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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安定因素,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矛盾既可以化解也可能转化。因此,要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办法,正确把握处理矛盾的尺度,妥善解决当前的问题,确保农村稳定。
【关键词】农村 稳定 基层治理
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没有稳定,任何事业都不会取得成功。因此,当前农村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重视。
农村中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及危害
农村土地纠纷成为引发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对农民种地的补贴数额在逐年增加。加之农村医疗、养老、上学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完善,许多外出农民返乡索要承包地,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且调解难度很大。此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因道路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包括新村)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校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建设,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重新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产生。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与纠纷。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可能激化,个体问题就会变成群体上访请愿,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村官”侵占集体财产,使干群、党群关系紧张。当前,农村集体(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基本农田、宅基地、四荒地、砖窖、池塘、林木等集体财产及其收益,以及上级拨款、社会捐款、农民集资款等款物。一些农村干部不能摆正义和利的关系,只顾个人小家利益,无暇顾及群众共同致富。有些村干部甚至利用职权之便,吃喝玩乐、贪污浪费,使群众对他们失去了往日的信任感,导致干群、党群关系紧张。
宗族势力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强烈冲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体制由队变为以家庭为主体,以一家一户生产、销售为单元,随之形成了以家族为中心,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新格局。强势家族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或者做官子弟的权势,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不以为然,甚至有凌驾于农村基层组织之上、代替基层政权职能的趋势。这使得干群关系紧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积怨加深,一方仗势欺人,一方忍气吞声,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了强烈冲击。
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处理,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比例加大。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邻里之间或妯娌之间多因鸡毛蒜皮的琐事互相猜疑,因小孩子之间顽皮打架较真动粗。此外,法律对于农村“彩礼”等纠纷没有明确规定,而村委会对民间纠纷的管理能力有限,治保、民间调解、综合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极易使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
封建迷信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家庭收入提高了,思想观念变了,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但是农村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休闲娱乐和学习的场所,也没有人组织成立正当的社团,从事有意义的活动。不法分子抓住这一时机,利用封建迷信麻痹群众,诱使其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成立所谓的“教、门、道”等组织,定期集会,给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妥善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
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安定因素,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与发展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是一系列因素结合在一起的必然产物。在发展过程中,矛盾既可以化解也可能转化。这就需要我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办法。在农村,大量矛盾是物质利益的矛盾,如果能正确把握处理矛盾的尺度,农村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政策在农村得到及时落实。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也更加迫切。在新时期,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长期地、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确保党在农村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党的组织纯洁,富有朝气。因此,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和农村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试验区建设中来,有效抵制各种没落、腐朽思想的腐蚀,为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突出加强预防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责任体系的建设,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体系。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农村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土地问题是农民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多少年来,土地政策上稍有风吹草动,哪怕是提法上有细微变动,农民也会作出反应。对农民来讲,土地仍然是他们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保障。农民最担心的是政策有变,所以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至关重要。“30年不变”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党和政府对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郑重承诺,是一颗实实在在的长效“定心丸”。我们要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尽量避免因为政策执行上的失误或者政策得不到落实而引起农村社会关系紧张并引发社会不稳定。
加强对农村外出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农村和城市治安的重要措施。户籍管理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的这种户籍管理状况已不合时宜,需要户籍政策有所改革,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还户口以本来面目,解决公民的“自由迁徙”难题,达到人类流动的理想境界。但是,目前在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一定困难,因此,我们要面对现实,做点具体的、实质性的工作。针对农村大量人口外流、行踪难以掌握的实际,积极配合农村派出所,做一次外流人口大调查,重点人口作重点调查,并与流入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联防、联管。
完善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整套制度。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村民自治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要积极完善村民自治的具体操作办法,保证村民各项政治权利的有效行使,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和“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不被采纳”的情况。在村民自治基础上实行的“三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其初衷在于既有利于群众监管,又避免各种形式的腐败,要不折不扣地实行,以取得农民的信任。
建立完善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对于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新时期,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第二道防线”的积极作用。村干部要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用法律的观点分析研究和解决农村各种矛盾。基层干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掌握最新情况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建立村级信息员和调访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增强预警性,使信息发现早,情况反馈及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围绕提高预测、预警、调访能力,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在此基础上,从抓早、抓小、抓快入手,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掌握信息,认真研究处理矛盾纠纷的解决措施,把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依法治县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也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基层组织必须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的办法,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村民法制宣传和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把农村法制宣传和感恩教育、形势教育一并推进,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广大群众树做到日常活动依法办事,遇到纠纷依法调处,按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同时,通过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让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珍惜团结合作、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作者单位:河南省息县法院)
【关键词】农村 稳定 基层治理
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没有稳定,任何事业都不会取得成功。因此,当前农村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重视。
农村中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及危害
农村土地纠纷成为引发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对农民种地的补贴数额在逐年增加。加之农村医疗、养老、上学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完善,许多外出农民返乡索要承包地,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且调解难度很大。此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因道路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包括新村)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校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建设,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重新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产生。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与纠纷。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可能激化,个体问题就会变成群体上访请愿,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村官”侵占集体财产,使干群、党群关系紧张。当前,农村集体(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基本农田、宅基地、四荒地、砖窖、池塘、林木等集体财产及其收益,以及上级拨款、社会捐款、农民集资款等款物。一些农村干部不能摆正义和利的关系,只顾个人小家利益,无暇顾及群众共同致富。有些村干部甚至利用职权之便,吃喝玩乐、贪污浪费,使群众对他们失去了往日的信任感,导致干群、党群关系紧张。
宗族势力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强烈冲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体制由队变为以家庭为主体,以一家一户生产、销售为单元,随之形成了以家族为中心,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新格局。强势家族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或者做官子弟的权势,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不以为然,甚至有凌驾于农村基层组织之上、代替基层政权职能的趋势。这使得干群关系紧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积怨加深,一方仗势欺人,一方忍气吞声,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了强烈冲击。
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处理,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比例加大。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邻里之间或妯娌之间多因鸡毛蒜皮的琐事互相猜疑,因小孩子之间顽皮打架较真动粗。此外,法律对于农村“彩礼”等纠纷没有明确规定,而村委会对民间纠纷的管理能力有限,治保、民间调解、综合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极易使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
封建迷信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家庭收入提高了,思想观念变了,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但是农村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休闲娱乐和学习的场所,也没有人组织成立正当的社团,从事有意义的活动。不法分子抓住这一时机,利用封建迷信麻痹群众,诱使其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成立所谓的“教、门、道”等组织,定期集会,给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妥善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
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安定因素,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与发展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是一系列因素结合在一起的必然产物。在发展过程中,矛盾既可以化解也可能转化。这就需要我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办法。在农村,大量矛盾是物质利益的矛盾,如果能正确把握处理矛盾的尺度,农村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政策在农村得到及时落实。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也更加迫切。在新时期,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长期地、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确保党在农村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党的组织纯洁,富有朝气。因此,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和农村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试验区建设中来,有效抵制各种没落、腐朽思想的腐蚀,为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突出加强预防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责任体系的建设,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体系。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农村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土地问题是农民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多少年来,土地政策上稍有风吹草动,哪怕是提法上有细微变动,农民也会作出反应。对农民来讲,土地仍然是他们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保障。农民最担心的是政策有变,所以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至关重要。“30年不变”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党和政府对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郑重承诺,是一颗实实在在的长效“定心丸”。我们要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尽量避免因为政策执行上的失误或者政策得不到落实而引起农村社会关系紧张并引发社会不稳定。
加强对农村外出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农村和城市治安的重要措施。户籍管理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的这种户籍管理状况已不合时宜,需要户籍政策有所改革,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还户口以本来面目,解决公民的“自由迁徙”难题,达到人类流动的理想境界。但是,目前在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一定困难,因此,我们要面对现实,做点具体的、实质性的工作。针对农村大量人口外流、行踪难以掌握的实际,积极配合农村派出所,做一次外流人口大调查,重点人口作重点调查,并与流入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联防、联管。
完善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整套制度。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村民自治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要积极完善村民自治的具体操作办法,保证村民各项政治权利的有效行使,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和“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不被采纳”的情况。在村民自治基础上实行的“三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其初衷在于既有利于群众监管,又避免各种形式的腐败,要不折不扣地实行,以取得农民的信任。
建立完善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对于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新时期,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第二道防线”的积极作用。村干部要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用法律的观点分析研究和解决农村各种矛盾。基层干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掌握最新情况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建立村级信息员和调访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增强预警性,使信息发现早,情况反馈及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围绕提高预测、预警、调访能力,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在此基础上,从抓早、抓小、抓快入手,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掌握信息,认真研究处理矛盾纠纷的解决措施,把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依法治县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也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基层组织必须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的办法,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村民法制宣传和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把农村法制宣传和感恩教育、形势教育一并推进,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广大群众树做到日常活动依法办事,遇到纠纷依法调处,按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同时,通过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让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珍惜团结合作、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作者单位:河南省息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