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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3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从党的十六大部署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前后用了10年时间走完了其他领域改革数十年的历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下设6个专项小组,其中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3月24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葆指出,现在,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我们具备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充分的理论准备,条件十分有利,总体氛围很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文化体制改革再次出发,只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完全有条件加速推进,为其他专项改革树立标杆。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亲历者,我们要为加速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贡献绵薄之力。呈现给读者的这本书,就是想通过系统梳理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基本脉络,总结提炼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为更加自觉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借鉴。
文化体制改革不是口号,更不是标签,必须要有标准,做到“可核查、不可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难度最大的部分。借鉴其他领域改革的经验教训,就专门为转制确定了具体标准:一是要摘掉事业的帽子,包括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二是要像真正的企业,包括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文化体制改革10年,全国注销事业法人近7000个、核销事业编制人员近30万。在文化体制改革初期,确实曾有人对改革“动真格”产生某种怀疑,甚至有人预测这次改革会“雷声大雨点小”。看到这两个数字,大家都认同一个观点:文化体制改革是真改,绝不是花拳绣腿。个别地方为解决社会保障衔接,采取“留壳”(保留事业法人)或“造壳”(设立新的事业单位)等手段,发现后很快被制止。
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操作上特别需要精细化,切不可概念化,更不能“拍脑袋”。文化体制改革10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操作上的精细化。文化体制改革不允许走减员增效之路,倡导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消化富余人员;不允许一个人下岗,鼓励通过转岗实现再就业;不允许买断工龄,倡导妥善接续社保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有资金做后盾,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允许在经评估以后的净资产当中提留一部分,二是在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三是上述两个来源不足时再由财政补齐。
退休待遇差是文化体制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2009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启动前,中宣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原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商谈将养老保险移交北京市,最后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但在改革启动时,部分出版社社长仍担忧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要打消这一顾虑,最好的办法就是算细账。测算了一家出版社5年内退休的16个人,其结果大大出乎预料,颠覆了许多人的传统观念:其中15个人按企业领取的养老金,要比按事业单位领取的退休金高。
北京市企业养老金水平是全国最高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妥善解决了退休待遇差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全国各地都能效仿。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政策上做出制度安排:首先在5年过渡期里加发补贴,事业比企业高出的部分,按“97531”。“97531”是指5年过渡期的第一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的90%;第二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的70%,依此类推;其次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暗补的部分明补,合理的部分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从源头上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是建立企业年金,个人缴一部分、单位补一部分,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果上述办法仍然不能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采取单位补差,用当期管理费用支付。
改革就像“接力赛”,应当保持连续性。文化体制改革10年,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大胆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应当是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行,不能“摇摆”,更不能走“回头路”。比如新闻单位改革,改革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即党报、党刊要将其印刷、广告、发行等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将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社整体转制为企业;电台、电视台要推动制播分离改革,先把广播剧、电视剧等制作机构转制为企业,推动非新闻类节目制作逐步实现社会化;重点新闻网站和非时政类报刊社都要整体转制为企业。这些改革任务,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推动,有的刚刚破题。新闻单位改革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存在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按既定方向何时完成改革的问题。
改革需要战略、需要规划,以确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需要战术、需要策略,以确定改革的推进方式方法。在改革的推进方式上,自上而下、以行政推动为主,这是过去10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随着国有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基本完成,特别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如何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是改革全面深化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国有文化企业要深化改革,核心是产权改革,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以行政推动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要发挥推动作用。国有文化企业要进行产权改革,难点在于出资人制度与主管主办制度相衔接,基本途径是推动政资分离、政企分开和管办分开,使国有文化企业从原来的行政附属物,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即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不仅呼唤出资人到位、尽职,而且倒逼主管主办部门彻底转变职能,从原来的“管脚下”转变为“管天下”。
(作者为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下设6个专项小组,其中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3月24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葆指出,现在,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我们具备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充分的理论准备,条件十分有利,总体氛围很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文化体制改革再次出发,只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完全有条件加速推进,为其他专项改革树立标杆。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亲历者,我们要为加速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贡献绵薄之力。呈现给读者的这本书,就是想通过系统梳理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基本脉络,总结提炼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为更加自觉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借鉴。
文化体制改革不是口号,更不是标签,必须要有标准,做到“可核查、不可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难度最大的部分。借鉴其他领域改革的经验教训,就专门为转制确定了具体标准:一是要摘掉事业的帽子,包括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二是要像真正的企业,包括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文化体制改革10年,全国注销事业法人近7000个、核销事业编制人员近30万。在文化体制改革初期,确实曾有人对改革“动真格”产生某种怀疑,甚至有人预测这次改革会“雷声大雨点小”。看到这两个数字,大家都认同一个观点:文化体制改革是真改,绝不是花拳绣腿。个别地方为解决社会保障衔接,采取“留壳”(保留事业法人)或“造壳”(设立新的事业单位)等手段,发现后很快被制止。
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操作上特别需要精细化,切不可概念化,更不能“拍脑袋”。文化体制改革10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操作上的精细化。文化体制改革不允许走减员增效之路,倡导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消化富余人员;不允许一个人下岗,鼓励通过转岗实现再就业;不允许买断工龄,倡导妥善接续社保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有资金做后盾,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允许在经评估以后的净资产当中提留一部分,二是在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三是上述两个来源不足时再由财政补齐。
退休待遇差是文化体制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2009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启动前,中宣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原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商谈将养老保险移交北京市,最后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但在改革启动时,部分出版社社长仍担忧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要打消这一顾虑,最好的办法就是算细账。测算了一家出版社5年内退休的16个人,其结果大大出乎预料,颠覆了许多人的传统观念:其中15个人按企业领取的养老金,要比按事业单位领取的退休金高。
北京市企业养老金水平是全国最高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妥善解决了退休待遇差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全国各地都能效仿。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政策上做出制度安排:首先在5年过渡期里加发补贴,事业比企业高出的部分,按“97531”。“97531”是指5年过渡期的第一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的90%;第二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的70%,依此类推;其次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暗补的部分明补,合理的部分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从源头上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是建立企业年金,个人缴一部分、单位补一部分,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果上述办法仍然不能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采取单位补差,用当期管理费用支付。
改革就像“接力赛”,应当保持连续性。文化体制改革10年,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大胆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应当是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行,不能“摇摆”,更不能走“回头路”。比如新闻单位改革,改革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即党报、党刊要将其印刷、广告、发行等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将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社整体转制为企业;电台、电视台要推动制播分离改革,先把广播剧、电视剧等制作机构转制为企业,推动非新闻类节目制作逐步实现社会化;重点新闻网站和非时政类报刊社都要整体转制为企业。这些改革任务,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推动,有的刚刚破题。新闻单位改革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存在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按既定方向何时完成改革的问题。
改革需要战略、需要规划,以确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需要战术、需要策略,以确定改革的推进方式方法。在改革的推进方式上,自上而下、以行政推动为主,这是过去10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随着国有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基本完成,特别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如何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是改革全面深化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国有文化企业要深化改革,核心是产权改革,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以行政推动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要发挥推动作用。国有文化企业要进行产权改革,难点在于出资人制度与主管主办制度相衔接,基本途径是推动政资分离、政企分开和管办分开,使国有文化企业从原来的行政附属物,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即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不仅呼唤出资人到位、尽职,而且倒逼主管主办部门彻底转变职能,从原来的“管脚下”转变为“管天下”。
(作者为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