妥处置突发事件预留尽可能多的时间和空间。一要积极建立稳定信息收集报告网络。国有企业要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维护稳定信息收集报告网络,一直延伸到最基层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收集报告体系。二是要快速收集、快速甄别、快速上报。信息收集上报要准、要快,对于上报来的信息,要立即进行甄别核实,然后快速整理上报,为领导决策、采取措施稳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三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各级组织日常要密切关注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发现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苗头,要立即积极开展工作,同時立即报告,全力以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积极加强维护稳定教育,着力提高职工维护稳定责任意识
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对职工的自觉维护稳定教育工作,积极提升职工维护稳定的意识,增强他们维护稳定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一是把对职工家属的维护稳定教育纳入到本单位的“普法规划”,纳入到年度对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之中,使得对职工的维护稳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召开会议、悬挂横幅、邀请有关专家来企业上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群众的维护稳定责任和知识教育,多种载体登载维护稳定重要性和意义,形成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三要做到思想上尊重职工群众,感情上贴近职工群众,行动上深入职工群众,工作上依靠职工群众。要帮助职工群众深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使广大职工群众成为做好稳定工作、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的坚定力量。四是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保持理智、冷静,严防被敌对势力利用,决不做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情。五是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按照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发动起来,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综上诉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既是硬任务,又是国有企业第一政治责任,它对于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平稳和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有国有企业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真心实意为民解难,尽心尽力为党和政府分忧,全力维护好国有企业的稳定,进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