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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教师要有效利用生活材料或生活中的常用物品来设计制作器物、玩具、艺术品,丰富幼儿的活动内容。教师结合幼儿多方面需求,挖掘并利用生活材料作为教育资源,广泛应用于幼儿园活动的各个环节,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环保意识;提高幼儿的动手操作能力;完善教师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