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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为煤矿安全事故每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调要加强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布规范文件来布局煤矿安全生产顶层规划设计。对煤矿重大隐患治理必须要对全流程的煤矿生产系统进行深化认识,对相关的隐患危险源进行识别分类,通过信息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科学性。本文以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的研究为切入点,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提出一点思考和认识,以后可以为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的理论及相关实践措施提供一些借鉴和指导。
关键词:煤矿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研究
前言
能源是工業社会发展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争夺的物质资源。传统煤炭行业在当今的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下变得逐渐艰难,不能再依靠之前粗放式的生产体系来获取经济利益和企业的发展,同时如果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更会让企业生产雪上加霜。因为煤矿生产的流程比较繁琐,其中包括的工艺环节及设备较多,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造成安全事故,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应该要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体系的构建,来实现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这也是当前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最重要的路径,以此来实现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1.煤矿重大隐患概念及特性
煤矿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及生产设备数量很多,安全隐患也不尽相同,通过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分类后,才能综合全面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具体规章制度的的实施。煤矿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中可能存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这些缺陷一旦出现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煤矿重大隐患具有以下特点:
(1)潜伏性。因为煤矿生产一般有地下和地上露天的两部分生产系统,在地下的很多隐蔽工程可能会有一些隐患很难被发现,就像病毒潜伏在人类身体中一样,需要一个发病周期,煤矿重大隐患也是如此,平时可能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一旦隐患被释放出现在生产过程中,那么就会出现危险。
(2)诱发性。因为煤炭生产建设过程中的环节设备复杂,而每台设备或者是每个工艺之间是环环相扣的,一旦其中一个内部或者外部条件进行诱发,就会将潜伏期的隐患转变成实质性的危害,形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如果瓦斯爆炸,不仅会造成煤粉爆燃,同时还会诱发其他的矿区坍塌或者滑坡。
(3)可治理性。因为煤矿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中可能存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这些缺陷一旦出现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在其具体的生产层面是可以进行治理的,可以通过具体的排查治理方式将其解决,降低隐患的级别或者是完全处理成功。同时利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或者加强现场的操作来降低重大隐患出现的概率,就是对其最好的治理。
2.煤矿生产过程中重大隐患危险源分析
(1)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当前很多的煤矿安全事故都是由于瓦斯爆炸引起的,可见其是一个重大隐患危险源,因为随着现场开采深度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不同矿区的地质条件差异性,瓦斯的释放含量可能会增多,一旦发生泄露,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就很容易发生瓦斯爆炸。
(2)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因为煤炭是树木在地底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形成的一种可燃性固体。在反应过程中会形成其他一些可燃性的气体等物质,而且煤粉本身就是可燃的,如果在开采生产过程中遇见明火,这些物质就很容易产生火灾事故。
(3)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重大危险源。因为在煤炭开采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CO等有毒气体,即使它们没有产生爆炸,只要人在其中的毒性气体环境中呆的时间较长,那么也会造成中毒或者是窒息,造成人员伤亡。
(4)坍塌、滑坡事故重大危险源。在煤炭现场开采过程中,如果对现场的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没有进行详细勘察调研,或者是在开采的过程中排土流程出现失误,就很容易造成坍塌或者是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3.煤矿重大隐患治理体系建立及措施
3.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要从决策领导层、职能管理部门及现场的煤矿生产人员,建立逐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现逐级负责,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为了避免因分工职责不明确而导致煤矿安全生产出现问题,就必须把煤矿生产各参与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控制对象,无论是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都不能例外。另外将人员因素控制好,可以提高项目建设各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还必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参与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思想水平,做到以人为本、协调发展,而且要制定项目奖罚制度,明确个人的工作职责,做到赏罚分明。这样才能实现煤炭生产管理全过程全员覆盖,实现网格化的控制,以便更好的进行隐患的筛选排查和治理。
3.2建立隐患排查分级制度
因为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及生产设备数量很多,安全隐患也不尽相同,通过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分类后才能综合全面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具体规章制度的的实施。所以要建立隐患排查分级制度,然后严格实行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可以按照级别分成A、B、C级,对应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现场的生产技术人员如果发现隐患,进行记录并实时报告,如果有必要需要停产整改的话就要立即将设备停止。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后,确定安全隐患的级别。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层次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一定要落实确认隐患消除后再进行生产,对于一些普通隐患可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优化的就要及时报告进行内部处理。然后要建立和财务制度类似的核销制度,将安全隐患对于各个层级的核销部门,必须要将安全隐患进行核销后才能进行正常的煤炭生产。
3.3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
当前,互联网信息及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发展迅速,煤矿产业和监管部门应该因地制宜的引进信息化技术来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应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实现煤矿生产在线的实时监控,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智能化的建模分析预测,然后加上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神经网络的处理。另外安全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可以和现场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实时通信,当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可以及时的达到现场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多管齐下的实现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
结束语
因为煤炭在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地位,所以其安全生产管理也尤为重要,轻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重则发生重大人员伤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要从监管、企业自身层面双管齐下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煤炭企业要加强隐患识别及排查治理,实现排查整改治理的闭环管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进行技术改进,监管层也要出台相应的文件进快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监管的可持续性,共同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实现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成才.关于煤矿重大隐患特性及治理体系的分析[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8(21):102+138.
[2]山西出台制度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消防界(电子版),2019,5(11):4.
[3]张瑞.肖家洼煤矿双控体系的建立及应用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9.
[4]冯泽伟.从根本上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思考与研究[J].中国煤炭工业,2021(09):64-65.
关键词:煤矿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研究
前言
能源是工業社会发展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争夺的物质资源。传统煤炭行业在当今的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下变得逐渐艰难,不能再依靠之前粗放式的生产体系来获取经济利益和企业的发展,同时如果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更会让企业生产雪上加霜。因为煤矿生产的流程比较繁琐,其中包括的工艺环节及设备较多,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造成安全事故,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应该要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体系的构建,来实现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这也是当前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最重要的路径,以此来实现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1.煤矿重大隐患概念及特性
煤矿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及生产设备数量很多,安全隐患也不尽相同,通过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分类后,才能综合全面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具体规章制度的的实施。煤矿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中可能存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这些缺陷一旦出现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煤矿重大隐患具有以下特点:
(1)潜伏性。因为煤矿生产一般有地下和地上露天的两部分生产系统,在地下的很多隐蔽工程可能会有一些隐患很难被发现,就像病毒潜伏在人类身体中一样,需要一个发病周期,煤矿重大隐患也是如此,平时可能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一旦隐患被释放出现在生产过程中,那么就会出现危险。
(2)诱发性。因为煤炭生产建设过程中的环节设备复杂,而每台设备或者是每个工艺之间是环环相扣的,一旦其中一个内部或者外部条件进行诱发,就会将潜伏期的隐患转变成实质性的危害,形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如果瓦斯爆炸,不仅会造成煤粉爆燃,同时还会诱发其他的矿区坍塌或者滑坡。
(3)可治理性。因为煤矿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中可能存在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这些缺陷一旦出现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在其具体的生产层面是可以进行治理的,可以通过具体的排查治理方式将其解决,降低隐患的级别或者是完全处理成功。同时利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或者加强现场的操作来降低重大隐患出现的概率,就是对其最好的治理。
2.煤矿生产过程中重大隐患危险源分析
(1)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当前很多的煤矿安全事故都是由于瓦斯爆炸引起的,可见其是一个重大隐患危险源,因为随着现场开采深度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不同矿区的地质条件差异性,瓦斯的释放含量可能会增多,一旦发生泄露,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就很容易发生瓦斯爆炸。
(2)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因为煤炭是树木在地底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形成的一种可燃性固体。在反应过程中会形成其他一些可燃性的气体等物质,而且煤粉本身就是可燃的,如果在开采生产过程中遇见明火,这些物质就很容易产生火灾事故。
(3)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重大危险源。因为在煤炭开采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CO等有毒气体,即使它们没有产生爆炸,只要人在其中的毒性气体环境中呆的时间较长,那么也会造成中毒或者是窒息,造成人员伤亡。
(4)坍塌、滑坡事故重大危险源。在煤炭现场开采过程中,如果对现场的地质水文等自然环境没有进行详细勘察调研,或者是在开采的过程中排土流程出现失误,就很容易造成坍塌或者是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3.煤矿重大隐患治理体系建立及措施
3.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要从决策领导层、职能管理部门及现场的煤矿生产人员,建立逐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现逐级负责,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为了避免因分工职责不明确而导致煤矿安全生产出现问题,就必须把煤矿生产各参与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控制对象,无论是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都不能例外。另外将人员因素控制好,可以提高项目建设各参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还必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参与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思想水平,做到以人为本、协调发展,而且要制定项目奖罚制度,明确个人的工作职责,做到赏罚分明。这样才能实现煤炭生产管理全过程全员覆盖,实现网格化的控制,以便更好的进行隐患的筛选排查和治理。
3.2建立隐患排查分级制度
因为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艺及生产设备数量很多,安全隐患也不尽相同,通过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分类后才能综合全面的进行煤矿安全生产具体规章制度的的实施。所以要建立隐患排查分级制度,然后严格实行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可以按照级别分成A、B、C级,对应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现场的生产技术人员如果发现隐患,进行记录并实时报告,如果有必要需要停产整改的话就要立即将设备停止。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后,确定安全隐患的级别。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层次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一定要落实确认隐患消除后再进行生产,对于一些普通隐患可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优化的就要及时报告进行内部处理。然后要建立和财务制度类似的核销制度,将安全隐患对于各个层级的核销部门,必须要将安全隐患进行核销后才能进行正常的煤炭生产。
3.3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
当前,互联网信息及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发展迅速,煤矿产业和监管部门应该因地制宜的引进信息化技术来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应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实现煤矿生产在线的实时监控,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智能化的建模分析预测,然后加上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神经网络的处理。另外安全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可以和现场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实时通信,当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可以及时的达到现场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进行处理,这样才能多管齐下的实现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
结束语
因为煤炭在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地位,所以其安全生产管理也尤为重要,轻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重则发生重大人员伤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要从监管、企业自身层面双管齐下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煤炭企业要加强隐患识别及排查治理,实现排查整改治理的闭环管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进行技术改进,监管层也要出台相应的文件进快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监管的可持续性,共同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实现煤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成才.关于煤矿重大隐患特性及治理体系的分析[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8(21):102+138.
[2]山西出台制度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J].消防界(电子版),2019,5(11):4.
[3]张瑞.肖家洼煤矿双控体系的建立及应用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9.
[4]冯泽伟.从根本上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思考与研究[J].中国煤炭工业,2021(09):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