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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内容概要
位于南美洲的佛得角共和国总统布鲁诺·迪亚兹准备与美国签署协议,以解除美国对该国的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然而,就在协议将要签署的前夕,迪亚兹总统在发表公开演讲时却被一个神秘狙击手射杀。介入调查的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通过弹道模拟找到了开枪的位置,并在那里发现了一根头发。通过DNA检测,证明其主人是美军狙击手布兰登·贝克特。
此时,布兰登正在家中悠闲地打游戏。中情局的突击队突然闯入房间,将一头雾水的布兰登拘押。负责这一案件的中情局负责人富兰克林自信地认为,自己已经抓住总统谋杀案的真凶。与此同时,陷害布兰登的神秘人物正在指挥一个名叫尤凯·米弗恩的日本女性职业杀手来实施自己的计划。米弗恩先是狙杀迪亚兹总统,然后在现场留下布兰登的头发,继而前往布兰登的住所打算将其杀死,然后制造布兰登自杀的假象。谁知,中情局却抢先一步将布兰登抓走。米弗恩只好报告神秘人物,转而执行B计划。
富兰克林在中情局的安全屋内审问布兰登未果,打算将他转移之后继续审问。这时,国土安全部的探员罗森博格也介入到这一案件中。与富兰克林不同,罗森博格并未轻信所谓的布兰登实施犯罪的证据,而是打算深入调查一番再下结论。罗森博格成功争取到富兰克林的手下女探员克洛弗,为他提供有关办案信息。
指挥米弗恩的神秘人物雇傭一个俄罗斯黑帮团伙,要求他们杀死押送途中的布兰登。同时,他又让米弗恩潜伏在附近准备使用狙击步枪将完成任务的黑帮全部杀死,进行灭口。在万不得已之时,也准备直接狙杀布兰登。俄罗斯黑帮与押送人员进行了激烈交火,幸运的布兰登成功逃离现场,驾车迅速离去。米弗恩几次狙杀布兰登都未击中,只好把俄罗斯黑帮全部杀死后,退出这一行动。
富兰克林得知情况后,认为从远处狙杀自己手下的狙击手是布兰登的父亲托马斯·贝克特,因此要求手下追捕父子二人。此时,罗森博格从出现在迪亚兹总统演说现场的美国纳瓦斯制药公司首席执行官唐纳德·素斯那里,得知暗杀事件可能与加拿大菲库斯实业公司将要收购纳瓦斯制药公司有关。于是,他前往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菲库斯实业公司进行调查。
此前,他从克洛弗那里得知菲库斯公司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该公司的一名会计非经授权进入保密区域触发了警报,但公司最后并未让前来调查的警察介入此事。罗森博格见到了菲库斯公司的安全主管德雷克·菲尼克斯。据菲尼克斯介绍,出现警报由这名会计喝醉酒走错楼层导致,但罗森博格并不相信这一解释。
此时,布兰登一路逃亡到位于蒙大拿州北部森林他父亲那里。富兰克林等人发现布兰登有可能去找他父亲,因此派出队伍前去抓捕。同样也在这里寻找线索的罗森博格,从布兰登的照片里发现菲尼克斯与布兰登居然在同一支部队服役过。于是,他要克洛弗调查菲尼克斯。调查结果显示,此人真名叫麦康奈尔。
当中情局的突击队逼近托马斯的住所时,发现情况不对的托马斯让儿子从地道逃走,自己则出去应付。这时,米弗恩再次出手将中情局的突击队员一一狙杀。同时,罗森博格也从那名会计嘴里得知整个事件的由来,并及时通知了富兰克林。原来,菲尼克斯与人合作,打算杀死迪亚兹总统,使美国解除贸易禁运的时间推迟。如果这一目的达到,与佛得角有业务往来的纳瓦斯制药公司的股价就会下跌,菲库斯公司就能以更低的价格收购前者,以此来谋取大量的经济利益。
此后,罗森博格开始追踪菲尼克斯的去向,并最终找到他藏身于加利福尼亚州海岸的一座小岛别墅。在别墅里,罗森博格不敌菲尼克斯而被抓住。这时,索斯出现了,他阻止菲尼克斯想要杀死罗森博格的行为。原来,索斯发现一旦菲库斯公司的收购计划成功,自己的首席执行官职位将不保,因此才和菲尼克斯沆瀣一气。他们将罗森博格控制在别墅,打算以后再处置他。
而米弗恩那边,布兰登父子依靠出色的狙击技能迫使她放弃任务企图逃走,最终被父子二人合力抓住。他们将米弗恩送到富兰克林那里后,中情局终于相信了布兰登的清白。至于菲尼克斯之所以陷害布兰登,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在一起服役时布兰登曾举报菲尼克斯有杀害平民的行为。
为了顺利抓住菲尼克斯,布兰登建议由米弗恩假装将自己抓住送到菲尼克斯那里。米弗恩在富兰克林作出将她在美国的罪行一笔勾销并引渡回日本的保证后,决定与中情局合作。但当他们到达菲尼克斯那里时,警惕的菲尼克斯却看出破绽,他打伤米弗恩又将布兰登劫持。关键时刻,托马斯远距离狙杀了菲尼克斯。最后,素斯也被逮捕,其阴谋也大白于天下。
影片中的轻武器
这部影片与前四部相比,武器道具方面有所退步,特别是狙击步枪。这一系列电影作品以狙击手为主角,自然狙击步枪应是影片的“主角”。但这部作品中狙击步枪的种类很少,反倒是其他武器抢了狙击步枪的风头。
影片中出现的手枪种类较多。布兰登先后两次从执法人员手里逃脱时抢夺的武器都是格洛克手枪。而联邦探员身份的罗森博格使用一支银色比利时FN BDA手枪,该枪与著名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有着很深的渊源。 FN公司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也称“勃朗宁HP手枪”,由著名枪械设计师勃朗宁在美国设计定型后由比利时FN公司生产。由于该枪出色的性能,得到广泛运用。
早期的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只能进行单动发射,为此,FN公司于1983年推出在勃朗宁大威力手枪基础上改进而成的双动手枪,即BDA手枪。之所以有此名称,是因为该枪在美国被称为“Browning Double Action”,意思是“勃朗宁双动手枪”,简写为BDA。在欧洲,该枪则被称为“Hi-Power Double Action”,简写为“HP-DA”,意思是大威力双动手枪。
BDA手枪仍然沿用9mm口径,采用单/双动发射机构。其击锤外形变小,扳机护圈前部改为凹形以适应双手持枪的需要。该枪的弹匣容弹量增加了1发,达到14发。
标准型BDA手枪被命名为BDA 9s,全枪长200mm,质量0.88kg。此外,该枪还有2种变型枪,分别为BDA-9m(中型)和BDA-9c(紧凑型)。紧凑型全枪长缩短到173mm,质量下降到0.71kg。该枪缩短了枪管、套筒和握把,弹匣容弹量也因改为单排供弹而减少到7发,主要特点是便于隐蔽携带。中型手枪长度介于标准型和紧凑型之间,仅缩短了枪管和套筒,弹匣容弹量仍为14发。
影片中,罗森博格使用的银色手枪是BDA-9c手枪,也就是紧凑型手枪,毕竟作为一名联邦探员的日常配枪更为强调便携性而不是威力的大小和大容弹量带来的火力持续性。
除BDA手枪外,FN美国分公司还曾经在美国市场推出BDM手枪,其是BDA手枪的变型枪。该枪的正式名称为“Browning Double Mode”,即“勃朗宁双模式”的意思。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转换发射模式,在单、双动以及纯双动之间进行转化。此功能是通过该枪套筒左侧的击发模式转换器实现的,该转换器外形类似一字槽螺钉,套筒上设有“P”、“R”标记,“P”即单/双动,“R”为纯双动模式。BDM手枪同样使用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弹匣容弹量15发。
该枪还推出过射击比赛型,改用橡胶握把和可调式照门。BDM手枪只供应北美市场,最初是作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采购项目备选方案而研制的,但该枪在发射强装药弹时曾出现过零件断裂的故障,因此丢掉了联邦调查局的订单,经过改进后只好供应民用市场。不过,该枪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已经于1998年停产。
影片中,女杀手米弗恩主要使用狙击步枪进行远距离狙杀,其自卫武器则是一支美国博贝格公司的短管型XR微型手枪。微型手枪最大的特点是体积小、质量轻,便于隐蔽携带,但会带来威力方面的损失。微型手枪大多发射威力较小的枪弹,因此存在威力不足的现象。
为了发射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美国博贝格公司开发了结构独特的XR系列微型手枪。该系列微型手枪最大的特点是采用拉推式上膛方式,即在后拉套筒或套筒后坐时将枪弹从弹匣内拉出,复进时再将枪弹推入弹膛。采用这种奇怪结构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采用较长的枪管和发射大威力的枪弹。传统上膛方式的手枪是套筒在复进时将枪弹推入弹膛,因此弹匣必须位于枪管的后方,这样才能让枪机在复进时从弹匣里推出枪弹。这样的结构虽然具有供弹机构简单的优点,但却限制了手枪特别是微型手枪的枪管长度。
博贝格公司反其道而行之,在XR系列微型手枪上采用将弹匣布置到枪管下方的结构,并且通过拉推式动作完成上膛动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枪管长度尽量延长,以保证发射大威力手枪弹时足够的初速并降低枪口焰、枪口噪声等。
XR系列微型手枪最初只有9mm一种口径,分为两种型号,即标准型XR9-L和短管型XR9-S。这两种型号内部结构完全一样,均采用枪管短后坐式自动原理和纯双动发射方式,弹匣容弹量均为7发,但枪管长度不同。
标准型XR9-L全长147mm,但由于采用独特的结构,其枪管长度达到107mm。这一枪管长度甚至比某些紧凑型手枪(紧凑型手枪体积要比微型手枪大)的还长,因此其发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时不但具有较高的初速,而且枪口焰、枪口噪声都得到较好的控制。短管型XR9-S外形更为紧凑,全枪长129.5mm,枪管长85mm。
后来,博贝格公司又推出发射口径更大的.45ACP手枪弹的短枪管型XR45-S微型手枪,杀伤威力又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因为该型枪弹直径更大,因此弹匣容弹量减到6发。
影片中,米弗恩使用的是短管型XR微型手枪,但难以确定其口径。这种手枪外形上最大的特征是枪管和套筒的前端几乎与扳机护圈前端平齐,只是稍稍超出一点。作为狙击手来说,使用这种微型手枪作为自卫武器显然不太合适,因为其虽然体积很小、便于携带,但毕竟在威力上弱于全尺寸手枪,所以狙击手在自卫时还是用全尺寸手枪更为适合。不过,毕竟米弗恩是女杀手,并非是战场上的狙击手,所以使用短管型XR微型手枪更符合其女性的特点,能起到吸引眼球的作用,整体效果不错。 菲尼克斯在影片最后使用一支体积较大的手枪,该枪的长枪管超出套筒前端,且套筒顶部和前部下方都有皮卡汀尼导轨,枪管靠近枪口处还有防跳器。笔者经过仔细对比,认为该枪是以色列“沙漠之鹰”手枪长枪管型的改装型号。
众所周知,“沙漠之鹰”手枪是一种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研制的大威力手枪,但未被各国军警部队大量使用,而被视为一种狩猎手枪,其有效射程可达100m,加上威力较大的枪弹用于狩猎确实是最合适的。
该枪主要有发射.357马格努姆手枪弹、.44马格努姆手枪弹和.50AE手枪弹等3种款式,最初的枪管长度有152mm和254mm两种,152mm枪管手枪是标准型,我们平时在影视作品和枪战游戏中看到的枪管与套筒座前端平齐的就是这种型号。而254mm长枪管型的枪管前端则大幅超出套筒座,这种手枪在加装光学瞄准镜后射击精度非常高。影片中出现的长枪管手枪是这种254mm长枪管“沙漠之鹰”手枪的改装型。
影片中的长枪管“沙漠之鹰”手枪,在套筒顶部增加了皮卡汀尼导轨以安装光学瞄准镜,在长枪管的枪口处上方开孔,起到防跳器的作用,以减小射击时枪口上跳幅度。这种改装版的“沙漠之鹰”手枪外形拉风,用来装备武艺高强的反派最合适不过。可惜的是,该枪只是在菲尼克斯击伤米弗恩时起到了一点作用,其余的表现就过于平淡了,并未显示出“沙漠之鹰”手枪巨大的威力。
影片中,托马斯·贝克特使用一支加装光学瞄准镜的毛瑟98K步枪,他在自己的住所里还拥有另外一支狙击步枪,这就是后来布兰登使用的那支看起来和大名鼎鼎的雷明顿700狙击步枪类似的枪械。实际上,该枪同样是雷明顿公司的产品,只不过并非是为军警部门研制的狙击步枪,而是一种具备狙击步枪基本性能、主要面向狩猎市场的步枪,该枪的型号为雷明顿783狩猎步枪。
布兰登的父亲托马斯拥有的两种步枪还是有点分工的,98K狙击步枪可保证在远距离上的射击威力足以对付别的狙击手,而雷明顿783狩猎步枪更多地用来平时打猎消遣。
雷明顿783狩猎步枪是雷明顿公司于2013年推出的民用型栓动狩猎步枪,采用可调式扳机,扳机力可在11~24N的范围内进行调节。该枪的典型特征是设有雷明顿公司宣称的“Crossfire Trigger”,这种扳机是将保险片与扳机设在一起,扣动扳机时,首先扣动了保险片,以解除保险,才能扣动扳机实现击发。该枪枪身由工程塑料制成,降低了造价,但因为其塑料感较强而受到批评。
雷明顿公司于2017年推出采用新型核桃木枪托的雷明顿783,使得整枪的外形观感得到很大改进,受到追求完美的客户欢迎。雷明顿783步枪有多种口径版本,可使用多达9种枪弹,包括.270温彻斯特弹、.223雷明顿弹、6.5mm口径克里德莫尔弹、.308温彻斯特弹、.30-06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弹等。该枪采用容弹量为3、5发的弹匣供弹,容弹量则根据不同口径的枪弹而不同。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该枪采用不同长度的枪管,有20英寸(508mm)、22英寸(559mm)和24英寸(610mm)三种。从整体性能上来说,雷明顿783狩猎步枪自然无法与专门为军警部门研制的狙击步枪相比,但是在较近的交战距离上也是一种可怕的武器,自然也令米弗恩在面对这种狩猎步枪时不敢掉以轻心。
影片中最夺人眼球的武器,是女杀手米弗恩使用的那支局部呈现红色光亮的狙击步枪。这支狙击步枪外形独特,而且靓丽的颜色让人过目难忘。这种狙击步枪是德国AMP技术服务公司研制的DSR-1特种警用狙击步枪,即“1号防御狙击步枪”的缩写。该枪目前已经被欧洲的一些特种部队采用,其中包括著名的德国GSG-9,即第9边防大队特警部队。
DSR-1狙击步枪最大的特点是采用无托式结构,使得全枪长缩短。该枪是一种非自动狙击步枪,由于采用无托式结构导致枪机位置比较靠后,在拉动枪机时不太方便且费时。不过,DSR-1狙击步枪设计的重点是最大程度保证射击精度,这也是警用狙击步枪的突出特点,因此不太考虑因拉枪机不方便造成的射速下降问题。
DSR-1狙击步枪的射击精度很高,能达到0.2MOA。该枪有3种口径,可发射.308温彻斯特超音速弹或亚音速弹、.300温彻斯特马格努姆弹及.338拉普阿马格努姆弹,其中.308温彻斯特亚音速弹是在该枪加装消声器时使用。在使用不同种类的枪弹时,DSR-1狙击步枪只需更换枪管、枪机和弹匣即可,模块化程度相当高。
DSR-1狙擊步枪配有快拆式消声器,可以快速实现微声狙击。此外,该枪还有采用整体式消声器的微声狙击步枪型号,不过该型号只有.308温彻斯特一种口径,发射亚音速枪弹以获得更好的消声效果。
该枪采用比赛级浮置式枪管,枪管表面有凹槽,既可以减轻质量,也可以提高散热性能。枪口加装制退器,以减小射击时的后坐力。该枪枪托的后部下方设有一个可调高度的单脚架,用于射手在长时间据枪时减少疲劳。
DSR-1狙击步枪外形上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看起来好像在握把前方和后方分别有一个弹匣供弹。实际上,真正起到供弹作用的是握把后方的弹匣,而在握把前方的弹匣只是备用弹匣,其弹匣座只起到固定作用,无供弹作用。
此外,比较独特的是DSR-1狙擊步枪的两脚架安装方式,一般采用利用一个转接装置安装在枪管上方皮卡汀尼导轨上,使得叉开的两脚架越过枪管支撑在地面上。
影片中米弗恩使用的这支枪却直接将两脚架安装在枪管下方的护手上,应该是一种轻型化的两脚架,有利于减轻质量。米弗恩的这支枪枪管护筒一些部位被漆成亮眼的红色,虽说十分抢眼但并不利于隐蔽射击,应该是自行改装的结果。影片中,米弗恩使用DSR-1狙击步枪进行了几次精准的狙杀,但在狙击布兰登时却失手。
影片中还出现了短枪管型CZ805突击步枪、加装榴弹发射器的SCAR突击步枪、“短剑”冲锋枪以及M249轻机枪。影片中美国执法部门仍然沿用与前作中曾出现的以色列“基利波”系列枪械,只不过多数外形已是与美国AR系枪械差别更大的后期型号,不再是前作中容易与AR混淆的早期型号。而俄罗斯黑帮在截杀布兰登时,还使用了南非的MGL40mm榴弹发射器。
影片中的战术表现
从影片中的战术表现来看,可以说是这一系列电影中最差劲的。例如,在俄罗斯黑帮的伏击行动中,菲尼克斯雇佣俄罗斯黑帮的目的是要杀死押解途中的布兰登,以造成其栽赃行为死无对证的局面。从这一行动目的来说,俄罗斯黑帮实际上可以采用最简单的方式,将布兰登和押解人员干净利落地全部杀死。
如果从这一角度考虑,再结合影片中俄罗斯黑帮的武器配备情况,那么最好的方式是在接近布兰登所乘坐的车辆时使用榴弹发射器将其直接摧毁,在车辆停止行进后再清理现场,杀死剩余的活口即可。然而,俄罗斯黑帮却好像过于轻敌,或者是想在一场“公平”的枪战中展现自己的英雄气概,结果采用了最低效且风险最大的攻击方式。
他们首先派出一辆卡车尾随布兰登乘坐的车子,然后由一辆卡车在前面实施拦截。在实施撞击的过程中还出现了穿帮镜头,布兰登的车辆遭到撞击时正在调头且是侧面受到撞击,按道理说不会被撞出很远。但影片中的画面看起来似乎距离很远,并使得实施撞击的卡车上的俄罗斯黑帮人员无法及时实施近距离攻击。
可笑的是,俄罗斯黑帮此时非但没有抓住时机冲上来击毙车内人员,反倒是在远处开火。车内人员虽然遭到一定的伤亡,但在清醒过来后很快就组织起有效的抵抗。结果是交火双方都伤亡惨重。直到布兰登夺取车辆逃离现场时,剩下的黑帮人员才从车内取出MGL 40mm榴弹发射器进行追射,慌乱中却未能击中目标。
最后,在米弗恩的狙击下,公路上的现场人员除布兰登一人外全部死亡。如果俄罗斯黑帮在第一时间使用榴弹发射器进行攻击,那么车内人员即使未全部伤亡也会在爆炸中受到强大震撼而在较长时间里失去抵抗能力,这就为对该车实施攻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影片中的狙击战最精彩的部分出现在托马斯的森林住所那场交火中,一方面是前来抓捕布兰登的中情局行动人员的反狙击动作,另一方面则是贝克特父子与米弗恩的狙击对决。
前来执行抓捕任务的中情局人员对反狙击动作毫无概念,他们在突然遭到米弗恩狙击步枪射击时,虽然知道第一时间赶紧隐蔽,然而后续的一系列错误处置却使他们在短时间内全部丧命。这些人找到隐蔽物后认为危险已经过去,总是试图探出头去查看情况,结果一个接一个地都被准确击中头部。在反狙击行动中,遭到狙击的一方如果无狙击手、远程火力或装甲力量进行支援,最好还是潜伏在掩蔽物后面以等待时机脱离对手的杀伤。
中情局人员的鲁莽最后将自己的性命白白送掉,使富兰克林探员一度认为是躲在外面的布兰登实施了狙击。反观托马斯本人,则使用反光的镜子对四周情况进行观察,因此避免了直接暴露在对方狙击步枪火力下的风险,显得更为专业。
米弗恩射杀中情局人员之后,现场局面变成了贝克特父子与她的狙击对决。由于3个人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狙击手,因此无论是谁首先开火都意味着暴露后立即遭到对手的狙击反击。这时,实际上双方是各自拥有着自己的优势,使得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米弗恩最大的优势是处于最完美的隐蔽状态,无论是布兰登还是托马斯只能通过枪声来判断她的大概位置,而无法精确锁定她。贝克特父子的优势则在于数量上的优势和形成的交叉狙击火力。通过观察父亲的动作和枪声位置判断,布兰登在登上木楼后知道了米弗恩的大概位置。这个时候米弗恩只能锁定回到屋内的托马斯,却不知道分开行动的布兰登的位置。但托马斯观察在木楼上的儿子时,却将儿子的位置无意间泄露给了对手,也可能是托马斯故意为之,使对手即使知道托马斯的位置也因为忌惮布兰登的火力而不敢开火以避免暴露。
此时,贝克特父子则用其中一人的生命作为赌注,迫使对手做出选择,要么冒险射击后遭到反击很可能丧命,要么自己悄悄撤出射击位置后逃离现场。不过,米弗恩不愿意冒险悄悄撤离,因为她担心撤离时的动作一旦过大会被对手发现而遭到狙击。于是,她看到一名被击中倒地的中情局人员还没有断气,就射击了他持枪的手臂,使其枪支扳机被扣动而胡乱射击了一气。贝克特父子被这一情况干扰了注意力,米弗恩才顺利逃离。只不过,后来熟悉地形的托马斯指挥儿子进行堵截,最终抓住了米弗恩,从而才牵出后来米弗恩采取合作行动的情节。
总的来看,《狙击手:绝地反击》是这一系列电影作品中观感最差的一部。从影片最后埋下的伏笔来看,这个系列还有后续作品。希望下一部作品能够有更大的改进。
编辑/曾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