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对新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是新疆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重点调查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共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