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5年1月中国正式实施IPO询价制以来,新股发行的高抑价现象并没有得到缓解.针对该问题,在无激励约束机制和引入惩罚机制这2种情况下,对询价机构和承销商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发现缺乏对询价对象的惩罚措施是造成询价机构压低报价的主要原因,并建议中国询价制能赋予承销商新股配售权,同时提高询价机构价格发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