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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22.7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2-0248-01
一個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要想健康发展,要想国富民强,要想国泰民安,首要条件是必须和谐。为此,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远大战略构想。
之所以称之为“远大战略构想”,是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理想目标,不是一朝一夕,或者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全过程的、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有多长,同样我们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的时间就有多长,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急于求成,不行,必将是低标准的“和谐社会”,其实质必不和谐;过于迟缓,不行,其结果必将被前进的历史淘汰而远之。即使我们基本达到了小康社会的标准,也不能说我们已经正式建成了和谐社会,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和谐的标准必不一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既保护、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维护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坚持正面教育、顺气鼓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那么,何时才能建成和谐社会,怎样才能高质量地并且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地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我认为首要问题是要解决人们的世界观。从哲学思想来说,就是要解决人们是否能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研究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如果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符合自然变化的规律,符合人类历史前进的规律,那么我们说这个发展与进步是科学的,畸形的,不科学的,甚至是后患无穷的。为此,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并告诫全党要树立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从而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纵观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成就应该说是令人瞩目的。但是,也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笔直的大道是主流,崎岖的弯路也曾走过,这些,是勿庸置疑的。我们搞改革开放的目的无需细说,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为了国富民强。而如何才能又快又好的达到这个目的,从而造福于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这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加快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正象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因为“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提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党的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无疑这是富国强民加快发展要走的必要和必须之路。然而,经济建设是一个非常艰巨、浩大而又复杂的工程。发展经济离不开资源,离不开环境,离不开科技,离不开教育,离不开稳定等等。决不能因为追求经济的发展而破坏了资源,破坏了环境,违背了科学、教育发展规律等,从而致使不稳定的因素加剧。这样的发展是一时的,不可能长远的,是不可能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从这个角度看它不是发展而是倒退。
可想而知这样发展的社会,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和谐社会,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的是“和谐”二字。它要求人类与自然界要和谐,人类本身更要和谐,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依赖共存,其中人类不只是自然界的主宰,也应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从宏观上论。
从大的方面说,虽然多年的改革开放,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力有所增强了,人民生活有所提高了等等。但是,城乡差别距离还很大,农民与工业户之间的贫富差别还很大,职工群众与领导干部之间的收入相差甚远,企业职工与那些吃“皇粮”的公仆的收入更是一道鸿沟。
从小的方面看,个别企业的职工感觉不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人与人之间的“金钱情”往往胜过友谊情;生活在城里各小区的居民,很难有业主感等等。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和谐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离不开科学发展观。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我们一定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全面发展的关系,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关系,当前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推进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宏伟远大的战略目标,坚持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并荫及子孙、造福华夏的首要条件。社会主义社会要想和谐,必然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而要想各项事业真正协调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简而言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最后是改变评判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依据。走科学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必然要否定以往单纯以GDP来衡量经济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指标,更不能以此来作为考察政府部门政绩的依据,否则发展循环经济必将成为一句空话。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之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废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以此,我们更应该制订出一套综合考虑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绿色GDP来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用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总之,要真正的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走循环经济的道路,通过人文社会伦理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循环经济标准的制订、整合和优化经济系统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发展循环经济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個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要想健康发展,要想国富民强,要想国泰民安,首要条件是必须和谐。为此,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远大战略构想。
之所以称之为“远大战略构想”,是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理想目标,不是一朝一夕,或者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全过程的、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有多长,同样我们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的时间就有多长,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急于求成,不行,必将是低标准的“和谐社会”,其实质必不和谐;过于迟缓,不行,其结果必将被前进的历史淘汰而远之。即使我们基本达到了小康社会的标准,也不能说我们已经正式建成了和谐社会,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和谐的标准必不一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既保护、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维护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坚持依法治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坚持正面教育、顺气鼓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那么,何时才能建成和谐社会,怎样才能高质量地并且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地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我认为首要问题是要解决人们的世界观。从哲学思想来说,就是要解决人们是否能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研究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如果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符合自然变化的规律,符合人类历史前进的规律,那么我们说这个发展与进步是科学的,畸形的,不科学的,甚至是后患无穷的。为此,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并告诫全党要树立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从而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纵观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成就应该说是令人瞩目的。但是,也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笔直的大道是主流,崎岖的弯路也曾走过,这些,是勿庸置疑的。我们搞改革开放的目的无需细说,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为了国富民强。而如何才能又快又好的达到这个目的,从而造福于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这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加快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正象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因为“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提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党的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无疑这是富国强民加快发展要走的必要和必须之路。然而,经济建设是一个非常艰巨、浩大而又复杂的工程。发展经济离不开资源,离不开环境,离不开科技,离不开教育,离不开稳定等等。决不能因为追求经济的发展而破坏了资源,破坏了环境,违背了科学、教育发展规律等,从而致使不稳定的因素加剧。这样的发展是一时的,不可能长远的,是不可能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从这个角度看它不是发展而是倒退。
可想而知这样发展的社会,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和谐社会,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的是“和谐”二字。它要求人类与自然界要和谐,人类本身更要和谐,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依赖共存,其中人类不只是自然界的主宰,也应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从宏观上论。
从大的方面说,虽然多年的改革开放,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力有所增强了,人民生活有所提高了等等。但是,城乡差别距离还很大,农民与工业户之间的贫富差别还很大,职工群众与领导干部之间的收入相差甚远,企业职工与那些吃“皇粮”的公仆的收入更是一道鸿沟。
从小的方面看,个别企业的职工感觉不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人与人之间的“金钱情”往往胜过友谊情;生活在城里各小区的居民,很难有业主感等等。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和谐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离不开科学发展观。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我们一定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全面发展的关系,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关系,当前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推进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宏伟远大的战略目标,坚持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并荫及子孙、造福华夏的首要条件。社会主义社会要想和谐,必然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而要想各项事业真正协调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简而言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
最后是改变评判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依据。走科学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必然要否定以往单纯以GDP来衡量经济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指标,更不能以此来作为考察政府部门政绩的依据,否则发展循环经济必将成为一句空话。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之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废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以此,我们更应该制订出一套综合考虑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绿色GDP来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用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总之,要真正的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走循环经济的道路,通过人文社会伦理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循环经济标准的制订、整合和优化经济系统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发展循环经济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