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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民法典教育主要通过授课和日常学生管理当中,具体可以分为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通过开设民法典专题课程和系列讲座等环节。民法典教育内容的选择应以帮助高职院校学生提升权利意识、义务与责任意识为主要教育目标,重点阐释《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以及与学生学习、生活联系较为紧密的民事权利。
关键词:民法典;高职院校;思想教育;目标
一、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衔接
《民法典》专题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前提是构建正确的教学目标,德治温润柔和、法治威严有声,德治潜移默化相辅相成,因此道德与法律教育都要抓;思想政治教育明确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进方向、法治教育则为其提供制度保障,两者相互衔接,共同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民法典》专题学习不仅仅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更是全体大学生的必修课,也是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的要求。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体系化目标,在《民法典》专题学习中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都要予以重视。
今年刚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自《民法典》颁布后,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时明确提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特别单独提及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体现了党中央对该群体法治教育的重视。加强对作为青少年一分子的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民法典教育,不仅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的期许,更是接下来一个阶段各高职院校需要开展的工作。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价值、路径以及教育内容的选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学习民法典对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现实意义
在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新时代背景下,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实现民族复兴的大任,他们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和中坚力量。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水平必将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显得更加重要。《民法典》涵盖了丰富的内容,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民法与人们的关系最为密切。学习《民法典》不仅能够从法律知识层面上帮助大学生了解他们享有哪些民事权利,懂得民事权利被侵犯时如何寻求正确的救济途径,还能使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触及《民法典》传递出来的价值判断,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以人为本”的优越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之所以从国家层面提出加强普法力度,正是因为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是人们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基本前提。对于大学生而言,如果对法律、法治基本原理一无所知,培养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无疑是空中楼阁。从出生到上学,从结婚生子到财产继承,作为家庭、社会中的一员,我们的一生都需要产生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教育是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方案
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可以通过开展社团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融入民法典教育探究活动、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等途径来实现,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民事权利成为一条红线,贯穿民法典的始终,增加了民法典的科学性和内在逻辑性,更全面展现了民法典的权利法特质。”民法典是国家对私权领域的承认和保护,防止公共权力的干预,所以我们也将其称为“民事权利的保障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直以来都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对法律部分的布局及内容做了新的编排与调整,遵循了法治认知的发展规律。通过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种类、内涵及价值,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更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权利与义务既对立又统一的内在关系。但是,从目前教材的编排来看,法律部分的篇章是极其有限的,要利用如此有限的教学篇章完成对民法典知识体系的普及是极为困难的,而蜻蜓点水式的教学势必无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智能化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个人隐私很容易被瞬间抓拍,如果抓拍下的信息被使用,我们的人格权是否被侵犯了呢?通过这样的讨论,学生掌握了人格权的内容,也只有在这样的教与学的过程中,大学生才能感知到“以人为本”理念在《民法典》的具体体现,也才能体会到 “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国家的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的真正含义。当然,民法典还针对格式条款、见义勇为等内容做出了新的规定。这些内容与大学生的生活联系紧密,大学生对《民法典》关于上述问题的回应都十分感兴趣。在我们的生活中,格式条款随处可见。《民法典》第 496条对 “格式条款”增加了新的规定,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相较于《合同法》的规定,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除了教会学生如何在生活实践中运用该条款,还应该通过对该法条前后变化的阐释,告诉学生之所以对格式条款做出限制,是为了保护提供格式条款相对人的平等权利。《民法典》第1176条基于“自甘风险”理论对此进行了规定:“只要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文体活动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是无须承担责任的。”向大学生阐释这一规则,不仅能化解他们的困惑,更能让他们明白新增这一规则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比如学生之间因为体育运动造成彼此的非故意矛盾问题,权利的救济保障也是民法典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应该向大学生介绍第七篇的“一般规定”“损害赔偿”等内容,让大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救济以保障自身权利,明确侵犯他人权利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帮助他们不断加强守法自觉。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J].比较法研究,2020(4):4.
[2]王轶.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J].前线,2020(10):53.
[3]陈大文,焦佳.大学生民法典教育专题教学的基本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9):78-8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202.
[5]刘新刚,裴振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改革和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和成功经验[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8):98.
[6]丁宇峰,王艳丽.民法典时代民法教学中思政教育的实施 [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5):146.
[7]陈楚庭.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析[J].学校党建 与思想教育,2020(16):51-52.
作者简介:李梦茹,1990年9月14日,女,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法学教育和学生管理研究
关键词:民法典;高职院校;思想教育;目标
一、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衔接
《民法典》专题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前提是构建正确的教学目标,德治温润柔和、法治威严有声,德治潜移默化相辅相成,因此道德与法律教育都要抓;思想政治教育明确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进方向、法治教育则为其提供制度保障,两者相互衔接,共同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民法典》专题学习不仅仅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更是全体大学生的必修课,也是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的要求。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体系化目标,在《民法典》专题学习中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都要予以重视。
今年刚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自《民法典》颁布后,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时明确提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特别单独提及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体现了党中央对该群体法治教育的重视。加强对作为青少年一分子的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民法典教育,不仅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的期许,更是接下来一个阶段各高职院校需要开展的工作。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价值、路径以及教育内容的选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学习民法典对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现实意义
在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新时代背景下,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实现民族复兴的大任,他们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和中坚力量。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水平必将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显得更加重要。《民法典》涵盖了丰富的内容,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民法与人们的关系最为密切。学习《民法典》不仅能够从法律知识层面上帮助大学生了解他们享有哪些民事权利,懂得民事权利被侵犯时如何寻求正确的救济途径,还能使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触及《民法典》传递出来的价值判断,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以人为本”的优越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之所以从国家层面提出加强普法力度,正是因为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是人们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基本前提。对于大学生而言,如果对法律、法治基本原理一无所知,培养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无疑是空中楼阁。从出生到上学,从结婚生子到财产继承,作为家庭、社会中的一员,我们的一生都需要产生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教育是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方案
将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可以通过开展社团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融入民法典教育探究活动、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等途径来实现,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民事权利成为一条红线,贯穿民法典的始终,增加了民法典的科学性和内在逻辑性,更全面展现了民法典的权利法特质。”民法典是国家对私权领域的承认和保护,防止公共权力的干预,所以我们也将其称为“民事权利的保障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直以来都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对法律部分的布局及内容做了新的编排与调整,遵循了法治认知的发展规律。通过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种类、内涵及价值,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更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权利与义务既对立又统一的内在关系。但是,从目前教材的编排来看,法律部分的篇章是极其有限的,要利用如此有限的教学篇章完成对民法典知识体系的普及是极为困难的,而蜻蜓点水式的教学势必无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智能化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个人隐私很容易被瞬间抓拍,如果抓拍下的信息被使用,我们的人格权是否被侵犯了呢?通过这样的讨论,学生掌握了人格权的内容,也只有在这样的教与学的过程中,大学生才能感知到“以人为本”理念在《民法典》的具体体现,也才能体会到 “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国家的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的真正含义。当然,民法典还针对格式条款、见义勇为等内容做出了新的规定。这些内容与大学生的生活联系紧密,大学生对《民法典》关于上述问题的回应都十分感兴趣。在我们的生活中,格式条款随处可见。《民法典》第 496条对 “格式条款”增加了新的规定,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相较于《合同法》的规定,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除了教会学生如何在生活实践中运用该条款,还应该通过对该法条前后变化的阐释,告诉学生之所以对格式条款做出限制,是为了保护提供格式条款相对人的平等权利。《民法典》第1176条基于“自甘风险”理论对此进行了规定:“只要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文体活动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是无须承担责任的。”向大学生阐释这一规则,不仅能化解他们的困惑,更能让他们明白新增这一规则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比如学生之间因为体育运动造成彼此的非故意矛盾问题,权利的救济保障也是民法典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应该向大学生介绍第七篇的“一般规定”“损害赔偿”等内容,让大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救济以保障自身权利,明确侵犯他人权利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帮助他们不断加强守法自觉。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J].比较法研究,2020(4):4.
[2]王轶.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J].前线,2020(10):53.
[3]陈大文,焦佳.大学生民法典教育专题教学的基本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9):78-8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202.
[5]刘新刚,裴振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改革和创新的规律性认识和成功经验[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8):98.
[6]丁宇峰,王艳丽.民法典时代民法教学中思政教育的实施 [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5):146.
[7]陈楚庭.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析[J].学校党建 与思想教育,2020(16):51-52.
作者简介:李梦茹,1990年9月14日,女,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法学教育和学生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