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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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此为张爱玲新发现遗稿,由冯乾整理,刊于《印刻文学生活志》2016年7月号。)
  我近年来写作太少,物以稀为贵,就有热心人挖掘出我中学时代一些见不得人的少作,陆续发表。我看了统统啼笑皆非。最近的一篇是学校的年刊上的,附有毕业班诸生的爱憎表。我填的表是最怕死,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子太早结婚,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最爱吃叉烧炒饭。隔了半个世纪看来,十分突兀,末一项更完全陌生。都需要解釋,于是在出土的破陶器里又捡出这么一大堆陈谷子烂芝麻来。
  1
  女佣撤去碗筷,泡了一杯杯清茶来,又端上一大碗水果,堆得高高的,搁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中央。我母亲和姑姑新近游玄武湖,在南京夫子庙买的仿宋大碗,紫红磁上喷射着淡蓝夹白的大风暴前朝日的光芒。
  她翻箱子找出来一套六角小碗用做洗手碗,外面五彩凸花,里面一色湖绿,装了水清澈可爱。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不喜欢吃水果,顿了顿方道:“香蕉。”
  她笑了,摘下一只香蕉给我,喃喃地说了声:“香蕉不能算水果。像面包。”
  替我弟弟削苹果,一面教我怎样削,又讲解营养学。此外第一要纠正我的小孩倚赖性。
  2
  “你反正什么都是何干——”叫女佣为某“干”某“干”,是干妈的简称,与湿的奶妈对立。“她要是死了呢?当然,她死了还有我。”她说到这里声音一低,又轻又快,几乎听不见,下句又如常:“我要是死了呢?人都要死的。”她看看饭桌上的一瓶花,“这花今天开着,明天就要谢了。人也说老就老,今天还在这里,明天知道怎样?”
  家里没死过人,死对于我毫无意义,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怕老,无可奈何花落去,我想保护她而无能为力。她继续用感伤的口吻说着人生朝露的话,我听得流下泪来。
  “你看,姐姐哭了。”她总是叫我不要哭,“哭是弱者的行为,所以说女人是弱者,一来就哭。”但是这次她向我弟弟说:“姐姐哭不是因为吃不到苹果。”
  我弟弟不作声,也不看我。我一尴尬倒收了泪。
  我从小在名义上过继给伯父伯母,因为他们就只一个儿子,伯母想要个女儿。所以我叫他们爸爸姆妈,叫自己父母叔叔婶婶。后来为了我母亲与姑姑出国一事闹翻了——我伯父动员所有说得进话去的亲戚,源源不绝北上作说客,劝阻无效,也就不来往了,她们回来了也不到他们家去。我们还是去,但是过继的话也就不提了。不过我的称呼始终没改口。我喜欢叫叔叔婶婶,显得他们年轻潇洒。我知道我弟弟羡慕我这样叫他们,不像他的“爸爸妈妈”难以出口。
  有一天有客要来,我姑姑买了康乃馨插瓶搁在钢琴上。我听见我母亲笑着对她说:“幸亏小叫婶婶还好,要是小大叫一声‘妈’,那才——”
  其实我弟弟没响响亮亮叫过一声“妈妈”,总是羞涩地嗫嚅一声。
  关于倚赖性,我母亲的反复告诫由于一曝十寒,并没见效。七八年后我父亲还愤愤地说:“一天也离不了何干,还要到外面去!”
  3
  但是当时她那一席话却起了个副作用,使我想到死亡。那时候我们住白粉壁上镶乌木大方格的光顶洋房,我姑姑说“算是英国农舍式”。有个英国风的自由派后园,草地没修剪,正中一条红砖小径,小三角石块沿边,道旁种了些圆墩墩的矮树,也许有玫瑰,没看见开过花。每天黄昏我总是一个人仿照流行的《葡萄仙子》载歌载舞,沿着小径跳过去,时而伸手抚摸矮树,轻声唱着:
  “一天又过去了。
  离坟墓又近一天了。”
  无腔无调,除了新文艺腔。虽是“强说愁”,却也有几分怅惘。父母离婚后,我们搬过两次家,却还是天津带来的那些家具。我十三岁的时候独自坐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阴暗的餐室里看小说。不吃饭的时候餐室里最清静无人,这时候我确实认真苦思过死亡这件事。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世界照常运行,不过我没份了。真能转世投胎固然好。我设法想象这座大房子底下有个地窖,阴间的一个闲衙门。有书记录事不惮烦地记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恶念厚厚一叠账簿,我死后评分发配,投生贫家富家,男身女身,还是做牛做马,做猪狗。义犬救主还可以受奖,来世赏还人身,猪羊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只好永远沉沦在畜生道里。
  我当然不会为非作歹,却也不要太好了,死后玉皇大帝降阶相迎,从此跳出轮回,在天宫里做个女官,随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历经人间一切,才能够满足我对生命无餍的欲望。
  4
  基督教同样地使人无法相信。圣母处女怀孕生子,这是中国古老的神话已有的,不过是对伟人的出身的附会传说。我们学校的美国教师是进步的现代人,不大讲这些,只着重“人生是道德的健身房”。整个人生就是锻炼,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死后得进天堂与上帝同在,与亡故的亲人团聚,然后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弹竖琴合唱,赞美天主。不就是做礼拜吗?学校里每天上课前做半小时的礼拜,星期日三小时,还不够?这样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读完中学的时候已经深入人生,有点像上海人所谓“弄不落”了,没有瞻望死亡的余裕,对生命的胃口也稍杀。等到进了大学,炎樱就常引用一句谚语劝我:Life has to be lived.勉强可以译为“这辈子总要过的”,语意与她的声口却单薄惨淡,我本来好好的,听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毕业前一年准备出下年的校刊,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撇开死亡这问题。虽然已经不去妄想来世了,如果今生这短短几十年还要被斩断剥夺,也太不甘心。我填表总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贪生怕死的大不韪,填上“最怕死”。
  或者仅只是一种预感,我毕业后两年内连生两场大病,差点死掉。第二次生病是副伤寒住医院,双人房隔壁有个女性病人呻吟不绝,听着实在难受,睡不着。好容易这天天亮的时候安静下来了,正觉得舒服,快要朦胧睡去,忽闻隔壁似有整理东西的响动,又听见看护低声说话,只听清楚了一句:“才十七岁!”
  5
  小时候人一见面总是问:“几岁啦?”答“六岁”,“七岁”。岁数就是你的标志与身分证。老了又是这样,人见面就问“多大年纪啦?”答“七十六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等着听赞叹。没死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形貌个性,一切资以辨认的特征,岁数成为唯一的标签。但是这数目等于一小笔存款,稳定成长,而一到八十岁就会身价倍增。一辈子的一点可怜的功绩已经在悠长的岁月中被遗忘,就也安于沦为一个数字,一个号码,像囚犯一样。在生命的两端,一个人就是他的岁数。但是我十七岁那年因为接连经过了些重大打击,已经又退化到童年,岁数就是一切的时候。我十七岁,是我唯一没疑问的值得自矜的一个优点。一只反戴着的戒指,钻石朝里,没人看得见,可惜钻石是一小块冰,在慢慢地溶化。过了十七就十八,还能年年十八岁?
  所以我一听见“才十七岁”就以为是说我。随即明白过来,隔壁房间死了人,抬出去了,清理房间。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在那一色灰白的房间里,黎明灰色的光特别昏暗得奇怪,像深海底,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是我死了自己不知道,还是她替我死了。
  (冯志源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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