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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省共查扣不合格食品3.2万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11.4万公斤,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45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129件,案值1023.7万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1862户。”这是2011年11月21日召开的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在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中披露的一组数据。
“吃”不踏实
三聚氰胺“阴魂不散”。2010年6月,吉林市发现1000袋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吉林省立即采取紧急行动,迅速封存了检测超标问题奶粉。
地沟油“死灰复燃”。今年9月,吉林省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等10余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捣毁非法加工提炼地沟油窝点3处,查扣废弃油脂和地沟油共12000多公斤。
不合格食品“堂而皇之”。2011年9月,相关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对通化、辽源两市31家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企业经销的108个厂家出产的酒类及调味品进行抽检。在抽检的120个批次样品中,合格的有107个批次,13个批次为不合格产品。这些不合格产品主要反映在菌落总数、糖精钠、安塞蜜等项目上。13个不合格产品中,有1个产品为糖精钠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二氧化硫残量超标,5个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
“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的怕色素。”百姓中流行的顺口溜道出了时下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塑化剂、瘦肉精、地沟油、毒豆芽……这些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令人民群众对“吃”这一基本民生问题越来越感到忧心忡忡:我们还能吃什么?
工作存在缺失
“目前,吉林省的食品安全存在四大问题。”省人大代表聂永军曾经在今年省人代会上提出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建议中他指出,一是我省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的一些指标不够科学;二是缺乏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有效制度和机制;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四是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重复检验时常发生;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对使用有害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施以重拳”、“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所以屡禁不止”、“现行国家法律中,对于在食品中添加有害化学物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政处罚过轻,执法难度增加,不易取得预期效果……”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时,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如何以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年来,我省相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出台了部分监管法规、规章,例如目前正在试行的《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办法》,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吉林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及查办大要案补助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督察员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然而,我省传统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安全隐患依旧十分突出。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包秦,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德伟、傅秀清、李勇建议,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加强打、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制定“治本”之策:一是推行现代食品工业建设,改变传统的小作坊式生产布局和生产方式;二是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在田间和车间、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制定标准,并严格执行标准。三是应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起草制定《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已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大,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列席会议的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后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都切中要害,有的放矢,使我们今后的工作更有方向和目标。他表示:“我们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厉打击、严厉问责,把好入口关,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吃”不踏实
三聚氰胺“阴魂不散”。2010年6月,吉林市发现1000袋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吉林省立即采取紧急行动,迅速封存了检测超标问题奶粉。
地沟油“死灰复燃”。今年9月,吉林省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等10余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捣毁非法加工提炼地沟油窝点3处,查扣废弃油脂和地沟油共12000多公斤。
不合格食品“堂而皇之”。2011年9月,相关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对通化、辽源两市31家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企业经销的108个厂家出产的酒类及调味品进行抽检。在抽检的120个批次样品中,合格的有107个批次,13个批次为不合格产品。这些不合格产品主要反映在菌落总数、糖精钠、安塞蜜等项目上。13个不合格产品中,有1个产品为糖精钠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甜蜜素项目不合格,1个产品为二氧化硫残量超标,5个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
“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的怕色素。”百姓中流行的顺口溜道出了时下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塑化剂、瘦肉精、地沟油、毒豆芽……这些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令人民群众对“吃”这一基本民生问题越来越感到忧心忡忡:我们还能吃什么?
工作存在缺失
“目前,吉林省的食品安全存在四大问题。”省人大代表聂永军曾经在今年省人代会上提出一份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建议中他指出,一是我省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的一些指标不够科学;二是缺乏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有效制度和机制;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四是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重复检验时常发生;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对使用有害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施以重拳”、“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所以屡禁不止”、“现行国家法律中,对于在食品中添加有害化学物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政处罚过轻,执法难度增加,不易取得预期效果……”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时,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如何以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年来,我省相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出台了部分监管法规、规章,例如目前正在试行的《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办法》,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吉林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及查办大要案补助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督察员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然而,我省传统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安全隐患依旧十分突出。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包秦,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德伟、傅秀清、李勇建议,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加强打、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制定“治本”之策:一是推行现代食品工业建设,改变传统的小作坊式生产布局和生产方式;二是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在田间和车间、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制定标准,并严格执行标准。三是应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以适应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起草制定《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已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进入省人大立法程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大,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列席会议的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后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都切中要害,有的放矢,使我们今后的工作更有方向和目标。他表示:“我们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厉打击、严厉问责,把好入口关,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