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实行新课标以来,全国语文教学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各种教学理论与教学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巴班斯基、波兰尼、叶澜、布鲁姆……这些名字充斥于各种资料、论文和我们的视野中,令人眼花缭乱。于是,第一线的教师被组织起来,观摩、学习、取经、研讨,回来后,依样画葫芦,语文课堂越发热闹,讨论、辩论、唱歌、跳舞、演戏、画画……各种声音不绝于耳,各种形式不一而足。在“繁荣”背后,我们尴尬地发现:语文课堂热闹了,语文教师的地位却没有了,语文教师沦为语文课堂上的旁观者、局外人;语文课堂热闹了,学生的语文水平却没有实质性地提高。
现实带给我们无数困扰,教师应该在语文课堂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语文课堂究竟应该是怎样的课堂?
一、语文课堂是教师主导的课堂
传统的语文课堂似乎比较多地呈现出“一言堂”、“满堂灌”的特点,因而广为人们诟病;一段时间以来,大概害怕被扣上这样的帽子,语文课堂上满是学生的声音,教师渐渐变成了语文课堂的“局外人”,似乎这样才是给学生自主权。即便是在一些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上,有些老师一上课就分组、合作,把课堂完全交给学生,而教师的作用仅仅是组织教学,在学生发言后或不置可否,或一概“很好”、“不错”,完全失去了课堂上的话语权。殊不知,当一个语文教师堕落到这一步,已经不能称其为教师;这种看似学生极其自主的信马由缰式的语文课堂,已经不能称之为课堂。
关于教与学之间的关系,笔者比较赞同布鲁纳的理论。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他认为,儿童應该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按自己观察事物的特殊方式表现学科知识的结构,借助于教师或教师提供的其他材料发现事物。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营造宽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创设民主、和谐、积极、活泼的教学情境,多给学生思考、提问和发言的机会,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应当注意到,发现学习一定要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让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学生像科学家那样去发现、去探索,或把太过高深的东西教给与之不相应的年龄的学生,一定是不切实际、不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探究性学习不能超越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我们不能从一种极端走向另一种极端,以为创新,就要全盘否定旧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模式,一提探究性学习就完全抛弃接受性学习。这种片面的形式就是重现象不重本质,重形式不重实质,重形似不重神似,浪费精力,降低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即便把教师放到学生的地位,在课堂上,他也应该是有话语权的。教师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和对课文的理解、思考、判断,作为一种意见,不是强制的,而是平等的,提出来供学生参考。教师对学生的意见和看法理应作出回应,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含糊不得,不能因为怕被冠以“一言堂”就含糊其辞,一带而过。须知,学生尤其是初中学生的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对世界的认识尚不全面,有些甚至是肤浅的、错误的。面对这样的认知,教师不能一概叫好,否则,对教学而言,是一种失职;对学生而言,就是犯罪。
教师在课堂上没有话语权,这是语文教师的悲哀,是中国教育的悲剧。
二、语文课堂应该是书声琅琅的课堂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应用,语文课堂越来越花哨,2009年南通市语文优课评比活动后,一位语文教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的语文课“越来越像多媒体课或是音乐课、美术课及其他什么课,就是不像语文课”。究其原因,在于没有语文味。
语文课要有语文味,其义不言而喻,但什么是语文味儿,语文味儿又从哪里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语文味儿来自阅读,尤其是朗读,语文课堂应该是书声琅琅的课堂。
许多语文教师都有一种误解:似乎语文课一提读书,就一定是读得摇头晃脑的那种,是过去私塾的那一套,又不敢“满堂灌”,于是就表演,语文课变成了表演课。
诚然,传统的书塾式的语文教学形式与现代教育理念有所抵触,但阅读始终是语文教学的有效形式,甚至可以说是基本形式。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新课标背景下,各种形式的阅读不仅不应该淡化,反而应该大行其道。
语文课与其他课程相比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一方面来自于语文教材。新课标对语文阅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苏教版语文教材为例,教材中所收录的名家名篇,其中的文言诗词、文言散文都是千百年来广为传颂、极具历史与人文内涵的作品,需要细细品味、久久涵咏。《语文标准》在四个学段总共要求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并在附录中开列了古诗文篇目120篇,其中7—9年级50篇;新课标要求初中学生“扩展自己的阅读面”,“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扩大阅读范围,拓展自己的视野”;新课标还加强了对背诵的要求,要求“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这些都要立足于语文课堂教学,要通过语文课堂教学使学生学会阅读,学会积累。
这种特殊性来自教学过程。现代阅读理念认为,阅读是一个思维碰撞和心灵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是阅读的主体,他们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是动态的、积极的、创造性的,而不应该是静止的、消极的、被动性的。语文课不是教文本,而是读文本。只有放手让学生读,学生才能在阅读中与作者对话,体会作者的情感,把握作者的心理,与作者产生共鸣。语文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一切教学活动都应该指向这个终极目标,而不是在无关紧要处搔首弄姿或隔靴搔痒。
以上是我对当前语文教学中一些现象的思考,不当之处,请专家和同行批评指正,不吝赐教。
现实带给我们无数困扰,教师应该在语文课堂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语文课堂究竟应该是怎样的课堂?
一、语文课堂是教师主导的课堂
传统的语文课堂似乎比较多地呈现出“一言堂”、“满堂灌”的特点,因而广为人们诟病;一段时间以来,大概害怕被扣上这样的帽子,语文课堂上满是学生的声音,教师渐渐变成了语文课堂的“局外人”,似乎这样才是给学生自主权。即便是在一些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上,有些老师一上课就分组、合作,把课堂完全交给学生,而教师的作用仅仅是组织教学,在学生发言后或不置可否,或一概“很好”、“不错”,完全失去了课堂上的话语权。殊不知,当一个语文教师堕落到这一步,已经不能称其为教师;这种看似学生极其自主的信马由缰式的语文课堂,已经不能称之为课堂。
关于教与学之间的关系,笔者比较赞同布鲁纳的理论。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他认为,儿童應该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按自己观察事物的特殊方式表现学科知识的结构,借助于教师或教师提供的其他材料发现事物。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营造宽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创设民主、和谐、积极、活泼的教学情境,多给学生思考、提问和发言的机会,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应当注意到,发现学习一定要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让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学生像科学家那样去发现、去探索,或把太过高深的东西教给与之不相应的年龄的学生,一定是不切实际、不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探究性学习不能超越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我们不能从一种极端走向另一种极端,以为创新,就要全盘否定旧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模式,一提探究性学习就完全抛弃接受性学习。这种片面的形式就是重现象不重本质,重形式不重实质,重形似不重神似,浪费精力,降低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即便把教师放到学生的地位,在课堂上,他也应该是有话语权的。教师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和对课文的理解、思考、判断,作为一种意见,不是强制的,而是平等的,提出来供学生参考。教师对学生的意见和看法理应作出回应,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含糊不得,不能因为怕被冠以“一言堂”就含糊其辞,一带而过。须知,学生尤其是初中学生的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对世界的认识尚不全面,有些甚至是肤浅的、错误的。面对这样的认知,教师不能一概叫好,否则,对教学而言,是一种失职;对学生而言,就是犯罪。
教师在课堂上没有话语权,这是语文教师的悲哀,是中国教育的悲剧。
二、语文课堂应该是书声琅琅的课堂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应用,语文课堂越来越花哨,2009年南通市语文优课评比活动后,一位语文教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的语文课“越来越像多媒体课或是音乐课、美术课及其他什么课,就是不像语文课”。究其原因,在于没有语文味。
语文课要有语文味,其义不言而喻,但什么是语文味儿,语文味儿又从哪里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语文味儿来自阅读,尤其是朗读,语文课堂应该是书声琅琅的课堂。
许多语文教师都有一种误解:似乎语文课一提读书,就一定是读得摇头晃脑的那种,是过去私塾的那一套,又不敢“满堂灌”,于是就表演,语文课变成了表演课。
诚然,传统的书塾式的语文教学形式与现代教育理念有所抵触,但阅读始终是语文教学的有效形式,甚至可以说是基本形式。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新课标背景下,各种形式的阅读不仅不应该淡化,反而应该大行其道。
语文课与其他课程相比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一方面来自于语文教材。新课标对语文阅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苏教版语文教材为例,教材中所收录的名家名篇,其中的文言诗词、文言散文都是千百年来广为传颂、极具历史与人文内涵的作品,需要细细品味、久久涵咏。《语文标准》在四个学段总共要求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并在附录中开列了古诗文篇目120篇,其中7—9年级50篇;新课标要求初中学生“扩展自己的阅读面”,“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扩大阅读范围,拓展自己的视野”;新课标还加强了对背诵的要求,要求“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这些都要立足于语文课堂教学,要通过语文课堂教学使学生学会阅读,学会积累。
这种特殊性来自教学过程。现代阅读理念认为,阅读是一个思维碰撞和心灵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读者是阅读的主体,他们阅读文学作品的过程是动态的、积极的、创造性的,而不应该是静止的、消极的、被动性的。语文课不是教文本,而是读文本。只有放手让学生读,学生才能在阅读中与作者对话,体会作者的情感,把握作者的心理,与作者产生共鸣。语文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一切教学活动都应该指向这个终极目标,而不是在无关紧要处搔首弄姿或隔靴搔痒。
以上是我对当前语文教学中一些现象的思考,不当之处,请专家和同行批评指正,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