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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难行已是中国法律实际生活的显豁病症。二十年来产生数以百千万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但绝大多数难以实行。法之难行的病症不愈 ,法治国家建设和寄托于斯的其他事业 ,都将难能制胜或无以为继。为此需要探清法之难行的根源 ,以明救治之策。难行之根源出在立法、行政、司法、法学研究、历史传统等多方面。救治中国法之难行之症 ,需要察源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