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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冬尽之日,天气突然回寒。
美眷在房间里抱着毯,想熏一炉香。
曾经那么多香,甘草、莳萝、安息香、天竺葵、玫瑰草、金银花……现在统统找不着,柜中只有去秋采来的野菊,散发出稀薄的凉味。
已经想不起当日是何种心境,竟将它们斩成小段,风干装在雪白布袋里,似乎专为等着这一日的回魂。花草惨淡,比花草更惨淡的,是美眷的心境。
去秋9月,若没有回去家乡的小城,恐怕也便没有这样想念他。
9月,两人在马路边的小店吃烤蚝。君诲戒了酒,说是查出了血压高。五年过去了,君诲也才只有二十九岁,人瘦瘦的,还像从前一样穿一件大白T恤,仔裤仍是松松挂在胯上,吊儿郎当的样子让她觉得他永远比她小十岁,其实他只比她小半岁。
小半岁的君诲患上高血压,而她在那年秋天开始落头发。每早梳头,头发便像树叶一样打着旋儿落下来,一抓一大把。头发的死亡原来可以这般无挂无碍,长到腰际要五年时间,落在脚下,却只要一秒。
君诲给她斟酒。家乡出产的小啤酒,是她少年时的至爱。那时没钱,每次都不能喝尽兴。如今有钱了,却觉得这啤酒味道极重,有点酸涩,口感也怪异。
可那晚她却喝了不少。贪杯使她醉醺醺,荡悠悠。喝少年时喝过的酒,就好像回到青柚子颜色的十字头光阴里去,没顶沉溺着,却又透骨清醒着,不愿自拔,也不想被挽救。就那么看着年长的自己宠着年少的自己,觉得异样的温情跟暖调。
想起很多年前,她和君诲一起坐在三轮车上,三轮车是那座海岸城市特有的交通工具,前面有位师傅踩着,后面是透明雨篷,遮住两个座位,有点像旧式的黄包车。深夜里,开车师傅的脊梁就在前面一扭一折,衣衫反射着光,如同皮影戏。她和君诲看呆了,都忘了他们原可在车里接吻的——他们雇那辆车大抵也就是为了能够有一个既能避人又能避雨的地方——等到回过神来,两人都已经非常不好意思。
后来就再也没有那样亲密过了,更没有一起坐过三轮车。透过学校的长窗,她看到那比她小半岁的男孩在球场上摔跌、爬起、坐下饮矿泉水,一口口吞落,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连喝矿泉水都可以喝得那样豪气干云,大概年轻半岁就是不一样。
是啊,时间就是最好的质检师。
小半岁,想到的是明日又天涯;大半岁,想到的是心比身先老。
二
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种感情可能只是比好奇多些、比爱慕少点的心理反应,其实,并不能算作是爱。
也许正因如此,她离开君诲时,才没有更多的不舍。
她坐飞机到南方去,过安检时皮箱里有一柄小刀忘记拖运被扣下了。过了安检,坐在候机厅里忽然很难过,那只是一把普通的瑞士军刀,是在那个星月之夜和君诲在河岸采蒿时,君诲用过的刀。君诲曾用这柄刀割断草梗,把芳香的蒿草递到她手里。画面如同童年看过的漫画般美好,令她深深留恋。那柄刀并不是君诲特意送给她的,但刀确实是一直留在了她的身边,而她没有还给君诲,却是出于完全的故意。
费祎站在人力资源部的门口吸烟,他人就像烟一样,有种男性的袅娜之态。可是他却非要让自己显得高昂,因此他高昂得有点吃力。
美眷走过去问道:“面试是在这里吗?”正撞上对面的眼睛,四目相接,费祎有双眼珠很大的眼,美眷有双眼白发蓝的眼,两人同时给绊了一跤似的,都知道这样的对望太隆重,可是想收回视线又太迟了,只好顿了半秒。
“面试就是这里。”费祎答道。
大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几近抽搐,她坐在光下,希望阳光可以渥暖。費祎的烟盒放在桌上,桌上还有纸张、笔、很多人的资料。费祎把她的资料放在当中,就好像把她投进了茫茫人海,说不出的一种况味,令她有些委屈,她不禁坐直了身体。
转眼费祎又把她的资料拿出来,看了一下,“你是学历史的?”
“没错,历史。”
“那你觉得你来做记者有什么优势?”
“我在学校时做过校报的记者,并且发表了一些文章,”她小心而尊严地呈上文章,“都在这里了。”
费祎点点头,在她的资料上画了个对号,就好像在茫茫人海里,给她做上一个微小但足够辨识的标志。
三
夜里赶完稿,跟同事到街边吃排档。南方的夜晚,刚刚下过雨,清凉的空气总令人想凭空吼几嗓子。人们都醒着,不知道周围怎么总有那么多深夜不睡的人,人不睡,就像整个世界都醒着,她觉得有种久违的欢乐贴过来,心思变得透明,在某一瞬间,她忘记了孤单,以为自己是一只快乐虫。
和同事三五人在一起,喝啤酒、吃东西、划拳、唱歌,渐渐,真就疑心快乐是一种习惯了。
她喜欢这城市务实的俗民,大排档里一篮篮的俗绿,以及俗气的男人女人俗气地计较钱,一串虾的价格,一杯酒的多或少,一只水果的重量。
喝得微醉,就和同事搂搂抱抱,把出租车塞得满满的,去唱K。其中有人和费祎要好,打他电话,叫他一块来。有那么两三次,费祎来了,他是从来不给别人扫兴的。
费祎每次都负责把喝得最醉的一个送回家,很自觉地善后。就在那些时刻里,她远远地看着他,觉得他是一个不同于别人的人。她忽然发现其实孤单一直不曾走远,费祎提醒着她需要一个伴儿,她忽然很想有这样一个善于照料人的男人了。
她喜欢唱一支歌,当中有一句是:“谁在黄金海岸,谁在风烟彼岸。”那晚费祎拿着另一支话筒,接着她唱道:“你我在凝望那一刹,心中有泪飘降。”
最开始她的决心,定然是天长地久的打算无疑,所以她面对那黑衣姑娘的质问时,回答的是:“没错,我喜欢他。” “你喜欢他?你真无耻,他是我男朋友!”
“那我們就公平竞争吧。”
“公平竞争?你这叫横刀夺爱你知道不知道?”
“你既然承认我在‘夺’,那你为什么还不让开?”
当天下午她去一家公司采访,她一直做人物版,途中接到费祎的电话。
费祎问:“是不是黄青找你了?”
“嗯。”
“让你受委屈了。”
“没有。”
“我来接你吧,晚上一起吃饭。”
“不用。”
“生气了?”
“没有啊。”
她心里想着,男人终归是……有点贱的。那么爱他的黑衣姑娘他不要,偏偏要她这样一个冰冷的女子,还如此样地求着哄着。
被采访者是一家公司某一层面的主管,精湛的人,语速很快。采访前预约时,他的秘书说他没有时间,但是他还是答应了。所以整个采访过程都很快速,她体谅到他没有时间,但她发现他还是尽力配合她,不给她一点为难,她知道他在帮她。
完成时她说:“谢谢。”
“是我的荣幸。”对方说。
费祎果然等在楼下。那天傍晚天色反常的明亮,有很多云聚集在天边,有男子站在浓绿树荫下等她,她忽然觉得这也许就是爱情了。想了想,走过去,便直接问:“喜欢我什么?”
对方闷了半天,说:“其实从见到你就喜欢,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四
费祎一点一点地把东西往她的公寓搬,而后,发现这间公寓漏水停电窗子又没有防盗网,两人只好把东西再往费祎的公寓搬。这样搬来搬去,已经大半年过去。
秋来之后,她在厨房炒一盘花蛤,总觉得很虚弱,把沾满油污的手洗净,花蛤已经炒煳了,她把火关掉,用干净的手拢了拢额前的碎发,另一只手很自然地撑在了腰上。
她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陌生的动作?那天晚上她没吃饭,煳了的花蛤倒在垃圾筒,招着蚊虫,也懒得提到楼下去丢掉。费祎自己泡了方便面,一边看着球赛,一边喝着啤酒。
“我觉得不舒服。”
“怎么啦?”
“不知道。”
“有药吗?吃点药。”
说这些话时,费祎一秒钟都没有把眼光从电视屏幕上移开。她可以断定,他和她说话都只是条件反射,是不经过大脑的。他的大脑现在让给一场其实并不精彩的球赛,而不愿意分给她哪怕一点空位,她这时才察觉出费祎那自以为是深藏不露的自私。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自得其乐的人,很多时候,礼貌地独自寻欢娱,不去打扰任何人,而任何人也休想打扰他,他自有一套自我保护系统,当他不需要外界介入时,他就可以轻易地将干扰屏蔽在他的星球之外。
她没想到费祎会变成这样,或者,没想到会变得这样快。
她去药店买了一张试纸,上面的提示令她略微欢喜,只有一条线,她没有怀孕。
几年过去了,她身边很多人来了又去,辞职的辞职,跳槽的跳槽,出国的出国,黑衣姑娘嫁人了,据说嫁得非常好,婚后就做全职太太,回来报社探望老同事,手上的钻石大大颗的,竟然为此雇了个保镖。
费祎也跳槽了,去别的公司,人力资源部。渐渐,报社里的旧面孔变得屈指可数。她从一个新人变成了旧人,从一个生人变成了熟人,自己也记不清,只知道有实习生管她叫林老师。
她不必再栉风沐雨地跑采访、做稿,生活相对安逸起来,去宠物市场买了一头三花玳瑁猫。她发现自己在无聊时感觉到了幸福——似乎幸福往往都是和无聊有关,这真令人没话可说。
五
某日,她接到君诲的微信。
显见这是一个转发的微信——“人们都热爱你年轻健康,我却可以倾慕你到英雄迟暮。”
君诲不会这样用词,君诲有君诲的风格规矩。
她想想,笑笑,想删掉,可是,又觉得这一条短信相当可爱,就存下了。
在偶然的一次出差中,手机放在提包里,没有锁住,就这样,几个按键被碰到,阴差阳错的,这条短信被转发给了一个很偶然的人。
那人回过来:“什么?哪位?”
她发现弄错了,连忙回复:“对不起,发错了,林美眷。”
“林小姐?是不是报社的林小姐?我是周。”
他在她心里一直是没有名字的,他就是周。甚至他自己对自己的称呼也都是没有名字的,他就是周。
她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下午,他是那样安静地坐在办公室的大窗下,等着她,他像一只温和的大兽,暂时失去了危险,变得异常温驯。她知道在那一天的采访中,他极力配合、尽量关照、很努力很小心地帮忙,并不仅仅是出于一个被采访者对于采访者的礼貌。他并非善类,可能转脸便去与人厮杀,但他对她好,怕她在他那里受委屈,他那么小心翼翼,总问她“可以吗?”,他以为这种小心翼翼她是看不出来的。
而她呢?
后来那篇政经人物访谈稿中,她这样写道:“那种成熟男人的无邪,摆平了太多的伤痕累累。”她恨自己刚毕业时只有那样的水准,只能用那样清浅透白的笔来写他。
他还是像从前一样周到,打回一个电话来,和她聊了三五句。他问她:“你现在在哪里?”
他们仅相距一条横街。
她没有打扮,穿一件很松垮的毛衣,裙子也是皱皱的,就去了。
因为她觉得没有必要太隆重,他们应该没可能。
六
很久以后,当她发现老之将至的时候,她忽然明白,人生里真正称得上爱情的东西,其实只有一瞬间。 并非时间所能改变,也并非長久的相处所能酿造,与先来后到绝无关系,转眼之间,爱情的发生发展和成形,甚至落幕,都已成局。
她曾经喜欢过君诲,但那和爱情没有关系。
她曾经依赖过费祎,但那和爱情也没关系。
真正的爱情就是面前这位了,这位善笑的男子,像神,令她的心很软弱,毫无力气。
爱情是可以让桀骜的人也必折腰的东西。
后来,她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回忆起那个下午,和她面前曾经坐过的那个人。他的头发有银丝,那些银丝是劬劳的代价,使他分外地像一个老人,他的笑也是一个老人的笑,慈祥,充满了余地,令人觉得平和、满意、知足。
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他也是如此和蔼地回答她所提出的问题,在采访的整整三小时里,她发现自己一直在轻微地发抖,而他则一直在微笑。
他用欣赏的眼光看她,她觉察出他在极尽所能给她鼓励。
可是,他给的这些,在她面前几乎完全作废了。因那让她紧张发抖的力量,如同洪水猛兽。
爱如洪水,如猛兽。
走出餐厅,路过酒吧,她说喜欢那些灯笼,他便去问酒吧的服务生可不可以买一个灯笼。
她觉得在那样一个绿色的夜晚,提着一只通红通红的灯笼,和他走在夜里,手边心底的那点光,真的,足够她怀念一辈子。
于是她忽然冒昧地说:“我今后不会忘记你。”
而他完全懂得,完全体谅,完全配合,他说:“我知道,我也是。”
她再回到费祎的公寓,费祎改看连续剧。她慢慢将她的东西搬出来,搬回自己的小公寓。她慢慢卖掉了一些属于她的不必要的东西,行装变得轻简。她知道自己其实并不会去太远,甚至可能还在这个城市。她知道自己的骄傲,越是被爱,越是不可以恃宠而骄。她才不要去找周。
一直都不曾与他靠近,坚持着想象的距离,于是爱情之美才可达到颠峰。
此时,君诲的手,正握着她的手。她想她已经不再喜欢君诲了,却和君诲这么靠近,她想着想着就难过起来。是她自废武功,毁了多年来苦心经营的距离,也令君诲的坚持崩溃。
她想都是她不好。
可是,在这样寒冷的夜,可不可以借这么一丁点儿的喜欢,帮我渥暖我的孤单。她站起身,随着君诲坐上出租车,在车里,她靠着君诲的肩膀,想着她爱慕的那个人,那个人啊,因为太过完好,因此永不可得。
不是她得不到,而是她不敢要。
君诲问“我们去哪里”时,她已经在他的臂弯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