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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是北宋著名文学家王安石很平易的一篇散文,它“指出有才能的人需要加以正确的教育,才会有所成就,对一般人的教育,就更加重要了。作者通过仲永的事迹,说明了这一有普遍意义的道理”。(《中国历代散文选》,北京出版社,刘盼遂、郭预衡主编)对本文的主题,相信就大多数教师来说,讲得够详细了,够周到了;但我们注意到没有,方仲永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才能呢?从原文来看,“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似乎是天生的。这样说来,如果不是教师有意廓清,或许在学生心目中,已无意中形成了这样一个认识,方仲永是一个未知先觉的“神童”!
方仲永是否是一个“神童”呢?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认为,先知先觉的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又怎样解释方仲永未上学就会做诗的事情呢?
“儿童故事大王”孙敬修在给少儿讲方仲永的故事时做了这样的演绎:方仲永家世代是农民,没钱供孩子识字念书,仲永上不起学,他们家自然也就没有书本文具。可是方仲永对学习却特别感兴趣,他四五岁的时候,闲着没事就经常跑到私塾先生的家门口去,听先生给学生教怎么认字念书,由于方仲永特别聪明,听先生给他的学生讲几遍,听那些学生把课本念几遍,他就记住了。后来他私下把私塾里的孩子的书和笔借来看看和写写,就这么着,方仲永会写不少字了,也会哼哼呀呀地编几句诗了。
有一天,方仲永忽然技庠,跟他爸爸要书具,父亲很诧异:你又不会写,你要它做什么呢?当听说他能写诗时,父亲将信将疑,就从邻居家借来了笔墨纸砚,方仲永果真写出了四句诗。
未上学却能写出诗,自然不同凡响,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就把他传成了“神童”。
孙敬修对方仲永后来的发展变化同样做了合乎事理的推想。
多么丰富的想象!他解开了我们读本文时的疑团,即方仲永绝不是什么“神童”,他只是由于家境贫寒,上不起学,沒有正儿八经地“上学”罢了,并不是没有“学”;但由于他天资异常聪明,再加上好学,在旁听别人学习的过程中就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并适时表现了出来。其实,这种情况古往今来屡见不鲜,不足为奇。如《儒林外史》中写到的王冕就是因家境贫寒上不起学而自学成材的,但并不是没有“学”。
那么作为北宋著名思想家的王安石为何也“以讹传讹”了呢?这或许有以下几个缘故:
一是古代封建迷信思想还异常盛行,作者写此文时也才二十出头,思想尚未成熟,辨误力有限。
二是从文中“余闻之也久”来看,王安石对这件事也只是间接从人们的传闻中了解到(随父亲回家从外县舅家风闻而来)。方仲永为金溪县农家孩子,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方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据有关资料,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伤仲永·整体把握》,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三是本文的主题是表现方仲永的早慧,作者或许有意做了夸张。
四是王安石为文一向简洁扼要,出于文章详略的需要,对此或许有意语焉不详。但无论怎样,方仲永绝不是什么所谓的“神童”!他只不过是一个天资异常聪慧的农家孩子,没有得到禀赋的眷顾,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遇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在贫穷、愚昧和无知的驱使下,成就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掩卷深思,岂不痛心!
通过这个事例说明,我们在教学每一篇课文时都应该结合生活实际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明辨是非,深入挖掘课文中包含的丰富内容,而不应浅尝辄止,囫囵吞枣,轻易做出结论,甚至给学生留下错误的认识。
方仲永是否是一个“神童”呢?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认为,先知先觉的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又怎样解释方仲永未上学就会做诗的事情呢?
“儿童故事大王”孙敬修在给少儿讲方仲永的故事时做了这样的演绎:方仲永家世代是农民,没钱供孩子识字念书,仲永上不起学,他们家自然也就没有书本文具。可是方仲永对学习却特别感兴趣,他四五岁的时候,闲着没事就经常跑到私塾先生的家门口去,听先生给学生教怎么认字念书,由于方仲永特别聪明,听先生给他的学生讲几遍,听那些学生把课本念几遍,他就记住了。后来他私下把私塾里的孩子的书和笔借来看看和写写,就这么着,方仲永会写不少字了,也会哼哼呀呀地编几句诗了。
有一天,方仲永忽然技庠,跟他爸爸要书具,父亲很诧异:你又不会写,你要它做什么呢?当听说他能写诗时,父亲将信将疑,就从邻居家借来了笔墨纸砚,方仲永果真写出了四句诗。
未上学却能写出诗,自然不同凡响,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就把他传成了“神童”。
孙敬修对方仲永后来的发展变化同样做了合乎事理的推想。
多么丰富的想象!他解开了我们读本文时的疑团,即方仲永绝不是什么“神童”,他只是由于家境贫寒,上不起学,沒有正儿八经地“上学”罢了,并不是没有“学”;但由于他天资异常聪明,再加上好学,在旁听别人学习的过程中就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并适时表现了出来。其实,这种情况古往今来屡见不鲜,不足为奇。如《儒林外史》中写到的王冕就是因家境贫寒上不起学而自学成材的,但并不是没有“学”。
那么作为北宋著名思想家的王安石为何也“以讹传讹”了呢?这或许有以下几个缘故:
一是古代封建迷信思想还异常盛行,作者写此文时也才二十出头,思想尚未成熟,辨误力有限。
二是从文中“余闻之也久”来看,王安石对这件事也只是间接从人们的传闻中了解到(随父亲回家从外县舅家风闻而来)。方仲永为金溪县农家孩子,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方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据有关资料,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伤仲永·整体把握》,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三是本文的主题是表现方仲永的早慧,作者或许有意做了夸张。
四是王安石为文一向简洁扼要,出于文章详略的需要,对此或许有意语焉不详。但无论怎样,方仲永绝不是什么所谓的“神童”!他只不过是一个天资异常聪慧的农家孩子,没有得到禀赋的眷顾,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遇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在贫穷、愚昧和无知的驱使下,成就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掩卷深思,岂不痛心!
通过这个事例说明,我们在教学每一篇课文时都应该结合生活实际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明辨是非,深入挖掘课文中包含的丰富内容,而不应浅尝辄止,囫囵吞枣,轻易做出结论,甚至给学生留下错误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