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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根据相关报道,我国已跨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老年人口正以每年百分之三点三二的速度递增,预计到下个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四亿,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变大。但老人们的居住环境却不容乐观,在这种前提下,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基本没有得到落实。因此,尽快建立能够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建筑住宅体系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人住宅;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
本文从老年人的心理与生理特点,老人居住形态,老年住宅的分类和特点,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及未来发展建议等几个角度对老年人住宅进行浅析。
1.加强老年人住宅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为1.34亿人,占总人口的10.8%,到2025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1.85亿之多,到205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2.84亿之多。我国现在的老年人口数是全世界老年人口的1/5,而且每年仍以3.3%的速度递增。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的趋势,面对汹涌而来的"银发浪潮",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基本没有得到落实。由于老年人的家庭养老等活动大都要在住宅内进行,这使得他们对住宅的依赖和对住宅功能的要求要远远大于年轻人,住宅及相应设施的设置对老年人尤为重要,在居住环境中通过适当的介助和设备设施的改善使老人获得自立、自理的能力和信心,减少社会和家庭负担,有利于发挥余热从而达到延年益寿,身心健康的目的。因此,加强和改善老年居住环境不仅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更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老年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问题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家庭,影响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尽快建立能够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建筑住宅体系已刻不容缓。
2. 老年住宅的分类和特点
老年住宅又称“银龄住宅”、“乐龄住宅”、“关怀住宅”,特指老年人的居住建筑,它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和需求,以无障碍和人性化设计理念为指导而设计建造,是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基本内容的居住场所。其包括: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干休所等。
老年社区分类:
1.非老年专用或作富有活力的退休和退休前老人居住的住宅。
2.供富有活力、生活基本自理、仅需某种程度临护和少许帮助的健康老人居住的住宅。
3.专为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老人建造的住所,附带帮助老人基本独立生活设施,提供全天监护和最低限度的服务和公用设施。 4.专为体力衰弱而智力健全的老人建造的住所。
5.专为体力尚健而智力衰退的老人所建的住所。
6.养老院,专门为体力和智力都衰退,并需要个人监护的老人所设。7.护理院,入住者除同外,还有患病受伤的监时或永久的病人。
3. 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
在设计理念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人性化设计和开发。本着"长寿住宅、可发展住宅、通用住宅 " 的要求,住宅设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繁杂豪华设计装饰,如楼梯和户外地面不要采用大理石、瓷砖等,而采用水泥防滑地面,增设卫生间扶手,住宅内尽量不用错层、跃层,消除房间高差等;要合理把握潜伏设计,即在最初设计中为今后留有可改造的必要条件和余地,根据老年人不同时期的具体需求,及时适当做出调整,方便居住和使用;多开辟"近邻型 "、"合住型 "、"分离型"等居住户型,使老年人与子女的居住之间有所照应。
居室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 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00m。 3.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過三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 厨房 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 3.老人院公用小厨房应分层或分组设置,每间使用面积宜为6.00~8.00m2。 4.厨房操作台面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5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5m。 5.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案台应退进0.25m。 卫生间 1.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00m2。 2.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 3.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 4.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 5.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高于0.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应高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 6.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20m×2.00m,内设0.40m高的坐便器。 7.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Ⅱ”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 8.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式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揿压式开关。 9.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3. 老年住宅的发展建议
1.要切实落实《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应把《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纳入到每个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中去,并作为老年住宅建设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如在新开发小区根据老年人口的比例,规定老年住宅的比例不低于20%, 对现有住宅增设老年专用设施,使老年建设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老年住宅"事业化"转变为"产业化"。有关部门应运用经济杠杆加以调节,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下,通过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等方式,使整个建筑大市场活跃起来。尤其是对于老年住宅建设专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建设贷款,以吸引开发商投资;对于新开发小区,达到或超过《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相应比例的,适度减免配套费;对于旧有住宅增设老年人专用设施或场地的,简化审批手续,优惠税收。
3.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做好老年人住宅的外沿建设。由于家庭规模渐趋小型化,家庭养老的承受力大为削弱 , 因此应提高社区服务项目和水平,以此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如可在旧居民区增设包括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 医疗保健室在内的社区服务设施。
【结语】
在我国现阶段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前提下,老年人住宅问题应当引起社会的关注。我们要关爱老人,关爱老年人住宅。我们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老年住宅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把老年人住宅体系做大做强,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居住空间与环境。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人住宅;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
本文从老年人的心理与生理特点,老人居住形态,老年住宅的分类和特点,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及未来发展建议等几个角度对老年人住宅进行浅析。
1.加强老年人住宅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为1.34亿人,占总人口的10.8%,到2025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1.85亿之多,到205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2.84亿之多。我国现在的老年人口数是全世界老年人口的1/5,而且每年仍以3.3%的速度递增。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多的趋势,面对汹涌而来的"银发浪潮",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住宅体系在设计理念上对老年人的需求考虑不多,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基本没有得到落实。由于老年人的家庭养老等活动大都要在住宅内进行,这使得他们对住宅的依赖和对住宅功能的要求要远远大于年轻人,住宅及相应设施的设置对老年人尤为重要,在居住环境中通过适当的介助和设备设施的改善使老人获得自立、自理的能力和信心,减少社会和家庭负担,有利于发挥余热从而达到延年益寿,身心健康的目的。因此,加强和改善老年居住环境不仅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更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老年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居住问题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家庭,影响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尽快建立能够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建筑住宅体系已刻不容缓。
2. 老年住宅的分类和特点
老年住宅又称“银龄住宅”、“乐龄住宅”、“关怀住宅”,特指老年人的居住建筑,它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和需求,以无障碍和人性化设计理念为指导而设计建造,是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基本内容的居住场所。其包括: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干休所等。
老年社区分类:
1.非老年专用或作富有活力的退休和退休前老人居住的住宅。
2.供富有活力、生活基本自理、仅需某种程度临护和少许帮助的健康老人居住的住宅。
3.专为健康而富有活力的老人建造的住所,附带帮助老人基本独立生活设施,提供全天监护和最低限度的服务和公用设施。 4.专为体力衰弱而智力健全的老人建造的住所。
5.专为体力尚健而智力衰退的老人所建的住所。
6.养老院,专门为体力和智力都衰退,并需要个人监护的老人所设。7.护理院,入住者除同外,还有患病受伤的监时或永久的病人。
3. 老年住宅的空间设计特点
在设计理念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人性化设计和开发。本着"长寿住宅、可发展住宅、通用住宅 " 的要求,住宅设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繁杂豪华设计装饰,如楼梯和户外地面不要采用大理石、瓷砖等,而采用水泥防滑地面,增设卫生间扶手,住宅内尽量不用错层、跃层,消除房间高差等;要合理把握潜伏设计,即在最初设计中为今后留有可改造的必要条件和余地,根据老年人不同时期的具体需求,及时适当做出调整,方便居住和使用;多开辟"近邻型 "、"合住型 "、"分离型"等居住户型,使老年人与子女的居住之间有所照应。
居室 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 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00m。 3.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過三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 厨房 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 3.老人院公用小厨房应分层或分组设置,每间使用面积宜为6.00~8.00m2。 4.厨房操作台面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5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5m。 5.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20m。吊柜深度比案台应退进0.25m。 卫生间 1.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00m2。 2.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室宜设紧邻的卫生间。 3.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 4.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 5.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高于0.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应高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 6.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20m×2.00m,内设0.40m高的坐便器。 7.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Ⅱ”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 8.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式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揿压式开关。 9.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3. 老年住宅的发展建议
1.要切实落实《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应把《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纳入到每个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中去,并作为老年住宅建设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如在新开发小区根据老年人口的比例,规定老年住宅的比例不低于20%, 对现有住宅增设老年专用设施,使老年建设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老年住宅"事业化"转变为"产业化"。有关部门应运用经济杠杆加以调节,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下,通过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等方式,使整个建筑大市场活跃起来。尤其是对于老年住宅建设专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建设贷款,以吸引开发商投资;对于新开发小区,达到或超过《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相应比例的,适度减免配套费;对于旧有住宅增设老年人专用设施或场地的,简化审批手续,优惠税收。
3.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做好老年人住宅的外沿建设。由于家庭规模渐趋小型化,家庭养老的承受力大为削弱 , 因此应提高社区服务项目和水平,以此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如可在旧居民区增设包括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 医疗保健室在内的社区服务设施。
【结语】
在我国现阶段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前提下,老年人住宅问题应当引起社会的关注。我们要关爱老人,关爱老年人住宅。我们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老年住宅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把老年人住宅体系做大做强,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居住空间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