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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久前写的《“放郑声”与“远佞人”》一文(见《随笔》一九八四年第四期)中曾谈到北宋初期的文风还承袭晚唐、五代的习尚,不少文学家喜欢在诗文中,特别在词中说些淫词艳语。明显的例子是大诗人黄庭坚,他做的许多词,在今天一些新道学家的眼中也还是很难通过的。在北宋封建王朝,这些作品的创作和流布,可以说是相当大胆的了。虽然这些作品往往在他和后人正式编印的诗文集中找不到,人们处理这些作品的办法或者是把它们“打入另册”,例如黄庭坚的词除收入《山谷词》之外,另有一本《山谷琴趣外篇》,或者就干脆把它们从诗文集中删去,听任其湮灭掉。后世也大抵一直采取这样的办法。因此,在封建主义的高压和禁锢下,天壤间有多少真实、动人的好作品就这样被摧残、扼杀了。
最近读到文化学社一九三○年出版的《人境庐诗草》,才发现原来黄遵宪这位以从事“诗界革命”著称的晚清诗人,也做过一些艳诗。这就是做为这本《人境庐诗草》附录之二的《新嫁娘诗》四十八首。就我个人来说,更惊人的发现是,这些被称为“黄公度集外诗”的,原来竟是先父董鲁安发现并发表在《京报·文学周刊》的《中国文学研究号》(一九二五年)上面的。他在发表这些诗当时所写的说明中说,这些诗“是从黄公度先生的乡人刘秀生君斋头借钞来的……此诗原题新嫁娘诗五十首(实止四十八首)和集中‘山歌’词意相近。考《人境庐诗草》卷一《山歌》题下自序云:‘土俗好为歌,男女赠答,颇为子夜读曲遗意。采其能笔于书者,得数首。’疑这里的四十八首,便是和《山歌》同时作的(或在其前)。必是觉得词太艳冶,认为不能笔于书,所以删去了。作《山歌》时的年代,大约在先生十六、七岁的时候(同治三、四年,公元一八六四至一八六五)正是新婚的前后,诗中情意的旖旎,风格的隽永,处处流露着少年的气分。确是未婚的少年写不出来的。”
读过这四十八首诗,觉得对于研究黄遵宪的思想和作品来说,是一个重要资料。如果说黄遵宪在晚清认为词太艳冶,不能笔之于书,那么,在伟大的五四运动以后,新文学经过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洗礼,完全应该冲破封建主义长期设置的禁区了。令人遗憾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出版收入《古典文学丛书》的《人境庐诗草笺注》这种供专业研究者用的本子,竟然也没有将这《新嫁娘诗》四十八首收进去,而且在序跋多篇中竟无一语提及这些诗。这大概也还是“为尊者讳”的正统思想在作怪吧!
先父在这组诗的说明中还有这样的话:“人境庐在近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世有定论,不必多说。至于先生的人格、思想、学问、政绩,谈近世外交人材和戊戌政变史的,总要想到先生的吧。先生‘余事作诗人’本不可以文掩行的,但如果以为先生不会有这类侧艳文章,甚至以为是盛德之累,便是狗屁不通的话了。我们对于文艺的看法,若照弗罗依德一派的解释,那便即使是晚唐的冬郎(按:这是《香奁集》作者韩的号——浩成),正未必堕入泥犁狱里呢。况此诗的温存缠绵,全是性情中语,然则弃入字簏中的佚稿,未必没有极真的好诗,只是古今的见解不同,所以去取的标准各异罢了。现在就根据这个理由,终于抄出发表了。”
值得注意的是先父这个说明写在一九二五年九月,也就是说,距离今天已有五十九年。然而,即使今天读起来,不是仍然很有现实意义的嘛?有一同志同我开玩笑说:“如果不看令尊大人的署名和写作的年月,我简直会误认为出自阁下的手笔呢!”这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足以证明封建主义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里是多么根深蒂固,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旧的传统势力是多么顽强!几十年过去了,我们还不得不在原地踏步,还不得不被迫讨论早已解决了的问题,还不得不做些启蒙的工作。十年浩劫中封建主义肆虐、荼毒人民的惨痛教训似乎并没有使一些同志变得更聪明些。几年前不是还曾辩论机场上某一幅装饰壁画是否宜于张挂的吗?今年初不是有人一看到《新婚第一夜》的标题,就断定这是一篇黄色的作品,致使秦牧同志奋笔写出《新道学先生的笑剧》这篇极有见地的好文章来的吗?还有,最近听到一个例子,有人一听到《东洋魔女》这个电视剧的标题就吓得要命,当即决定禁演,后来才弄清楚,这就是目前正在放映的《排球女将》,绰号“魔女”的小鹿纯子,只不过球艺高强,可以说是日本的郎平,片中找不出任何诱人犯罪的情节。事情正象秦牧文章中所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有些人对于某些男女社交关系、某些绘画雕塑、某些文字采取过度敏感的态度,是不是也有‘民国’时期某些卫道之士的流风余韵呢”?如果这些人仍然总是用这样的老眼光看问题,他们当然就会把黄遵宪的《新嫁娘诗》也看成“黄色作品”。如果当真如此的话,我认为,这除了证明他们自己的不长进以外,还启示我们肩上肃清封建遗毒的任务是多么沉重,真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六日
最近读到文化学社一九三○年出版的《人境庐诗草》,才发现原来黄遵宪这位以从事“诗界革命”著称的晚清诗人,也做过一些艳诗。这就是做为这本《人境庐诗草》附录之二的《新嫁娘诗》四十八首。就我个人来说,更惊人的发现是,这些被称为“黄公度集外诗”的,原来竟是先父董鲁安发现并发表在《京报·文学周刊》的《中国文学研究号》(一九二五年)上面的。他在发表这些诗当时所写的说明中说,这些诗“是从黄公度先生的乡人刘秀生君斋头借钞来的……此诗原题新嫁娘诗五十首(实止四十八首)和集中‘山歌’词意相近。考《人境庐诗草》卷一《山歌》题下自序云:‘土俗好为歌,男女赠答,颇为子夜读曲遗意。采其能笔于书者,得数首。’疑这里的四十八首,便是和《山歌》同时作的(或在其前)。必是觉得词太艳冶,认为不能笔于书,所以删去了。作《山歌》时的年代,大约在先生十六、七岁的时候(同治三、四年,公元一八六四至一八六五)正是新婚的前后,诗中情意的旖旎,风格的隽永,处处流露着少年的气分。确是未婚的少年写不出来的。”
读过这四十八首诗,觉得对于研究黄遵宪的思想和作品来说,是一个重要资料。如果说黄遵宪在晚清认为词太艳冶,不能笔之于书,那么,在伟大的五四运动以后,新文学经过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洗礼,完全应该冲破封建主义长期设置的禁区了。令人遗憾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出版收入《古典文学丛书》的《人境庐诗草笺注》这种供专业研究者用的本子,竟然也没有将这《新嫁娘诗》四十八首收进去,而且在序跋多篇中竟无一语提及这些诗。这大概也还是“为尊者讳”的正统思想在作怪吧!
先父在这组诗的说明中还有这样的话:“人境庐在近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世有定论,不必多说。至于先生的人格、思想、学问、政绩,谈近世外交人材和戊戌政变史的,总要想到先生的吧。先生‘余事作诗人’本不可以文掩行的,但如果以为先生不会有这类侧艳文章,甚至以为是盛德之累,便是狗屁不通的话了。我们对于文艺的看法,若照弗罗依德一派的解释,那便即使是晚唐的冬郎(按:这是《香奁集》作者韩
值得注意的是先父这个说明写在一九二五年九月,也就是说,距离今天已有五十九年。然而,即使今天读起来,不是仍然很有现实意义的嘛?有一同志同我开玩笑说:“如果不看令尊大人的署名和写作的年月,我简直会误认为出自阁下的手笔呢!”这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足以证明封建主义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里是多么根深蒂固,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旧的传统势力是多么顽强!几十年过去了,我们还不得不在原地踏步,还不得不被迫讨论早已解决了的问题,还不得不做些启蒙的工作。十年浩劫中封建主义肆虐、荼毒人民的惨痛教训似乎并没有使一些同志变得更聪明些。几年前不是还曾辩论机场上某一幅装饰壁画是否宜于张挂的吗?今年初不是有人一看到《新婚第一夜》的标题,就断定这是一篇黄色的作品,致使秦牧同志奋笔写出《新道学先生的笑剧》这篇极有见地的好文章来的吗?还有,最近听到一个例子,有人一听到《东洋魔女》这个电视剧的标题就吓得要命,当即决定禁演,后来才弄清楚,这就是目前正在放映的《排球女将》,绰号“魔女”的小鹿纯子,只不过球艺高强,可以说是日本的郎平,片中找不出任何诱人犯罪的情节。事情正象秦牧文章中所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有些人对于某些男女社交关系、某些绘画雕塑、某些文字采取过度敏感的态度,是不是也有‘民国’时期某些卫道之士的流风余韵呢”?如果这些人仍然总是用这样的老眼光看问题,他们当然就会把黄遵宪的《新嫁娘诗》也看成“黄色作品”。如果当真如此的话,我认为,这除了证明他们自己的不长进以外,还启示我们肩上肃清封建遗毒的任务是多么沉重,真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