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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抒情”这种基础性的话题,穷精竭力地身陷概念化的陷阱之中无疑是危险的。我既反对将它诉诸神秘主义的灵丽,也无意于对抒情下定义,这必须结合个体的写作经验才能稍稍使它的面目清晰化、具象化。“抒情”的构词法所担保的表意本身就不能使人满足,因为它并不直接意指着作为文体范式的“抒情诗”,抑或是一种“单纯的抒情结构”,更何况“抒情性”不仅仅在抒情诗中得到实现,它作为一种基质而构建起整个诗歌的肌体。如何在现代主体性中去安置抒情问题,是我们谈论它的此刻的语境。就个人的尺度而言,抒情如同一种美学雄心,蹉跎于我隐秘的造园理想,孜孜不倦地寻求完整自陈的时刻。
鉴于抒情话语之模糊和观念上的混乱,谈论抒情或者叙事,总是处于特定的文化意识形态下,作为“一种支配性的诗歌尺度”(姜涛语)。抒情问题在当代似乎早已陷入困顿,其语焉不详、似是而非的表象让它屈居于风潮的边缘,仿佛它的意识始终停留在朴素的农耕及手工业时代,要么沦为一种“纪念碑诗歌”的风格,要么不可避免地陷入感伤主义的窠臼。有一种流行论调认为当代诗的高级形态都是智性的,即,将对抒情的理解停留在“纯粹主观认知”的刻板印象上,这种把抒情本质主义化的短视观点恰恰限制了抒情的可能性,已经悄然遮蔽了其内部丰富多变的褶皱。
抒情并不意味着显摆和不言自明,也绝非仅仅作为一种浪漫主义的表征,或是固化成某种文体,譬如自白派诗歌——虽然我们总能在它们之间找到神秘莫测的家族相似性。抒情主体在诗歌身份上的多面性一直在不停地生成。20世纪40年代新诗理论与批评界曾将“抒情”与“感觉”做出区分,认为这构成了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的差别。的确,现代主义通过对感觉的倚重完成了对情感的回避,而在我看来,这里主体性的撤退只是一种虚幻的预估,抒情仅仅被改装为更加隐匿的表达——“感觉”,即对感性肉身经验之回返,为抒情寻找客观对应物。而我的写作尤其偏好抒情的肉身(物质)形态,比如“自然主义的微光”(《寻人启事》)、“石榴艳丽的耳垂”(《石榴》),感觉所洞察的“真实”保证了抒情的“真实”并非是一种内在逻辑性薄弱的随机修辞。只不过,被浪漫主义滋生的现代主体恰恰在现代主义诗歌中得以修正:如果说浪漫派所代表的自我是自陈而永动的,现代主义对自我的设置则包含了一套晦涩的深度加工模式,通过“关系”来指涉隐蔽的“自我”。不止理想化、纯粹的自我被认为是“抒情的”,抒情的深度也被形式的深度所决定。因此在当下,将抒情简化为一种单纯的朝向主体心灵的情感面向是不合时宜的,这无助于我们理解抒情在当代幻化而出的诸种面相及其深度,也不利于诗人判断它在个体写作体系之中的坐标。
如果我们将焦点调至中西抒情传统上来,也许有益于了解抒情话语之嬗变,从而发现抒情在时空上的某种延续性。譬如中国古典诗学强调以“起兴”作为抒情的一种方法,其中起兴所带动的自然景观和外在世界(如山水风物)怎样关联起情感幽深的脉动,则值得深究。事实上,当代诗中也延续着一种起兴的抒情,后者甚至借助于思辨、情感的逻辑而造就了起承转合,例如臧棣的诗(即使他不被承认为“抒情”诗人)就证明了抒情其实是一种表意空间的开掘路径。另一方面,在西方诗歌传统之中,抒情往往意味着对情感的分析和思辨,即通过分析性语言赋予情感以具体形态,这滥觞于萨福等古希腊经典诗人。无论从上述哪个侧面考量,我们都没有足够的理由去压抑“抒情”在当代诗中的位置。
我赞同臧棣所说的:“对现代诗而言,所谓的抒情性,其实就是诗人自觉地运用意识的一种综合能力。”写诗所需调动的知性经验,关乎抒情在心智层面的表达。“智识上的思考恰恰让语言在此时获得了抒情诗的胜利,即当语言征服了一种复杂的、梦幻般的飘浮材料时,将现代灵魂超常的敏感交付于阿波罗的明朗的艺术理性,这是有意义的。”(胡戈·弗里德里希:《现代诗歌的结构》)准确来说,这种日神式的抒情写作不因灵感的迅捷而牺牲准确度,也不沦为单一快感的输出,而具备其自身的逻辑起点和绵绵的展开之链。与分析性和智性的诉求不同,抒情要诉诸在场的身体,始于“感知危险”,正是感性经验上的差异才能唤出诗人之脸,客观化自我亦是诗人的假面(persona)。在2015—2016年期间,我写出了《寻人启事》《雨地》《园圃之乐》这批诗,就写作资源而论,更多受到英语诗人希尼、沃尔科特的稳健诗风的滋養,毕竟“抒情诗人不一定是抒情主义的信徒,可能是反抒情主义的信仰者,而是致力于经验、记忆知识的完成”(胡戈·弗里德里希《现代诗歌的结构》)。他们真正教给我抒情的技艺,在感性高度黏着的目光里,如何将内心的高音调通过语言趋缓的流速转换成多声部、宽容度高的外部风景。像沃尔科特的《世界之光》这类日常生活史诗启示我一种精确、系统性的以语言统摄世界的能力,而希尼则教会我如何去淬炼、锻造与日常生活短兵相接的手艺。这种抒情的客观化策略,使得第一人称下的“我”不再有意向性的决定能力,抒情转化为知觉、想象力的综合,主体性与主体的存在状态相契合一。
而汉语诗歌又为我开启了抒情的新维度,这与我2016年遭遇的写作转折有关。我的诗歌写作终于不再笼统地体现为对“语言”的关注,而开始重视汉语作为诗歌语言的内在气质和仪态,即它如何去细细地勾勒语言的边界并塑造个人的地形学。如果说我通过阅读英美诗歌训练了叙述性、分析性的技巧以及对诗歌整体性的把握,那么,我通过汉语来寻找、调试自己的声调,则为摆脱诗人时刻面临的同代人焦虑找到了一个纾解的出口。我的观察视点可能与90年代以来诗歌的“主流”线索并不完全吻合,这种不合时宜的贯注甚至可以说是“颓废”的,我欣喜地从张枣、柏桦、朱朱那里发现了一种节制而迷人的“汉语的风姿”,为我找到一条切入抒情的稳定方式。钟鸣谈论张枣时曾提及“汉语所特有的宁静缓速的音势动力现象”,这种抒情的动力学源于词语、音节、句法的势能,我在《小夜曲》《真实》《杂技》这批近作里也初步探索了汉语自身的音乐性。
为抒情问题做个小结正如开始谈论它一样困难。谈到重新恢复一种抒情能力,不是去谈论玄学或是反对技巧。实际上,抒情作为一种内在的规定更要求一种高级的手艺,其本身关乎一种洞察事物本质的能力,用语言去揭示事物尖峭的顶部,即意识内部的深刻鸣响甘愿服从于一种优美的秩序感。这不意味着我自得其乐地经营着自足的古典美学法则,无视诗歌介入公共性、历史的要求,实际上诗永远持续地在发明自己,抒情要求的准确性也是一种普遍性的降临和具体实现。我寄希望于在自己的写作中持续地发明抒情的可能性,实践出抒情与历史、伦理的耦合。
附文:
石榴
来晚了。石榴咳血的那一夜,
你只能寄情于艳丽的耳垂。
爱它的千人一面,爱一闪念。
而闪念轻若闪电,何处是你同学?
夜火中高烧的是你同学。
欢爱也显得陈旧,裹挟春潮回涌。
在手的迟疑之中,在最小的反复中,
你随夜晚远离,呼应体内膨胀的金。
身轻如燕的是你同学。
来晚了。来不及等石榴成熟,
你就要快乐地溃败,为死亡庆祝
就从学校走出。一颗星子如一点痣。
你为新人哭,为鬼簿增添新名录。
越来越安静的是你同学。
拿走耳蜗的软骨,多情不过暮晚。
你怀抱石榴蓄势,为这临危这一转。
余温化为一片稚子的欢娱和痴心。
你,难道不是因为厌倦而缱绻?
2016年11月13日
鉴于抒情话语之模糊和观念上的混乱,谈论抒情或者叙事,总是处于特定的文化意识形态下,作为“一种支配性的诗歌尺度”(姜涛语)。抒情问题在当代似乎早已陷入困顿,其语焉不详、似是而非的表象让它屈居于风潮的边缘,仿佛它的意识始终停留在朴素的农耕及手工业时代,要么沦为一种“纪念碑诗歌”的风格,要么不可避免地陷入感伤主义的窠臼。有一种流行论调认为当代诗的高级形态都是智性的,即,将对抒情的理解停留在“纯粹主观认知”的刻板印象上,这种把抒情本质主义化的短视观点恰恰限制了抒情的可能性,已经悄然遮蔽了其内部丰富多变的褶皱。
抒情并不意味着显摆和不言自明,也绝非仅仅作为一种浪漫主义的表征,或是固化成某种文体,譬如自白派诗歌——虽然我们总能在它们之间找到神秘莫测的家族相似性。抒情主体在诗歌身份上的多面性一直在不停地生成。20世纪40年代新诗理论与批评界曾将“抒情”与“感觉”做出区分,认为这构成了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的差别。的确,现代主义通过对感觉的倚重完成了对情感的回避,而在我看来,这里主体性的撤退只是一种虚幻的预估,抒情仅仅被改装为更加隐匿的表达——“感觉”,即对感性肉身经验之回返,为抒情寻找客观对应物。而我的写作尤其偏好抒情的肉身(物质)形态,比如“自然主义的微光”(《寻人启事》)、“石榴艳丽的耳垂”(《石榴》),感觉所洞察的“真实”保证了抒情的“真实”并非是一种内在逻辑性薄弱的随机修辞。只不过,被浪漫主义滋生的现代主体恰恰在现代主义诗歌中得以修正:如果说浪漫派所代表的自我是自陈而永动的,现代主义对自我的设置则包含了一套晦涩的深度加工模式,通过“关系”来指涉隐蔽的“自我”。不止理想化、纯粹的自我被认为是“抒情的”,抒情的深度也被形式的深度所决定。因此在当下,将抒情简化为一种单纯的朝向主体心灵的情感面向是不合时宜的,这无助于我们理解抒情在当代幻化而出的诸种面相及其深度,也不利于诗人判断它在个体写作体系之中的坐标。
如果我们将焦点调至中西抒情传统上来,也许有益于了解抒情话语之嬗变,从而发现抒情在时空上的某种延续性。譬如中国古典诗学强调以“起兴”作为抒情的一种方法,其中起兴所带动的自然景观和外在世界(如山水风物)怎样关联起情感幽深的脉动,则值得深究。事实上,当代诗中也延续着一种起兴的抒情,后者甚至借助于思辨、情感的逻辑而造就了起承转合,例如臧棣的诗(即使他不被承认为“抒情”诗人)就证明了抒情其实是一种表意空间的开掘路径。另一方面,在西方诗歌传统之中,抒情往往意味着对情感的分析和思辨,即通过分析性语言赋予情感以具体形态,这滥觞于萨福等古希腊经典诗人。无论从上述哪个侧面考量,我们都没有足够的理由去压抑“抒情”在当代诗中的位置。
我赞同臧棣所说的:“对现代诗而言,所谓的抒情性,其实就是诗人自觉地运用意识的一种综合能力。”写诗所需调动的知性经验,关乎抒情在心智层面的表达。“智识上的思考恰恰让语言在此时获得了抒情诗的胜利,即当语言征服了一种复杂的、梦幻般的飘浮材料时,将现代灵魂超常的敏感交付于阿波罗的明朗的艺术理性,这是有意义的。”(胡戈·弗里德里希:《现代诗歌的结构》)准确来说,这种日神式的抒情写作不因灵感的迅捷而牺牲准确度,也不沦为单一快感的输出,而具备其自身的逻辑起点和绵绵的展开之链。与分析性和智性的诉求不同,抒情要诉诸在场的身体,始于“感知危险”,正是感性经验上的差异才能唤出诗人之脸,客观化自我亦是诗人的假面(persona)。在2015—2016年期间,我写出了《寻人启事》《雨地》《园圃之乐》这批诗,就写作资源而论,更多受到英语诗人希尼、沃尔科特的稳健诗风的滋養,毕竟“抒情诗人不一定是抒情主义的信徒,可能是反抒情主义的信仰者,而是致力于经验、记忆知识的完成”(胡戈·弗里德里希《现代诗歌的结构》)。他们真正教给我抒情的技艺,在感性高度黏着的目光里,如何将内心的高音调通过语言趋缓的流速转换成多声部、宽容度高的外部风景。像沃尔科特的《世界之光》这类日常生活史诗启示我一种精确、系统性的以语言统摄世界的能力,而希尼则教会我如何去淬炼、锻造与日常生活短兵相接的手艺。这种抒情的客观化策略,使得第一人称下的“我”不再有意向性的决定能力,抒情转化为知觉、想象力的综合,主体性与主体的存在状态相契合一。
而汉语诗歌又为我开启了抒情的新维度,这与我2016年遭遇的写作转折有关。我的诗歌写作终于不再笼统地体现为对“语言”的关注,而开始重视汉语作为诗歌语言的内在气质和仪态,即它如何去细细地勾勒语言的边界并塑造个人的地形学。如果说我通过阅读英美诗歌训练了叙述性、分析性的技巧以及对诗歌整体性的把握,那么,我通过汉语来寻找、调试自己的声调,则为摆脱诗人时刻面临的同代人焦虑找到了一个纾解的出口。我的观察视点可能与90年代以来诗歌的“主流”线索并不完全吻合,这种不合时宜的贯注甚至可以说是“颓废”的,我欣喜地从张枣、柏桦、朱朱那里发现了一种节制而迷人的“汉语的风姿”,为我找到一条切入抒情的稳定方式。钟鸣谈论张枣时曾提及“汉语所特有的宁静缓速的音势动力现象”,这种抒情的动力学源于词语、音节、句法的势能,我在《小夜曲》《真实》《杂技》这批近作里也初步探索了汉语自身的音乐性。
为抒情问题做个小结正如开始谈论它一样困难。谈到重新恢复一种抒情能力,不是去谈论玄学或是反对技巧。实际上,抒情作为一种内在的规定更要求一种高级的手艺,其本身关乎一种洞察事物本质的能力,用语言去揭示事物尖峭的顶部,即意识内部的深刻鸣响甘愿服从于一种优美的秩序感。这不意味着我自得其乐地经营着自足的古典美学法则,无视诗歌介入公共性、历史的要求,实际上诗永远持续地在发明自己,抒情要求的准确性也是一种普遍性的降临和具体实现。我寄希望于在自己的写作中持续地发明抒情的可能性,实践出抒情与历史、伦理的耦合。
附文:
石榴
来晚了。石榴咳血的那一夜,
你只能寄情于艳丽的耳垂。
爱它的千人一面,爱一闪念。
而闪念轻若闪电,何处是你同学?
夜火中高烧的是你同学。
欢爱也显得陈旧,裹挟春潮回涌。
在手的迟疑之中,在最小的反复中,
你随夜晚远离,呼应体内膨胀的金。
身轻如燕的是你同学。
来晚了。来不及等石榴成熟,
你就要快乐地溃败,为死亡庆祝
就从学校走出。一颗星子如一点痣。
你为新人哭,为鬼簿增添新名录。
越来越安静的是你同学。
拿走耳蜗的软骨,多情不过暮晚。
你怀抱石榴蓄势,为这临危这一转。
余温化为一片稚子的欢娱和痴心。
你,难道不是因为厌倦而缱绻?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