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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搜神记》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代表作,书中保留了较多的六朝口语词。汪绍楹、黄涤明等学者已经对其作了必要校注,但是有些注释似未尽当。本文拟以《搜神记》(卷二)“陵营道人”条略陈其在校勘、标点上的粗浅见解。
关键词:《搜神记》;恨恨;口语词
《搜神记》是东晋初年干宝撰写的一部笔记小说,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在我国古代小说史上曾大放异彩。可惜这部小说在唐代以后就散佚了。明代胡震亨把《搜神记》佚文辑录成二十卷,使得这部小说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对于此书语言,可以定为中古汉语的前期语言。“由于今本《搜神记》是辑录而成,因此我们又可以说,将《搜神记》语言视为特定历史时期的断代语言更可靠一些,而不必一定视为专书语言。”同时,我们要研究的《搜神记》语言属于早期的古白话语言,该书的语料性质就是中国魏晋时期的古白话。
对于该小说,学者们做了大量校注工作。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汪绍楹先生的校注本《搜神记》(简称校注本),对原书做了大量的考订工作,是最为通行的读本。1989年,岳麓书社又出版了钱振民先生的校点本。1991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又推出黄涤明先生的注译《搜神记全译》(简称全译本),该书注释简明, 特别是魏晋常语的翻译把握较好。
以上三书基本反映了对《搜神记》整理的成果, 但在校勘、标点方面, 似乎还存在一些缺失。本文引《搜神记》(卷二):“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当出户时, 忽掩其衣裾户间, 掣绝而去”略论其在校勘、标点上存在的一些疏漏之处。先看以下两个例子:
(1)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校注本》)
(2)良久,闻鼓声悢悢,不能得住。(《全译本》)
例(1),《校注本》:“《太平御览》‘恨恨’作‘悢悢’,并注:‘音力尚反’。《列异传》同。当据正。”例(2),《全译本》:“悢悢,鼓声。原作‘恨恨’,据《太平御览》改。”可见,全译本在采纳校注本的校勘成果的同时,也对其原文作了相应的更改。但是这种更改有没有必要呢?
本事又见《列异传》、《汉语大词典》。然而,此注以鼓声释“恨恨”为象声词,恐未得当。那么,在这句话里,“恨恨”究竟该作何解?“恨恨”,惆怅,忧伤貌,中古新词。如萧统《文选》卷二九李陵《与苏武》诗:“徘徊蹊路侧,恨恨不能辞。”吕向注:“恨恨,相恋之情,不能为别。”东汉秦嘉《重报妻书》:“车还空反, 甚失所望, 兼叙远别,恨恨之情, 顾有怅然。”《孔雀东南飞》:“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 三国魏嵇康《与吕长悌绝交书》:“古之君子,绝交不出丑言,从此别矣!临书恨恨”。西晋魏王修《诫子书》:“自汝行之后, 恨恨不乐。何者? 我实老矣, 所恃汝等也。”《魏书·王世弼传》: “二州刺史, 翻复为郡, 亦当恨恨耳。” 晋陆云《与杨彦明书》:“然令恨恨当行,行复由宜耳。”又“彦先来,相欣喜,便复分别,恨恨不可言。”《太平广记》卷二八零引《广异记》:“终天永别,岂不恨恨。”又卷三三九引《广异记》:“托生时至,不得久留,意甚恨恨。”又卷四四一引《玄怪录》:“久居于此,将别不无恨恨。”皆是其例。我们利用排比归纳的训诂方法,并结合以上各例所在的具体语境以及文意细加揣摩,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这些“恨恨”都是用来描写亲友、情人等离别时心理的,故均有惆怅、眷恋之意。
“恨恨”,又有仅作“恨”者,其义亦为眷恋、留恋。本书卷十六“钟繇”条“繇意恨,有不忍之,然犹斫之,伤髀。”依全段文意,该处“意恨”即心中留恋不舍。又《晋书·慕容皝载记》“吾处汝国久,恨不杀汝。”此处“恨”亦为恋恋不舍之意。
“恨恨”“恨”又作“恨然”,“然”为形容词词尾,义与“恨恨”“恨”同。如晋陆云《与杨彦明书》:“戴会稽如是便发,分别恨然。”上文所引陆云该书信中作“恨恨”,此处作“恨然”,足证两词的意义相同。
我们再来看一下“悢悢”,王先谦《后汉书集解·陈蕃传》:“天之于汉, 悢悢无已。” 李贤注:“悢悢犹眷眷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附说文不录之字》、《经籍纂诂·漾韵》之“悢”字下引《后汉书·陈蕃传》,注悉同。由此可见,不论“恨恨”还是“悢悢”,均无作象声词的用法,《全译本》注解实大误。“恨恨”与“悢悢”皆有眷恋、恋恋不舍之义,又因字形相近,互为异文,往往难得其实。然而我们细审以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及其之后朝代诸用例,不难得知在表现分别时的眷念惆怅之情时皆用“恨恨”而非“悢悢”。同样,该段叙述生夫与亡妇在冥间短暂相见,闻鼓声而后分离,这种留恋惆怅的情感正当用“恨恨”一词表达,因此注文中改“恨恨”为“悢悢”未必为是。
既然“恨恨”为眷恋之貌,用来描述人物的心理活动,而非形容鼓声之辞,那么这一句话的断句也存在问题。这是因为不明白魏晋时期口语词的含义,致使全句误解,不当断处而断,当断处而不断。根据全段文意及以上分析的词语的意思,故该句标点应作:“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听到鼓声即是应当与妻子分别的信号,故眷恋不舍,但不能停留。“住”作停留讲。
参考文献:
[1]蔡镜浩.魏晋南北朝俗词语试释[J].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3).
[2]王华宝.搜神记校正[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3).
关键词:《搜神记》;恨恨;口语词
《搜神记》是东晋初年干宝撰写的一部笔记小说,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在我国古代小说史上曾大放异彩。可惜这部小说在唐代以后就散佚了。明代胡震亨把《搜神记》佚文辑录成二十卷,使得这部小说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对于此书语言,可以定为中古汉语的前期语言。“由于今本《搜神记》是辑录而成,因此我们又可以说,将《搜神记》语言视为特定历史时期的断代语言更可靠一些,而不必一定视为专书语言。”同时,我们要研究的《搜神记》语言属于早期的古白话语言,该书的语料性质就是中国魏晋时期的古白话。
对于该小说,学者们做了大量校注工作。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汪绍楹先生的校注本《搜神记》(简称校注本),对原书做了大量的考订工作,是最为通行的读本。1989年,岳麓书社又出版了钱振民先生的校点本。1991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又推出黄涤明先生的注译《搜神记全译》(简称全译本),该书注释简明, 特别是魏晋常语的翻译把握较好。
以上三书基本反映了对《搜神记》整理的成果, 但在校勘、标点方面, 似乎还存在一些缺失。本文引《搜神记》(卷二):“道人曰:‘卿可往见之。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当出户时, 忽掩其衣裾户间, 掣绝而去”略论其在校勘、标点上存在的一些疏漏之处。先看以下两个例子:
(1)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校注本》)
(2)良久,闻鼓声悢悢,不能得住。(《全译本》)
例(1),《校注本》:“《太平御览》‘恨恨’作‘悢悢’,并注:‘音力尚反’。《列异传》同。当据正。”例(2),《全译本》:“悢悢,鼓声。原作‘恨恨’,据《太平御览》改。”可见,全译本在采纳校注本的校勘成果的同时,也对其原文作了相应的更改。但是这种更改有没有必要呢?
本事又见《列异传》、《汉语大词典》。然而,此注以鼓声释“恨恨”为象声词,恐未得当。那么,在这句话里,“恨恨”究竟该作何解?“恨恨”,惆怅,忧伤貌,中古新词。如萧统《文选》卷二九李陵《与苏武》诗:“徘徊蹊路侧,恨恨不能辞。”吕向注:“恨恨,相恋之情,不能为别。”东汉秦嘉《重报妻书》:“车还空反, 甚失所望, 兼叙远别,恨恨之情, 顾有怅然。”《孔雀东南飞》:“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 三国魏嵇康《与吕长悌绝交书》:“古之君子,绝交不出丑言,从此别矣!临书恨恨”。西晋魏王修《诫子书》:“自汝行之后, 恨恨不乐。何者? 我实老矣, 所恃汝等也。”《魏书·王世弼传》: “二州刺史, 翻复为郡, 亦当恨恨耳。” 晋陆云《与杨彦明书》:“然令恨恨当行,行复由宜耳。”又“彦先来,相欣喜,便复分别,恨恨不可言。”《太平广记》卷二八零引《广异记》:“终天永别,岂不恨恨。”又卷三三九引《广异记》:“托生时至,不得久留,意甚恨恨。”又卷四四一引《玄怪录》:“久居于此,将别不无恨恨。”皆是其例。我们利用排比归纳的训诂方法,并结合以上各例所在的具体语境以及文意细加揣摩,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这些“恨恨”都是用来描写亲友、情人等离别时心理的,故均有惆怅、眷恋之意。
“恨恨”,又有仅作“恨”者,其义亦为眷恋、留恋。本书卷十六“钟繇”条“繇意恨,有不忍之,然犹斫之,伤髀。”依全段文意,该处“意恨”即心中留恋不舍。又《晋书·慕容皝载记》“吾处汝国久,恨不杀汝。”此处“恨”亦为恋恋不舍之意。
“恨恨”“恨”又作“恨然”,“然”为形容词词尾,义与“恨恨”“恨”同。如晋陆云《与杨彦明书》:“戴会稽如是便发,分别恨然。”上文所引陆云该书信中作“恨恨”,此处作“恨然”,足证两词的意义相同。
我们再来看一下“悢悢”,王先谦《后汉书集解·陈蕃传》:“天之于汉, 悢悢无已。” 李贤注:“悢悢犹眷眷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附说文不录之字》、《经籍纂诂·漾韵》之“悢”字下引《后汉书·陈蕃传》,注悉同。由此可见,不论“恨恨”还是“悢悢”,均无作象声词的用法,《全译本》注解实大误。“恨恨”与“悢悢”皆有眷恋、恋恋不舍之义,又因字形相近,互为异文,往往难得其实。然而我们细审以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及其之后朝代诸用例,不难得知在表现分别时的眷念惆怅之情时皆用“恨恨”而非“悢悢”。同样,该段叙述生夫与亡妇在冥间短暂相见,闻鼓声而后分离,这种留恋惆怅的情感正当用“恨恨”一词表达,因此注文中改“恨恨”为“悢悢”未必为是。
既然“恨恨”为眷恋之貌,用来描述人物的心理活动,而非形容鼓声之辞,那么这一句话的断句也存在问题。这是因为不明白魏晋时期口语词的含义,致使全句误解,不当断处而断,当断处而不断。根据全段文意及以上分析的词语的意思,故该句标点应作:“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住。”听到鼓声即是应当与妻子分别的信号,故眷恋不舍,但不能停留。“住”作停留讲。
参考文献:
[1]蔡镜浩.魏晋南北朝俗词语试释[J].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3).
[2]王华宝.搜神记校正[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