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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品团已连续多次发起对国外名牌手包的团购。该网站的首页上,目前开放团购的是意大利奢侈品牌PRADA普拉达Gauffre百褶博士包,原价1.28万元的这款奢侈品,团购价750元,已有38人购买。该网站虽信誓旦旦承诺,这些包包均为“品牌正品品质(一比一品质、专柜品质)”,而且“品牌皮包承诺自签收日7日内可退换货”,却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提示:请抱有必需购买‘能够支持验货的专柜正品行货’顾客止步,也请您在购买后勿以‘骗子’ 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名品团一概不处理!” 有网民称:知假卖假,还制定如假不退的霸王条款,这简直比霸王还霸王。(2011年3月8日北京晚报)
此前该网站多次发起对名牌手包的团购,涉及品牌包括普拉达、爱马仕、 LV。原价1.28万元的普拉达包现价750元;原价2.74万元的爱马仕手提包现价1399元;原价1.58万元的LV包现价790元。如此 “超低价吐血团购”,其质量能否真得系“品牌正品品质”,本身就值得怀疑。咱们中国人有一句俗话说得很好,叫“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好货尤其是一些知名品牌,本来就是质量与价格的完美统一。当然,团购可以便宜一些,可无论如何,折扣也不至于“吐血价”。换句话说,如此“吐血团购”其质量就很难保证,除非网商是“活雷锋”,要么真的就是“跳楼价”。
问题是,人家信誓旦旦,承诺系“一比一品质”、“专柜品质”,就不能不让人动心。何况以商业信誉作担保,也不由你不信。结果自然就不免上一当。因为人家在用户协议中还有一招数呢,即“霸王条款”:“轻微的跳线、小面积的瑕疵等问题”,不能看作是质量问题。或者干脆告诉你,“以‘骗子’ 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名品团一概不处理!”
“名品团”如假也不退之“霸王条款”,显然违背了国家消费者权益法。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名团购的“如假也不退”显然违反了消法的数个条款,已构成侵权违法,理当受到消费者的反诉,包括工商部门的依法查究。但类似不讲信誉,知假售假,欺骗性宣传等明显违法违规的网购交易行为,却并不鲜见。中国消费者报、中消网联合新浪网等进行的“3·15网购”调查显示,6成左右的网民在参加团购后遭遇欺诈,将近一半是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符。对此,除了对名品团网商依法查究外,当务之急是强化对网购交易的监管,如强制推行购物网站服务示范文本,团购商品也应符合“三包”规定,严格杜绝个别网站自制霸王合同的不良现象。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监控,职能部门当主动出击,莫要“守株待兔”。有必要对于一些无良网商实施“封杀术”,使其“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前该网站多次发起对名牌手包的团购,涉及品牌包括普拉达、爱马仕、 LV。原价1.28万元的普拉达包现价750元;原价2.74万元的爱马仕手提包现价1399元;原价1.58万元的LV包现价790元。如此 “超低价吐血团购”,其质量能否真得系“品牌正品品质”,本身就值得怀疑。咱们中国人有一句俗话说得很好,叫“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好货尤其是一些知名品牌,本来就是质量与价格的完美统一。当然,团购可以便宜一些,可无论如何,折扣也不至于“吐血价”。换句话说,如此“吐血团购”其质量就很难保证,除非网商是“活雷锋”,要么真的就是“跳楼价”。
问题是,人家信誓旦旦,承诺系“一比一品质”、“专柜品质”,就不能不让人动心。何况以商业信誉作担保,也不由你不信。结果自然就不免上一当。因为人家在用户协议中还有一招数呢,即“霸王条款”:“轻微的跳线、小面积的瑕疵等问题”,不能看作是质量问题。或者干脆告诉你,“以‘骗子’ 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名品团一概不处理!”
“名品团”如假也不退之“霸王条款”,显然违背了国家消费者权益法。该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三条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名团购的“如假也不退”显然违反了消法的数个条款,已构成侵权违法,理当受到消费者的反诉,包括工商部门的依法查究。但类似不讲信誉,知假售假,欺骗性宣传等明显违法违规的网购交易行为,却并不鲜见。中国消费者报、中消网联合新浪网等进行的“3·15网购”调查显示,6成左右的网民在参加团购后遭遇欺诈,将近一半是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符。对此,除了对名品团网商依法查究外,当务之急是强化对网购交易的监管,如强制推行购物网站服务示范文本,团购商品也应符合“三包”规定,严格杜绝个别网站自制霸王合同的不良现象。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监控,职能部门当主动出击,莫要“守株待兔”。有必要对于一些无良网商实施“封杀术”,使其“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