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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于宁波,既是推动开放型港口经济和高质量湾区建设的核心载体,又是打造宁波大都市区、抢占沿海城市发展先机的重要突破口。宁波依托海洋现状基础,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全力增强大湾区核心功能。
资源禀赋优异发展基础良好
宁波市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是长三角地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联结纽带。全市海域总面积8355.8平方公里,岸线总长为1541公里,约占全省岸线总长的24%,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曲折且绵长。
海洋资源禀赋优异。宁波渔业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渔业产区之一。2017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04.49万吨,实现渔业增加值114.0亿元,渔业产值195.5亿元。港口航道资源丰富,全市已开发利用规划岸线约107公里,宁波港拥有北航道、南航道、象山港航道等11条重要航道,也是中国大陆大型和特大型深水泊位最多的港口。海岛星罗棋布,全市共有大小海岛616个,面积约255.9平方公里。滩涂资源优势明显,呈现出分布集中、成片性好等特点。能源资源丰富,蕴含着丰富的潮汐能、波浪能等新能源。
海洋经济实力趋强。海洋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7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4819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14.44%,在全省居于领先水平。海洋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宁波已初步形成了以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梅山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等创新平台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宁海南部滨海新区、奉化滨海新区、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建设稳步推进,已集聚了一批知名能源、装备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突破并取得了一批关键性技术成果,基本形成了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海专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为主体的海洋科研与技术开发体系。
港口地位持续攀升。在“一圈三中心”和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实质推动作用下,2018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10.8亿吨,比上年增长7.4%,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为2635.1萬标箱,同比增长7.1%,跃居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同时,宁波多式联运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末宁波舟山港集装箱航线总数达246条,其中远洋干线120条、近洋支线74条,全年完成海铁联运60.2万标箱,同比增长50.2%,增速居全国首位。
综合管控水平趋好。目前,宁波海洋监测网络已有效覆盖全市的重要海洋功能区、重点港湾和生态敏感海域,实现了由瞬时监测向过程监测、由定期监测向动态监测的跨越,并在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岛基本建成了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同时,海洋治理及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近海捕捞等得到有效控制,海岛巡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正视短板弱项激活后发优势
陆海统筹力度有待加强。从目前的宁波海洋发展情况看,海陆开发模式仍以“重陆轻海、陆进海退”为主,围填海批而不填、围而不建等现象较为突出。一方面,由于缺乏海陆空间和时间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滨海空间开发方式粗放单一,空间集约利用效率较低。另一方面,海陆资源未充分共享,海洋能源、矿产、生物等资源禀赋未有效激活,海岸带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整体发展缓慢。
海洋科创能力相对较弱。宁波海洋科技投入仍有不足,高校涉海学科建设与地方需求不匹配,涉海科研院所、企业等数量不多,且高层次人才、高科技转化平台等支撑力量较为薄弱,导致人才吸引力愈加不足、海洋产业附加值不高。而同样拥有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双重头衔的青岛,目前已集聚全国30%的海洋科研机构、50%的海洋高层次科研人才。相较之下,宁波海洋创新资源明显不足。
海洋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海洋区域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区域管理领域,一直存在着海域自然特征的整体性与部门管理的分割性之间的较强张力。宁波在海洋领域尚未形成上下联动、职责分明的跨区跨部门协同机制及科学的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原有的岸线闲置、开发无序、跨区治理等症结尚未解决,且仍存在部分职能未落地、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备、海洋相关规划待完善等问题。
海洋环保压力日益加大。近年来,宁波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整体仍以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为主。由于受到长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及部分排放口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影响,整个东海海域水体氮、磷浓度值仍然较高。另外,受到港口货船密集作业的影响,海洋船舶污染和安全隐患较多。破坏性开发和环境污染时有发生,部分功能退化丧失,海洋环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用优蓝色资源建设海洋强市
坚持生态优先,修复滨海资源。合理调整海域开发规模与时序,控制开发强度,制定并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加强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通过修复受损岸滩、退养还滩等方式,严格控制限制开发边界,妥善处理并优先利用历史存量围填海及岸线。加强海岛资源的保护与综合利用,推进重点海岛集约化、生态化发展,严格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在不影响区域生态稳定性的前提下,允许分类分级适度开展低强度活动。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重点加强河口海湾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传统渔场、海水养殖区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
明晰发展重点,激发创新潜能。加强杭州湾新区、临港海洋经济新区等产业平台的集聚效应,布局多元化多功能临港产业,吸纳高端人才和总部公司,进一步发挥临港区位和制造优势,着重在高端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在招才引智和海洋科技创新上双重发力,积极优化人才落户、强企落地政策,精准定位目标需求型人才,加大对海洋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的投入力度,增设海洋渔业科技、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信息工程、海洋应用等高校涉海专业,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聚集,高效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陆海统筹,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规划统筹,积极探索宁波市域范围内海岸线及近岸区域的“多规融合”路径,促进主体功能区划、沿海产业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实现全系统、全区域、全要素的统筹规划。坚持时间统筹,结合休渔期和海洋旅游黄金期,将全市域海岛、海滩等旅游资源加以分时段统筹规划,并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以达到海岸线的利用效率最大化。坚持资源统筹,将全市各区域滩涂面积纳入统一管理中,对批而不填、围而不建等现象加以重点整治,从存量高效开发向增量减缓批用逐渐转变。将陆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延伸至近海区域,为推动海岸带生态渔业、生态旅游业等快速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扩大开放力度,增强辐射功能。健全港航服务体系,对内整合航空、铁路、港口等综合联运系统,尤其是强化海铁联运、空铁联运,全方位提升宁波城市开放链接度、拓展航运贸易范围、提升航运服务能力,辐射带动宁波大都市和大湾区建设,打造开放型世界港城。争取定期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的海洋学术研讨会、技术成果交流会等活动,巩固提升海洋在宁波城市中的地位,扩大宁波海港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建设法治海洋,推动持续发展。加快制定宁波市各级政府关于海洋及近岸海域权属划分和责任认定的政策规定及职能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海洋管理组织体系,从政策法律上对海洋行政管理、多部门协调合作、海洋执法、信息发布等方面做出法定规范。制定助推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从法律层面助力宁波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范海洋生态管控内容和实施细则,建立海洋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资源禀赋优异发展基础良好
宁波市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是长三角地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联结纽带。全市海域总面积8355.8平方公里,岸线总长为1541公里,约占全省岸线总长的24%,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曲折且绵长。
海洋资源禀赋优异。宁波渔业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渔业产区之一。2017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04.49万吨,实现渔业增加值114.0亿元,渔业产值195.5亿元。港口航道资源丰富,全市已开发利用规划岸线约107公里,宁波港拥有北航道、南航道、象山港航道等11条重要航道,也是中国大陆大型和特大型深水泊位最多的港口。海岛星罗棋布,全市共有大小海岛616个,面积约255.9平方公里。滩涂资源优势明显,呈现出分布集中、成片性好等特点。能源资源丰富,蕴含着丰富的潮汐能、波浪能等新能源。
海洋经济实力趋强。海洋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7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4819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14.44%,在全省居于领先水平。海洋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宁波已初步形成了以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的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梅山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等创新平台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宁海南部滨海新区、奉化滨海新区、象山临港装备工业园建设稳步推进,已集聚了一批知名能源、装备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突破并取得了一批关键性技术成果,基本形成了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海专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为主体的海洋科研与技术开发体系。
港口地位持续攀升。在“一圈三中心”和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实质推动作用下,2018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10.8亿吨,比上年增长7.4%,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为2635.1萬标箱,同比增长7.1%,跃居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同时,宁波多式联运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末宁波舟山港集装箱航线总数达246条,其中远洋干线120条、近洋支线74条,全年完成海铁联运60.2万标箱,同比增长50.2%,增速居全国首位。
综合管控水平趋好。目前,宁波海洋监测网络已有效覆盖全市的重要海洋功能区、重点港湾和生态敏感海域,实现了由瞬时监测向过程监测、由定期监测向动态监测的跨越,并在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岛基本建成了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同时,海洋治理及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近海捕捞等得到有效控制,海岛巡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正视短板弱项激活后发优势
陆海统筹力度有待加强。从目前的宁波海洋发展情况看,海陆开发模式仍以“重陆轻海、陆进海退”为主,围填海批而不填、围而不建等现象较为突出。一方面,由于缺乏海陆空间和时间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滨海空间开发方式粗放单一,空间集约利用效率较低。另一方面,海陆资源未充分共享,海洋能源、矿产、生物等资源禀赋未有效激活,海岸带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整体发展缓慢。
海洋科创能力相对较弱。宁波海洋科技投入仍有不足,高校涉海学科建设与地方需求不匹配,涉海科研院所、企业等数量不多,且高层次人才、高科技转化平台等支撑力量较为薄弱,导致人才吸引力愈加不足、海洋产业附加值不高。而同样拥有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双重头衔的青岛,目前已集聚全国30%的海洋科研机构、50%的海洋高层次科研人才。相较之下,宁波海洋创新资源明显不足。
海洋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海洋区域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区域管理领域,一直存在着海域自然特征的整体性与部门管理的分割性之间的较强张力。宁波在海洋领域尚未形成上下联动、职责分明的跨区跨部门协同机制及科学的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原有的岸线闲置、开发无序、跨区治理等症结尚未解决,且仍存在部分职能未落地、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备、海洋相关规划待完善等问题。
海洋环保压力日益加大。近年来,宁波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整体仍以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为主。由于受到长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及部分排放口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影响,整个东海海域水体氮、磷浓度值仍然较高。另外,受到港口货船密集作业的影响,海洋船舶污染和安全隐患较多。破坏性开发和环境污染时有发生,部分功能退化丧失,海洋环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用优蓝色资源建设海洋强市
坚持生态优先,修复滨海资源。合理调整海域开发规模与时序,控制开发强度,制定并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加强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通过修复受损岸滩、退养还滩等方式,严格控制限制开发边界,妥善处理并优先利用历史存量围填海及岸线。加强海岛资源的保护与综合利用,推进重点海岛集约化、生态化发展,严格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在不影响区域生态稳定性的前提下,允许分类分级适度开展低强度活动。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重点加强河口海湾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传统渔场、海水养殖区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
明晰发展重点,激发创新潜能。加强杭州湾新区、临港海洋经济新区等产业平台的集聚效应,布局多元化多功能临港产业,吸纳高端人才和总部公司,进一步发挥临港区位和制造优势,着重在高端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在招才引智和海洋科技创新上双重发力,积极优化人才落户、强企落地政策,精准定位目标需求型人才,加大对海洋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的投入力度,增设海洋渔业科技、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信息工程、海洋应用等高校涉海专业,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聚集,高效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陆海统筹,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规划统筹,积极探索宁波市域范围内海岸线及近岸区域的“多规融合”路径,促进主体功能区划、沿海产业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实现全系统、全区域、全要素的统筹规划。坚持时间统筹,结合休渔期和海洋旅游黄金期,将全市域海岛、海滩等旅游资源加以分时段统筹规划,并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以达到海岸线的利用效率最大化。坚持资源统筹,将全市各区域滩涂面积纳入统一管理中,对批而不填、围而不建等现象加以重点整治,从存量高效开发向增量减缓批用逐渐转变。将陆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延伸至近海区域,为推动海岸带生态渔业、生态旅游业等快速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扩大开放力度,增强辐射功能。健全港航服务体系,对内整合航空、铁路、港口等综合联运系统,尤其是强化海铁联运、空铁联运,全方位提升宁波城市开放链接度、拓展航运贸易范围、提升航运服务能力,辐射带动宁波大都市和大湾区建设,打造开放型世界港城。争取定期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的海洋学术研讨会、技术成果交流会等活动,巩固提升海洋在宁波城市中的地位,扩大宁波海港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建设法治海洋,推动持续发展。加快制定宁波市各级政府关于海洋及近岸海域权属划分和责任认定的政策规定及职能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海洋管理组织体系,从政策法律上对海洋行政管理、多部门协调合作、海洋执法、信息发布等方面做出法定规范。制定助推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从法律层面助力宁波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范海洋生态管控内容和实施细则,建立海洋资源和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