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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有关部门,新方案拟将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的征税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把矿泉水等也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11 月13 日召开的“2007 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透露,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中,目前已基本成熟。
资源税改革方案
“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随着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资源税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能够更加节约有效的利用资源,另一方面能够保护政府利用,同时促进可能的替代产业的发展。而新方案的可能涉及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改变征收方式和减免税政策等,这也使资源税税收体制更加科学合理。”国泰君安分析师于洋说。
近年来,我国的资源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从2004 年起,陆续6次调整了资源税税额标准。如今年2 月1 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又上调了全国主焦煤资源税的计征标准,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8月1 日起,又大幅上调了我国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
于洋认为,本次资源税改革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能带来适用税额的变化,将会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产生直接影响,例如对矿产资源股来说,资源税的确会提升其经营成本,因为资源税从量计征变更为从价计征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成本会迅速提升,尤其是在矿产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更是如此,煤炭股、石油股的盈利能力就会降低。资源税改革还将引起涨价连锁反应,推动了价格上涨波及的范围,而上游资源价格上涨幅度加大无疑还会增加下游产品的价格上涨压力。
他还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资源税改革会能够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术创新,如资源税调整将增加行业成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等,有利于向行业经营效率较高的企业倾斜,有利于行业进一步整合。
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资源税已成为地方税收增长的一大亮点。
资源税上调不阻碍行业趋势
目前各省区吨煤资源税在2.5-3.6 元/吨之间,其中山西3.2 元/吨,内蒙古3.2 元/吨;焦煤8 元/吨,仍相对偏低。包括调高资源税在内的完全成本的计提更多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对煤炭资源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的认同,未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不但为政策制定者所认同,也将为下游行业所接受,资源税上调符合煤炭企业及市场预期。
在推出时间和方式上,国信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杨立宏认为,国家有关部门会综合考虑煤炭企业下游行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不会采取“涸泽而渔”方式,温和、渐进的推进可能是资源税改革的方向。
杨立宏认为,资源税的上调必然会增加企业成本。而是否影响企业盈利能力,还要看价格能否将成本刚性上升转移到下游,这取决于煤炭供需形势、煤炭行业相对下游的议价能力以及煤炭的需求弹性。从目前的供需情况、煤炭行业的竞争状况及替代能源的发展来看,价格传导能力较强。按照2008 年动力煤价格上涨8%,炼焦煤价格上涨10%的假设计算,煤炭上市公司吨煤价格涨幅在30-50 元之间,而假设资源税调整为按照吨煤价格3%计算,并扣除当前吨煤3.2 元左右的资源税,吨煤实际新增的资源税在9 元-17 元之间,即价格上涨能够完全抵消资源税的影响。而且如果资源税上调在合同煤价谈判期间推出的话,煤炭价格的上涨幅度可能超过我们的预期。
无论是按照从量计征还是按照从价计征,在实际税率上回采率较高的国有大型企业吨煤税赋负担会低于乡镇煤企,将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以及大型煤炭企业提高市场份额。
資源税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1月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目前,一整套方案已上报有关部门,各地在改革资源税制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理论界观点也趋于一致,方案设计层面也基本没有什么障碍,因此,新方案正式推出的时间不会太远。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11 月13 日召开的“2007 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透露,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中,目前已基本成熟。
资源税改革方案
“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随着资源价格的不断上涨,资源税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能够更加节约有效的利用资源,另一方面能够保护政府利用,同时促进可能的替代产业的发展。而新方案的可能涉及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改变征收方式和减免税政策等,这也使资源税税收体制更加科学合理。”国泰君安分析师于洋说。
近年来,我国的资源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从2004 年起,陆续6次调整了资源税税额标准。如今年2 月1 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又上调了全国主焦煤资源税的计征标准,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8月1 日起,又大幅上调了我国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
于洋认为,本次资源税改革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能带来适用税额的变化,将会对相关行业上市公司产生直接影响,例如对矿产资源股来说,资源税的确会提升其经营成本,因为资源税从量计征变更为从价计征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成本会迅速提升,尤其是在矿产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更是如此,煤炭股、石油股的盈利能力就会降低。资源税改革还将引起涨价连锁反应,推动了价格上涨波及的范围,而上游资源价格上涨幅度加大无疑还会增加下游产品的价格上涨压力。
他还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资源税改革会能够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术创新,如资源税调整将增加行业成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等,有利于向行业经营效率较高的企业倾斜,有利于行业进一步整合。
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资源税已成为地方税收增长的一大亮点。
资源税上调不阻碍行业趋势
目前各省区吨煤资源税在2.5-3.6 元/吨之间,其中山西3.2 元/吨,内蒙古3.2 元/吨;焦煤8 元/吨,仍相对偏低。包括调高资源税在内的完全成本的计提更多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对煤炭资源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的认同,未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不但为政策制定者所认同,也将为下游行业所接受,资源税上调符合煤炭企业及市场预期。
在推出时间和方式上,国信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杨立宏认为,国家有关部门会综合考虑煤炭企业下游行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不会采取“涸泽而渔”方式,温和、渐进的推进可能是资源税改革的方向。
杨立宏认为,资源税的上调必然会增加企业成本。而是否影响企业盈利能力,还要看价格能否将成本刚性上升转移到下游,这取决于煤炭供需形势、煤炭行业相对下游的议价能力以及煤炭的需求弹性。从目前的供需情况、煤炭行业的竞争状况及替代能源的发展来看,价格传导能力较强。按照2008 年动力煤价格上涨8%,炼焦煤价格上涨10%的假设计算,煤炭上市公司吨煤价格涨幅在30-50 元之间,而假设资源税调整为按照吨煤价格3%计算,并扣除当前吨煤3.2 元左右的资源税,吨煤实际新增的资源税在9 元-17 元之间,即价格上涨能够完全抵消资源税的影响。而且如果资源税上调在合同煤价谈判期间推出的话,煤炭价格的上涨幅度可能超过我们的预期。
无论是按照从量计征还是按照从价计征,在实际税率上回采率较高的国有大型企业吨煤税赋负担会低于乡镇煤企,将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有序发展以及大型煤炭企业提高市场份额。
資源税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1月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目前,一整套方案已上报有关部门,各地在改革资源税制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理论界观点也趋于一致,方案设计层面也基本没有什么障碍,因此,新方案正式推出的时间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