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网络舆情是网民基于某个社会问题、公共或个体事件,发端或者衍生于网络平台,对公共权力的公众信念、态度、情绪和意见的总和。随着媒体载体的充分利用,自媒体、电视、报纸等媒体既有共同点,又有互补性,给网络舆情应对带来了巨大挑战。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政府部门,如何清楚的认识网络舆情,摸清网络舆情的规律,抓住其关键,积极应对,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关键词:政府;网络舆情;治理
前言
政府扮演着社会治理的核心角色,必须时刻关注网络空间中社会公共议题的舆情聚集状况,积极主动地对网络公民参与、对网络舆论进行干预和疏导,使危机转化为机遇,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一、新媒体时代下政府网络舆情管理现状
(一)个别地方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管理缺乏重视
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舆论的力量,把它视为一种普遍的网络发泄行为,对于信息的公开不及时以至舆情发生时应对不力,从而陷入被动状态,造成治理被动的困难。网络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很多民众容易受到极端或激进言论的引导,衍生出巨大的舆论热潮。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缺乏足够的前瞻性,也不擅于与媒体打交道,缺乏预见舆情发酵的敏感性,很少有相应政府在事前做好规划,风险意识缺乏,发生舆情时很难及时有效处理。
(二)信息透明度低,民眾知情权有限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民众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政治参与,特别是有关民生问题。民众对信息的获取需求也愈发强烈,这对地方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旦所要求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者想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回应,矛盾就会相应产生。借助新媒体平台,矛盾不断发酵演化,舆情危机不可避免。网络舆情一旦发生,信息公开在所难免,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只是敷衍了事,对信息的公布也是有条件、有选择的。除了公布信息不及时,在公布内容以及方式上也存在诸多不足。而公众对信息获知的不满足会加大对政府的抨击,它使公众对政府持怀疑态度,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策略优化建议
(一)重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和引导
目前,我国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主要方式是“政府主导型治理”,即使对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改进也仅仅局限于政府不同机构部门之间的联动。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更新发展,这种“集中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如此治理模式长期不作出更新和改进,可能会加速网络舆情危机的形成。因此,对网络舆情危机进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和引导显得非常重要。而联动协同方面,需具有显著的多元性特征。除了政府等职能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时处于核心统筹角色之外,还需媒体、网民、企业、意见领袖、第三方组织或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每个主体都会因为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而表现出高度的主动性。
(二)对网络评论员队伍功能细分
我国大部分地区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以来,一直专注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但执行下来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主要原因是对网评员队伍没有进行较为细化的分类,大范围系统性的学习不能让各个领域的网评员发挥所长。因此,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建设必须根据互联网的传播特征来进行,可划分为专职和兼职人员。由每个地方的省级政府召集省级新闻媒体单位成立网评实训基地,组建舆情分析、时评回应、新闻跟帖、微博微信、漫评、视频制作、音乐制作等分类较为细化的评论员队伍,定期在实训基地开展培训。当网络上爆发大量负面情绪时,可以利用团队成员的不同优势联合发力或是某一方面精准发力,让“帖子+评论+微博+微信+动漫+视频”形成合力扩散,把握网络舆情中的主要矛盾,寻求政府、媒体、公众诉求的最佳平衡点,让公众第一时间拥有知情权和接受政府部门的应对处置工作。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发动评论队伍前,甄别一个网络舆情事件是否会引发危机时,不能仅仅局限于“黄金四小时”的把控,必须视严重程度和引发的后果,因事件而异做出决策,评论方式还必须把握住广度、深度、高度、速度。
(三)适当推行网络分级制度
我国可考虑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分级制度,即年龄分段和内容分级相结合的措施,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并能长远考虑改善和更新的制度。此外,还要在分级管理基础上实现动态监管,要有专门机构不断对网络内容进行监测,设立各级网络生态有害信息样本库,以提高网络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效率和水平。
(四)建立舆情危机治理监督体系
目前,政府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采取措施的过程中,缺少成体系的机制进行严格监督,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在公开回应引导舆论时存在言论、行为不当,加剧舆情危机暴发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建立舆情危机治理监督体系,有利于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和修正。
监督体系的建立可考虑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进行。内部监督即为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自我监督,以上级主管部门为监督主体,对下属网络舆情危机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体系。外部监督可以考虑从加强网络舆论的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专门的监督平台。在舆情事件爆发时。立即启动监督机制至舆情危机进入恢复期结束。
结束语
新媒体时代下,政府部门做好对网络舆情的应对是新时代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面临的新的挑战和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以积极的态度,主动面对舆情,及时正确的发声。同时,也应当正确地看待当前新媒体发展的媒体环境和时代趋势,利用新媒体这一面社会大众监督政府的镜子,不断改善政府服务、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避免舆情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玉芳:《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应对f"l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
[2] 赵晓璐,翟波,张伟.浅析政府网络舆情监管[J].改革与开放,2016(17):7-9.
[3] 周汉华.网络信息法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4] 李硕文.中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对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7:19.
关键词:政府;网络舆情;治理
前言
政府扮演着社会治理的核心角色,必须时刻关注网络空间中社会公共议题的舆情聚集状况,积极主动地对网络公民参与、对网络舆论进行干预和疏导,使危机转化为机遇,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一、新媒体时代下政府网络舆情管理现状
(一)个别地方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管理缺乏重视
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舆论的力量,把它视为一种普遍的网络发泄行为,对于信息的公开不及时以至舆情发生时应对不力,从而陷入被动状态,造成治理被动的困难。网络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很多民众容易受到极端或激进言论的引导,衍生出巨大的舆论热潮。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缺乏足够的前瞻性,也不擅于与媒体打交道,缺乏预见舆情发酵的敏感性,很少有相应政府在事前做好规划,风险意识缺乏,发生舆情时很难及时有效处理。
(二)信息透明度低,民眾知情权有限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民众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政治参与,特别是有关民生问题。民众对信息的获取需求也愈发强烈,这对地方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旦所要求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者想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回应,矛盾就会相应产生。借助新媒体平台,矛盾不断发酵演化,舆情危机不可避免。网络舆情一旦发生,信息公开在所难免,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只是敷衍了事,对信息的公布也是有条件、有选择的。除了公布信息不及时,在公布内容以及方式上也存在诸多不足。而公众对信息获知的不满足会加大对政府的抨击,它使公众对政府持怀疑态度,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策略优化建议
(一)重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和引导
目前,我国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主要方式是“政府主导型治理”,即使对工作的不断创新和改进也仅仅局限于政府不同机构部门之间的联动。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更新发展,这种“集中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如此治理模式长期不作出更新和改进,可能会加速网络舆情危机的形成。因此,对网络舆情危机进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和引导显得非常重要。而联动协同方面,需具有显著的多元性特征。除了政府等职能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时处于核心统筹角色之外,还需媒体、网民、企业、意见领袖、第三方组织或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每个主体都会因为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而表现出高度的主动性。
(二)对网络评论员队伍功能细分
我国大部分地区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以来,一直专注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但执行下来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主要原因是对网评员队伍没有进行较为细化的分类,大范围系统性的学习不能让各个领域的网评员发挥所长。因此,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建设必须根据互联网的传播特征来进行,可划分为专职和兼职人员。由每个地方的省级政府召集省级新闻媒体单位成立网评实训基地,组建舆情分析、时评回应、新闻跟帖、微博微信、漫评、视频制作、音乐制作等分类较为细化的评论员队伍,定期在实训基地开展培训。当网络上爆发大量负面情绪时,可以利用团队成员的不同优势联合发力或是某一方面精准发力,让“帖子+评论+微博+微信+动漫+视频”形成合力扩散,把握网络舆情中的主要矛盾,寻求政府、媒体、公众诉求的最佳平衡点,让公众第一时间拥有知情权和接受政府部门的应对处置工作。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发动评论队伍前,甄别一个网络舆情事件是否会引发危机时,不能仅仅局限于“黄金四小时”的把控,必须视严重程度和引发的后果,因事件而异做出决策,评论方式还必须把握住广度、深度、高度、速度。
(三)适当推行网络分级制度
我国可考虑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分级制度,即年龄分段和内容分级相结合的措施,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并能长远考虑改善和更新的制度。此外,还要在分级管理基础上实现动态监管,要有专门机构不断对网络内容进行监测,设立各级网络生态有害信息样本库,以提高网络有害信息的发现处置效率和水平。
(四)建立舆情危机治理监督体系
目前,政府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采取措施的过程中,缺少成体系的机制进行严格监督,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在公开回应引导舆论时存在言论、行为不当,加剧舆情危机暴发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建立舆情危机治理监督体系,有利于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和修正。
监督体系的建立可考虑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进行。内部监督即为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自我监督,以上级主管部门为监督主体,对下属网络舆情危机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体系。外部监督可以考虑从加强网络舆论的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专门的监督平台。在舆情事件爆发时。立即启动监督机制至舆情危机进入恢复期结束。
结束语
新媒体时代下,政府部门做好对网络舆情的应对是新时代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面临的新的挑战和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以积极的态度,主动面对舆情,及时正确的发声。同时,也应当正确地看待当前新媒体发展的媒体环境和时代趋势,利用新媒体这一面社会大众监督政府的镜子,不断改善政府服务、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避免舆情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玉芳:《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应对f"l题研究》,山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
[2] 赵晓璐,翟波,张伟.浅析政府网络舆情监管[J].改革与开放,2016(17):7-9.
[3] 周汉华.网络信息法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4] 李硕文.中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对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