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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我国保险业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点,但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将结合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产品结构 经营主体 保费收入 行业风险
1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
1958年我国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停办了保险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也随之停了下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业蓬勃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①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在范围上不断扩展,主体数量不断增加。80年代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意外险发展平稳,产品日渐丰富,承保范围不断扩展,现已逐步形成了航意险、学平险、建意险、旅意险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险种。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4家,同比增加4家。其中,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32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91家,保险经纪机构416家,保险公估机构315家。外资保险公司58家。②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资金来源不断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资金来源更加广泛,并且经营主体开始利用外国资本发展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这些外资保险公司给中国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内的保险公司也没有因为引进外资而变得不堪一击,相反,对外开放带来的竞争压力和示范效应加速了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对内改革的进程。③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经营方式开始转变了。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加剧了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作为保险产品中重要的一部分其经营方式也随之发生着改变。即由粗放式经营朝着集约式经营方向的转变。经营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业务增长方式逐步从单纯注重规模向重视质量和效益转变,发展模式从粗放经营向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转变,企业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2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①产品本身结构不能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更多的是在满足人们在人身、健康、财产等方面的保险需求。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对于航意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现有的单一的产品结构显然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②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远不及其他寿险业务。截至到2010年底,寿险、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分别达到4851.3亿元和659.88亿元,而意外险仅仅达到368亿元。从发展速度上看,寿险、健康险业务自1997年以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6.19%、53.97%,同期意外伤害保险增速仅仅为13.37%,远远低于人寿保险业务26.55%的年均增速。由此可见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远不及其他寿险业务。③从业人员中专业化人才缺乏。目前,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高级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的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培训的高级人才只占从业人员的30%,而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又造成了服务水平不高,保险经营规划不合理,使得价格仍是目前市场的主要竞争手段,无序竞争的现象比较常见,给经营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④法律政策不完善。保险人是理性的,往往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理赔标准。然而,法律政策和理赔标准跟不上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发展,导致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⑤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者往往面临着四种风险,即市场无序引发的风险、保险中介人作风不正带来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然而,我国目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利润率仅在1.8%左右,这一数字与它所面临的风险大小极不相符。
3 解决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①开发新产品。首先,应以人们的保险需求为导向,通过构建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开发多样化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以满足人们多种不同的保险需求。其次,还应加强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开发,使其保险内容更加细化完整。②开展多样化的产品销售模式。第一,针对我国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低的问题可以加强与政府合作推广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第二,规范经营,完善保险产品服务体系,树立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信心,吸引更多的人来购买保险产品。第三,深挖销售渠道,开展多样化的销售营销模式。③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市场监管。面对保险业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一方面可与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培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保险代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除此之外,保监会还应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加强审查力度,对于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规范市场秩序。④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政策以及行业规范。首先,需要政府根据行业情况制定合理的理赔标准并监督实施,还需要企业的自律与社会责任感,即保险经营者不能只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理赔标准,而不考虑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其次,还应根据社会发展速度,行业变化及时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特殊风险行业的高风险性对保险行业提出了高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理赔方案。⑤转变经营模式,加强风险管理。首先,保险公司应该逐步完善意外险业务的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其次,谨慎选择稳妥的投资渠道,如政府债券、基金等。最后,还要健全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巩固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完善监督稽核体系,加强事后监督。
参考文献:
[1]王会民.论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J].经营管理者,2011(21).
[2]孙祁祥,于小东.制度变迁中的中国保险业[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刘仁伍.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金融年鉴[M].2011.
作者简介:牛少杰(1989-),男,河南驻马店人,工作于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产品结构 经营主体 保费收入 行业风险
1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
1958年我国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停办了保险业,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也随之停了下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业蓬勃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①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在范围上不断扩展,主体数量不断增加。80年代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意外险发展平稳,产品日渐丰富,承保范围不断扩展,现已逐步形成了航意险、学平险、建意险、旅意险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险种。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4家,同比增加4家。其中,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32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91家,保险经纪机构416家,保险公估机构315家。外资保险公司58家。②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资金来源不断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资金来源更加广泛,并且经营主体开始利用外国资本发展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这些外资保险公司给中国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内的保险公司也没有因为引进外资而变得不堪一击,相反,对外开放带来的竞争压力和示范效应加速了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对内改革的进程。③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经营方式开始转变了。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加剧了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作为保险产品中重要的一部分其经营方式也随之发生着改变。即由粗放式经营朝着集约式经营方向的转变。经营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业务增长方式逐步从单纯注重规模向重视质量和效益转变,发展模式从粗放经营向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转变,企业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2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①产品本身结构不能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更多的是在满足人们在人身、健康、财产等方面的保险需求。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对于航意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现有的单一的产品结构显然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②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远不及其他寿险业务。截至到2010年底,寿险、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分别达到4851.3亿元和659.88亿元,而意外险仅仅达到368亿元。从发展速度上看,寿险、健康险业务自1997年以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6.19%、53.97%,同期意外伤害保险增速仅仅为13.37%,远远低于人寿保险业务26.55%的年均增速。由此可见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远不及其他寿险业务。③从业人员中专业化人才缺乏。目前,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高级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市场的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培训的高级人才只占从业人员的30%,而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又造成了服务水平不高,保险经营规划不合理,使得价格仍是目前市场的主要竞争手段,无序竞争的现象比较常见,给经营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④法律政策不完善。保险人是理性的,往往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理赔标准。然而,法律政策和理赔标准跟不上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发展,导致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⑤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经营者往往面临着四种风险,即市场无序引发的风险、保险中介人作风不正带来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然而,我国目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利润率仅在1.8%左右,这一数字与它所面临的风险大小极不相符。
3 解决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①开发新产品。首先,应以人们的保险需求为导向,通过构建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开发多样化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以满足人们多种不同的保险需求。其次,还应加强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开发,使其保险内容更加细化完整。②开展多样化的产品销售模式。第一,针对我国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低的问题可以加强与政府合作推广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第二,规范经营,完善保险产品服务体系,树立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信心,吸引更多的人来购买保险产品。第三,深挖销售渠道,开展多样化的销售营销模式。③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市场监管。面对保险业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一方面可与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培养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保险代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除此之外,保监会还应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加强审查力度,对于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规范市场秩序。④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政策以及行业规范。首先,需要政府根据行业情况制定合理的理赔标准并监督实施,还需要企业的自律与社会责任感,即保险经营者不能只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理赔标准,而不考虑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其次,还应根据社会发展速度,行业变化及时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特殊风险行业的高风险性对保险行业提出了高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理赔方案。⑤转变经营模式,加强风险管理。首先,保险公司应该逐步完善意外险业务的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其次,谨慎选择稳妥的投资渠道,如政府债券、基金等。最后,还要健全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巩固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完善监督稽核体系,加强事后监督。
参考文献:
[1]王会民.论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J].经营管理者,2011(21).
[2]孙祁祥,于小东.制度变迁中的中国保险业[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刘仁伍.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金融年鉴[M].2011.
作者简介:牛少杰(1989-),男,河南驻马店人,工作于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