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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突破。2010年1月份开始,按照鲁财预[2009]48号文件要求,高青县作为“省直管县”试点县进行了相应的财政体制改革,这项重要改革试行半年多来,效果到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研。
“省直管县”试点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实施试点的高青县是淄博市粮棉农业大县工业小县,全县总人口36万人,2009年全县GDP总量10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8736万元,人均GDP27806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354元,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县。
按照省财政的统一部署,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市、直管县的中央、省级收入入库级次、入库比例不变,各市不再分享直管县的财政收入。对2009年涉及的市与直管县收入体制变化,当年不再调整入库级次,年底省级通过体制结算,将市级集中直管县的收入增量上解省级,由省再返还给直管县。省对直管县的原体制补助,并入省对直管县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返还基数,增幅与直管县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幅挂钩,按照1:0.3确定;直管县对省级的原体制上解递增比例,统一调整为3%,其中改革前低于3%的有,继续按照原比例上解省,差额部分仍由市承担。高青县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加大了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缓解了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县。在高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中小学公用经费、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上对高青县予以了倾斜。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省财政转移支付给高青县补助资金达36350万元。
增强了县级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省直管后,县财政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不经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县,各种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能够按时间进度划拨到位,减少了划拨资金的中间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率。
促进了县级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之后,县级财政工作得到了省、市两级财政的指导和帮助,省级财政在预算审查、预算管理、数据报送等方面对县级财政工作要求明显提高,同时,根据要求,对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各镇新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将所辖农村财务全部收归镇管理。这样乡村财力显著增加,乡村债务得到了有效控制,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了基层的财政管理水平。
结算方式日趋合理。从资金往来和财政结算来看,改革之前是省财政和市财政进行资金往来和结算,改革之后是市、县财政直接与省财政发生资金往来和结算关系,市财政和县财政间的结算通过省财政进行。这一改革有利于提高资金往来和结算的效率。
“省直管县”试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财政“省直管县”作为强县扩权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试行以来,增强了县级政府发展、调控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但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改革和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没有同步进行。对大量的通过预算外资金进行的市县上划和补助事项尚未清理规范,大部分预算外资金仍按原体制管理,形成一个地区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未实现财政资金省直管县的全覆盖。
转移支付的结构还不够合理。在省财政给高青县财政转移支付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偏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大,占到40 %以上。
削弱了设区市一级的调控力。根据我省的改革方案,设区市对试点县的支持不能减少,要逐步增加。按照目前的省管县体制,市本级承担的事权与财权明显不对称,收支矛盾将加剧。
财权事权两张皮。试点县财政管理级次上收,财政工作由省直接部署,但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同步改革,市党政机构及部门仍在履行全市性事权。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将影响到许多政府决策的实施,从而对整个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试点改革的“造血”功能不足。财政“省直管县”虽然在财政补助上对试点县有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但并没有在体制上体现对试点县财力的增加,基本上还是沿用了税收返还和收入分成等原有模式,并没有提高县级返还和分成的比例。
国库部门积极行动,全力保障“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在高青县财政实行省管县后,国库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工作性质出发全力配合好本次县级财政改革。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全力保障财政体制改革。国库部门一方面在TBS核算系统中修改总额分成参数,原市财政已经分享的高青县财政收入,由财政部门协商进行解决,此次调整后,县级财政可增加收入2220万元。另一方面在TBS核算系统中修改预抵返还参数,从而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当日按固定比例提取部分收入给县级,仅这一次调整就为县财政增加收入2056万元,从政策上有力的支持了高青县经济的发展。
适应体制改革要求,加快自身转变。“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基层国库的管理与核算产生较大变化。改革实施后,财政返还均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划,同时预抵返还体制的变化,还给县支库增加了业务量。为适应这种形势需要,一方面人行高青县支行积极进行了岗位竞聘,把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国库岗位;另一方面借助济南分行开展的国库业务竞赛活动,进行国库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当前使用的TBS系统、TMIS系统、财税库横向联网等系统,还包括明年准备上线的TCBS系统、TIPS系统,努力打造一支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国库队伍。
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按照支行要求,重点做好起草《“小而有为”生态化精品支行建设规定标准》中国库业务部分的“岗位工作规范标准”和“检查考核”表等项工作。其次要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岗位分工,认真落实AB制;严格按业务操作规流程办理业务,坚决杜绝代岗、串岗、一手清等现象;严格按加强对要害岗位、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认真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最后要充分利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广条件,做好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创新工作。
“省直管县”试点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实施试点的高青县是淄博市粮棉农业大县工业小县,全县总人口36万人,2009年全县GDP总量10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8736万元,人均GDP27806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354元,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县。
按照省财政的统一部署,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市、直管县的中央、省级收入入库级次、入库比例不变,各市不再分享直管县的财政收入。对2009年涉及的市与直管县收入体制变化,当年不再调整入库级次,年底省级通过体制结算,将市级集中直管县的收入增量上解省级,由省再返还给直管县。省对直管县的原体制补助,并入省对直管县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返还基数,增幅与直管县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幅挂钩,按照1:0.3确定;直管县对省级的原体制上解递增比例,统一调整为3%,其中改革前低于3%的有,继续按照原比例上解省,差额部分仍由市承担。高青县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加大了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缓解了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县。在高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中小学公用经费、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上对高青县予以了倾斜。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省财政转移支付给高青县补助资金达36350万元。
增强了县级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省直管后,县财政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不经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县,各种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能够按时间进度划拨到位,减少了划拨资金的中间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率。
促进了县级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之后,县级财政工作得到了省、市两级财政的指导和帮助,省级财政在预算审查、预算管理、数据报送等方面对县级财政工作要求明显提高,同时,根据要求,对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各镇新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将所辖农村财务全部收归镇管理。这样乡村财力显著增加,乡村债务得到了有效控制,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了基层的财政管理水平。
结算方式日趋合理。从资金往来和财政结算来看,改革之前是省财政和市财政进行资金往来和结算,改革之后是市、县财政直接与省财政发生资金往来和结算关系,市财政和县财政间的结算通过省财政进行。这一改革有利于提高资金往来和结算的效率。
“省直管县”试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财政“省直管县”作为强县扩权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试行以来,增强了县级政府发展、调控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但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改革和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没有同步进行。对大量的通过预算外资金进行的市县上划和补助事项尚未清理规范,大部分预算外资金仍按原体制管理,形成一个地区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未实现财政资金省直管县的全覆盖。
转移支付的结构还不够合理。在省财政给高青县财政转移支付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偏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大,占到40 %以上。
削弱了设区市一级的调控力。根据我省的改革方案,设区市对试点县的支持不能减少,要逐步增加。按照目前的省管县体制,市本级承担的事权与财权明显不对称,收支矛盾将加剧。
财权事权两张皮。试点县财政管理级次上收,财政工作由省直接部署,但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同步改革,市党政机构及部门仍在履行全市性事权。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将影响到许多政府决策的实施,从而对整个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试点改革的“造血”功能不足。财政“省直管县”虽然在财政补助上对试点县有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但并没有在体制上体现对试点县财力的增加,基本上还是沿用了税收返还和收入分成等原有模式,并没有提高县级返还和分成的比例。
国库部门积极行动,全力保障“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在高青县财政实行省管县后,国库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工作性质出发全力配合好本次县级财政改革。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全力保障财政体制改革。国库部门一方面在TBS核算系统中修改总额分成参数,原市财政已经分享的高青县财政收入,由财政部门协商进行解决,此次调整后,县级财政可增加收入2220万元。另一方面在TBS核算系统中修改预抵返还参数,从而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当日按固定比例提取部分收入给县级,仅这一次调整就为县财政增加收入2056万元,从政策上有力的支持了高青县经济的发展。
适应体制改革要求,加快自身转变。“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基层国库的管理与核算产生较大变化。改革实施后,财政返还均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划,同时预抵返还体制的变化,还给县支库增加了业务量。为适应这种形势需要,一方面人行高青县支行积极进行了岗位竞聘,把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国库岗位;另一方面借助济南分行开展的国库业务竞赛活动,进行国库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当前使用的TBS系统、TMIS系统、财税库横向联网等系统,还包括明年准备上线的TCBS系统、TIPS系统,努力打造一支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国库队伍。
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按照支行要求,重点做好起草《“小而有为”生态化精品支行建设规定标准》中国库业务部分的“岗位工作规范标准”和“检查考核”表等项工作。其次要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岗位分工,认真落实AB制;严格按业务操作规流程办理业务,坚决杜绝代岗、串岗、一手清等现象;严格按加强对要害岗位、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认真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最后要充分利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广条件,做好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