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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均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所有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编制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同岗同薪、同工同酬。同时,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长期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