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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师:今天老师想请小朋友们来帮我解决一个问题. (出示题目)
学校准备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三(1)班有7名同学报名参加了跳绳比赛,5名同学参加踢毽子比赛. 三(2)班、三(3)班也分别派出了7名同学参加跳绳比赛,5名同学参加踢毽子比赛. 请问:三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了跳绳和踢毽子比赛?
学生拿出纸和笔认真计算. (很快一只只小手举了起来,个个脸上写满了自信. )
师:谁愿意上来板演?
生 1:(5 + 7) × 3
= 12 × 3
= 36(人)
师:大家有不同意见吗?
生2:我还可以这样算:5 × 3 + 7 × 3
= 15 + 21
= 36(人)
师:你们认为这样做对吗?
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师:你们有没有调查过到底是那些人参加了比赛呢?(师出示了三(1)班参赛同学名单. )
三(1)班参加跳绳比赛:李明、王红、陆小芳、吴燕、姚婷婷、范佳明、成栋.
参加踢毽子比赛:史玉明、张李权、王浩、陆笑笑、江楠.
师:这是一份三(1)班学生参赛情况的名单,三(1)班有多少名同学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1:5 + 7 = 12(人).
师:好,接着我们再来看一下三(2)班学生的参赛名单.
三(2)班参加跳绳比赛:陈栋、吴佳佳、成俞佳、马益敏、张昊天、何杨、周豪亮.
参加踢毽子比赛:姜萧裴、吴佳佳、姜添宇、何杨、马益敏.
生仔细观察(这时学生才意识到刚才的答案是不完善的)
师:发现了什么没有?
生1:我发现吴佳佳、何杨这两人不光参加了跳绳比赛,他俩还同时参加了踢毽子比赛.
生2:不对,还有马益敏也重复了,所以有3个人同时参加了两项比赛.
师:是呀,小朋友们观察的真仔细. 那么三(2)班有多少人参加了比赛?并说明理由.
生1:我认为应该这样做:5 + 7 = 12(人),12 - 3 = 9(人).
因为有三人重复了,所以为了避免重复还要减去3人.
生2:我还可以这样做:吴佳佳、何杨、马益敏这三个人出现了两次
所以,参加踢毽子比赛的人数我就当作两人来计算:7 + 2 = 9(人).
师:两个人都说得有道理. 下面是三(3)班学生的参赛名单. (出示名单)
三(3)班参加跳绳比赛:姜小宇、赵鹏程、陈玉树、周一凡、李秋杰、姜子逸、唐金金.
参加踢毽子比赛:周凡、李秋杰、赵鹏程、姜子逸、陈玉树.
师:三(3)班有多少人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有7人. 5 + 7 = 12(人),12 - 5 = 7(人).
生:还可以直接写7人. 因为参加跳绳比赛的7个人当中已经完全包含了踢毽子的5个人.
师:这样算来三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是12 + 9 + 7 = 28(人).
师继续追问:这道题还有其他答案吗?
生1:如果三(1)班也重复一人的话,28还要再减去一人等于27人.
生2:如果三(1)班踢毽子的人数和跳绳的人数完全重合,就是28减去5人等于23人.
生3:如果三个班踢毽子的人数都和跳绳的人数完全重合,那么我应该从刚才算到的23人里面再减去2等于21人. 师:有比这更小的答案了吗?
生:这个数是最小的了,因为三个班踢毽子的人数已经完全和跳绳的人数重合了,不可能再少了.
师:也就是三个班参加比赛的人最少共有21人,那么最多会是多少人呢?
生:假如一个人也不重复的话,就是我们一开始算到的答案,最多是36人.
师:看来这道题的答案还真多呢?到底有多少个呢?
生:大于等于21人小于等于36人这个范围之内都行.
师:小朋友们真爱动脑筋!
……
二、解读
集合的教学一般在初中涉猎,高中较为全面的讲解,现在将这一内容挪至小学是一种大胆尝试. 让我想起郑毓信教授在一次讲座中的真实举例:20世纪60年代,一个数学家的女儿由幼儿园放学回到了家中,父亲问她今天学到了什么?女儿高兴地回答道:“我们今天学了‘集合’. ”数学家觉得要学习这样一个高度抽象的数学概念,女儿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因此就关切地问道:“你懂吗?”女儿肯定地回答道:“懂!一点也不难. ”“这样抽象的概念会这样容易懂吗?”听了女儿的回答,作为数学家的父亲仍然放不下心,因此就追问道:“你们的老师是怎么教你们的?”女儿回答道:“女教师首先让班上所有的男孩子站起来,然后告诉大家这就是男孩子的集合;然后,她又让所有的女孩子站起来,并说这是女孩子的集合;接下来,又是白人孩子的集合,黑人孩子的集合……最后,教师问全班:‘大家是否都懂了?’她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这位幼儿教师的教学方法没有问题,深入浅出地道出了集合的概念,随后的一问却让人深思. 父亲就决定用以下问题作最后的检验:“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世界上所有的匙子或土豆组成一个集合?”迟疑了一会儿,女儿最终作出了这样的回答:“不行!除非它们都能站起来!”
在本节课中学生对集合的理解是否也止于此呢?显然不是,教师通过架设问题让学生在解答问题过程中不断充实条件,制造一个个认知冲突,明晰集合中重复的对象,思维由表面结构逐步迈向纵深结构.
三、启示
学生是主动的参与者,他们能感悟、顿悟,作为教师要做到的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因为我们给学生的不是简单的物质传递,不是给什么就拥有什么的简单能量守恒,在教学中只有经过师生智慧交融的化学反应,学生才能真正的有所获,可能是知识,更多的是能力,这样的教学不再是量的叠加甚至超越指数运算,这不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教学境界吗?用心思考每个问题,用心做好教育.
师:今天老师想请小朋友们来帮我解决一个问题. (出示题目)
学校准备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三(1)班有7名同学报名参加了跳绳比赛,5名同学参加踢毽子比赛. 三(2)班、三(3)班也分别派出了7名同学参加跳绳比赛,5名同学参加踢毽子比赛. 请问:三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了跳绳和踢毽子比赛?
学生拿出纸和笔认真计算. (很快一只只小手举了起来,个个脸上写满了自信. )
师:谁愿意上来板演?
生 1:(5 + 7) × 3
= 12 × 3
= 36(人)
师:大家有不同意见吗?
生2:我还可以这样算:5 × 3 + 7 × 3
= 15 + 21
= 36(人)
师:你们认为这样做对吗?
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师:你们有没有调查过到底是那些人参加了比赛呢?(师出示了三(1)班参赛同学名单. )
三(1)班参加跳绳比赛:李明、王红、陆小芳、吴燕、姚婷婷、范佳明、成栋.
参加踢毽子比赛:史玉明、张李权、王浩、陆笑笑、江楠.
师:这是一份三(1)班学生参赛情况的名单,三(1)班有多少名同学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1:5 + 7 = 12(人).
师:好,接着我们再来看一下三(2)班学生的参赛名单.
三(2)班参加跳绳比赛:陈栋、吴佳佳、成俞佳、马益敏、张昊天、何杨、周豪亮.
参加踢毽子比赛:姜萧裴、吴佳佳、姜添宇、何杨、马益敏.
生仔细观察(这时学生才意识到刚才的答案是不完善的)
师:发现了什么没有?
生1:我发现吴佳佳、何杨这两人不光参加了跳绳比赛,他俩还同时参加了踢毽子比赛.
生2:不对,还有马益敏也重复了,所以有3个人同时参加了两项比赛.
师:是呀,小朋友们观察的真仔细. 那么三(2)班有多少人参加了比赛?并说明理由.
生1:我认为应该这样做:5 + 7 = 12(人),12 - 3 = 9(人).
因为有三人重复了,所以为了避免重复还要减去3人.
生2:我还可以这样做:吴佳佳、何杨、马益敏这三个人出现了两次
所以,参加踢毽子比赛的人数我就当作两人来计算:7 + 2 = 9(人).
师:两个人都说得有道理. 下面是三(3)班学生的参赛名单. (出示名单)
三(3)班参加跳绳比赛:姜小宇、赵鹏程、陈玉树、周一凡、李秋杰、姜子逸、唐金金.
参加踢毽子比赛:周凡、李秋杰、赵鹏程、姜子逸、陈玉树.
师:三(3)班有多少人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有7人. 5 + 7 = 12(人),12 - 5 = 7(人).
生:还可以直接写7人. 因为参加跳绳比赛的7个人当中已经完全包含了踢毽子的5个人.
师:这样算来三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了这两项比赛?
生:是12 + 9 + 7 = 28(人).
师继续追问:这道题还有其他答案吗?
生1:如果三(1)班也重复一人的话,28还要再减去一人等于27人.
生2:如果三(1)班踢毽子的人数和跳绳的人数完全重合,就是28减去5人等于23人.
生3:如果三个班踢毽子的人数都和跳绳的人数完全重合,那么我应该从刚才算到的23人里面再减去2等于21人. 师:有比这更小的答案了吗?
生:这个数是最小的了,因为三个班踢毽子的人数已经完全和跳绳的人数重合了,不可能再少了.
师:也就是三个班参加比赛的人最少共有21人,那么最多会是多少人呢?
生:假如一个人也不重复的话,就是我们一开始算到的答案,最多是36人.
师:看来这道题的答案还真多呢?到底有多少个呢?
生:大于等于21人小于等于36人这个范围之内都行.
师:小朋友们真爱动脑筋!
……
二、解读
集合的教学一般在初中涉猎,高中较为全面的讲解,现在将这一内容挪至小学是一种大胆尝试. 让我想起郑毓信教授在一次讲座中的真实举例:20世纪60年代,一个数学家的女儿由幼儿园放学回到了家中,父亲问她今天学到了什么?女儿高兴地回答道:“我们今天学了‘集合’. ”数学家觉得要学习这样一个高度抽象的数学概念,女儿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因此就关切地问道:“你懂吗?”女儿肯定地回答道:“懂!一点也不难. ”“这样抽象的概念会这样容易懂吗?”听了女儿的回答,作为数学家的父亲仍然放不下心,因此就追问道:“你们的老师是怎么教你们的?”女儿回答道:“女教师首先让班上所有的男孩子站起来,然后告诉大家这就是男孩子的集合;然后,她又让所有的女孩子站起来,并说这是女孩子的集合;接下来,又是白人孩子的集合,黑人孩子的集合……最后,教师问全班:‘大家是否都懂了?’她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这位幼儿教师的教学方法没有问题,深入浅出地道出了集合的概念,随后的一问却让人深思. 父亲就决定用以下问题作最后的检验:“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世界上所有的匙子或土豆组成一个集合?”迟疑了一会儿,女儿最终作出了这样的回答:“不行!除非它们都能站起来!”
在本节课中学生对集合的理解是否也止于此呢?显然不是,教师通过架设问题让学生在解答问题过程中不断充实条件,制造一个个认知冲突,明晰集合中重复的对象,思维由表面结构逐步迈向纵深结构.
三、启示
学生是主动的参与者,他们能感悟、顿悟,作为教师要做到的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因为我们给学生的不是简单的物质传递,不是给什么就拥有什么的简单能量守恒,在教学中只有经过师生智慧交融的化学反应,学生才能真正的有所获,可能是知识,更多的是能力,这样的教学不再是量的叠加甚至超越指数运算,这不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教学境界吗?用心思考每个问题,用心做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