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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官员问责主要是以事故的严重程度为导向,包括是否问责、问责的情形、问责到哪一层官员均取决于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这种模式对于问责创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媒体公共意识不断增强,这种以事故严重程度为导向的行政问责越来越跟不上迅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可以说,官员问责的目的是释放执政党的执政压力,以民意为导向的官员问责能够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针对事故导向的行政问责可能出现的弊端,从民意导向的角度探讨责任政府的问责制发展的可行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