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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法医学特点,为法医学死亡鉴定以及今后预防交通道路事故提供依据。方法:选取某区2018年1月-2021年1月共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的尸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受害者年龄、性别、案发时间、死者交通方式、肇事车辆类型以及主要死亡原因等分类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以明确其损伤特点,死亡原因以及车祸与死亡之间的关系。结果: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者年龄以11-50岁居多,其中11-30岁的死者共293例,占55.70%;31-50岁死者其次共121例,占23.00%;男女比例为6.31:1,男性死者(454例)明显多于女性(72例);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4-6月(夏季),共259例,占比49.24%,其次事故多见于9-12月(冬季),共203例,占比38.59%,且案发时间多见于每天的5:00-8:59(124例,占比23.57%)及17:00-20:59(117例,占比22.24%);死者交通出行方式以步行(152例,占比28.90%)及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为主(126例,占比23.95%);肇事车辆则以电动车或摩托车(174例,占比33.08%)以及轿车(169例,占比32.13%)居多;死亡原因以颅脑损伤致人死亡最为多见,共316例(60.08%)。结论: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发现并总结了道路交通致人死亡的事故发生特点以及死亡原因等,对相关问题的司法鉴定以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有重要作用并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医学鉴定;死亡原因;损伤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出行方式在近几十年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道路交通也已经迈入了新时代。据相关资料统计发现,目前全球平均每年约125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此外有2 000~5 000万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住院,且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呈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1-2]。因此,回顾性分析道路交通致人死亡事故的法医学特点,详细总结事件发生特点、损伤特点及死亡原因对提升法医学交通事故预防和鉴定、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且对于相关事件的司法鉴定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本文选取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的尸檢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受害者年龄、性别、案发时间、死者交通方式、肇事车辆类型以及主要死亡原因等分类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现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中,男性死者454例,女性死者72例,男性死者明显多于女性,且男女比例为6.31:1。死者中年龄最小的为5岁,11-30岁的死者居多共293例,占55.70%;31-50岁死者其次共121例,占23.00%,见表1.
1.2方法 选取某区2018年1月-2021年1月共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的尸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受害者年龄、性别、案发时间、死者交通方式、肇事车辆类型以及主要死亡原因等分类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以明确其损伤特点,死亡原因以及车祸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22.0处理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发时间统计 事故发生主要集中在4-6月(夏季),共259例,占比49.24%,其次事故多见于9-12月(冬季),共203例,占比38.59%,见表2;每日案发时段详见表3,发现案发时间多见于每天的5:00-8:59(124例,占比23.57%)及17:00-20:59(117例,占比22.24%)。
2.2 道路交通事故死者交通方式及肇事车辆类型统计 死者交通出行方式以步行(152例,占比28.90%)及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为主(126例,占比23.95%)见表4;肇事车辆则以电动车或摩托车(174例,占比33.08%)以及轿车(169例,占比32.13%)居多,见表5.
2.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统计 从表6中可见,交通事故中以头部受伤造成颅脑损伤死亡的死者数最多,共316例(60.08%);多处联合损伤,胸腹部脏器损伤以及骨盆、四肢或颈椎损伤造成的失血性休克死亡各150例(28.52)、27例(5.13%)和12例(2.28%)。
3 讨论
本研究显示,道路交通事故中男性死者明显高于女性,年龄以11-50岁居多,这与中青性男性的社会角色、社会参与度相关,表明该人群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对象[3]。肇事车辆以电动车、摩托车和轿车居多,非机动车事故发生率高的原因是交通法规约束不够,这也是造成事故逐年增加的原因。此外,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致人死亡最为多见,认为与交通事故发生时人体头部与机动车直接或间接碰撞所致,较易发生致命性损伤[4-5]。综上所述,利用法医学鉴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进行分析,可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相关司法鉴定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师德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法医学分析[J].法制博览,2019(06):258.
[2]王福江,许耀雪,于砚田.401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法医学分析[J].中国卫生法制,2018,26(05):92-94.
[3]王志军,王广东.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823例法医学分析[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3(12):50-51.
[4]白茹,陈明.498例海口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的法医学分析[J].法医学杂志,2017,33(06):604-606.
[5]张志军,杨晓东. 256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法医学特征分析[A].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医学会,2017:4.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医学鉴定;死亡原因;损伤特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出行方式在近几十年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道路交通也已经迈入了新时代。据相关资料统计发现,目前全球平均每年约125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此外有2 000~5 000万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住院,且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呈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1-2]。因此,回顾性分析道路交通致人死亡事故的法医学特点,详细总结事件发生特点、损伤特点及死亡原因对提升法医学交通事故预防和鉴定、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且对于相关事件的司法鉴定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本文选取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的尸檢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受害者年龄、性别、案发时间、死者交通方式、肇事车辆类型以及主要死亡原因等分类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现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中,男性死者454例,女性死者72例,男性死者明显多于女性,且男女比例为6.31:1。死者中年龄最小的为5岁,11-30岁的死者居多共293例,占55.70%;31-50岁死者其次共121例,占23.00%,见表1.
1.2方法 选取某区2018年1月-2021年1月共52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的尸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受害者年龄、性别、案发时间、死者交通方式、肇事车辆类型以及主要死亡原因等分类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以明确其损伤特点,死亡原因以及车祸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1.3 统计学分析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22.0处理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发时间统计 事故发生主要集中在4-6月(夏季),共259例,占比49.24%,其次事故多见于9-12月(冬季),共203例,占比38.59%,见表2;每日案发时段详见表3,发现案发时间多见于每天的5:00-8:59(124例,占比23.57%)及17:00-20:59(117例,占比22.24%)。
2.2 道路交通事故死者交通方式及肇事车辆类型统计 死者交通出行方式以步行(152例,占比28.90%)及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为主(126例,占比23.95%)见表4;肇事车辆则以电动车或摩托车(174例,占比33.08%)以及轿车(169例,占比32.13%)居多,见表5.
2.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统计 从表6中可见,交通事故中以头部受伤造成颅脑损伤死亡的死者数最多,共316例(60.08%);多处联合损伤,胸腹部脏器损伤以及骨盆、四肢或颈椎损伤造成的失血性休克死亡各150例(28.52)、27例(5.13%)和12例(2.28%)。
3 讨论
本研究显示,道路交通事故中男性死者明显高于女性,年龄以11-50岁居多,这与中青性男性的社会角色、社会参与度相关,表明该人群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对象[3]。肇事车辆以电动车、摩托车和轿车居多,非机动车事故发生率高的原因是交通法规约束不够,这也是造成事故逐年增加的原因。此外,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致人死亡最为多见,认为与交通事故发生时人体头部与机动车直接或间接碰撞所致,较易发生致命性损伤[4-5]。综上所述,利用法医学鉴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例进行分析,可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相关司法鉴定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师德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法医学分析[J].法制博览,2019(06):258.
[2]王福江,许耀雪,于砚田.401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法医学分析[J].中国卫生法制,2018,26(05):92-94.
[3]王志军,王广东.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823例法医学分析[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3(12):50-51.
[4]白茹,陈明.498例海口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的法医学分析[J].法医学杂志,2017,33(06):604-606.
[5]张志军,杨晓东. 256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法医学特征分析[A].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医学会,2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