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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是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它倡导设计、建构学生发展需要的各类活动,使学生在积极参与的主体活动中实现自身品德的和谐发展。在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品德形成和实践能力提高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品德课教学的任何活动设计都应建构在以情感为基础的“情”,以明理为宗旨的“思”和“辨”,以导行为目标的“行”这一自身规律、特点之上。因此,笔者认为对品德与社会课“情——思——辨——行”四个基点的分析和把握是活动的关键。
一、 活动激情
情感是道德认识的基础,是促使道德认识转化为信念及道德行为的催化剂,是激发道德动机的桥梁,是沟通师生关系的纽带,所以,动之以“情”是品德课教学的基础。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列宁也曾经说过:“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心理学研究同样表明:情感在品德的形成中具有巨大的动力功能和调节功能。品德与社会教学更离不开情感的支持。“情”在品德课上体现为教学过程情感化,即活动时以情激趣,明理时以情激情,最终使学生自己的情发自于心。
首先,把握教材,新颖导入,以情激趣。兴趣是小学生对知识产生渴求的起点,萌发创新欲望的基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时老师精彩动情的“活动”导入是必要条件。一个结合教材具体内容,形式新颖配以老师声情并茂的导入,如联系生活实例、巧设悬念的情境导入,短小精悍、引人入胜的故事导入等,往往虽费时不多,却能先声夺人。
其次,以情激情,学文明理,内化道德。学文明理是品德与社会课教学的重点环节,在这一过程中,老师要让学生明白教材中所阐述的“理”,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就必须以“情”贯穿始终设计教学活动。这里的“情”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创设的“情境”;二是教师和学生的情感。
二、 活动引思
古人云:“学起于思,源于疑。”有疑问才会有思考,有思考才会有创新。因此,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这样做”、“今后应该怎样做”的明理自然也就成为品德课堂教学的灵魂。活动中,老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并采用恰当的新颖的形式提出来,如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创设情境提出问题;通过讲述一个精彩且道理浅显的故事提出问题;直入教学内容提出问题……以此来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思考中。如教学《心中的110》一课时,提问:“小姑娘为什么会上当受骗?人贩子的狡猾之处在哪?假如你是小姑娘,在哪些环节上你可以识破骗子?”一时间,学生的思维活跃了,智慧之门开启了,都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然后再引导学生思考讨论。
三、 活动设辨
质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释疑。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引导学生得出较正确的道德观点,掌握正确的行为方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辨”,即组织学生对道德认识展开辨析讨论。通过大胆表达自己观点,在不同的思想认识和观点的相互碰撞中,学生的道德概念不仅得以澄清,而且对文中道德观念的印象也大大加深。
在这一活动环节中,学生因积极参与学习讨论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课堂的主体作用,因针对道德观点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而形成创新思维。可以说“辨”是品德课中最能展现学生主体作用,激活学生思维,培养其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当然,这是建立在老师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和合理的引导基础上的。
老师要鼓励学生就自己对某个道德观点的认识理解自由发言。若学生一出错就打断其发言,进行批评,这只能挫伤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创新活动。其次,要摒弃那种一味寻求“标准答案”的做法,引导学生在“求同”的基础上“求异”,也就是针对同一问题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学生充分发言之后,老师再进行疏导点拨、归纳总结,深化学生的道德认识,规范学生的道德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辨”应面向全体学生,为每一个学生创造表现的机会。
“父母的爱是最无私、最高尚的”。这句话对于三年级的学生来说,应该完全理解并赞同,但有一个学生在教学《父母的疼爱》时,鼓足勇气说出了自己的不同观点:“我觉得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这时,老师没有立即加以评论,而是和蔼地问:“为什么?你能说出理由吗?”于是,学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有的同学爸爸妈妈成天只知道打麻将,或者就是闹离婚,根本不关心孩子,这样的父母对孩子有恩情吗?”听到这里,老师欲进先退,当即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在学生激烈地争辩后,引导学生明白“的确生活中有这样的父母。父母和其他人一样,也会有缺点和错误,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改正错误”。同时认识到这样的父母在生活中是少数的。“辨”有效地发挥了学生主体作用,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也实现了品德课引导学生明理的目的。
四、 活动导行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这是品德课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因此品德与社会教学要重视对学生的行为训练,促使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在课堂活动中的导行,首先可以通过课文中的“说一说”、“评一评”、“议一议”一类的是非判断题和行为辨析题,让学生进行说理练习,通过说感受,谈认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指导他们的道德行为。然后引导学生在“试一试”、“比一比”、“做一做”中亲自体验,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做到知行统一。如教学《擦亮眼睛》一课,在明理以后,我首先通过“议一议”让学生判断题中列举的人们的做法对不对,并说出为什么。通过“看一看”、“做一做”、“说一说”、“写一写”,明白“斩妖见血”是巫婆神汉行骗的鬼把戏;最后讨论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擦亮眼睛。这样,促使学生将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
在近几年的品德与社会课教学中,我凭借对这门课中“情——思——辨——行”四个基点的认识,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开展活动教学,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生爱学乐学,大大提高了教学的实效。
(福建省永春县东关中心小学)
一、 活动激情
情感是道德认识的基础,是促使道德认识转化为信念及道德行为的催化剂,是激发道德动机的桥梁,是沟通师生关系的纽带,所以,动之以“情”是品德课教学的基础。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列宁也曾经说过:“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心理学研究同样表明:情感在品德的形成中具有巨大的动力功能和调节功能。品德与社会教学更离不开情感的支持。“情”在品德课上体现为教学过程情感化,即活动时以情激趣,明理时以情激情,最终使学生自己的情发自于心。
首先,把握教材,新颖导入,以情激趣。兴趣是小学生对知识产生渴求的起点,萌发创新欲望的基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时老师精彩动情的“活动”导入是必要条件。一个结合教材具体内容,形式新颖配以老师声情并茂的导入,如联系生活实例、巧设悬念的情境导入,短小精悍、引人入胜的故事导入等,往往虽费时不多,却能先声夺人。
其次,以情激情,学文明理,内化道德。学文明理是品德与社会课教学的重点环节,在这一过程中,老师要让学生明白教材中所阐述的“理”,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就必须以“情”贯穿始终设计教学活动。这里的“情”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创设的“情境”;二是教师和学生的情感。
二、 活动引思
古人云:“学起于思,源于疑。”有疑问才会有思考,有思考才会有创新。因此,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这样做”、“今后应该怎样做”的明理自然也就成为品德课堂教学的灵魂。活动中,老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并采用恰当的新颖的形式提出来,如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创设情境提出问题;通过讲述一个精彩且道理浅显的故事提出问题;直入教学内容提出问题……以此来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思考中。如教学《心中的110》一课时,提问:“小姑娘为什么会上当受骗?人贩子的狡猾之处在哪?假如你是小姑娘,在哪些环节上你可以识破骗子?”一时间,学生的思维活跃了,智慧之门开启了,都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然后再引导学生思考讨论。
三、 活动设辨
质疑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释疑。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引导学生得出较正确的道德观点,掌握正确的行为方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辨”,即组织学生对道德认识展开辨析讨论。通过大胆表达自己观点,在不同的思想认识和观点的相互碰撞中,学生的道德概念不仅得以澄清,而且对文中道德观念的印象也大大加深。
在这一活动环节中,学生因积极参与学习讨论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课堂的主体作用,因针对道德观点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而形成创新思维。可以说“辨”是品德课中最能展现学生主体作用,激活学生思维,培养其创新能力的教学环节,当然,这是建立在老师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和合理的引导基础上的。
老师要鼓励学生就自己对某个道德观点的认识理解自由发言。若学生一出错就打断其发言,进行批评,这只能挫伤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创新活动。其次,要摒弃那种一味寻求“标准答案”的做法,引导学生在“求同”的基础上“求异”,也就是针对同一问题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学生充分发言之后,老师再进行疏导点拨、归纳总结,深化学生的道德认识,规范学生的道德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辨”应面向全体学生,为每一个学生创造表现的机会。
“父母的爱是最无私、最高尚的”。这句话对于三年级的学生来说,应该完全理解并赞同,但有一个学生在教学《父母的疼爱》时,鼓足勇气说出了自己的不同观点:“我觉得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这时,老师没有立即加以评论,而是和蔼地问:“为什么?你能说出理由吗?”于是,学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有的同学爸爸妈妈成天只知道打麻将,或者就是闹离婚,根本不关心孩子,这样的父母对孩子有恩情吗?”听到这里,老师欲进先退,当即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在学生激烈地争辩后,引导学生明白“的确生活中有这样的父母。父母和其他人一样,也会有缺点和错误,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改正错误”。同时认识到这样的父母在生活中是少数的。“辨”有效地发挥了学生主体作用,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也实现了品德课引导学生明理的目的。
四、 活动导行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这是品德课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因此品德与社会教学要重视对学生的行为训练,促使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在课堂活动中的导行,首先可以通过课文中的“说一说”、“评一评”、“议一议”一类的是非判断题和行为辨析题,让学生进行说理练习,通过说感受,谈认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指导他们的道德行为。然后引导学生在“试一试”、“比一比”、“做一做”中亲自体验,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做到知行统一。如教学《擦亮眼睛》一课,在明理以后,我首先通过“议一议”让学生判断题中列举的人们的做法对不对,并说出为什么。通过“看一看”、“做一做”、“说一说”、“写一写”,明白“斩妖见血”是巫婆神汉行骗的鬼把戏;最后讨论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擦亮眼睛。这样,促使学生将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
在近几年的品德与社会课教学中,我凭借对这门课中“情——思——辨——行”四个基点的认识,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开展活动教学,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生爱学乐学,大大提高了教学的实效。
(福建省永春县东关中心小学)