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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索“羊皮鼓”的起源
历史上,汉水中上游地区曾经居住过古代羌人。现今,汉水流域的“宁强”古代却称“宁羌”,这足以证明古代羌族的在陕南一带的蛛丝马迹。据文献记载:“羊皮鼓舞”原是羌族“释比”做法事时跳的一种宗教舞蹈,后演变为民间舞蹈,《羊皮鼓》舞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之一,而今流传于汉水嘉陵江一带的《羊皮鼓》舞我们则可以大胆地认为这就是羌族文化的残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民舞集成》的普查中,舞蹈工作者在嘉陵江、汉江源头的略阳、宁强县一带,挖掘出至今仍流传在边远山区的古老的民间舞蹈《羊角鼓》和《羊皮鼓》。舞蹈中至今保留着比较原始、古朴的具有古老巫舞的色彩;保留着古代军卒练兵、征战之仪式和场景;具有一定的原始生活气息和率真的特色。使人观后大有古代氏族部落舞蹈遗风之感。由于这一地区曾是古氐羌人聚居、活动之地,因而疑为古羌人舞蹈文化之孑遗。
二.羊皮鼓的运用与作用
(一)鼓之舞
《羊皮鼓》舞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之一,广泛流行于羌族地区。由于羌人族系分布范围广泛。在陕南,主要流行嘉陵江上游的略阳一带。这一带亦是“春秋为氐羌所居”、“古为白马氐之东境”(白马氐即古代羌族之一支。《羊皮鼓》是以舞者每人手拿一用羊皮蒙制而成的在蒲扇形鼓道具而得其名。鼓形有如东北的“单鼓”、河北“扇鼓”、北京的“太平鼓”。鼓形虽如是,但其表现的内容,舞蹈的目的及道具的装饰、舞者的服饰却大有分别。《羊角鼓》舞质朴粗犷,作为祭坛仪式的組成部分,基本保存着古老巫舞的表演程式和风格。跳坛开始,在低沉的牛角号声中,先由端公进行“占卜开坛”,请各神灵就位(即在香案上摆好各种神灵牌位)。再接着“破肩滴血”,表示神已附体。然后拿着角号和黄表纸旗,在锣鼓伴奏下,向五方跪拜,“招兵点将”。接着表演“耍神带”,即将数尺长彩布条两头用纸点燃后舞动。然后“发神”、“翻架”,即将其他端公请上场,开始在长凳上耍鼓。然后由一丑一旦手执小锣登场又说又唱,插科打浑,并在席间为遗宾斟酒端菜。待众人酒酣情热时开始表演《羊角鼓》。在仪式中,《羊角鼓》舞贯穿整个活动的表演过程,舞蹈在祭祀活动的典型环境中,反复演示着招兵、考兵、练兵、领兵上路、会兵交战、向“五方开炮”,最后是“穿花”,以示庆贺胜利的各个场景和各式,形成以鼓为主的多道具组舞。整个表演各式和内容,很像是古代军卒的练兵、征战生涯。现在我们看来,此舞的祭祀内容与练兵征战的形式是不协调的。但端公们却能用一句“端公是救人的”行话,解释其在祭祀活动中请来神灵、神兵“救人”,救苦救难,斩妖除魔,庆贺胜利行为的合理性,并贯穿始终,不仅给祭祀活动增添威严神秘气氛,衔接了松散单调的祭祀程序,进而使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艺术源于社会生活,从古羌人的生活习惯看,练兵、征战似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自然也被用于祭祀舞蹈中;也有可能是艺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联系一这地域战争频繁的社会生活现实,而形成的以征战、练兵为结构、套路和形式,以祭祀神灵仙鬼为内容的独具一格的表演形式。
(二)鼓之韵
羊皮鼓“舞”时并非“人体动作的艺术"而是“挥舞某种道具的艺术”。这些(鼓)道具或用作祈求和感恩等祭祀的礼器或借助于舞蹈丰富和强化舞蹈独特的表现力和造型能力,以达到渲染舞蹈气氛的目的,或者把道具看成是舞者四肢动作的延长和思想意识的无限延伸" 本身具有着一定的文化意义。《羊皮鼓》中“鼓”的打法及鼓点很丰富,由于它是一种起源于民间的舞蹈,即兴便成为其特点,因而,鼓点的变化,轻与重,急与缓可以很直接地表达出表演者的情绪与情感。这一点又和藏族热巴鼓舞体现出相同的一面,热巴鼓舞除开场和结尾外,它也是可以根据参与群众的兴致来安排调整的。据吕波、田耘在《四川宗教祭祀舞蹈考实》中介绍:从舞蹈动律看,“羌族的基本动律为胴体轴向转动、左右拧倾(上身倾斜转动),以胯部带动身肢的变化”为特征。而陕南《羊皮鼓》的舞蹈动作中,“舞者腰胯急促摆动、扭转”。“舞蹈突出扭腰摆胯的动律特点,特别是表演者呈‘弓步’姿态时,臀部仅向一侧连续摆晃,颇有原始先民舞蹈的痕迹和情趣”。通过比较不难看出,《羊皮鼓》的舞蹈特征明显具有原始羌族舞蹈特征,特别是动律特征与羌族舞蹈动作特征简直是如出一辙,一脉相承。在舞蹈表演中,“鼓”给舞蹈提供了节奏,而且鼓的节奏变化和一些舞蹈上的动作紧密配合后,更演变发展出了许多新的舞蹈词汇和特有的韵律。
(三)鼓之神
在古代“舞人手中所持道具(鼓)大抵都有神圣的象征意义”即或是祭奠的礼器"或是某种宇宙相数的象征。在舞中“鼓”往往具有或是神圣的,或是神秘的,或是审美的重要含义与功能。而在这我所讲的陕南“羊皮鼓”也是其中之一。羊皮鼓对从事音乐,舞蹈研究的人来说"它是乐器,是舞具,而在当地人的眼里"它则是祭礼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的祭器。古老的《羊皮鼓》舞,是旧时秦巴山区的端公(端公指巫师一类的驱鬼除邪的人),在民间祭祀活动“开坛”时表演的一种形式也是表现劳动生活的舞蹈中运用的道具,表达了人们对于狞猎、耕种等生存实践的真挚情感,对美好富足生活的渴望与追求,托物取喻的本质,又构成我国古代舞蹈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又在古代人们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这个时候的《羊皮鼓》舞,既满足了主家的意愿,“娱神”,又使得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在整个过程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娱人”。它也可以看作是独段成舞的鼓舞。驱除病魔家中若有人久病不愈,且求神告地皆不灵验,当地人就会认为这是妖魔缠身。因为迷信思想蔓延,导致“神”被非常重视。而这个时候“端公”则在当地显得尤为重要,于是,由端公手持的“羊皮鼓”便成为一种重要的祭祀,或者直接可以说成是舞蹈道具。舞蹈是人类最早创造的一种艺术活动,当人类开始劳动生产和进行社会性活动时就和歌唱绘画等即伴随着原始人的劳动和生活应运而生了。随着图腾崇拜和原始宗教的萌发,舞蹈也成为凝聚部族感情,进行祭祀、战争、庆典中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动。其中亦显示着一个民族文化的辉煌成就。
三.继承与发扬
这种原生态的财产是我们祖国的少数民族的精神象征,更是一个民族的精髓所在,它以民间生活为基调动大众。是作为人类活动的内容存在于民众之中的,是民间生活与生产活动的一个部分,是以民间生活为基调,以大众审美为旨趣的民间舞蹈艺术。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以人类体力活动形式为基本表现形式,形成反映劳动活动的原生态舞蹈,同时表现出劳动中自然流露的美好感情。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天人合一”。这种观念反映在原始文化心理中,就是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对自然秩序的服从,并在此基础上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的初始含义为“神”,人只能消极被动地顺从。人们后来认为天即自然,是指大自然及自然界的演化规律。“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统一。表现在原生态舞蹈中,就是反映人们祈天祷地、求取风调雨顺的各种仪式舞蹈,羊皮鼓舞就是这种表现的典范。羊皮鼓舞已成为羌族人勤劳、勇敢、团结奋进和开拓进取的民族精神的象征为其民族精神的凝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上,汉水中上游地区曾经居住过古代羌人。现今,汉水流域的“宁强”古代却称“宁羌”,这足以证明古代羌族的在陕南一带的蛛丝马迹。据文献记载:“羊皮鼓舞”原是羌族“释比”做法事时跳的一种宗教舞蹈,后演变为民间舞蹈,《羊皮鼓》舞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之一,而今流传于汉水嘉陵江一带的《羊皮鼓》舞我们则可以大胆地认为这就是羌族文化的残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民舞集成》的普查中,舞蹈工作者在嘉陵江、汉江源头的略阳、宁强县一带,挖掘出至今仍流传在边远山区的古老的民间舞蹈《羊角鼓》和《羊皮鼓》。舞蹈中至今保留着比较原始、古朴的具有古老巫舞的色彩;保留着古代军卒练兵、征战之仪式和场景;具有一定的原始生活气息和率真的特色。使人观后大有古代氏族部落舞蹈遗风之感。由于这一地区曾是古氐羌人聚居、活动之地,因而疑为古羌人舞蹈文化之孑遗。
二.羊皮鼓的运用与作用
(一)鼓之舞
《羊皮鼓》舞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之一,广泛流行于羌族地区。由于羌人族系分布范围广泛。在陕南,主要流行嘉陵江上游的略阳一带。这一带亦是“春秋为氐羌所居”、“古为白马氐之东境”(白马氐即古代羌族之一支。《羊皮鼓》是以舞者每人手拿一用羊皮蒙制而成的在蒲扇形鼓道具而得其名。鼓形有如东北的“单鼓”、河北“扇鼓”、北京的“太平鼓”。鼓形虽如是,但其表现的内容,舞蹈的目的及道具的装饰、舞者的服饰却大有分别。《羊角鼓》舞质朴粗犷,作为祭坛仪式的組成部分,基本保存着古老巫舞的表演程式和风格。跳坛开始,在低沉的牛角号声中,先由端公进行“占卜开坛”,请各神灵就位(即在香案上摆好各种神灵牌位)。再接着“破肩滴血”,表示神已附体。然后拿着角号和黄表纸旗,在锣鼓伴奏下,向五方跪拜,“招兵点将”。接着表演“耍神带”,即将数尺长彩布条两头用纸点燃后舞动。然后“发神”、“翻架”,即将其他端公请上场,开始在长凳上耍鼓。然后由一丑一旦手执小锣登场又说又唱,插科打浑,并在席间为遗宾斟酒端菜。待众人酒酣情热时开始表演《羊角鼓》。在仪式中,《羊角鼓》舞贯穿整个活动的表演过程,舞蹈在祭祀活动的典型环境中,反复演示着招兵、考兵、练兵、领兵上路、会兵交战、向“五方开炮”,最后是“穿花”,以示庆贺胜利的各个场景和各式,形成以鼓为主的多道具组舞。整个表演各式和内容,很像是古代军卒的练兵、征战生涯。现在我们看来,此舞的祭祀内容与练兵征战的形式是不协调的。但端公们却能用一句“端公是救人的”行话,解释其在祭祀活动中请来神灵、神兵“救人”,救苦救难,斩妖除魔,庆贺胜利行为的合理性,并贯穿始终,不仅给祭祀活动增添威严神秘气氛,衔接了松散单调的祭祀程序,进而使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艺术源于社会生活,从古羌人的生活习惯看,练兵、征战似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自然也被用于祭祀舞蹈中;也有可能是艺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联系一这地域战争频繁的社会生活现实,而形成的以征战、练兵为结构、套路和形式,以祭祀神灵仙鬼为内容的独具一格的表演形式。
(二)鼓之韵
羊皮鼓“舞”时并非“人体动作的艺术"而是“挥舞某种道具的艺术”。这些(鼓)道具或用作祈求和感恩等祭祀的礼器或借助于舞蹈丰富和强化舞蹈独特的表现力和造型能力,以达到渲染舞蹈气氛的目的,或者把道具看成是舞者四肢动作的延长和思想意识的无限延伸" 本身具有着一定的文化意义。《羊皮鼓》中“鼓”的打法及鼓点很丰富,由于它是一种起源于民间的舞蹈,即兴便成为其特点,因而,鼓点的变化,轻与重,急与缓可以很直接地表达出表演者的情绪与情感。这一点又和藏族热巴鼓舞体现出相同的一面,热巴鼓舞除开场和结尾外,它也是可以根据参与群众的兴致来安排调整的。据吕波、田耘在《四川宗教祭祀舞蹈考实》中介绍:从舞蹈动律看,“羌族的基本动律为胴体轴向转动、左右拧倾(上身倾斜转动),以胯部带动身肢的变化”为特征。而陕南《羊皮鼓》的舞蹈动作中,“舞者腰胯急促摆动、扭转”。“舞蹈突出扭腰摆胯的动律特点,特别是表演者呈‘弓步’姿态时,臀部仅向一侧连续摆晃,颇有原始先民舞蹈的痕迹和情趣”。通过比较不难看出,《羊皮鼓》的舞蹈特征明显具有原始羌族舞蹈特征,特别是动律特征与羌族舞蹈动作特征简直是如出一辙,一脉相承。在舞蹈表演中,“鼓”给舞蹈提供了节奏,而且鼓的节奏变化和一些舞蹈上的动作紧密配合后,更演变发展出了许多新的舞蹈词汇和特有的韵律。
(三)鼓之神
在古代“舞人手中所持道具(鼓)大抵都有神圣的象征意义”即或是祭奠的礼器"或是某种宇宙相数的象征。在舞中“鼓”往往具有或是神圣的,或是神秘的,或是审美的重要含义与功能。而在这我所讲的陕南“羊皮鼓”也是其中之一。羊皮鼓对从事音乐,舞蹈研究的人来说"它是乐器,是舞具,而在当地人的眼里"它则是祭礼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的祭器。古老的《羊皮鼓》舞,是旧时秦巴山区的端公(端公指巫师一类的驱鬼除邪的人),在民间祭祀活动“开坛”时表演的一种形式也是表现劳动生活的舞蹈中运用的道具,表达了人们对于狞猎、耕种等生存实践的真挚情感,对美好富足生活的渴望与追求,托物取喻的本质,又构成我国古代舞蹈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而又在古代人们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这个时候的《羊皮鼓》舞,既满足了主家的意愿,“娱神”,又使得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在整个过程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娱人”。它也可以看作是独段成舞的鼓舞。驱除病魔家中若有人久病不愈,且求神告地皆不灵验,当地人就会认为这是妖魔缠身。因为迷信思想蔓延,导致“神”被非常重视。而这个时候“端公”则在当地显得尤为重要,于是,由端公手持的“羊皮鼓”便成为一种重要的祭祀,或者直接可以说成是舞蹈道具。舞蹈是人类最早创造的一种艺术活动,当人类开始劳动生产和进行社会性活动时就和歌唱绘画等即伴随着原始人的劳动和生活应运而生了。随着图腾崇拜和原始宗教的萌发,舞蹈也成为凝聚部族感情,进行祭祀、战争、庆典中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动。其中亦显示着一个民族文化的辉煌成就。
三.继承与发扬
这种原生态的财产是我们祖国的少数民族的精神象征,更是一个民族的精髓所在,它以民间生活为基调动大众。是作为人类活动的内容存在于民众之中的,是民间生活与生产活动的一个部分,是以民间生活为基调,以大众审美为旨趣的民间舞蹈艺术。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以人类体力活动形式为基本表现形式,形成反映劳动活动的原生态舞蹈,同时表现出劳动中自然流露的美好感情。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天人合一”。这种观念反映在原始文化心理中,就是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对自然秩序的服从,并在此基础上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的初始含义为“神”,人只能消极被动地顺从。人们后来认为天即自然,是指大自然及自然界的演化规律。“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统一。表现在原生态舞蹈中,就是反映人们祈天祷地、求取风调雨顺的各种仪式舞蹈,羊皮鼓舞就是这种表现的典范。羊皮鼓舞已成为羌族人勤劳、勇敢、团结奋进和开拓进取的民族精神的象征为其民族精神的凝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