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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让农民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必须进行有关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要实现农村土地产权与城市土地产权的对等和对接;二是适时结束单一国家垄断的征地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三是改革征地补偿制度,逐步以市场价为基准,给农民以充分、合理的补偿,实现其土地财产权益,以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土地财产权益;分享成果;征地制度创新;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6)02-0049-03
关键词:土地财产权益;分享成果;征地制度创新;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6)02-00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