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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它姗姗来迟也好,说它亡羊补牢也好,总算是来了。是是非非中,中国围棋协会最新的《围棋规则》的出笼让人看到了一丝希望,尽管还有些朦胧。
就跟中国的足球一样,围棋界让人血脉贲张的正面新闻不多,灌满耳朵的净是棋之外的纷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则》有点像乱世下的重典,有它积极的作用。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总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不改变就会落后,这也是众多教训后的经验。
大贴子是大势所趋,现在终于被推到了前台。这也是规则中争议最少的一项改革。黑先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可能算得上棋界的一个永恒的迷。应昌期当初一下子从5目半跨越到8点,这2目的认定辗转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当初的嘲笑与吃惊变成了今天的钦佩和赞同。
中国的亦步亦趋虽然很被动,终究迎合了先进,《规则》的其他条款则有了无奈的成分。赛场纪律制定得详而又详,确实有着不得已的苦衷。说到源头,还得归功于去年围乙的假棋事件。一件并不复杂的违纪案,搞得中国棋协极为狼狈,难以给出各方都满意的答复。事到临头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可供量型的法案,强行判决的结果落下人治的嫌疑。
可能在那个时候,触动了修改原有《规则》的念头,手里没有管事的家伙,说话都不硬气。棋协的第一反应肯定就是将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部予以假设,再分条设款各个击破。再想找我的漏洞,门都没有!洋洋五大章33条的规定恭候在此,有不服的尽管出招。
事情还说来就来,倒不是谁吃了豹子胆敢捋虎须,大多数是不经意间踩了刚埋不久的地雷。不知道日韩的规则是怎么订的,该不会像咱们这样事无巨细吧。棋界有李昌镐般的谦谦君子,也有曹薰铉类放浪之人,除非技术性问题,其他对个人行为的约束该是很宽松的。
中国棋界有很多自由惯了的散仙,把金箍咒加在脑袋上肯定不会太舒服。另一方面,规则赋予了裁判生杀予夺的大权,如何掌握尺度才是各种矛盾的焦点。
即便规定已经尽可能罗列各种可能的情形,但也不会具体到细微末节。像赛场纪律第3条,“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抗乱赛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明显是针对盘外招的,裁判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进行裁决。
手中有了这柄自由挥舞的尚方宝剑,运用得当可斩妖除魔,反之也很容易伤及自身。类似江铸久不服判决的事件将矛头直指裁判的素质问题,因为仲裁委员会将皮球又踢回了当值裁判那里,不仅形成了仲裁机构的虚设论,而且一下子使裁判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制定新规则的初衷是想消除觊觎之心,斩断暗箱之手,连带着削下一些皮肉也是应有的代价。尽早暴露问题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可以借势宣传新规则的推行。围棋这种无身体接触的项目受裁判的影响不可能很大,客观上黑哨的存在空间要小很多。出现争执时受个人素质(抛除感情因素)影响的程度一瞬间膨胀起来,因为裁判的当场判决可以决定当事人的命运。而对裁判的监督权又归属围棋协会,公正与否的争议短时间内很难彻底解决。
新规则刚刚公布不久,就有了闵娜的手机事件。因为新规则第23条七款有明确规定,闵娜就糊里糊涂地撞上了枪口,当事人不服的理由是屏幕信息与比赛无关,裁判仍据理判负。闵娜也许是有些冤枉,说不定以后类似的事件还将发生,无奈法规是不讲变通的,即使它有不尽合理之处,为维护其严肃性,也只有作些牺牲。在这一点上,裁判判罚是无可争议的。而我们对裁判的担心之余还要在熟悉规则的基础上加强自身的免疫力。舆论虽然倾向于纷争中的受害者,但我们还应对棋协的从善之举表示一些支持。阵痛不可避免,算是转型期的特殊症状,毕竟新规则强调赛场纪律是附合绝大多数棋手利益的。
足球的黑哨已成了公害,严重阻碍了中国足球的发展。围棋在这一点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放权的同时要能够有制约的手段,不要等五毒侵体才意识到。中国围棋还在路上,经不起太大的折腾。惟一值得欣慰的是,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尽可以放心等待。
就跟中国的足球一样,围棋界让人血脉贲张的正面新闻不多,灌满耳朵的净是棋之外的纷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则》有点像乱世下的重典,有它积极的作用。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总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不改变就会落后,这也是众多教训后的经验。
大贴子是大势所趋,现在终于被推到了前台。这也是规则中争议最少的一项改革。黑先的威力到底有多大,可能算得上棋界的一个永恒的迷。应昌期当初一下子从5目半跨越到8点,这2目的认定辗转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当初的嘲笑与吃惊变成了今天的钦佩和赞同。
中国的亦步亦趋虽然很被动,终究迎合了先进,《规则》的其他条款则有了无奈的成分。赛场纪律制定得详而又详,确实有着不得已的苦衷。说到源头,还得归功于去年围乙的假棋事件。一件并不复杂的违纪案,搞得中国棋协极为狼狈,难以给出各方都满意的答复。事到临头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可供量型的法案,强行判决的结果落下人治的嫌疑。
可能在那个时候,触动了修改原有《规则》的念头,手里没有管事的家伙,说话都不硬气。棋协的第一反应肯定就是将可能发生的事件全部予以假设,再分条设款各个击破。再想找我的漏洞,门都没有!洋洋五大章33条的规定恭候在此,有不服的尽管出招。
事情还说来就来,倒不是谁吃了豹子胆敢捋虎须,大多数是不经意间踩了刚埋不久的地雷。不知道日韩的规则是怎么订的,该不会像咱们这样事无巨细吧。棋界有李昌镐般的谦谦君子,也有曹薰铉类放浪之人,除非技术性问题,其他对个人行为的约束该是很宽松的。
中国棋界有很多自由惯了的散仙,把金箍咒加在脑袋上肯定不会太舒服。另一方面,规则赋予了裁判生杀予夺的大权,如何掌握尺度才是各种矛盾的焦点。
即便规定已经尽可能罗列各种可能的情形,但也不会具体到细微末节。像赛场纪律第3条,“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抗乱赛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明显是针对盘外招的,裁判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进行裁决。
手中有了这柄自由挥舞的尚方宝剑,运用得当可斩妖除魔,反之也很容易伤及自身。类似江铸久不服判决的事件将矛头直指裁判的素质问题,因为仲裁委员会将皮球又踢回了当值裁判那里,不仅形成了仲裁机构的虚设论,而且一下子使裁判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制定新规则的初衷是想消除觊觎之心,斩断暗箱之手,连带着削下一些皮肉也是应有的代价。尽早暴露问题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可以借势宣传新规则的推行。围棋这种无身体接触的项目受裁判的影响不可能很大,客观上黑哨的存在空间要小很多。出现争执时受个人素质(抛除感情因素)影响的程度一瞬间膨胀起来,因为裁判的当场判决可以决定当事人的命运。而对裁判的监督权又归属围棋协会,公正与否的争议短时间内很难彻底解决。
新规则刚刚公布不久,就有了闵娜的手机事件。因为新规则第23条七款有明确规定,闵娜就糊里糊涂地撞上了枪口,当事人不服的理由是屏幕信息与比赛无关,裁判仍据理判负。闵娜也许是有些冤枉,说不定以后类似的事件还将发生,无奈法规是不讲变通的,即使它有不尽合理之处,为维护其严肃性,也只有作些牺牲。在这一点上,裁判判罚是无可争议的。而我们对裁判的担心之余还要在熟悉规则的基础上加强自身的免疫力。舆论虽然倾向于纷争中的受害者,但我们还应对棋协的从善之举表示一些支持。阵痛不可避免,算是转型期的特殊症状,毕竟新规则强调赛场纪律是附合绝大多数棋手利益的。
足球的黑哨已成了公害,严重阻碍了中国足球的发展。围棋在这一点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放权的同时要能够有制约的手段,不要等五毒侵体才意识到。中国围棋还在路上,经不起太大的折腾。惟一值得欣慰的是,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尽可以放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