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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听众在音乐欣赏中的情感体验,从听众对音乐作品欣赏的两个阶段入手,论证如何感受音乐作品中的情感内涵以及音乐欣赏中情感体验的复杂性。
关键词:音乐;欣赏;情感体验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97-01
音乐是人类创造的伟大艺术,由于音乐创作与情感的密切联系,导致音乐作品往往具有情感性特征,所以听众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常常产生情感体验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种复杂的情感经历,其中既可能包含欣赏者对音乐作品的独特情感体验,也可能是欣赏者的情感契合音乐中的情感过程。因此,音乐内行与普通听众,都需要通过情感体验欣赏音乐。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音乐内行在欣赏音乐时只专注于曲式结构、作曲方法等技术层面,而没有由衷的感动,那么无论他有多高的声望,也只能被称为是“音乐解剖家”,当然也很难领略音乐艺术带给我们的美好享受。
初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对于普通听众并不困难,听众只需随着音乐的跌宕起伏感受内心的变化,获得一种情感体验,前提是这种体验并不是由于某些先入为主的所谓音乐作品介绍产生,而是一种真实的主观感受。
但初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只是对音乐作品情感的基本感受。如果听众的音乐欣赏仅停留在这一阶段,即便也会对乐曲产生一定的情感体验,但往往很难深入到乐曲内部,体会更深层的情感内涵。因此,真正全面的音乐欣赏——高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就要求在欣赏过程中加入对作品的理性认识,即音乐听众不只是被动的通过听觉系统接受音乐、产生主观体验,而是从多方面入手,以主动参与的姿态来探求、寻找音乐本身可能蕴含的更深层的情感内涵。众所周知,任何经典的音乐作品都有其产生的条件,都将受到作曲家自身素质与所处环境的影响,只有全面分析、考查这些影响音乐形成的因素,才有可能实现对音乐作品情感内涵的深入体验。
而在影响音乐形成的因素中,作曲家的思想状态与其所参与的社会生活直接关系到音乐情感内涵生成,但由于音乐语言的特殊性,即非语义性、非具象性特点,使得听众在欣赏音乐作品时,很难把握音乐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造成欣赏的障碍与不完整。所以,欣赏者如果有更高层次的欣赏要求,就必须善于从多方面研究音乐的形成,而不仅仅满足于对音乐的感性体验。
当然,由于音乐作品的种类繁多,为便于研究,我们将其分为标题音乐与无标题音乐。
对于标题音乐,它的情感内涵往往可以通过作品标题和其中的文字说明产生一定的理解,例如有标题的声乐作品和器乐曲,其中的文字性标题、歌词部分以及器乐曲中的文字介绍都会对听众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产生一定帮助。如果对这些音乐以外的相关内容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仅凭自身的官能体验是很难达到对乐曲情感内涵的深层次领会。音乐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能对音乐的创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但音乐的创作一旦完成后,这些曾经对音樂创作产生过影响的音乐以外的因素,会由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而很难被听众理解和把握。所以,理解认识这些非音乐因素对于希望深刻体验乐曲情感内涵的听众显得尤为必要。
而对于那些无标题音乐作品,普通听众欣赏起来就更是困难,常常不知所云。若想真正体验这类乐曲的情感内涵,则必须从这些音乐的产生条件入手,探寻他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状况。具体从两方面入手:其一,就是运用听觉器官,既全神贯注于音乐的每一个细节,即每一个动机、乐句、乐段,又要关注到每一个乐章等整体布局,做到宏观与微观的统一,使感受器发挥自身的优势与最大效能,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去体验乐曲的情感。在很长一段时期,人们认为理性认识高于感性体验,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榷的事情,我认为理性认识至少应与感性体验取得同等地位,因为感性体验常常使我们可以达到对音乐本质的直观,并与理性认识不谋而合。例如进行曲使很多人产生前进的欲望与振奋地精神,却没有人事先告知会有这种情感体验;其二,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特别是从作品产生的社会背景、作曲家的创作风格、个人气质、教育经历等方面去揣摩和总结,以期准确把握乐曲情感内涵。例如巴赫的《二部创意》、《三部创意》、《托卡塔》、《赋格》,是以作品体裁为标题,乐谱本身没有太多的文字说明,若想真正理解其作品就必须从作曲家所受到的宗教影响入手,结合他的学习工作经历,否则很难认识体验巴赫的作品。
但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并不是所有音乐听众都能够作到对音乐的深层次情感体验。因为并不是每一个音乐听众都有兴趣、有能力、有条件对作曲家及其作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大量的无标题音乐,仅仅是作曲家在某一时刻的灵光闪现,这种稍纵即逝的灵感具有出现快、消失快的特点,就连作者本人都很难控制,所以也很难要求他们像文字工作者那样记录相关创作经历,加之作品本身往往也不一定都表现社会现象,而只是某时、某地、某种境遇下作者的情之所至。所以也就很难给音乐作品以通常所说的解释,而仅能依靠对音乐本身的感受来实现对乐曲情感体验的把握。因此,我们必须明白,一般听众听众在音乐欣赏时,主要以初级的情感体验为主。音乐是一门具有自身特点的艺术,我们常听说这样一句话,语言停止的地方,就是音乐开始的地方,当语言无能为力时,音乐就会大显身手,音乐擅长表达的是言外之意、话外之音。因此,听众不得不在欣赏过程中对情感体验的深度做出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听众对音乐的欣赏包括两个阶段。首先,是运用感官对音乐进行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听众在多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感受乐曲情感的深层次涵义。也就是说,听众在享受音乐作品时对其情感内涵有一个基本准确的体验,这是欣赏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同时,我们必须承认,听众的艺术修养、综合素质高低错落,因而不可能要求他们都进入音乐欣赏的第二阶段,而听众一般都会从个人的实践经历来感受音乐中的情感,所以,我们还可能从其它的角度来说明音乐欣赏是一种听众的主体参与活动,听众理解感受乐曲时,往往加入自己的理解,这种个人理解可能与作曲家有交集,但不一定完全重合。因此,我们可以说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处于音乐欣赏活动中的情感体验虽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但其中许多问题仍值得深究,本文只是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各家学者共同探讨。
关键词:音乐;欣赏;情感体验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97-01
音乐是人类创造的伟大艺术,由于音乐创作与情感的密切联系,导致音乐作品往往具有情感性特征,所以听众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常常产生情感体验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种复杂的情感经历,其中既可能包含欣赏者对音乐作品的独特情感体验,也可能是欣赏者的情感契合音乐中的情感过程。因此,音乐内行与普通听众,都需要通过情感体验欣赏音乐。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音乐内行在欣赏音乐时只专注于曲式结构、作曲方法等技术层面,而没有由衷的感动,那么无论他有多高的声望,也只能被称为是“音乐解剖家”,当然也很难领略音乐艺术带给我们的美好享受。
初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对于普通听众并不困难,听众只需随着音乐的跌宕起伏感受内心的变化,获得一种情感体验,前提是这种体验并不是由于某些先入为主的所谓音乐作品介绍产生,而是一种真实的主观感受。
但初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只是对音乐作品情感的基本感受。如果听众的音乐欣赏仅停留在这一阶段,即便也会对乐曲产生一定的情感体验,但往往很难深入到乐曲内部,体会更深层的情感内涵。因此,真正全面的音乐欣赏——高级阶段的音乐欣赏,就要求在欣赏过程中加入对作品的理性认识,即音乐听众不只是被动的通过听觉系统接受音乐、产生主观体验,而是从多方面入手,以主动参与的姿态来探求、寻找音乐本身可能蕴含的更深层的情感内涵。众所周知,任何经典的音乐作品都有其产生的条件,都将受到作曲家自身素质与所处环境的影响,只有全面分析、考查这些影响音乐形成的因素,才有可能实现对音乐作品情感内涵的深入体验。
而在影响音乐形成的因素中,作曲家的思想状态与其所参与的社会生活直接关系到音乐情感内涵生成,但由于音乐语言的特殊性,即非语义性、非具象性特点,使得听众在欣赏音乐作品时,很难把握音乐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造成欣赏的障碍与不完整。所以,欣赏者如果有更高层次的欣赏要求,就必须善于从多方面研究音乐的形成,而不仅仅满足于对音乐的感性体验。
当然,由于音乐作品的种类繁多,为便于研究,我们将其分为标题音乐与无标题音乐。
对于标题音乐,它的情感内涵往往可以通过作品标题和其中的文字说明产生一定的理解,例如有标题的声乐作品和器乐曲,其中的文字性标题、歌词部分以及器乐曲中的文字介绍都会对听众体验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产生一定帮助。如果对这些音乐以外的相关内容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仅凭自身的官能体验是很难达到对乐曲情感内涵的深层次领会。音乐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能对音乐的创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但音乐的创作一旦完成后,这些曾经对音樂创作产生过影响的音乐以外的因素,会由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而很难被听众理解和把握。所以,理解认识这些非音乐因素对于希望深刻体验乐曲情感内涵的听众显得尤为必要。
而对于那些无标题音乐作品,普通听众欣赏起来就更是困难,常常不知所云。若想真正体验这类乐曲的情感内涵,则必须从这些音乐的产生条件入手,探寻他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状况。具体从两方面入手:其一,就是运用听觉器官,既全神贯注于音乐的每一个细节,即每一个动机、乐句、乐段,又要关注到每一个乐章等整体布局,做到宏观与微观的统一,使感受器发挥自身的优势与最大效能,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去体验乐曲的情感。在很长一段时期,人们认为理性认识高于感性体验,其实这是很值得商榷的事情,我认为理性认识至少应与感性体验取得同等地位,因为感性体验常常使我们可以达到对音乐本质的直观,并与理性认识不谋而合。例如进行曲使很多人产生前进的欲望与振奋地精神,却没有人事先告知会有这种情感体验;其二,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特别是从作品产生的社会背景、作曲家的创作风格、个人气质、教育经历等方面去揣摩和总结,以期准确把握乐曲情感内涵。例如巴赫的《二部创意》、《三部创意》、《托卡塔》、《赋格》,是以作品体裁为标题,乐谱本身没有太多的文字说明,若想真正理解其作品就必须从作曲家所受到的宗教影响入手,结合他的学习工作经历,否则很难认识体验巴赫的作品。
但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并不是所有音乐听众都能够作到对音乐的深层次情感体验。因为并不是每一个音乐听众都有兴趣、有能力、有条件对作曲家及其作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大量的无标题音乐,仅仅是作曲家在某一时刻的灵光闪现,这种稍纵即逝的灵感具有出现快、消失快的特点,就连作者本人都很难控制,所以也很难要求他们像文字工作者那样记录相关创作经历,加之作品本身往往也不一定都表现社会现象,而只是某时、某地、某种境遇下作者的情之所至。所以也就很难给音乐作品以通常所说的解释,而仅能依靠对音乐本身的感受来实现对乐曲情感体验的把握。因此,我们必须明白,一般听众听众在音乐欣赏时,主要以初级的情感体验为主。音乐是一门具有自身特点的艺术,我们常听说这样一句话,语言停止的地方,就是音乐开始的地方,当语言无能为力时,音乐就会大显身手,音乐擅长表达的是言外之意、话外之音。因此,听众不得不在欣赏过程中对情感体验的深度做出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听众对音乐的欣赏包括两个阶段。首先,是运用感官对音乐进行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听众在多角度分析音乐作品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感受乐曲情感的深层次涵义。也就是说,听众在享受音乐作品时对其情感内涵有一个基本准确的体验,这是欣赏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同时,我们必须承认,听众的艺术修养、综合素质高低错落,因而不可能要求他们都进入音乐欣赏的第二阶段,而听众一般都会从个人的实践经历来感受音乐中的情感,所以,我们还可能从其它的角度来说明音乐欣赏是一种听众的主体参与活动,听众理解感受乐曲时,往往加入自己的理解,这种个人理解可能与作曲家有交集,但不一定完全重合。因此,我们可以说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处于音乐欣赏活动中的情感体验虽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但其中许多问题仍值得深究,本文只是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各家学者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