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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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谢国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围绕经济建设大局、紧密结合办案,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院部署的“三抓三看”措施,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措施,狠抓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案前预防、案中预防和案后预防,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建议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服务经济建设、建设“平安鄞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下半年,我院向区政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与支持,该检察建议被采纳。同年12月,区委、区政府经研究下发126号文件,决定对全区镇乡广播电视站体制进行变革,预防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肯定,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一年来,全区基层广电站的人气有效聚集、形象迅速提升,管理不断强化,各项指标稳步增长,区广播电视事业走上了加速发展的健康道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程参与办案,检察建议与办案同行
  
  (一)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把预防职务犯罪与提出检察建议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重要的检察任务来抓,要求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工作同办案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检察职能和行使检察权的程序,把检察建议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分解到全院各个科室,贯穿于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个诉讼过程,为此专门制定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结合个案的办理,选择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针对犯罪作案的目的、动机和实施犯罪的手段以及发案单位管理上的疏漏和制度上的缺陷,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将开展预防工作情况与撰写检察建议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岗位考核,实行量化管理。
  (二)建立案件查办情况内部通报机制,实行科室之间的优势互补,使办案与检察建议同时进行。2005年上半年,我院在镇乡广播电视系统先后查处贪污、受贿职务犯罪串案五件六人,涉案人员均为各乡镇广电站站长及职工。反贪部门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将立案决定书即时移送预防部门,并将案件主要情况向预防部门作了介绍,预防部门同志敏感地发现这些串案暴露了广电系统存在的体制及监督管理方面的严重问题。经领导同意后,预防部门适时介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反贪部门的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及调取证据等工作。在办案中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深入了解,对这些串案的基本特点和作案手段进行了概括和总结:(1)犯罪时间跨度大。在这些串案中,六名犯罪嫌疑人皆为广电系统“多朝元老”,且有五人在广电系统担任广电站站长达十年以上,其中两人甚至达十五年以上,受贿犯罪的时间跨度均长达五年以上。(2)受贿面广。广电事业发展迅速,各乡镇因安装有线电视、扩容及修理的需要,需大量采购各种线缆、电子元件及各种仪器,在这些器材的采购过程及各广电站基础工程建设过程中,多存在受贿行为,甚至合伙贪污行为。(3)行贿人集中。各受贿人互相介绍材料供应商及工程建设承包商,导致一个行贿人向多个受贿人行贿。(4)受贿手段隐秘。行贿人采用探病、节假日探望、礼金、材料回扣等多种形式进行贿赂,行贿次数频繁,但单笔数额小,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
  在全程参与案件查办的情况下,反贪部门与预防部门专门就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剖析,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已共同完成了检察建议的初稿。
  
  二、立足案件事实,加强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的检察建议
  
  一份好的检察建议,必须是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既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又便于操作,切实可行,为此,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走访案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寻找管理漏洞。镇乡广播电视系统串案涉及全区五家基层广电站,占基层广电站总数的近30%(全区共有17家镇乡广电站),在全区广电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对此议论纷纷。案发后,我们走访了案发单位主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真听取了他们对该类案件多发、易发原因的分析,并在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下,分别走访了五家案发单位,就案发原因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仔细分析,我们发现广电站的会计、出纳多是临时工,财务账目内容粗疏,财务管理程序虚置,对站领导报销发票等根本不审核,内部监督虚空;广电器材采购自九十年代初期由区广播电视局下放到各乡镇广电站自行采购后,由于实行双重管理,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却未能及时跟上,整个采购环节基本上由站长一人操作,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走访发案单位所在地基层党委和政府,寻找体制漏洞。原区基层广电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即实行基层广电站业务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管理,人财物由当地基层政府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我们带着问题走访了有关乡镇政府,走访中我们发现这种双重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存在弊病:广电站站长的任命由各乡镇政府提名,报区广电局审批,然后由广电局以文件形式任命,其人事档案存放于乡镇;广电站的经费、财物由所在镇乡政府负责提供和管理;广电站的年度业务考核则由区广电局组织实施,其结果是两头管理、无人负责,广电站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成了两头都管而两头都又不管的“盲区”,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管不到位。
  (三)走访周边区、市、县,寻找良方良策。为破解体制和管理难题,我们通过网上查找、实地考察等形式,走访了象山、慈溪等广电系统,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建议区广电局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乡镇广电站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专门辅导、座谈讨论、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切实加强对乡镇广电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廉洁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建议区政府逐渐将各广电站的人事权、财物权交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管理,广电站的器材、设备采购由主管局统一组织并纳入招投标管理范围,从源头上堵住回扣型腐败案件的发生。
  
  三、依靠党委政府,多方沟通协调,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初稿经领导修改定稿后,预防部门派专人负责将该检察建议送达被建议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根据该建议的实际情况,将该建议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此后,我们由专人负责对该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该建议引起了区广电局的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落实,并专题召开党组会,在大量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27日向区政府提出调整乡镇广播电视站管理体制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应区广电局的要求,我们多次与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磋商,要求他们尽快将此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区委、区政府对此也非常重视,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在该检察建议书上作出批示,要求确保该建议的有效落实。2005年9月29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探讨镇乡广播电视站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并将检察建议书和体制调整方案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2005年12月7日,区委、区政府经充分酝酿和深入研究,联合下发126号文件,决定对全区基层广播电视站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由原来实行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乡、区广播电视台双重管理,镇乡管理为主)调整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区广播电视台、镇乡双重管理,区广播电视台管理为主),并对机构调整、资产处置、财务管理、人员划归等作出了具体安排,区广播电视台对各镇乡广播站实行了六个统一管理,即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宣传管理、统一建设管理、统一器材管理和统一服务管理。检察建议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被建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从根本上得到了落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回访考察,帮助建章立制,促进区广电事业健康发展
  
  自2005年底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对广电站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以来,我们对区广播电视台的改革进程予以密切关注,通过帮助修订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等方法,帮助区广播电视台加强对基层站的管理,促进区广播电视事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加强人事管理。对各镇乡站人员定岗定编,并实行全员聘用制,统一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做到“两统一、三挂钩”,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福利统一发放,奖金与效益挂钩、与职责挂钩、与贡献挂钩。对11名站长进行了调整,举办新任站长培训班,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重点进行了廉政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取消原站长的法人资格,财务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各站实行报帐制,并规定了各站的年业务招待费用、办公费用以及日常工作需支出的有关经费的额度,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使各站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层层把关,从根本上堵塞了财务漏洞。
  (三)器材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供应。成立器材供应站,通过招标确定三家资质较好的企业供货,大宗设备由台技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器材供应站隶属网络中心,招标则由技术中心负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材料领用、保管制度,预防器材采购、供应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年来,区基层广播电视站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长期以来因管理体制不顺而积累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得到了解决,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繁荣全区文化广播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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