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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统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各行业中最严密的。银行面临的风险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内部风险是一个银行风险的主要方面。这就像一个战场上的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因此银行系统的内部风险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银监会颁布的于2005年实施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就是对银行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约束。
一、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四项制度即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岗位轮换、干部交流。四项制度作为信用社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建立关键岗位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一段时间以来,银行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进行诈骗活动,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损失,同时也反映出银行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有待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如果关键岗位人员不进行轮换,违规行为就很难被发现,而强制休假之前的工作交接和休假期间的业务往来将使得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曝光,因而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制度本身就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助于遏制、减少银行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抑止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
如:2008年山东淄川区信用联社黑旺信用社会计主管蒲贻业指使并授权其他柜员违法违规进行账务处理,办理虚存业务,客户存款抹账,然后将资金转到自己预先准备的账户内,共侵占资金428.9万元。为了应付检查或者防范突击检查,通过虚存、虚取业务,制造账面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假象。案发后,蒲贻业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二、四项制度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员工缺乏对四项制度的重要的认识。为了调查员工对四项制度的了解程度,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了对ST行的部分员工进行抽样调查。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得出,在48份调查问卷中工作年限小于3年的员工共有8人,占被调查对象的16.67%。分析我们对员工作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说员工对四项制度的了解并不是特别全面。调查问卷的前两个问题是关于四项制度总体情况的,被调查对象都肯定了四项制度对内部风险的防控作用,但是只有35份问卷正确选择出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占72.92%。
从业人员老化,有不少员工内退,并且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和岗位制约要求,造成基层网点人员普遍紧张。尽管最近两年招聘了大量的大学生员工,但是新员工的成长和成才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并且新员工的进入只是缓解了基层网点人手短缺的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员短缺的现状。人员非常紧张的现实迫使银行只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放弃执行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制度。
员工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岗位管理的需要。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部分员工的学历和素质并不是很高。30岁以上的员工中,第一学学历达到专科学历的员工人数很少,第一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就更加是凤毛麟角了。导致了中高层的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太合理。这也是干部交流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实施的原因之一。银行会计内控队伍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发展的桎梏。主要表现在:熟悉单项业务的人员较多,具有综合业务素质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会计业务的人员较多,了解创新业务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操作技术的人员较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较少。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各项业务处理的质量,高业务素质的员工不仅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基础,而且可以有效弥补内控制度的不足。在现实工作中,银行往往忽视了会计内部控制是一种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环环相扣、平衡制约的动态机制,而常常反映为一成不变、机械僵化的形式,有些明显陈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程序不能被新的、更科学的制度所代替,特别是目前新的金融业务品种、金融工具不断推出,如果不及时调整补充内控制度,必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四是没有具体可行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措施的保障。对于四项制度,只是上级行做出了指导性规定,但是并没有针对每项制度制订合理详细周密的实施细则和方法。这就造成了四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变成了既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也没有具体的政策可以遵循。
三、完善四项制度的政策措施
银行重要岗位管理不利,未认真落实“轮岗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增加了案件的“隐蔽性”。因此建议:
一是完善重要岗位人员定期排查管理工作制度内容,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和排查。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排查, 即要单位职工直接领导进行总体评判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重要岗位人员所在街道了解情况,看其有无乱交、滥交不良人员行为,有无经商办企业、炒股及社会兼职,有无为人担保、过渡负债、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实际收入等异常行为。 同时到派出所查看其是否有聚众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社会劣迹行为,并由街道组长和派出所所长做出正确鉴定,根据排查结果,确定重要岗位人员的合格与否, 并确定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和帮教,及时清理或辞退不良或劣迹人员以清除职工工作队伍。
二是要有效运用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这一有效手段,防范案件风险。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是防范银行操作和案件风险的重要手段,必须成为气度和惯例,持之以恒的加以坚持。进行重要岗位轮换前,要形成《重要岗位轮换计划》。进行重要岗位轮换时,要健全和实行严格的岗位交接手续。完成重要岗位交接后,要认真核查所交接的业务,建立重要岗位人员交接档案,详细记录重要岗位人员交接前后负责办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经办的各项业务。指定休假制度做为重要岗位轮换制度的补充,是对重要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和防范内部风险的客观需要,是针对容易发生风险的重要部门、要害岗位而设置的。各银行基层行要明确《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制度》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定休假的方法和有关要求,要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具体、可行性措施,在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时,认真组织和做好被指定休假人员的工作交接和业务核查工作,确保《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通过不定期地让重要岗位人员离岗一段时间,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审核,问题、疑点很容易暴露出来。进而可以避免存在更大的风险和隐患。
三是要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政治教育,构筑权力人员案防思想防线。反对权力腐败防线有两条,一条是道德防线,一条是惩戒防线。构筑道德防线,必须坚持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工作不仅要使金融员工能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还要通过对一些反面典型的查处、曝光和剖析,帮助人们抑制自己的不正当行为的欲望, 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严峻性, 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在从事金融工作中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伸,身不斜”。开展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切不可毕其功于一役,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要加强宣传工作,扬善惩恶,扶正祛邪,努力做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开创建设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增强人们的免疫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是强化法规制度约束,用制度规范重要岗位人员权力动作行为,铲除权力犯罪案件赖以滋生的条件。金融行业的权力,从广义上给予解释,不仅包括领导权,也要包括业务监督和处置权,所以要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和管理。首先是要实行金融业务公开制度。权力犯罪现象产生往往是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的结果,而实行业务公开制度则可有效防范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因此要从源头上防范案件和权力犯罪,就必须实行公开制度,公开业务操作和程序,加强工作透明度,凡是涉及管理权、 审批权等重大事项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纳入公开制度范围,切实把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权力的动作过程。其次,是围绕权力行使监督权。即发生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问题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管理约束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和动作的监督。第三是要建立案件防范责任制。即把各要害岗位的内控落实和案件防范作为考核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的重要目标,同其政绩考核、晋升、奖惩等直接挂钩,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与其所主管的要害部门工作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责任、风险共同体。第四是要督促基层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 作好执行制度和防范权力违法的典范。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就是说无论是领导还是部门负责人,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群众中树立榜样作用, 才能促使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是要加大惩治重要岗位人员违法操作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示和警戒作用。防查案件和防范违法操作,仅靠教育和制度是不够的,必须兼顾惩处,下力气和决心“开刀治病”,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威慑力,增强警戒力。一要要努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与当前工作相适应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监督力度,防止重要岗位权力监督失控及惩处不利现象,为防查案件和违法操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开刀治病”、“杀鸡儆猴”。各级部门要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从快从严查处一批大要案,以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投入的热情,实现专门队伍和群防群治相结合。三是要加强对于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处理和防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不管,必有重患,所以在治理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违规操作的过程中,要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要切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做法,要从治根入手,边惩边治,惩治结合,有的放矢地采取积极对策,铲除权力违法和犯罪滋生的症因和温床。
参考文献
1.林直友、姚远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六重六轻”》,《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第33期
2.李杰、王微慧,《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问题思考》,《企业管理》,2008年3月
3.刘云汉、浦强,《基层银行业机构案件防范九大风险隐患值得关注》,《北方金融》,2006年10月
4.《黑龙江银行业:银行内控失灵导致“窝案”频发》
5.《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四项制度即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岗位轮换、干部交流。四项制度作为信用社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建立关键岗位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一段时间以来,银行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进行诈骗活动,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损失,同时也反映出银行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有待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如果关键岗位人员不进行轮换,违规行为就很难被发现,而强制休假之前的工作交接和休假期间的业务往来将使得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曝光,因而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制度本身就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有助于遏制、减少银行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抑止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
如:2008年山东淄川区信用联社黑旺信用社会计主管蒲贻业指使并授权其他柜员违法违规进行账务处理,办理虚存业务,客户存款抹账,然后将资金转到自己预先准备的账户内,共侵占资金428.9万元。为了应付检查或者防范突击检查,通过虚存、虚取业务,制造账面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假象。案发后,蒲贻业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二、四项制度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员工缺乏对四项制度的重要的认识。为了调查员工对四项制度的了解程度,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了对ST行的部分员工进行抽样调查。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得出,在48份调查问卷中工作年限小于3年的员工共有8人,占被调查对象的16.67%。分析我们对员工作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说员工对四项制度的了解并不是特别全面。调查问卷的前两个问题是关于四项制度总体情况的,被调查对象都肯定了四项制度对内部风险的防控作用,但是只有35份问卷正确选择出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占72.92%。
从业人员老化,有不少员工内退,并且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和岗位制约要求,造成基层网点人员普遍紧张。尽管最近两年招聘了大量的大学生员工,但是新员工的成长和成才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并且新员工的进入只是缓解了基层网点人手短缺的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员短缺的现状。人员非常紧张的现实迫使银行只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放弃执行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制度。
员工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岗位管理的需要。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部分员工的学历和素质并不是很高。30岁以上的员工中,第一学学历达到专科学历的员工人数很少,第一学历是本科及以上的就更加是凤毛麟角了。导致了中高层的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太合理。这也是干部交流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实施的原因之一。银行会计内控队伍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发展的桎梏。主要表现在:熟悉单项业务的人员较多,具有综合业务素质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会计业务的人员较多,了解创新业务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操作技术的人员较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较少。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各项业务处理的质量,高业务素质的员工不仅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基础,而且可以有效弥补内控制度的不足。在现实工作中,银行往往忽视了会计内部控制是一种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环环相扣、平衡制约的动态机制,而常常反映为一成不变、机械僵化的形式,有些明显陈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程序不能被新的、更科学的制度所代替,特别是目前新的金融业务品种、金融工具不断推出,如果不及时调整补充内控制度,必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四是没有具体可行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措施的保障。对于四项制度,只是上级行做出了指导性规定,但是并没有针对每项制度制订合理详细周密的实施细则和方法。这就造成了四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变成了既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也没有具体的政策可以遵循。
三、完善四项制度的政策措施
银行重要岗位管理不利,未认真落实“轮岗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增加了案件的“隐蔽性”。因此建议:
一是完善重要岗位人员定期排查管理工作制度内容,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和排查。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排查, 即要单位职工直接领导进行总体评判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重要岗位人员所在街道了解情况,看其有无乱交、滥交不良人员行为,有无经商办企业、炒股及社会兼职,有无为人担保、过渡负债、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实际收入等异常行为。 同时到派出所查看其是否有聚众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社会劣迹行为,并由街道组长和派出所所长做出正确鉴定,根据排查结果,确定重要岗位人员的合格与否, 并确定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和帮教,及时清理或辞退不良或劣迹人员以清除职工工作队伍。
二是要有效运用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这一有效手段,防范案件风险。实行重要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是防范银行操作和案件风险的重要手段,必须成为气度和惯例,持之以恒的加以坚持。进行重要岗位轮换前,要形成《重要岗位轮换计划》。进行重要岗位轮换时,要健全和实行严格的岗位交接手续。完成重要岗位交接后,要认真核查所交接的业务,建立重要岗位人员交接档案,详细记录重要岗位人员交接前后负责办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经办的各项业务。指定休假制度做为重要岗位轮换制度的补充,是对重要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和防范内部风险的客观需要,是针对容易发生风险的重要部门、要害岗位而设置的。各银行基层行要明确《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制度》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定休假的方法和有关要求,要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具体、可行性措施,在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时,认真组织和做好被指定休假人员的工作交接和业务核查工作,确保《重要岗位人员指定休假制度》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通过不定期地让重要岗位人员离岗一段时间,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审核,问题、疑点很容易暴露出来。进而可以避免存在更大的风险和隐患。
三是要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政治教育,构筑权力人员案防思想防线。反对权力腐败防线有两条,一条是道德防线,一条是惩戒防线。构筑道德防线,必须坚持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工作不仅要使金融员工能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还要通过对一些反面典型的查处、曝光和剖析,帮助人们抑制自己的不正当行为的欲望, 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严峻性, 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在从事金融工作中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伸,身不斜”。开展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切不可毕其功于一役,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要加强宣传工作,扬善惩恶,扶正祛邪,努力做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开创建设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增强人们的免疫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是强化法规制度约束,用制度规范重要岗位人员权力动作行为,铲除权力犯罪案件赖以滋生的条件。金融行业的权力,从广义上给予解释,不仅包括领导权,也要包括业务监督和处置权,所以要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和管理。首先是要实行金融业务公开制度。权力犯罪现象产生往往是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的结果,而实行业务公开制度则可有效防范幕后交易和暗箱操作。因此要从源头上防范案件和权力犯罪,就必须实行公开制度,公开业务操作和程序,加强工作透明度,凡是涉及管理权、 审批权等重大事项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纳入公开制度范围,切实把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权力的动作过程。其次,是围绕权力行使监督权。即发生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问题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管理约束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和动作的监督。第三是要建立案件防范责任制。即把各要害岗位的内控落实和案件防范作为考核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的重要目标,同其政绩考核、晋升、奖惩等直接挂钩,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与其所主管的要害部门工作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责任、风险共同体。第四是要督促基层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 作好执行制度和防范权力违法的典范。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就是说无论是领导还是部门负责人,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群众中树立榜样作用, 才能促使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是要加大惩治重要岗位人员违法操作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示和警戒作用。防查案件和防范违法操作,仅靠教育和制度是不够的,必须兼顾惩处,下力气和决心“开刀治病”,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威慑力,增强警戒力。一要要努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与当前工作相适应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监督力度,防止重要岗位权力监督失控及惩处不利现象,为防查案件和违法操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开刀治病”、“杀鸡儆猴”。各级部门要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从快从严查处一批大要案,以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投入的热情,实现专门队伍和群防群治相结合。三是要加强对于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处理和防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不管,必有重患,所以在治理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违规操作的过程中,要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要切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做法,要从治根入手,边惩边治,惩治结合,有的放矢地采取积极对策,铲除权力违法和犯罪滋生的症因和温床。
参考文献
1.林直友、姚远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六重六轻”》,《中国经济周刊》,2005年第33期
2.李杰、王微慧,《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问题思考》,《企业管理》,2008年3月
3.刘云汉、浦强,《基层银行业机构案件防范九大风险隐患值得关注》,《北方金融》,2006年10月
4.《黑龙江银行业:银行内控失灵导致“窝案”频发》
5.《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